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质”说是中国古代文学思想上的重要理论范畴,现在关于文学上的“文质”说起子何时何人,大致有二说:一说起于孔子,这是各种文学批评史著作的流行说法;二说起于刘勰,认为他是“首先把‘文’和‘质’这对概念运用于文学领域的理论家”。这两种说法都忽视了扬雄在哲学和文学上的贡献,第一个提出文学上的“文质相副”说的应是扬雄。在扬雄之前,孔子等人的文质之说并非文学理论;在扬雄之后,刘勰提出的文质说,已是继承扬雄等人的文学思想而加以了集大成的发展。
一、扬雄之前思想史上的“文质”说
“文”、“质”二字并提最初见于《论语》,但与文学理论无关。孔子讲到文质之处有二;一,《雍也》篇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二,《颜渊》篇说:“棘子成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也!子贡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质”即质朴,“文”即文饰。“质”指人内在的本质,其基本内容为“仁”;“文”指人外在的礼貌,其基本内容为“礼”。孔子要求人内在本质的美与外在礼貌的美兼有,这是对人言,并非对文学言。孔子生当“礼崩乐坏”的时代,尤看重周公制定的礼乐制度维系人心的作用。他的思想核心是“仁”,主张克己复礼为仁,要求仁与礼的统一,即文与质的相副。故他的文质说是关于“人”的伦理道德学说,而不是关于“文学”的理论。先秦时代学术与文学不分,人们文学观念还不强,所以儒家的伦理道德学说远比其文学思想发达完善。孔子已初步认识到文章形式与内容的相副,但他是用“辞”与“情”、“言”与“志”来表述的,如《礼记·表记》引曰:“情欲信,辞欲巧。”《左传》襄二十五年引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这种辞情、言志相副的认识代表了先秦儒家的文学思想,如《舜典》:“诗言志。”《易传》之《系辞》下:“圣人之情见乎辞”,“将叛者其辞惭,中心摇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都未把文质说运用到学术和文学中。
除儒家外,先秦诸子中提及“文”、“质”的有墨子、庄子和韩非子三家,这三家的共同特点,都是否定文学艺术本身。墨家“尚用”,反对“以文害用”,由实用价值而“非乐”,自然谈不到乐(代表文学艺术)的文质问题。墨家的社会观点是反对奢汰而主张质朴,故刘向《说苑》之《墨子》佚文说:“先质而后文,此圣人之务也。”这种重质轻文之说,不是文学理论。庄子后学也在《庄子·缮性》篇中谈到文质问题:“离道以善,阴德以行,然后去性而从于心。心与心识知,而不足以定天下,然后附之以文,益之以博。文灭质,博溺心,然后民始惑乱,无以反其性情,而复其初。”文与质也只是指人的文饰和质朴。法家韩非子更激烈反对一切文学。《韩非子·八说》曰:“息文学而明法度,塞私便而一功劳,此公利也。”他对待文学的态度和墨子一样,突出的是文与用的关系,而不谈文与质的关系,如《五蠹》曰:“文学者非所用,用之则乱法。”《亡征》曰:“好辩说而不求其用,滥于文丽而不顾其功者,可亡也。”《五蠹》又曰:“今人主之于言也,说其辩而不求其当焉;其用于行也,美其声而不责其功焉。是以天下之众,其谈言者,务为辩而不周于用。”他只在论到人时才用到“文”与“质”这一对概念,《解老》说:“礼,为情貌者也;文,为质饰者也。夫君子取情而去貌,好质而恶饰。夫恃貌而论情者,其情恶也;须饰而论质者,其质衰也。”质文关系即人的情貌关系,表现出对礼的否定,这是法家的伦理道德观点。
两汉以降,“文”与“质”逐渐在新的意义上使用。经学大师董仲舒把文与质运用到他的三统循环说的历史观上,他在《三代改制质文》中以为“王者之制,一商一夏,一质一文。商质者主天,夏文者主地,春秋者主人。”前一代尚文,其后一代必尚质以救其弊,这就扩大了“文”与“质”概念的内容与运用范围。文质循环说为统治者所倡,司马迁也曾受这风气的影响,如《平准书》说:“是以物盛则衰,时极而转,一质一文,终始之变也。”文质说运用到经学和历史学中而未运用到文学中,正反映了西汉前期经学和学术昌盛而文学相对尚未发展的实际情况。司马迁后,根据记载,如终军、杨恽、杜钦、匡衡,特别是刘向,均讲到过文与质的问题,但都没有超越前人的地方。到西汉后期的扬雄时代,辞赋已由勃兴到成熟,成为上至公卿大臣、下至士林文人竞趋创作的文学主潮,必然要促使文学理论的相应发展,“文质”说这时才被扬雄运用到文学中,第一个提出了较完整的“文质相副”的文学理论。
