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英侠
论文关键词: 《毛诗正义》 引书 成书特征 经学性
论文摘要:初唐孔颖达主持编撰的《毛诗正义》具有集大成的特征,主要体现在文本的编撰征引了自汉魏以来以迄初唐的学术著作292种。《毛诗正义》引书彰显着三个较为明显的特征:从取材看,以经史为主,无门户之见;从宗旨看,以服务政治为根本目的,即使是引用文学典籍,亦不违此,甚至不惜牺牲对诗的审美观照;从方法看,运用礼学、训诂和谶纬解释经义。所有这些,决定了《毛诗正义》文本的经学特征,这是现代《诗》学研究所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
在现代《诗经》学研究中,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国学热的兴起,《毛诗正义》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主要侧重于文学、文献及其学术史的地位等方面的探讨。在引书方面,自唐代以来,学者多有关注,而由于《毛诗正义》文本本身在内容上的博大浩繁,难以卒读,所以很少有人能够深入对其文本引文进行细致考索,因此,《毛诗正义》引书的价值便湮没无闻。本文不揣谫陋,对其引文进行细致的爬梳,然后分门别类,多向比较。我们发现,《毛诗正义》在其驳杂的引书中,彰显出鲜明的成书特征。这一发现,对于我们今后研究《毛诗正义》提供了一种较有价值的参照。本文认为,《毛诗正义》通过引书能够体现出以下主要特征。
一、《毛诗正义》取材极为广泛,较少学术成见
《毛诗正义》广泛继承了唐以前的文化遗产,从时间上来看,绝大部分是两汉以来的作品,所引著述包括经、史、子、集各个门类。除按照《隋书·艺文志》,《孟子》归人“子部”外,《毛诗正义》引用了儒家的所有经典及其大量传注,各个历史时期的学术流派都包括在内,如两汉的今古文学派,魏晋的郑王学派,以及玄学代表王弼的《周易》注,南北对峙时的南学和北学,而且,汉魏时期的纬书也有大量征引。史部引用了《国语》、《战国策》、《史记》、《汉书》、《后汉书》等主要的史学著作和传注,以及其他著述28种之多。子部引书26种,不仅有儒家的《孟子》、《苟子》,而且还有《老子》、《庄子》、《管子》、《淮南子》、《墨子》、《吕氏春秋》、《孙子兵法》、《尸子》、《九章算术》、《本草》等,几乎引用了春秋以来诸子百家的主要著述。集部以战国以来的诗歌和辞赋为多,如屈原、宋玉的作品及注,汉代的《古诗十九首》,三国曹植,晋代的张衡和潘岳的作品等。马宗霍赞道:“其实唐人义疏之学,虽得失互见,而瑕不掩瑜,名宗一家,实采众说,固不无附会之弊。亦足破门户之习。今就而论之……《诗》则训诂本诸《尔雅》,而参以犍为舍人、樊光、李巡、孙叔然渚家之注,使《尔雅》古义,赖是以存。陆玑《草木鸟兽虫鱼疏》,亦间及焉。制度本诸群经,而益之以王肃之难,王基之驳,孙毓之评,崔灵恩之集注,佐之以郑氏易注书注,贾服左传注,他若《郑志》驳《五经义疏》诸书,亦咸萃焉。虽有二刘在前,足备采择,而取舍之间,实具卓识。终唐之世,人无异词,固其宜也。”口由此可见,《毛诗正义》的编撰者俯察历史,不抱学术成见,注意吸收不同时期各个流派的著述,具有较高的理性精神;同时,也表现了初唐学术包举宇宙、熔铸百家的自信和气魄。
二、《毛诗正义》的本质是经学。旨在服务政治
