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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伯伦
一、杜甫《不见》是在绵阳写的怀李白诗

《不见》是杜甫的名篇,不但为许多杜诗选本收录,甚至许多唐诗选本也要选入。而且因为它是杜甫怀念李白的最后一首诗,有很大的重要性,作于何时何地,尤为研究者所重视。此诗自仇兆鳌《杜诗详注》定为上元二年(761年)作以后,诸家并宗其说,其主要理由就是李白卒于次年。这写作年代是据李白逝世之年而作的推论,并不是根据杜甫的原文来考察。其实除了这种说法,早就还有另一种意见,仇兆鳌说:“梁氏编在宝应元年(762年)梓州作,不知是年(李)白已卒矣。”但我认为,诗当作于宝应元年,梁氏所见不错,只不过作诗之地是在绵州而非梓州。理由试述如下。

先看题目。《沧浪诗话》说:“少陵与太白独厚。于诸公诗中凡言太白可十四处。”其诗题如《赠李白》、《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冬日有怀李白》、《春日忆李白》、《送孔巢父谢病归江东兼呈李白》、《梦李白二首》、《天末怀李白》、《寄李十二白二十韵》,皆一一明标“李白”,为何独有此诗题目不提李白,不作标明?“不见”一语,出《诗经》“爱而不见”,强调“不见”,拈以为题,正是说本该于此见面而竞未得见。这地方该是哪里?当然是李白的故里。杜甫所到的距李白故里最近的地方既不该是泛指蜀地,也不是远在离其故居甚远的梓州,而应是与其故居近在咫尺的绵州。而杜甫在宝应元年的确是到了绵州的。

既以“不见”为题,杜甫却又在题下加以自注:“近无李白消息。”仇兆鳖曾说:“古诗先有诗而后有题”,但是“杜诗先有题而后有诗”。杜诗的题目,有时写得很长,题下另注,非常罕见。既强调“近无李白消息”,何不径以为题?显然此注系后来所加,而且杜甫觉得非加不可,因为此数字有解释之意,就是想说明诗中有的话是在不知李白消息的时候写的,诗的内容和当时李白的实际不符合。有一个谜团一直困扰着人们:杜甫写了如此多的怀念李白的诗,为何反而没有悼念李白的诗?说是遗逸也怕是很难解释的。现在研究这条自注,它似乎在告诉我们:我在不知李白消息的时候写了这首诗,知道他的消息后我再也写不出了。所以,它成了杜甫怀念李白的最后一首诗,一篇绝唱,一曲绝响。

诗先写“不见李生久,佯狂真可哀。”首句固然指他们自公元745年山东一别分离已久,也暗示来其故里,却“近无李白消息”,更增思念。次句的“佯狂”,就是说李白“狂”是假相,实际上是清醒的,他佐永王磷起兵是为了“扫尽江汉始应还”,竟遭诬罔,实为可哀。

“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上句可印证原注中的不知李白消息的话。李白于757年系狱,758年长流夜郎,是“钦犯”,消息当然传播甚广。而759年遇赦,朝廷就不会大肆张扬,消息闭塞的杜甫自然更在所不知。不然,诗即使写于761年,也应为他得赦而高兴,不会再有此语。就是在以前,杜甫对李白的冤狱,也只说“江湖多风波,舟楫恐失坠”,“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稻粱求未足,薏苡谤何频”,没有说到“世人皆欲杀”的严重程度。至于下文的“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巨大的反差,再次深刻地道出李白的不幸,又两次证明杜甫不知李白消息。盖此时李白虽多处辗转,但在浔阳曾被宋若思辟为参谋,在当涂有叔李阳冰可依,并不是严重到人皆欲杀,飘零无依。