二、扬雄“文质相副”说的提出
扬雄是哲学家兼文学家。他第一个把“文”与“质”赋予宇宙天地间的万事万物,而具有了阴阳对立的普遍意义。《太玄·文》说:“阴敛其质,阳散其文。文质班班,万物粲然。”阴为质,阳为文,阴质与阳文的相副才“万物粲然”。阴阳的对立产生万物,故质文的相副也为万物所具有。所以他又说:“天文地质,不易厥位。”《玄搞》云:夫天地设,故贵贱序。四时行,故父子继。律历陈,故君臣理。常变错,故百事析。质文形,故有无明。吉凶见,故善否著。虚实荡,故万物缠。他在《玄文》中用质文形而后有无明的观点来描述万物的产生、变化、发展和消亡:“罔、直、蒙、幽、冥。罔,北方也,冬也,未有形也。直,东方也,春也,质而未有文也。蒙,南方也,夏也,物之修长也,皆可得而戴也。幽,西方也,物皆成象而就也。有形则复于无形,故曰冥。”将事物的发展描绘成一个由“无形”到“有质无文”到“修长”到“成象”再复归于“无形”的过程,固然还是一种循环论看法,但他认为万物都是文论扬雄文学思想之“文质相副”说与质的统一,万物因文质相副(阴阳统一)才得以成,却是发前人所未发的精辟见解。《玄掜》明确说“文”是文采、文藻,“质”是质底、素质:“文为藻饰。”“直……质而未有文也。”“质者,文之素也。”文与质的关系就具有了一定形式与内容关系的意义。在《文》中,他进一步具体描述了万物都是文质统一的思想: 初一,袷绘何缦,玉贞。测曰:袷绘何缦,文在内也。
次二,文蔚质否。测曰:文蔚质否,不能啐也。
次三,大文弥朴,孚似不足。测曰:大文弥朴,质有余地。
次四,斐如邠如,虎豹文如,匪天之享,否。测曰:斐邠之否,奚足誉也。
次五,炳如彪如,尚文昭如,车服庸如。测曰:彪如在上,天文炳也。
次六,鸿文无范恣于川。测曰:鸿文无范,恣意往也。
次七,雉之不禄,而鸡荩谷。测曰:雉之不禄,难幽养也。
次八,雕懺谷布,亡于时,文则乱。测曰:雕懺之文,徒费日也。
上九,极文密密。易以黼黻。测曰:极文之易,当以质也。
透过晦涩的哲学用语可看出,扬雄对文、质之间的不同关系作了分析。“袷绘何缦”,是有内在之质而文不外露。“文蔚质否”,是有文无质。“斐如邠如”,是过度的文饰。“雕懺之文”,是以文害质。“极文之易,当以质也”,是求文与质相副。万物都体现文与质的相副相称,自然也包括一切学术和文学。所以在《饰》中他又说:
初一,言不言,不以言。测曰:言不言,默而信也。
次二,无质饰,先文后失服。测曰:无质失文,失贞也。
次三,吐黄舌,柑黄聿,利见哲人。测曰:舌聿之利,利见知人也。
次四,利舌哇哇,商人之贞。测曰:哇哇之贞,利于商也。
次五,下言如水,实以天牝。测曰:下言之水,能自冲也。
这是说质决定文,如无质而文(“无质饰”),事物就“失贞(正)”。文章著作也如此:黄者中色,在这里就是对文章著作“质”方面的要求,即要表现圣人之道。许翰注说:“拊,执也。聿,笔也。君子发言著书不失中道,惟智者能知之,愚者不足语也。《法言》曰:‘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黄舌”、“黄聿”是对“无质饰”、“无质先文”而言,也就是文质相副对文质乖离而言。扬雄这种学术和文学上的文质相副思想实际早在年轻时就已形成,如作于成帝阳朔年间(时扬雄不到三十岁)的《反离骚》中,有说屈原的辞赋“何文肆而质薤!”朱熹注云:“肆,放也。薤,狭也。言其文辞放肆,而性狷狭也。”可见扬雄所谓“文肆”指屈原作品雄放俊逸的文辞和神奇迷离的表现手法,是就作品“文”的方面言;所谓“质薤”,指屈原作品中不能知“时”而行竞自沈身的志向情趣,是就作品的“质”(主要指思想情感)方面言。扬雄年轻时对屈原的这种评价自不可取,晚年他已改变这种看法;但在这里他确实第一次把文质说具体运用到了文学作品的分析中。所以到成帝末年作的《太玄》,在《玄莹》中他便明确简要地概括了他的学术和文学的文质说:
务其事而不务其辞,多其变而不多其文也。也约则其旨不详,不要则其应不博,不浑则其事不散,不沈则其意不见。是故文以见乎质,辞以睹乎情。观其施辞,则其心之所欲者见矣。
