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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思旺

《关雎》这首诗,历来谈论的人很多,其中的禽鸟喻义问题,更是千古聚讼,积不能平。从鸿、光式举案齐眉的爱情,到蛮族时代粗野奔放的性虐快感,种种奇说异论,莫不有入主之。这些观点的形成,从程序上讲,似乎应该基于对如下问题的回答:其一,诗中所涉及到的雎鸠是怎样一种鸟;其二,此鸟立于沙洲之上,意欲何为。然而。从历代的诠释实践中,我们很难获得对这一程序的印证。因此,有必要对本诗的禽鸟喻义作出重新解读;而在解读之前,同样有必要对以往的代表性观点进行分析判断。
一 赋予性格——由诗意理解决定的对象描述
毛诗系统的早期权威毛公,对雎鸠的解释很简单,“王雎也,鸟挚而有别”。事实上,对于一般人而言,“王雎”这个名称并不比“雎鸠”来得更通俗一些;而在传写过程中,状况雎鸠的关键字也出现了分歧,有人认为,在某些早期版本中,“挚而有别”之“挚”原是写作“鸷”的。因此,随着时光的流逝,这句出自大师之口的笼统界定,竟逐渐演变成为后学争论的渊薮。
稍晚于毛公的郑玄属于“挚”字派,而且明确舍弃了此字中本也涵有的“勇猛”之义(在这个层面上与“鸷”相通),转而诠释为很有纯情气息的“至”字。所谓“王雎之鸟,雌雄情意至,然而有别”。
那么,郑玄对字义的细化、明确化,符不符合毛公的逻辑呢?常常被腐儒讥为“不学”、实则很了不起的欧阳修在他的《诗本义》中对郑玄提出了批评。他认为“先儒辨雎鸠者甚众,皆不离于水鸟。惟毛公得之,曰:‘鸟挚而有别’——谓水上之鸟,捕鱼而食,鸟之猛挚者也。而郑氏转释挚为至、谓雌雄情意至者,非也,鸟兽雌雄皆有情意,孰知雎鸠之情独至也哉”。换句话说,郑玄悖离了毛公本来很“允当”的注解,犯了“修正主义”的毛病。
但从欧阳修接下来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在潜意识里其实也认为郑玄的“修正”是为了让毛公的说法更加圆通。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根据《传》旨,《诗》写雎鸠雌雄相和而又保持距离,意在比拟君子、后妃之间典雅端正的交往态度。如若根据挚与鸷的通用义,将雎鸠理解为猛禽,岂非与《传》旨不谐,且唐突佳人之至?《诗本义》里便藉他人之口设置了类似问难:“或曰:‘诗人本述后妃淑善之德,反以猛挚之物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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