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雎》这首诗,历来谈论的人很多,其中的禽鸟喻义问题,更是千古聚讼,积不能平。从鸿、光式举案齐眉的爱情,到蛮族时代粗野奔放的性虐快感,种种奇说异论,莫不有入主之。这些观点的形成,从程序上讲,似乎应该基于对如下问题的回答:其一,诗中所涉及到的雎鸠是怎样一种鸟;其二,此鸟立于沙洲之上,意欲何为。然而。从历代的诠释实践中,我们很难获得对这一程序的印证。因此,有必要对本诗的禽鸟喻义作出重新解读;而在解读之前,同样有必要对以往的代表性观点进行分析判断。
一 赋予性格——由诗意理解决定的对象描述
毛诗系统的早期权威毛公,对雎鸠的解释很简单,“王雎也,鸟挚而有别”。事实上,对于一般人而言,“王雎”这个名称并不比“雎鸠”来得更通俗一些;而在传写过程中,状况雎鸠的关键字也出现了分歧,有人认为,在某些早期版本中,“挚而有别”之“挚”原是写作“鸷”的。因此,随着时光的流逝,这句出自大师之口的笼统界定,竟逐渐演变成为后学争论的渊薮。
稍晚于毛公的郑玄属于“挚”字派,而且明确舍弃了此字中本也涵有的“勇猛”之义(在这个层面上与“鸷”相通),转而诠释为很有纯情气息的“至”字。所谓“王雎之鸟,雌雄情意至,然而有别”。
那么,郑玄对字义的细化、明确化,符不符合毛公的逻辑呢?常常被腐儒讥为“不学”、实则很了不起的欧阳修在他的《诗本义》中对郑玄提出了批评。他认为“先儒辨雎鸠者甚众,皆不离于水鸟。惟毛公得之,曰:‘鸟挚而有别’——谓水上之鸟,捕鱼而食,鸟之猛挚者也。而郑氏转释挚为至、谓雌雄情意至者,非也,鸟兽雌雄皆有情意,孰知雎鸠之情独至也哉”。换句话说,郑玄悖离了毛公本来很“允当”的注解,犯了“修正主义”的毛病。
但从欧阳修接下来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在潜意识里其实也认为郑玄的“修正”是为了让毛公的说法更加圆通。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根据《传》旨,《诗》写雎鸠雌雄相和而又保持距离,意在比拟君子、后妃之间典雅端正的交往态度。如若根据挚与鸷的通用义,将雎鸠理解为猛禽,岂非与《传》旨不谐,且唐突佳人之至?《诗本义》里便藉他人之口设置了类似问难:“或曰:‘诗人本述后妃淑善之德,反以猛挚之物比之,岂不戾哉?’对曰:‘不取其挚,取其别也,……”郑玄没有采用这个通用义,自然也就避免了类似问难;而在不存在类似问难的情况下,譬如注解《曲礼》“前有挚兽”时,这个通用义却又受到了同一个人的欢迎。
要之,永叔、康成都认为毛公“挚而有别”的说法可以成立,但需要予以特别说明。二人的分歧,仅仅在于“说明”的方式。前者有取有舍,于挚、别二德之中取其合于诗教者。引而申之,以为诗人固是如此兴寄、毛公固是如此训诂、读者固当如此理解。盖同一事物,在生活中言之,为实体;在意境中言之,为物象。诗人写情造境,自不同于科学家格物致知,本无须囊括实体的所有特征。然则且不论说诗正谬,仅就标明“诗人所取”而言,欧阳修确实胜过经生的一味穿凿,很得文人雅致。后者因事择义,曲为之说。“挚”字在形容鸟兽时,郑玄本亦取其“勇猛狠戾”之义。但置于本诗,实与郑玄所接受的《诗》旨不谐,于是辗转相释,蹊径别通,卒变不和谐为和谐。