由此可见,扬雄第一个在文学上(也是第一个在哲学上)提出了初成体系的“文质”说,标志着我国古代文学理论上的一个新突破。
三、“文质相副”说的思想渊源
扬雄的文质说,明显地融合了儒与道、老庄与《周易》的思想,可以看出道家思想对他文学思想的积极影响。“袷绘何缦,玉贞。”是从《老子》七十章“是以圣人被褐怀玉”变化而出。老子主张归真返朴、大朴不雕:三十二章云“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三十七章云“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十九章云:“见素抱朴”,十五章云“敦若朴”,五十七章云“我无欲而民自朴”。扬雄说的“大文弥朴”,是取道家之“朴”(扬弃其不好“文”的一面)以救汉儒过于尚文之敝,而将儒家的重文与道家的重朴统一起来。“雕懺之文,徒费日也。”是取庄子之说,扬雄在《法言·问道》中说过同样的意思:“或曰:雕刻众形者匪天与?曰:以其不雕刻也。如物刻而雕之,焉得力而给诸!”庄子以为自然之道不雕刻众形而万物自成,故在《大宗师》中说,“(道)覆载天地刻雕众形而不为巧”,《天道》也说:“……覆载天地刻雕众形而不为朽,此之谓天乐。”扬雄正是化用庄子的天道自然无为思想以反对过度雕琢虚饰之文,也是以道(老庄)济儒(汉儒)。道家认为物极而反,扬雄也在《玄摛》里以为“阳不极,则阴不萌。阴不极,则阳不牙”。他以“质”为阴,以“文”为阳,所谓“极文之易,当以质也”,正是对道家物极必反思想的具体运用。“言不言,默而信也”,又是化取《老子》二十三章之“希言自然”和二章“是以圣人处元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以及五十六章之“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还有七十三章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意在反对“利舌哇哇”的文饰虚辞。“下言如水,实以天牝。”司马光说“天牝”为“海”不明确,“天牝”应即《老子》六章所说的“玄牝”:“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门,天地根。”玄牝即道。道包容万物,万物复归于道,故又将道及有道之人比之为谷:“旷若谷”,“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谷居下而能汇百川之水,故说“下言如水,实以天牝”。扬雄的文质说,特别强调“质”、“朴”的一面,这固然有以孔子的思想以纠汉代经学化的儒学之偏的方面,但更有以老庄道家以济汉儒之敝的方面,所以他的用语也带着鲜明的道家色彩。孔子也强调质朴、简约,但汉代的儒学已趋烦琐,与孔子的这一思想相乖违。一般说,儒家繁缛,道家简约。司马炎在《论六家要旨》中比较儒道两家,说道家“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而儒家“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日:博而寡要,劳而少功。”到西汉后期,经学化的儒学更显繁碎,班固在《艺文志》中说:“后世经传既已乖离,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说五字之文,至于二三万言。后进弥以驰逐,故幼童而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扬雄的文质说,除强调要明孔子的简易之道外,又汲取道家道法自然的说法以救汉儒之敝,也就是很自然的事。
四、扬雄对其“文质”说之“质”的详术
因为要救汉儒以文害质之敝,也因为要救汉赋家文丽用寡之病,故扬雄的文质说在“文”的方面没有多少详论,而在“质”方面却充分展开了论说。他说的文章著作之“质”,包含三个方面:
1.“质”是“情”。孔子对文学的基本要求是“情信”与“辞巧”的统一。扬雄进一步把“情”规定为文章之“质”。他说的“文以见乎质,辞以睹乎情”,就可清楚看出“情”即“质”。“文”在于现“质”,“辞”在于睹“情”,文质相副也就是辞情相副。这个思想正源于孔子。由于古代诗歌合乐,他又从音乐上来阐述这种文质相副,如《玄数》:“声生于日,律生于辰。声以情质,律以和声,声音和协,而八音生。”许翰注云:“甲乙为角,丙丁为徵,庚辛为商,壬癸为羽,戊己为宫。故声生于日,天之气也;律生于辰,地之德也。声直之情质,律述之之以和声,而金石丝竹匏土革木之音生,声可和而成文如此。”扬雄认为乐以声表情,声与情的关系即文与质的关系。但“情”不过就是人内心的欲望,故文以表情也就是表达中心之所欲,《法言·问神》云:“面相之,辞相适,抒中心之所欲,通诸人之嗑嗑者,莫如言。”《玄莹》云:“辞以睹乎情,观其施辞,则其心之所欲者见矣。”文章首先在于表情达心,由此扬雄在《问神》中提出了“书为心画”说:“言不能达其心,书不能达其言,难矣哉!……故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声、画者,君子小人之所以动情乎!”从文学上看,以“情”(人之所欲)为文之“质”,就是强调文学作品以情感人的特点,要示为情而造文,反对为文而造情。这个思想使他后来对丽以淫的辞赋采取了批判态度。
2.“质”是“道”。扬雄以“道”作为宇宙万物的本原。自然之道主宰天地人事,人必须循自然之道而行。因此他把人事与自然之道的关系也称为文与质的关系,《玄莹》道:“夫作者贵其有循而体自然也。其所循也大,则其体也壮。其所循也小,则其体也瘠。其所循也直,则其体也浑。其所循也曲,则其体也散。故不攫所有,不强所无。譬诸身,增则赘,而割则亏。故质干在乎自然,华藻在乎人事也……”“作”,自然包括学术和著作之作,如《问神》说:“或曰:述而不作,《玄》何以作?曰:其事则述,其书则作。”作文之事就在体循自然之道,这与他的表现中道的“黄聿”之说正一致。扬雄认为,儒家圣人的经典就体现了“道”,《吾子》道:“舍舟航而济乎读者末矣,舍五经而济乎道者末矣。弃常珍而嗜乎异馔者,恶睹其识味也;委大圣而好乎诸子者,恶睹其识道也。”“道”必待“文”而后成,五经均以道为“质”,而又加以藻饰,故为一切文章著作的典范,《寡见》以玉为喻说:“或曰:良玉不雕,美言不文,何谓也?曰:玉不雕,王与瑶不作器;言不文,典谟不作经。”文与道的关系,他又比之为华与实的关系,《问明》道:“孟子疾过我门而不入我室。或日:亦有疾乎?曰:摭我华而不食我实。”在扬雄之前,荀子讲文以明道,《诗大序》讲文以表情,扬雄的文质说把两者统一起来。
3.“质”是“事”。“情”和“道”都无形不可见,必须表现和反映在具体的“事”中。故扬雄又从尚用出发,把“事”也规定为文章之“质”。《吾子》云:“或问:君子尚辞乎!曰:君子事之为尚。事胜辞则伉,辞胜事则赋;事辞称则经。足言足用,德之藻也。”文与质的相副又具体表现为辞与事的相副。他的文质说的一个重要思想,本来就是“务其事而不务其辞”。儒家经典是辞与事的完美统一,故《问神》又说“事辞称则经”,事辞不称,文质不副,则“不经”:“书不经,非书也;言不经,非言也。言书不经,多多赘矣。”文章之用就是载事、传事:“弥纶天下之事,记久明远,著古昔之昏昏,传千里之忞忞者:莫如书。”他自称《太玄》是“其事则述,其书则作”,正是据“事辞称则经”的标准著书立说的。他也用这条标准来评价作品,如《重黎》说:“或问《周官》,曰:立事。左氏,曰:品藻。太史迁,曰:实录。”“立事”、“品藻”、“实录”都就文章如何以“辞”载“事”而言。《汉书·司马迁传赞》说:“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才,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实,其事核,不虚美,不隐善,故谓之实录。”这是对扬雄以“事”为“质”、主张辞事相称的很好说明。
总之,扬雄在前人思想成果和当时文学发展的基础上首先提出了系统的“文质相副”说。他的“文质”说受到道家的影响,其基本看法是质决定文,文表现质,质待文而成,文附质而行,要求文质相副。他说的“质”包含了“情”、“道”、“事”三个方面。扬雄之时虽然辞赋已成为独立的文学形式,但文学思想尚未能从整个学术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理论。扬雄的文质说,往往将学术作品和文学作品不分,而忽视了对文学本身特点的分析,这是它的时代造成的一个缺陷;但学术和文学上的文质之说由扬雄首先提出,却不容抹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