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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中国田园诗人陶渊明与英国湖畔诗人华兹华斯都“以自然为师”,用诗歌来表达对自然无尽的倾慕热爱之情。陶渊明善于用写实的手法描写田园风光和自己的隐居生活,表现自由、闲逸的耕读之乐与田园之趣,以求在自然中摆脱世俗羁绊,享受心灵的自由,实现“天人合一”的无我境界。华兹华斯选择田园生活作为诗歌的题材,为的是在自然中发现生活的热情,寻求精神的升华,使人性少受一些束缚。诗人始终对自然怀着敬畏之情。由此可见,虽然两位诗人都通过对身边自然景物的描写,歌咏自然,表达心灵。但是,由于中西方文化对“自然”不同的理解,使得陶渊明与华兹华斯在艺术创作中表现出不同的自然观, “自然”在两位诗人在诗歌中呈现出不同的意境。

一、哲学思想差异折现不同的自然观

中国有悠久而独特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念。中国古代文化中,宇宙天地、自然万物、人生悲喜是相互感应、融为一体的。在这种综合的自然观中,人和自然是不可分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自然是同源共体的,既不存在明显的客观界限,也不存在明显的主观界限。“天人合一”既是一种自然世界观,也是一种综合的思维方式,即人与自然视为一体的观念。中国传统的儒家“合天克己”、道家“清静无为”和佛教“佛我为一”的自然观对陶渊明影响颇深,在其诗作中屡有显现,如: “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 田园风光和家居环境浑然一体,清新朴实的生活气息扑面而来,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诗人皈依自然、顺应自然,实现心性自然的淡定与愉悦。诗人遵循的天人合一、万千皆融的人生哲学正是这一段古朴隽永的田园诗话的精神宿源。因此诗人既有“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喜悦,又有“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的超脱。陶渊明把个人之小我融入宇宙万物的浑然变化之中,不分彼此。这种“天人合一”的传统哲学思想,使得诗人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

而华兹华斯则怀着泛神主义的自然崇拜,对自然抱以敬畏之心,以求在大自然中发现一种道德的、品格的美。华兹华斯的自然观包涵着宗教神秘主义色彩,他把自然看成是神的“绝对精神”的表现,是神的代言人。在肯定永恒的、绝对的“神”的前提下,把诗的目的说成是对人性和自然的赞美,而其最终目的是谋求人与神的统一。这种自然观源于西方传统的哲学文化:西方哲学在用分析的眼光观察自然的同时,也一直在用分析的方法寻求着“自然”的本质和根源。由此造成了人与自然的理论上的隔阂——人是局外的,人不属于自然。尽管华兹华斯努力突破观念的束缚,但理性精神和宗教意识阻碍诗人自由进入物我交融的境界。在华兹华斯的自然诗中,他期望对人类、自然、神性三者关系的探索,叩开通往理想王国的大门。通过了解自然、,人获得对终极真理、道德感化和崇高理想的深刻领悟与把握。大自然就是诗人的老师(“let nature be your teacher”),就是他心灵的指导、卫士和道德生命的灵魂(“the guide and guardian of my heart, and soul of my moral being”)。

诗人把自然美放在自身之外,对自然进行分析、对人性进行思考与剖析人的主体与自然客体相对独立、相对分离的思维方式。

二、 审美意识与艺术“自然观”的差异

中西方不同的文化传统导致了诗人迥异的艺术自然观。被誉为“自然之子”的华兹华斯认为“诗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他热爱和赞美自然,但更推崇自我意识,在他对自然景物驻足凝视时,往往自觉不自觉地通过想象,把自我的情感延伸到大自然的万事万物中,赋予自然以人格。华兹华斯不断地在大自然中寻找他的安慰,寻找他的归宿,寻找他的理想,在大自然中不断地去完善自己。他宣称:“诗人是捍卫人类天性的磐石,是随处都带着友谊和爱情的支持者和保护者。”华兹华斯笔下的自然是人性化的自然、道德化的自然。他把自己对人性善恶美丑的感悟与思考附于自然景物的身上,通过拟人化的手法使得诗句中的“物”带有诗人强烈的主观情绪。如:
萌芽的嫩枝张臂如扇,/ 捕捉那阵阵的清风,/使我没法不深切地感到,/它们也自有欢欣。/如果上天叫我这样相信,/如果这是大自然的用心,/难道我没有理由悲叹/人怎样对待着人?