根据欧阳修的解说,我们可以大体想象出雎鸠是怎样一类鸟,却无法将这类鸟和他所强调的特性联系在一起;根据郑玄的解说,我们可以了解这种鸟的习性(尽管是拟人化的),却无法想象出这是怎样一类鸟。到了朱熹给《诗经》作集传时,便吸收了两派的长处,既能标出雎鸠这种鸟的特性,又能让人想像出这是自然界的哪类动物。他注解道:“雎鸠,水鸟,一名王雎,状类凫鹥,今江淮间有之,生有定耦而不相乱,耦常并游而不相狎”。根据他的描绘,雎鸠变成了和野鸭、江鸥相近的乖巧禽类。这样解说,固然照顾了娴静婀娜的淑女,使得雌雄和鸣的意象理解起来更为妥帖;但同时也革了毛公、郑玄、欧阳修等人的命,他不再把精力放在模糊实体、突出特征和穿凿字义上,而是依照两宋士大夫心目中温文尔雅的爱情模式,直接为这首千百年前的诗歌择定“合适”的起兴禽鸟。
与朱熹同时代的王质,从郑玄对《月令》“鹰化为鸠”的笺释中得到启发,主张以布谷鸟作解。王质的思路非常有趣。他不赞成将雎鸠理解为雕鹗,理由是,此类惯于搏击的猛禽,名字中怎么能带有“鸠”字呢?这就好比看到“大虫”、“长虫”等字眼时,绝不许想到“老虎”和“蛇”一样。既然名字中带有“鸠”字,则雎鸠之为物自必去鸠不远。于是,偏名所指遂混同于全名所指,《月令》郑注之鸠遂混同于《关雎》之雎鸠。其中的荒唐处,正如以“虎”解释“壁虎”、以“鸡”解释“莎鸡”,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由此看来,《提要》里说他“间涉穿凿”恐怕不为无据。
元明两朝学者,或近王说,如郝敬之流;或守朱说,如许谦、刘瑾、梁寅之流。要之,多以“柔禽”作解,以顺妇德。逮至清朝,则又大多走回了欧阳修的老路,既释以“猛禽”,又明乎“取别”。
综合来看,上引种种观点,或证前说之瑕而难掩己见之疵,或假申述之号而卒行篡夺之实,驳来辩去,素难餍服人心。究其原因,恐怕还是在于庙堂学术的体制化罗网限定了自由思考的范围,学者们只能在官方主旋律的钳制下进行细节阐述。主旋律正确,固无足论;主旋律错误,也要辩护多方。《关雎》既被官学系统视为正夫妇之大伦的王者之“风”,解诗者自必无复他念,惟以印证此主旋律为指归。至于印证之“严密”与“忠诚”——譬如,必谓雎鸠在洲为雌雄和鸣,必谓雌雄有别如道学夫妇人前作态,必谓宏旨无乖而字、义、禽鸟翻容转训别求——则又出乎今人想像之外了。
二 破译行动——民俗学、文化人类学视域中的隐语解读
摆脱了儒教的严肃包装以后,《诗经》渐渐散发出纯净而性感的光泽。历史上那些苛刻的道德论者,譬如朱熹,往往指斥郑风多淫诗。其所谓淫的标准,在今天看来已非常滑稽,大可置而不论;倒是他们在批判的名义下,表现出来的对风诗中某些朦胧暗示的敏感,很值得我们注意。如果只是因为斥者的荒谬,便对这些暗示视而不见,又或者转而支持斥者的反方,回归到政情讽刺、附会史实的旧解上,则反不如视为淫诗更接近诗旨。
此类近乎焚琴煮鹤抑或采花折柳的两难问题,在闻一多先生那里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一方面,艺术体悟上的敏感使他能够及时捕捉到诗中的暗示;另一方面,时代的进步、态度上的宽容平和又使他能够对暗示的内容作出科学解读。