《毛诗正义》虽然广泛征引了唐以前经史子集各个门类的著述,但是,从这四个门类所征引的种类和频率来看,征引经部著述226种,占四个门类总数的77%,出现的频率为7135次,占总频率的92%;而史部、子部、集部加在一起所占种类的比例为23%,出现的频率才8%。这些数据的对比,充分证明了《毛诗正义》经学的绝对属性,其疏解的经传,阐发义理,主要是“以经证经”。除了经部外,其他三个门类,史部所占比例最多,引书种类为9%,出现频率为6.3%,这是因为,经史关系密切,引用史书也能很好地起到证经的作用。至于子部,像《孟子》、《庄子》等一般用以说明义理,《九章算术》、《本草》、《农书》等则用以论证名物度数。因此,引书次于史部。但集部基本上是文学著作,那么,《毛诗正义》引用这类书的目的是用于经义的阐发,还是用于文学的鉴赏呢?我们对所占比例引用种类为4%、频率仅为0.4%的这个微乎其微的门类进行了穷尽式的调查,发现《毛诗正义》引用集部立意在于解经,虽然偶尔流露出文学鉴赏的特点,但毕竟是朦胧的,而且是有限的。现在我们试举几个例子来说明。
【例一】《周南·召南谱》云:“周之先公日大王者,避狄难,自豳始迁焉,而修德建王业。商王帝乙之初,命其子王季为西伯。至纣,又命文王典治南国江、汉、汝旁之诸侯。”《毛诗正义》日:
文王之德优于王季,文王尚为州伯,明王季亦为州伯也。《楚辞·天问》曰:“伯昌号衰,秉鞭作牧。”王逸注云:“伯谓文王也。鞭以喻政。言纣号令既衰,文王执鞭持政为雍州牧。”《天问》,屈原所作,去圣未远,谓文王为牧,明非大伯也。所以不从毛说。
《毛诗正义》引用《楚辞·天问》的诗句“伯昌号衰,秉鞭作牧”以及王逸注,是为了说明“文王为牧,明非大伯”的道理。这是利用文学作品对《郑谱》字义的解释。
[例二]《南山》:“南山有枸,北山有梗。”《传》日:枸,枳枸。《毛诗正义》日:
枸,《释木》无文。宋玉赋曰“枳枸来巢”,则枸木多枝而曲,所以来巢也。陆机《疏》云:“枸树高大似白杨,有子著枝端,大如指,长数寸,啖之甘美如饴。八月熟。今官园种之,谓之木蜜。”
《毛诗正义》引用宋玉赋中“枳枸来巢”的文句,是来解释《南山》诗中“枸”树的特点的。这里引用文学作品是为了名物。《毛诗正义》引用文学作品基本上是像以上两例一样,来解释经传的意义。但是以下两例,有些微的不同。
【例三】《权舆》:“于我乎!夏屋渠渠。”《序》云:刺康公也。忘先君之旧臣,与贤者有始而无终也。《传》日:夏,大也。《笺》云:屋,具也。渠渠,犹勤勤也。言君始于我,厚设礼食大具以食我,其意勤勤然。《毛诗正义》日:
“屋,具”,《释言》文。渠渠犹勤勤。言设食既具,意又勤勤也。案崔骝《七依》说宫室之美云:“夏屋渠渠。”王肃云:“屋则立之于先君,食则受之于今君,故居大屋而食无馀。”义似可通。郑不然者,诗刺有始无终。
对于“夏屋渠渠”中“屋”的解释,虽《毛传》没有明说,但《毛诗正义》以王肃之说为毛说,认为就是指建筑物;而《郑笺》却认为是食具。这里,《毛诗正义》引用崔驷《七依》来申说《毛传》之义,如果按照建筑物来理解,那么,“夏屋渠渠”诗句就能体现出“宫室之美”的审美意蕴来。并且,王肃的解释,也能体现出《序》中“忘先君之旧臣”的意义来。但是,如果按照《郑笺》的解释,则更能体现“诗刺有始无终”的《序》义来。《正义》表面看来是各申毛、郑之义,但是从“义似可通”这句模棱两可的话语来看,《毛诗正义》是以郑义为长的。也就是说,《毛诗正义》在某种程度上否定了“夏屋渠渠”的文学审美意义。其命意旨在政治无疑。但是,《毛诗正义》毕竟朦胧地感受到《诗》的文学美了。
[例四]《绸缪》:“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序》云:“刺晋乱也。国乱则婚姻不得其时焉。”《传》云:“良人,美室也。《笺》云:今夕何夕者,言此夕何月之夕乎,而女以见良人。言非其时。”《毛诗正义》日:
笺以仲春为婚月,“三星在天”,后于仲春,故以此二句为责娶者之辞也。《说苑》称鄂君与越人同舟,越人拥楫而歌日:“今夕何夕兮,得与搴舟水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如彼歌意,则嘉美此夕。与笺意异者,彼意或出于此,但引诗断章,不必如本也。
《绸缪》本是一首庆贺新婚的诗。如果按照《郑笺》“责娶者之辞”来理解,则索然无味。《毛诗正义》引用《说苑》,说明已经体味到“如彼歌意,则嘉美此夕”的诗歌情趣。但是《毛诗正义》是依《郑笺》作疏,因此,受到《郑笺》和《诗序》的限制,又借“引诗断章,不必如本”否定了“嘉美此夕”看法,认为《郑笺》的解释才是诗的“本意”。
尽管《毛诗正义》能朦胧地感受到《诗》的文学美,但是,立足于《诗序》和《郑笺》阐释诗义,终不能脱离开经学的樊篱。《毛诗正义》的文学鉴赏是极其有限的,像以上两例,在《毛诗正义》中少之又少。因此说,《诗经》本身虽然是一部文学著作,但是从《毛诗正义》引书释经的角度来讲,《毛诗正义》是一部经书,它可能有较高的史学价值、哲学价值,但是我们不能过分夸大《毛诗正义》的文学性。因为《毛诗正义》的编撰者孔颖达、齐威等是经学家,在他们的眼里,《诗经》首先是儒家的经典,而不是普通的文学作品。他们的立足点在经学,而不在文学上,疏解的目的是为阐明风化美刺的经义。葛兆光说:“本是文学的著述,一旦拥有了这种精神上的绝对意义与前述现实中的绝对利益,那么它就不再是一种可以自由审视的学术文本而是只能仰视的信仰对象。同样,它也不再仅仅占有书林中的平等的位置而成了高踞群书之上的‘经’。”与同是唐代注疏的《文选》李善注引书相比较,就更能凸显《毛诗正义》的经学性质来。
如枚乘《七发》日:“既登景夷之台,南望荆山,北望汝海,左江右湖,其乐无有。”李善注引《战国策》云:“鲁君日:楚王登京台,南望猎山,左江右湖,其乐之忘死。无有,天下无有。”李善引用《战国策》的句子,不仅指出《七发》文有出处,而且更想表明文句前后的变化。枚乘模拟原句,叉加以整齐变化,形成合乎赋体的句子。征引与正文两相对照,展现出作者语言加工、模拟变创的过程。这样的注文对于后来读者揣摩作文也有帮助。这说明李善是把《文选》作为文学文本来看待的,因此,他能够更多地从语言、修辞、写作等文学角度加以解释,与《毛诗正义》形成鲜明的对比。
三、《毛诗正义》具有鲜明的经学特征
从《毛诗正义》的引书我们看到了它的经学性质,如果我们再对《毛诗正义》所引用的经书进行分类,那么,我们又能发现《毛诗正义》作为经书具有礼学、训诂和谶纬三大特征。
先看《毛诗正义》的礼学特征。《毛诗正义》引用礼类的著述29种,在经书当中所占比例为12.8%,从这个角度来看,不算是最高的,但从出现的频率(2253次,比例为31.6%)来看却远远超出了其他类著述,包括《周礼》、《仪礼》、《礼记》三礼及其传注,其中引书最多的是《礼记》,出现986次,经文为662次;其次是《周礼》,出现897次,经文为476次;再次是《仪礼》,出现370次,经文为184次。《毛诗正义》引用礼学方面的书籍最多,首先,“礼”是诗教的根本。《礼记·经解》疏云:“六经其教虽异,总以礼为本。”因此,在《诗经》阐释过程中,必然要引用很多礼经,从而注入“礼教”的内容。其次,郑玄以礼解《诗》,而《毛诗正义》又是依《郑笺》作疏,在疏解《郑笺》的时候,通常先指出《郑笺》的引文出处,然后再以此申说。孔颖达说:“礼是郑学。”[3I郑玄善于以“礼”说《诗》,《毛诗正义》发展了这个特点。陈振孙引晁氏《读书志》云:“自晋东迁,学有南北之异。南学简易,得其英华;北学深博,穷其枝叶。至颖达义疏,始混南北以为一。虽未必尽得圣人之意,而其刑名度数亦已详矣。自兹以后,郊社、宗庙、冠婚、丧祭,其仪法莫不本此。”这是后人对《毛诗正义》礼学特点的揭示与礼学成就的肯定。
