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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慧
近年来,随着考古发现的重大进展,随着文学观念的重要变化,我国传统文体逐渐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我们在编纂《咸阳碑刻》(与曹发展合编,三秦出版社2003年版)过程中,越发感受到这种变化的深刻意义。其中,《唐薛元超墓志铭》引起了我特别的注意,因为这方墓志与以往作品有很多差异,在文学上表现出一种显而易见的突破和超越。

我们知道,一般意义上的墓志铭,不过是“仁人孝子,于幽宫则刻石而埋之”(龚自珍《说碑》)的文字。故其为文,大多略叙生平梗概,期冀后人识其墓址,凭吊纪念而已。当然,墓志铭毕竟是带有史传性质的文字,其用笔往往与传统的文风多有契合:时代文风是散体,它也是散体;时代文风是骈体,它也是骈体。南北朝至初唐的许多墓志铭,都是用骈体文写成的。到中唐以后,墓志铭又多用散体文章。这一现象,我们编著的《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卷·壹》和《咸阳碑刻》中不乏其例。为了表现作者的文采风流,墓志铭大都有承袭《诗经》特色,出之以四言韵语,风雅蕴藉;辅之以骚体文字,孤怀冥搜。《咸阳碑刻》中的《唐兰辅墓志铭》、《唐窦德藏墓志铭》、《唐曹钦墓志铭》等,显然是仿照《诗经》之风、雅、颂章句形式。而《武周庞同本墓志铭》、《五代朔方节度使冯晖墓志铭》等,写的就像一首骚体诗。其字数比《楚辞》中的《山鬼》或《国殇》还要长。但是,不论如何模仿,这些碑板文字对传统散文、骈文以及《诗》、《骚》来说,不过是取其皮毛,拾其香草而已。《庞同本墓志铭》:“混元俶落兮见乾纲,正气氤氲兮兴帝王。股肱出兮政惟良,俗邕熙兮咏乐康。有姬文兮代必昌,锡繁胤兮胙庞乡。盛德有后兮为龙光,子子孙孙兮福无疆。”既缺少《离骚》、《九章》那样带有哲思的哀怨,又缺少《九歌》、《九辩》那样带有文采的深情。唯有歌功颂德、耀前光后的意思而已。《冯晖墓志铭》的铭文虽长,依然没有脱离这一传统的窠臼。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墓志铭多为代笔,作者很难像韩愈《祭十二郎文》、袁枚《祭妹文》那样投入杜鹃啼血般的情感从事写作,因而,这类铭文很难表现出应有的深度,达不到“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那样的写作心态。阅读古人墓志铭,最明显的感受就是陈辞滥调,因袭不绝。大多情况下,作者常用荒烟野露、寒林衰草烘托坟茔的凄凉景象。如果偶一用之,还略见新意,但篇篇如此,则味同嚼蜡。没有真实的感受,只能在文字上翻新花样,自然不能与《诗》之比兴同日而语。加之墓志是“称美弗称恶,以尽其孝子慈孙之心”(吴讷《文章辨体序说》)的文字,虚美之辞、谀墓之嫌便不可避免。很显然,这些体例上的、人为的因素,造成了墓志铭这类文章和文学的界域还保持着相当的距离。