在《说鱼》篇中,这些躁动的暗示被称为隐语。闻先生以为,在中国语言尤其中国民歌中,鱼所代表的隐语是匹偶或者情侣;以此类推,打鱼钓鱼等行为暗指求偶,烹鱼吃鱼等行为寄喻合欢或者结配;另外,还有一种比较复杂的形式——鸟兽吃鱼,则是以鱼象征求偶求欢的被动方、以鸟兽象征求偶求欢的主动方。文中列举了近百条例证,源自《诗经》的不过十分之一;也许正因为如此,上述观点对于《诗经》研究者来说,才更具有通例性和启发性。但闻先生本人并没有像受惠于他的许多学者那样,将其贯彻于《关雎》篇的解释中。
较早用“食鱼,求偶”说破译雎鸠行动的是孙作云先生。他将雎鸠理解为鱼鹰(鹗)——食鱼猛禽,而非闻先生所倾向的乖巧鸠类。这一物种判断上的差异导致了一个奇妙现象,即:在闻先生无法用其凡例解说的诗篇中,孙先生可以解说得十分妥当。
关于食鱼隐语的产生根源,孙先生在其《诗经恋歌发微》中作了初步探讨。该文第四章开头说:“因为古代男女在春天聚会、在水边祓禊唱歌,即景生情,因物见志,所以在诗中往往用钓鱼、食鱼来象征恋爱,寻致成为一种专门性的隐语,如俗说之所谓‘典故’”。同章结尾又重申其义云:“当初男女欢会在河滨、拔楔在河滨,因此把这些带现实性的东西变成打情骂俏的隐语,以后就完全变成一种套词,一说到恋爱、一说到结婚,就把它用上了”。相较于后之学者对西方理论的爆炸式“借鉴”,这段“本土论述”虽嫌简朴,却很中肯。
《发微》篇面世以后,以食鱼,求偶为线索诠释《关雎》,渐由僻途别径蔚为康庄通衢。论者既众,分析既深,遂牵涉到诠释的距离与界限的问题。譬如,我们上面所说的性感光泽,在传统经师那里被严封密裹起来,固属暴殄天物;那么,在现代学者手中被还原或者发掘到什么程度,才算合宜呢?是出水芙蓉般的自然,还是错采镂金式的妖冶?抑或置之于蛮族时代,展示其粗野奔放的动物本能?又或者在幽邃隐秘的心理世界,探究其感官体验的快乐源?九?此间涌现的相关撰述,持论颇及生殖崇拜、性交禁止、性交自由、掠夺婚、对偶婚等原始遗俗;征引则自《说鱼》《发微》而外,多取给于霭理士《性心理学》等西人专著;佐证则旁摄土著舞蹈、岩刻壁画、器物图文、民间工艺,而间以己意释之。论其优点,当然是眼界开阔,镜取多方,为前贤所不及。但缺点也往往由此而生,那便是,取镜虽宏,津梁乏绝,在如何由a合理推导出b合理上缺少必要的证明。
若说其中的上乘之作,自然应提及刘毓庆教授《关于(诗经·关雎)篇的雎鸠喻意问题》一文。此篇搜罗既丰,考辨亦详,核其要旨,约有三端:其一,在前贤的基础上增列先秦器物及民间工艺材料,证明鸟食鱼“性爱”隐语的普遍性;其二,对“雎鸠捕鱼、食鱼”的隐语根源,从社会学和性心理学的角度进行探讨,证明其产生与掠夺婚、性虐快感有关;其三,从“历史、文化观念与民族心理变化”的层面,对雎鸠喻意的文化误读作出解释。笔者属稿前,以其赓续前修、别开生面,曾激赏研摩再三,自以为颇受启发教益。只不过,仍有些许疑惑思之未安,谨次第述之如下。
疑惑之一,器物图案的诠释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图案也可以构成另一种形式的隐语。无论诗歌中的文字还是器物上的图案,之所以被称为隐语,是由于它们能在特定的叙述背景中传达未明言的第二义。譬如,折柳,从本义上看是对柳条物理特征的改变,但在《章台柳》之类的歌词中,我们应该把它理解为追求女色;而在十里长亭送别时,又应该把它理解为挽留故人。若无特定的叙述背景,即无第二义可言,也就不能成其为隐语。相对于诗歌属意连贯、善叙动作的特质而言,器物图案的静态描写较难表现视觉属性之外的秘密。这些孤零零的画卷,也许有政教方面的特殊内涵,也许是对某个生活片段的截取,又或者仅仅是出于装饰目的的涂抹勾勒,总之,若不能在文献、传说、习俗、环境的帮助下构拟出叙述背景来,便无从判断其象外之意了。