再看《毛诗正义》的训诂学特征。小学类引书繁复,也是《毛诗正义》的一个显著特点,引书29种,出现1756次,频率为24.6%,仅次于礼类。其中以《尔雅》及《尔雅注》为最多。此外还包括像《说文》、《字林》、《广雅》、《方言》等多种字书。小学类引书基本是用来解释经传的字义的。其特点是为解释一字之义而汇集数家之说,集汉魏六朝训诂之大成。这充分说明《毛诗正义》的经学性质是以礼制和训诂为基础的。这是继承了郑玄以来的北方朴实之学,具有明显的古文学派特征,即以名物训诂而导向义理。葛兆光说:“经典的注释,虽然是从‘字词’开始的,但从这里却通向经典的‘意义’,同样,经典的讲疏,虽然是为了理解‘意义’,但它却要从经典所涉及的每一个名物开始。”因此,《毛诗正义》训诂的意义在于,“经典之研读,对于文化人来说,已经不仅是一种抽象意义上的思想洗礼,而且还是一种实用意义上的知识学习”。
最后我们要说明的是《毛诗正义》的谶纬特征。谶纬所引种类之多,仅次于《诗》类。但是出现的次数(175次)和频率(2.5%)相对来说却很少。原因是《毛诗正义》中的谶纬曾经过后人的删除。宋代欧阳修上奏《论删去九经正义中谶纬箭子》,他说纬书是“怪奇诡僻,所谓非圣之书”,因此“欲取九经之疏,删去谶纬之文,使学者不为怪异之言惑乱,然后经义纯一”目。但其“说不果用”至“魏了翁作《九经正义》,始尽删除”。可见《毛诗正义》所引纬书比现存的还要多,而《正义》纬书的残缺,与宋儒的排斥有很大的关系。纬书自刘宋之后屡遭反对,初唐亦对谶纬持敌视态度,《隋书·艺文志》称其为“妖妄”之书。既然如此,《毛诗正义》为什么还要引用那么多的纬书呢?主要原因是,郑玄信谶纬,在他为《诗》作《笺》的时候,掺杂了谶纬思想,同时也引用了很多的纬书。《毛诗正义》虽然在主观上反对谶纬,但是在疏解中却回避不了谶纬问题,既然是依郑作疏,就处处要维护《郑笺》的立场和观点。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毛诗正义》引用纬书是必然的。另一方面,谶纬虽然有其虚妄的一面,但是作为特定时代的文化也有其合理的因素。《四库全书总目》云:“然纬书不尽可据,亦非尽不可据,在审别其是非而已。”因此,《毛诗正义》有时也借用纬书进行立论。
以上通过对《毛诗正义》引书的详细考察,我们发现《毛诗正义》的作者们旨在破除门户之争,以毛、郑为主线,将汉代以来几乎所有的《诗》学流派纳入其中,构筑一个集大成的《诗》学体系,树立《诗》学的权威,表现了气吞寰宇的胸襟。当时的书类划分标准不外经、史、子、集四个方面,凡所引书,其目的都指向对经义的阐释,即使是所引文学类书籍,亦无不如此,甚至不惜牺牲对诗的审美观照,自圆其说,这种直接服务于政治的目的,从根本上决定了《毛诗正义》文本的经学性质。而为了实现这一政治目的,孔颖达等作者们发挥传统的解经手段,运用以礼入《诗》,以训诂解《诗》,以谶纬说《诗》,从而赋予《毛诗正义》文本鲜明的经学特征。基于此,我们今后在考察《毛诗正义》及其作者的时候,不能忽略其集大成与经学性,即政治性,亦即《毛诗正义》的命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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