诗的结末是“匡山读书处,头白好归来。”“匡山”指江油的匡山,历经诸家考定,此不再赘。对匡山不可能是庐山,补充一点反证。李白入永王磷幕前,就在庐山。他说:“仆卧香炉顶,餐霞饮瑶泉。”“空名适自误,迫胁上楼船。”(《书怀赠江夏韦太守》)如果匡山就是庐山,那要李白重回庐山,岂非暗示唐肃宗钦定的李白的案全错了,一切要回到从前?那是犯大忌的。杜甫诗中一再说李白的冤狱是小人陷害,责备的是“世人”,是“江湖风波”,是“魑魅”,也是为皇上开脱。李白自己也说是“天恩流夜郎”,不敢“全盘否定”。

再研究“好归来”三字。“归来”是指李白脱罪,重获自由。且因杜甫在其故里,故曰“归来”,这层意思也早有人道及。杜甫在其它地方写的就不说“归来”,例如《寄李十二白二十韵》说的便是“莫怪恩波隔,乘槎与问津”,只有在离青莲乡最近的绵阳才会想让李白回来,不是一道他往。故杜甫此诗作于绵阳,才最切合实际。“好”字则未被人们注意。“好”说明时机到了,可以准备回来了。这时机就是唐肃宗已死,唐代宗已立,积案可改。这正好证明诗是写于宝应元年才合理,这“好”字才有着落。事实证明,杜甫的看法是对的,唐代宗果然要起用李白。“(唐)代宗之初,搜罗俊逸,拜公(李白)左拾遗。制下于彤庭,礼降于玄壤,生不及禄,没而称宫。”(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连朝廷都不知李白已死,闹了大笑话,杜甫不知李白已死就更不足怪了。杜甫既然自己专门注了他不知道李白的消息,却要用李白的事实来作为推断此诗创作时间的依据,当然是不合适的。

综上所述,《不见》一诗,只有断为宝应元年作于绵阳,诗篇从题目、自注到文字的许多问题才能得到圆满的解释。杜甫在绵阳写下他关于李白的最后一首诗也是最重要的一首诗,对于绵阳固然重要;而对于正确理解这首诗,认识诗人的心灵轨迹,则更为重要。绵阳有李杜祠,是迄今尚保存完好的全国惟一的李杜合祀之祠。此诗作于绵阳,使他们的伟大友谊在绵阳画下一个光彩夺目的句号,实在该大书特书的。

二、杜甫《越王楼歌》该怎么解读

宝应元年(762年),杜甫在绵阳写《越王楼歌》:“绵州州府何磊落,显庆年中越王作。孤城西北起高楼,碧瓦朱甍照城郭。楼下长江百丈清,山头落日半轮明。君王旧迹令人赏,转见千秋万古情。”越王楼,是唐太宗第八子越王李贞所建。李贞为绵州刺史,新、旧《唐书》均失载。新中国成立后出土的《唐故太子少保豫州刺史越王墓志铭》记载甚详,提供了确证:“岷濮之险,实惟巴江。剽劫之患,时闻栈阁。利有攸往,实在西南,褰帷作镇,爰降纶缚。乃授绵州刺史。”李贞在绵州州城的西北,面临涪江修建了越王楼。对这首诗,研究者常以之与王勃(子安)的《滕王阁》诗对比,但评价出入很大。为对比评述的方便,引王勃诗如下:“滕王高阁临江渚,佩玉鸣銮罢歌舞。画栋朝飞南浦云,朱帘暮卷西山雨。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认为杜诗不敌王诗的,例如仇兆鳌。仇兆鳌(1638--1713)研究杜诗,用二十多年时间,汇集各家意见,辑为《杜诗详注》,至今还认为是研究杜诗的基本读物。他说:“(杜甫)此章体格,仿王子安《滕王阁》,而风致稍逊。卫万《吴官怨》,亦本《滕王阁》,而姿韵自胜。”仇氏此说,是袭用流行已久的说法。不过在他编成此书的公元1693年之前(本书刻成则在更晚的公元1703年),金圣叹对这种说法已经批驳过了。金圣叹(1608-1661)也是杜甫的重要研究者,他把杜诗定为继《庄子》、《离骚》、《史记》之后的“第四才子书”。金圣叹能诗,有《沉吟楼诗选》。他著述极丰,因罹祸被杀,多不流传,以他的文学批评为最著。《杜诗解》是他未完成的作品,但其对《越王楼歌》的分析却完整地保留下来。