刘先生在《喻意》一文中,共列举了三组十五种图案。第一组为鸟鱼同处型,所属器物涉及战国陶壶、秦漆盂、民间剪纸;第二组为鸟啄鱼型,所属器物涉及新石器时代遗器、西周玉雕、秦瓦当、西藏日土县岩画、传统压胜钱、民间剪纸;第三组为鱼吞鸟型,所属器物为出土陶器。一、三两组图案除剪纸造型以外均未获明确推断。被援以为证据的是第二组,刘先生认为,其鸟啄鱼造型带有明显的性爱象征。因而,此组图案也就成了我们重点考察的对象,可以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讨论之。
a类型,如鹳鱼石斧图。刘先生以死无对证为由否定了严文明先生的氏族战斗说,转而根据川藏石刻密戏图之伴有鸟鱼出现,提出男女结合说。有趣的是,《后汉书》杨震传里碰巧记载了一则较密戏图更为类似的“冠(鹳)雀衔鱅”之兆,汉人从政治意义上作了解读。但我们并不能据此更立新说,因为除了要考虑时空距离以外,死无对证、缺少背景对每一种推测都能构成否定因素。
b类型,如秦鸟鱼瓦当。其用途很难和性爱象征联系在一起。笔者倒是可以在此构拟一说,即此瓦当图案寓有国泰民安物阜财丰之义。理由如下:第一、在秦人信仰中,其民族之兴起与鸡神关系甚大。第二、春秋到东汉期间的习俗以为,用鸡祭祀可以御死避恶、去咎治蛊、和合阴阳、调节风雨,祭祀时以雄鸡祭门、雌鸡祭户。第三、从儒家原典来看,《诗经》鱼丽篇有“美万物盛多”之义,而《仪礼》乡饮酒礼、燕礼又有歌《鱼丽》之事,《鱼丽》之诗与乐既颇通行,则以鱼隐喻物阜财丰遂致广为接受。第四、从读音来看,鱼与余通,《儒林外史》记载南京婚俗云:“这菜一定是鱼,取富贵有‘余’的意思”;今山东风俗,年节上供通常鸡、鱼并举,亦是取“吉”庆有“余”的谐音。第五、瓦当上的鸟,尖喙、翘尾、短足、头上有冠、背弧下凹,应当是鸡的夸张造型。
c类型,如鸡啄鱼剪纸、压胜钱。前者是喜庆场合的装饰品,后者则是“旧时小儿佩戴的饰物”,产生年代均在汉唐以后。由于鸡本非食鱼鸟类,其“啄鱼”意象自不能和“猫儿偷腥”等量齐观,恐怕仍是以谐音取“大吉大利、富贵有余”的口彩。至于采用“啄”造型的原因,可依据红“館”字的横笔略作推测,即:这样处理既能避免剪纸的断裂,又可以使画面充满调皮活泼的气息。压胜钱属于“福娃”式混合吉祥物,实际上它是由“五男二女”花样、浴儿钱、鱼、鸡等图案拼凑而成的,分别代表着“子女众多”、“子女富贵”、“富贵有余”、“辟邪主吉”的美好寓意,连缀在一起更是美上加美,比较符合国人好事不厌其多的心理。如果把其中的鸟鱼画面理解为“男女结合的象征”,则一方面和“俗以为能压邪魅”相去很远,另一方面佩带在小儿身上也甚不相宜。
疑惑之二,雎鸠隐语的推论问题。
在从社会学的角度追溯雎鸠隐语的产生根源时,刘先生面临着一些矛盾。对于《关雎》反映抢婚制习俗的观点,他并不认可;但对于“关雎捕鱼”(作者原语)的意象,却又主张用抢婚制来诠释。问题是,我们能否将隐语和它的叙述背景完全割离开来呢?如果隐语不在叙述背景中生效,又将在哪里生效呢?