诗人用“萌芽”、“清风”表现出自然充满宁静与生机之美的意境,但是自然本身并没有成为他诗中审美的主体。诗人浸淫于自然之美的时刻,也沉浸在自我的思考之中。诗人从美好的自然景物联想到世俗社会的丑恶,思索着“人怎样对待着人”这样一个严肃的问题。华兹华斯把自身的主体情感投射到所描绘的自然景物之上,以“我”之心境来揣度自然中的生机万物。诗人对自然的审美是主观的、以“我”为中心的。他笔下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是经过理性的思考和辨析之后“再现”的画面,因此这种“再现”无不反映出诗人当时的悲喜与欲念,是诗人表达自身意志的载体。由于诗人审美的角度不同,自然在不同的时刻具有不同的意境。

华兹华斯善于使用解说性、分析性和演绎性的语言对自然作形而上的思索。自然和谐有序,是诗人心灵中永恒的理想世界的投影,所以他把自己对人类、对生活的爱都移情到自然山水中。华兹华斯强调“智心”在诗中的重要性:“无法赋给(意义)的智心将无法感应外物”。他的自然诗中,充满了自我的思辩。因此不管诗人怎样表现对自然的厚爱,歌咏自然,他与自然都是相互独立的个体。

而陶渊明追求的则是一种“物我两忘”、“水乳交融”的审美境界。诗人的创作题材多取自耕读人伦之乐、花木田园之趣,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人与天地万籁的惺惺相惜之情。“物”静“我”亦静,“物”动“我”亦动;“我”揽万物于胸壑,万物融“我”于天地。诗人在诗歌创作中亦表现出超然物外,随遇而安的自然观,如《饮酒》之五: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诗人生活在世俗之地,却能不受纷繁热闹的世俗之事的烦扰,那是因为虽然身处闹市,心思却游弋于自然之间,与山水为伴。诗人的心灵已经与自然融为一体,故此有了这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只一个“见”字,足以体现出诗人“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无我”境界。诗人藏匿于山水花草之间,既没有作直抒胸臆的感慨,也没有对景物作含有寓意的评介,不夹带个人主观的思辨与愿望,通过以“物”观物的表达方式,让笔下的景观自然呈现,展现了诗人淡泊宁静、从容沉着的内心世界。

陶渊明的审美情趣又不止乎于纯粹的描摹自然。他认为自然界的景物与人是一样的,都具有秉性。因此诗人选择富于象征意的自然景物来表达人内在的道德美、品格美,揭示出诗人追求“心性自然”的理想,如:芳菊开林耀,青松冠岩列。怀此贞秀姿,卓为霜下杰。陶渊明通过菊花、青松等自然形象展现自己理想的人格,把自己归属于芳菊、靑松之列,借物之口表达对自然的赞美,对美好品格的不渝追求。叶维廉先生说:“中国诗人意识中‘即物即真’所引发的‘文类’的可能性及其应物表现的形式几乎是英国自然诗人无法缘接的”。

综上所述,陶渊明将人性、道德与情操自然化,使诗歌的意境与自然产生契合,追求客体的自然呈现。华兹华斯则将自然赋予人的道德,将自然情绪化、道德化,推崇主观感受。中西方传统文化中的审美与哲学观念决定了这两位自然诗人看待自然的不同视角,因此他们的诗歌作品中表达出不同的自然观,呈现出不同的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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