金圣叹在对《越王楼歌》的评论中,首先否定杜甫此诗是模仿王勃《滕王阁》诗的说法。他说:“王子安《滕王阁》诗,从来是千载绝作。纵使后来子安再出,已是有景不道。何则?道不得即不如不道,若使道得出已是前人先道了也。东山李白负气使酒,犹于崔颢(咏黄鹤楼诗)束手避路,岂以推诚服善如(杜甫)先生,反智不出此,而顾于《滕王阁》后,复作此《越王楼》哉?”接着他认为杜甫的起点高于王勃。“须知先生自具二十分眼、二十分胆、二十分笔,张目熟视(王)子安此诗,还有开拓不尽、发挥不出之处,于是偶借越王楼换题不换诗,随乎隐括别成妙句。”他又认为杜甫此诗的成就高于王勃:“先生正是全取其诗,从头劈削,通身翻洗。试取对照读之,便见两诗脱胎换骨,转凡作圣。异样奇怪,不止是青(出于)蓝之事而已。”

金圣叹也认为王勃《滕王阁》诗是“千载绝作”。仇兆鳌和金圣叹的意见不统的地方,在于仇氏只谈“风致”、“姿韵”,而金氏却从创作意图入手。他曾自谓评书“直取其文心”,“略其形迹,伸其神理”,对本诗的分析可视为典型例证。在诗的前二句后,金批:“题是‘楼’,诗是‘府’,龙行夭矫,全然不顾龟思鳖望者。”对杜甫之这样写的意义,金称:“夫楼为宾朋宴游之地,府为代君牧民之所。若使诗人不说州府,便说有楼,即令后之读者,其谓越王何等人。”在前四句之后,金又总批:“使无‘州府磊落’四字,即‘碧瓦朱甍’那可道。读之深见‘栋飞朝云’‘帘卷暮雨’之不善命辞。”

金圣叹强调“州府”“磊落”四字,很有道理。强调“州府”,是强调不是为了宴游,而是为了政治经济的发展,为了“牧民”。强调“磊落”是强调这是开拓性的建设,高屋建瓴的建设。金氏说:“写来便成高奇磊落之句,便是(王)子安尽力开拓之所不到。”金氏以“高奇”状“磊落”,是了不起的发现。杜诗《观画马图》有“腾骧磊落三万匹”之句,《发秦州》有“磊落星月高”之句。我过去常觉“磊落”二字难释,现在与“高奇”一联系,便好懂了。金氏说只写楼没有意义,“李偓《越王楼》诗:‘越王曾牧剑南州,因向城隅建此楼。横玉远开千峤雪,暗雷下听一江流。’便与不曾作诗何异?”真是独具只眼,目光如炬。

考王诗与杜诗之不同,主要在立意的差异。王诗的着眼点在“物换星移”,杜诗的着眼点在“州府磊落”。王诗写的是“阁中帝子今何在”,基调是感慨。杜诗写的是“君王旧迹令人赏”,基调是赞赏。王诗的风格在风致、姿韵,杜诗的风格在雄奇开张。王诗说“槛外长江空自流”,杜诗说“楼下长江百丈清”。情调迥然不同。照一般人看来,越王是起兵反武则天被杀的,写越王楼更应当着力吊古。而杜甫却完全回避皇家纷争,只着眼于越王楼的意义和影响。金氏于诗的后半批道:“不惟于王诗外,添出‘千秋万古’语,且将王诗‘不见帝子’,翻作‘转见后人’,想他下笔时一段倔强,不让古人气色。”