接下来,刘先生花了大量的篇幅介绍抢婚制的情况。抢婚制自成一说毫无问题,进一步讲,姑且认为这种学说完全正确,也无关大碍。但这与雎鸠隐语有什么关系呢?譬如,张生李生相殴,疑其为情敌决斗固无不可,论证情敌决斗之为各国普遍现象更见细心,但若判定此事,最重要的环节实在于说明何以断其为情敌决斗而非口角之争抑或其他。这个环节在刘文中恰恰付诸阙如。
至于以性虐快感剖析雎鸠意象,尤属新奇。从诗人的角度讲,存在“就近取譬”的问题,从读者的角度讲,存在“诗人所取”的问题。所谓就近取譬,汫的是情与境合、意与象会,遂取眼前之物入诗,既生动易晓,复活水长流。初未必遽舍周遭常见之景,而远就呆板凝滞之物。否则,同吟风云月露而已,学《诗》者又怎能“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反过来,读者要想明白诗人于物象所取究竟为何,亦不能离开诗境而别作他求。准此复观性虐之说,若于《关雎》诗内验之,则淑女之行窈窕可爱,君子之思纯净悠长,似与此变态体验了不相涉;若于《关雎》诗外求之,则所谓雎鸠捕鱼实属伪命题,纵使妙解生花,又怎能算作古人之意?
三 形意兼取——雎鸠之鸟与诗中的君子人格
有必要回过头来,重新看一下闻先生的相关论断。《说鱼》篇云:“另一种更复杂的形式,是除将被动方面比作鱼外,又将主动方面比作吃鱼的鸟类,……或兽类……”。何谓“更”复杂?自然是比较的结果。也就是说,在这种形式中,不仅包含着通常所见的食鱼暗示,还牵涉到以鸟兽喻人的问题。但在解释《关雎》时,闻先生并没有运用这一论断。究其原因,当是由于对雎鸠物种的判断出现了偏差;而偏差之所以出现,恐怕还得说到先儒对“关关”一词的界定上去。
《尔雅》释诂下云:“关关、噰噰,音声和也”。《诗经》毛传云“关关,和声也”。事实上,关关、噰噰和咩咩、哞哞、嗡嗡、呦呦类似,都是拟声词,“和鸣”固如此形容,“独唱”亦可如此形容。不能因为描述众人大笑、众犬大叫用哈哈、汪汪,到了描述一人独笑、一犬独叫时就非得把哈哈、汪汪拆开来用。这是很浅显的道理,毋庸深辩。沈约《宋书》云“凤凰者,……其鸣,雄曰‘节节’,雌曰‘足足’”,可资参证。
但在“经诗”系统里,声音、物象、意境之间却衍生出一套奇妙的逻辑。因为诗歌描述了君子淑女之间的故事,所以“关关”应该理解为和声;因为“关关”被理解为和声,所以洲上的雎鸠应该有雌雄两只;因为鸟之雌雄和人之男女相互对应,所以他们之间的共通性亟待辨明;因为须辨明共通性,所以要么在不协调的鸟上演绎出协调的特性来,要么将协调的特性附加在合适的鸟上。闻先生和许多前辈那样,走了第二条路,为了特性的协调而选择合适的鸟类。