魏晋南北朝以来,随着诗人学者介入墓志铭的写作,这种情况逐渐得到改变。其中,由南朝流入北朝的庾信的墓志铭的写作,最引人瞩目。他的《周大将军怀德公吴明彻墓志铭》哀伤吴明彻北伐困辱,客死他乡,在行文中寄寓了很深的身世之感,具有诗人的情怀。他的《周宇文显和墓志铭》,则显示了史家的笔法。唐人令狐德棻等撰写的《周书·宇文神举传》,所记宇文显和与魏孝武帝关系的一段文字,和《宇文显和墓志铭》的字句几乎一样,明显地取材于庾信的这篇文章。不仅如此,新出土的北周墓志,有不少模仿庾信,如《北周柱国谯国公夫人故步六孤氏(须蜜多)墓志铭》有这样的话:“夫人别离亲戚,关河重阻。夷歌一曲,未足消忧;猿鸣三声,沾衣无已。”就很有庾信风味。因此可以这样说,庾信所写的墓志铭,其文学笔法对北周人的应用文写作的确产生一定影响。可以这样说,庾信是让墓志铭这一应用文体真正走进文学苑囿的开山鼻祖。而促使这种文体在文学苑囿独立生辉的则是中唐大诗人韩愈。关于这两位文学大师的成就及其历史地位,学术界讨论得已经非常深入,这里没有必要展开赘述。我们所关注的,是从庾信到韩愈这二三百年发展演变的若干环节。从这个意义上说,崔融的《薛元超墓志铭》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大唐薛元超墓志铭》的作者是崔融,初唐“文章四友”之一,曾著有《崔氏唐朝新定诗体》一书(参见张伯伟辑校《全唐五代诗格校考》,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其于律诗格律的奠定,起了重要的作用。《旧唐书》称“融为文典丽,当时罕有其比,朝廷所须《洛出宝图颂》、《则天哀册文》及诸大手笔,并手敕付融。撰哀册文,用思精苦,遂发病卒”。由此看来,他把一生的心血都用在了诗文创作上,赢得了时人的广泛尊重。薛元超的事迹,见于《旧唐书》卷七十三记载,但比较简略。崔融的《薛元超墓志铭》则详尽记述了墓主的世系、名字、爵位、行迹、年寿、卒葬日月、子孙大略和葬地等事项,不仅字数倍过于《旧唐书》,更重要的是,崔融的文字对以往的墓志格式有明显突破。与其说是墓志,更不如说是一篇形神兼备的史传文学作品。作者通过对若干史实的叙述和描写,生动地表现人物的鲜明个性和理想追求,从中可以看到一个有血有肉的薛元超形象。譬如文中记述薛元超少年时写诗的故事:“八岁善属文,时房玄龄、虞南试公咏竹,援豪立新,卒章云:别有邻人笛,偏伤怀旧情。”这与初唐著名诗人杜审言《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独有宦游人,偏惊物候新”确有异曲同工之妙。过去,人们对于杜审言这首诗的起句颇为欣赏,认为“起独有力”。殊不知,这种独特的起句,薛元超已开风气在前。虽然杜审言这首诗在《全唐诗》里又收录在中唐韦应物名下,但不论是杜审言还是韦应物,都在薛元超之后。杜审言约生于公元646年,卒于708年。韦应物更远在其后。而薛元超写作此诗时乃在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其时杜审言尚未出生。当然,仅仅根据这方墓志,还不能确定杜审言这首诗的创作就一定受到薛元超的影响,但至少给我们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参照。文中记述了薛元超对父祖辈怀念的故事:“中书内省旧有磐石,相传云,内史府君常踞以草诏,公每游于斯,未尝不潸然下泣。”追想昔游,感人肺腑。薛元超的姑母河东夫人是唐高宗的婕妤,高宗每谓“不见婕妤侄一日,即疑社稷不安”。高宗所说的,和《世说新语·德行》记载的“周子居常云:吾一日不见黄叔度,则鄙吝之心已复生矣”有相似之处,表现了唐高宗与薛元超之间异乎寻常的君臣情谊,感发意志。君臣之间的关系所以如此,显然不仅仅是由于这种特殊的裙带关系,更重要的是,薛元超尽忠匡辅,敢于抗疏危言,纵论社稷安危,指点君臣得失,而高宗则从善如流,说自己每读薛元超上疏,“若处暗室睹三光,览明镜见万象”。高宗幸洛阳时,留下薛元超侍太子,临别时将薛元超叫到车上说:“朕留卿,若去一目,断一臂,关西一事,悉以委卿。”这种嘱托,确实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君臣关系。唐高宗与薛元超的推心置腹的对话略显示出其中的缘由:“帝尝机务余,语及人间盛衰事,不觉凄然,顾谓公曰:‘忆昔我在春宫,髭犹未出;卿初事我,须亦未长。倏忽光阴卅余载,畴日良臣名将,并成灰土,唯我与卿白首相见。卿历观书记,君臣偕老者几人?我看卿事我大忠赤,我托卿亦甚厚。’公感咽稽首谢曰:‘……窃观天仪贬损,良以旰食宵衣,唯愿遵黄老之术,养生卫寿,则天下甚幸。’”这里写出的不仅是君臣之情,而且充满着感于人事沧桑的常人之情。类似这样的摹神肖形的细节描写,所在多有。如“大理尝奏疑狱,理官请论以死,公对御诘之,吏不能应。帝凛然改容曰:向不得元超在,几令我杀无辜”。在这篇墓志铭里,作者还用一大段长长的文字给墓主以评论,文字写得非常老健,如“天下之人,谓公为地矣”,“天下之人,谓公为貌矣”,“天下之人,谓公为文矣”,“天下之人,谓公为学矣”,“天下之人,谓公为量矣”,“天下之人,谓公为言矣”,“天下之人,谓公为贤矣”,“天下之人,谓公为相矣”。洋洋洒洒,八个并列的句式,很自然地叫人联想到杜牧为李贺诗集作序中那段著名的排比句式。在墓志铭里展现如此激扬青云的笔调,以往的碑板文字确实罕见其匹。崔融是薛元超拔擢的崇文学士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和薛元超有着故吏门生的关系,把这种特殊的情感融入笔端,必定会使其行文带有浓郁的感情色彩,从而孕含了文学的感染力,这对建安散文“以情纬文,以文被质”的范式(《宋书·谢灵运传论》)是一种继承,就文体而言,更是对碑板文字的重要突破。

由此我们认识到,诗人学者介入墓志铭的写作,为这种应用文体的变化成熟注入两股勃勃的生机:一是良史手笔,二是诗家精神。《汉书·司马迁传赞》说:“然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良史手笔,大约要具备这里所说的优点。墓志铭富于文学味,必须要写得像史传一样,以事例塑造人物形象。清人叶燮《原诗》说:“自开辟以来……于以发为文章,形为诗赋,其道万千。余得以三语蔽之:曰理,曰事,曰情,不出乎此而已。”叶燮《原诗》是诗论,拿中国传统文化来说,诗、文的写作之道是一脉相通的。所以我在这里把它所讲的那些有见识的话称为“诗家精神”。文章和诗写得好,必须要“理”、“事”、“情”的结合,而且以“气”贯之。“气”便是文章的活力。崔融《薛元超墓志铭》的成功,就在于集良史手笔和诗家精神于一体,改变了以往墓志铭大都缺少史家手法,缺少细节描写,缺少人物刻画,缺少作者情感投入的积弊,在庾信创作的基础上,注入了更多的平民色彩,更加平易,更加细腻,更具有文学性,为中唐诗人学者的墓志铭写作提供了鲜明的参照。崔融《薛元超墓志铭》的变格破体,意义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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