实际上,若置身“经诗”系统之外,或者破除这套怪异的逻辑路线,事情并不复杂。我们可以以唐代著名诗人刘禹锡为例,略作申述。此公为学作诗,一则深于用典、尤重经史,二则个性鲜明、不人云亦云,三则关注最新研究动态、不死守旧注樊篱。现在要援引的,是他化《诗》、《礼》经意而成的政治自嘲诗《有獭吟》。其中与《关雎》相涉者如下:“关关黄金鹗,大翅摇江烟。下见盈寻鱼,投身擘洪涟。攫拏隐嶙去,哺雏林岳巅。鸱乌欲伺隙,遥噪莫敢前。长居青云路,弹射无由缘”。黄金鹗的说法,与其前辈学者开、天时人张守节基本一致,《史记正义》云:“王雎,金口鹗也”。投身擘水,讲的是雎鸠的捕鱼方式,李时珍《本草纲目》云:“鹗状可愕,故谓之鹗。其视雎健,故谓之雎。……翱翔水上,扇鱼令出,故曰沸波”。鸱乌莫敢前,乃言其鸷;长居青云路,乃言其别。这几句诗,可视为雎鸠意象的扩充改编版。至于以关关为独鸣、以雎意为攫鱼、以鸷而有别喻理想人格,尤可启发《关雎》研究者。遗憾的是,在正统经学家眼中,他不过是个“圈外”人士,这段野狐禅没有激起任何涟漪。
张、刘二人对雎鸠的看法,属于《尔雅》郭璞注一派。《尔雅》释鸟云:“鵑鸠,王鵑”。郭璞注云:“雕类,今江东呼之为鹗,好在江渚山边食仉”。雕鹗说是迄今为止最允当的解释,这一点前贤多已明辨之,可略见李时珍《本草纲目》禽部卷四十九、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卷、戴震《毛郑诗考正》卷一《呆溪诗经补注》卷一、王夫之《诗经稗疏》、毛奇龄《续诗传鸟名》,今不赘述。如果把刘禹锡的政治改编版还原为爱情版,再配以闻氏《说鱼》论断,即可形成对《关雎》篇禽鸟意象的恰当理解。诗写雎鸠独处沙洲,固有以求鱼不得隐指求爱无门的涵义,在这个层面上,后文“参差荇菜,左右流之”正好与它构成呼应——欲求鱼而鱼潜游无迹,欲采荇而荇流动无方,欲结缘淑女而乍逢初见万般情思无由自达,若在张生,必又大呼“我死也”。但这并不是唯一的涵义,甚至也不是最重要的涵义。否则,以闻氏鱼隐语专家的身份竟对此毫无察觉,实在是不合常理之至。食鱼暗示之外的另一层涵义,或者说最重要的涵义,已由同样酷好隐语的刘禹锡作了初步解答,即以雎鸠鸟性喻理想人格。在刘禹锡而言,对理想人格的描绘显然渗透了他的政治哲学。譬如,刘早年仕途顺利,志意踌躇,一旦参加高层政争,遂不能去谗避祸;加以文人本色,言辞不谨,往往只逞一时之快、不计他日之忧,别人不弹则已,一弹必中。偶尔反思,借禽鸟意象寄托理想也就不足为奇了。鹗口中有鱼而鸱乌莫敢与之争,独居高,远而猎者无由射,这种鸷而有别、矫矫不群的性格不正是那些在现实中屡屡碰壁的君子所梦寐以求的吗!
由此上溯到毛《传》。我们看,毛公并没有否认雎鸠为猛禽,“挚(鸷)而有别”的说法本身也没有什么错。问题是,他把比喻对象归结到淑女身上,并为此对“挚(鸷)而有别”进行一定程度的曲解,这就不免有失大师的水准了。实际上,古人运用类似词语的场合并不少见,其最初起源,应是对动物自然习性的素描,而后才逐渐附加上那么多的人事象征。挚或鸷都有攫取、攻击的涵义。《说文解字》挚字条云:“握持也,从手执”。《甲骨文字诂林》引孙海波语云:“说文:‘挚,握持也,从手从执。’此象罪人被执以手抑之之形”。《说文解字》鸷字条云:“击杀鸟也,从鸟从执”。段注云:“击杀鸟者,谓能击杀之鸟。……杀鸟必先攫搏之,故从执”。古书鸷字多或假挚为之,这一点段玉裁已在注中作了说明。譬如,《淮南子·说林》“鹰隼鸷则众鸟散”用鸷字,《时则》“鹰隼蚤挚,四鄙人保”则用挚字;《商君书,画策》“虎豹熊罴,鸷而无敌”用鸷字,《礼记·曲礼》“前有挚兽,则载貔貅”则用挚字。不待冗举。一般而言,猛鸷之物多处于食物链高端;一只高端动物的存活,必须以一定规模的低端动物作支撑。从生态平衡的角度讲,这些高端动物(如鹰隼虎豹)独往独来是维持自身生存的应有之谊,否则,就没有那么多低端动物供它们食用了。同样的视角看人类,也是“精英”绝少于“愚夫愚妇”,“贵族”绝少于“布衣黔首”。人格和兽格既有共通性,血腥的啄食遂被诠释为威严,食场的独占遂被诠释为高贵。经过文明语言的包装,丛林法则遂悠然踱进等级社会的道德世界。
且不纠缠此词的起源。还是回归到与原罪分离的比喻义。屈原《离骚》云:“鸷鸟之不群兮,自前世而固然。何方圜之能周兮,夫孰异道而相安”。不群即有别。形容的是人格高贵。《淮南子·说林》云:“日月不并出,……猛兽不群,鸷鸟不双”。不双亦即有别。比喻的是形象威严。《离骚》、《淮南》,一在毛《传》之前,一与毛《传》同时,对于我们理解毛公作注的背景知识,应很有帮助。此外,还须说明的是,礼别异、乐和同,能够有别,实际上也就隐含着守礼、坚持原则的意思。
由此再看《关雎》禽鸟起兴,实际上是以雎鸠点明即将出场的君子。他体魄雄健,形象威武,颇有些矜持骄傲,卓而不群。这和以荇菜譬喻的淑女,正好形成一刚一柔的完美对比。为了更感性地理解这一点,我们可以援引《左传》中子南(公孙楚)、子皙(公孙黑)争妇的例子来作说明。子南、子皙同时相中徐吾氏家的美女,都想娶以为妇。二人都是贵族,得罪不起,徐吾氏只能请他们来家“秀”一番,让美女自作决断。子皙盛饰而人、布币而出,走的是偶像派路线。子南则穿上戎装,在徐吾氏家左左右右射了几箭,然后跳上战车,扬长而去,走的是实力派路线。结果,子南取得胜利,美女说:“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欣赏的正是子南英武阳刚的丈夫之气。
在儒家经典中,鸷与别,孔武与守礼,是相辅相成的两种德行。男子自出生之日起,就须灌输以尚武精神,而集中体现尚武精神的射礼则会在其有生之年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无有勇力,难以行礼;徒逞勇力,斯谓乱人。能把勇力和礼义融合为一体,则不仅于社会为栋梁之才,于女性心目中亦为完美偶像。很显然,《关雎》篇所要描述的君子正是这种人。在诗中,起兴物是对称的,以鸷而有别的雎鸠喻君子,以柔顺绵软的荇菜喻淑女;隐语也是对称的,君子思慕淑女,在首章以雎鸠求鱼暗示。在余章以河中采荇暗示;德行则是互衬的,以君子英武骄傲而又倾心以求凸显淑女之可爱,以淑女近在眼前而又遥不可及反衬君子之矜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