金圣叹的意见,也许有些偏激,但他抓紧“磊落”二字,的确切中要害。自老杜题诗以后,绵州就有了“磊落州”的美称。清人李调元就写道:“生为磊落人,复居磊落州。”何等自豪。今天重读此诗,也要“转见千秋万古情”,这“情”,就是“磊落”,也就是高视阔步,一往无前。

作者单位: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说《琵琶行》“弟走从军阿姨死”

袁津琥

白居易《琵琶行》一诗,千百年来脍炙人口,在当时甚至有所谓“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之说。影响所及即或到现在,各种中学课本也长期予以收录。然其中“弟走从军阿姨死,暮去朝来颜色故”一句,不仅今高中课本第三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下没有注解,不少白诗注本及唐诗选本下同样也没有注解。盖诸操选政者皆惑于所谓白傅为诗,老妪都解的俗说,以为这里的“弟”即是指同父母的比自己年龄小的男子,“阿姨”即是指母亲的姐妹,而未作深求,殊为错误。

窃谓此诗中的“弟”当即白诗《长恨歌》中“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中“弟子”之省称,指教坊中的从事各种技艺学习的人,如今之所谓学徒或学生也。“梨园弟子”有时可径称“弟子”,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大历二年十月十九日,夔州别驾元持宅,见临颖李十二娘舞剑器,壮其蔚跂。问其所师,日:‘余公孙大娘弟子也。’开元三载,余尚童稚,记于郾城,观公孙氏舞剑器浑脱,浏漓顿挫,独出冠时。自高头宜春、梨园二伎坊内人,洎外供奉舞女,晓是舞者,圣文神武皇帝初,公孙一人而已。玉貌锦衣,况余白首,今兹弟子,亦匪盛颜。既辨其由来,知波澜莫二。抚事慷慨,聊为剑器行。昔者吴人张旭,善草书书帖,数尝于邺县见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自此草书长进,豪荡感激,即公孙可知矣”。而“弟子”一词有时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下,又可省称“弟”,如唐·贾至《工部侍郎李公集序》“可谓孔门之弟,洙泗遗徒”,即其证。所谓弟死从军,诗意同杜甫《剑器行》中“风尘澒洞昏王室,梨园弟子散如烟”,指安史之乱起后,教坊中人或作鸟兽散,流寓四方(如李龟年等),或被征召参军也。

至于此诗中之“阿姨”亦当指教坊中伎女之假母,也即后世所谓老鸨也。

盖“姨”本指母亲的姐妹,六朝时,又用于对庶母的称呼。迄今安徽阜阳、福建建瓯一带,受宠的子女对其母亲仍称呼为姨。赵翼《陔余丛考》卷三十八“姨娘”条:“姨本妻之姊妹之称,见《尔雅》及《释名》。又《左传》庄十年:蔡哀侯娶于陈,息侯也娶焉。息妫过蔡,蔡侯日:‘吾姨也。’止而见之是也。然世俗又称妾为姨娘,亦有所本。《南史》:齐衡阳王钧五岁时,所生母区贵人病,便悲戚,左右以五色(饣半)饴之,不肯食,日:‘须待姨瘥。’晋安王子懋七岁时,其母阮淑媛病笃,有献莲花供佛者,子懋流涕礼佛,日:‘若使阿姨因此和胜,愿诸佛令此花竞夕不萎。’二王皆呼母为姨。盖姨本姬侍之称,二王所生母皆非正嫡,宫中久呼为姨,故其子之呼母亦同耳。”钱大昕在《廿二史考异》卷一《吕后本纪》中亦以为“六朝人称妾母为姨”,而“姨”的本字即是表“众妾之总称”之“姬”,因“姬”从“匝”声,故姬妾字当时就读如“怡”。以“阿姨”称伎女之假母。唐诗中除此外,没有发现用例,不过这也许反映出白诗遣词造句不避俗语的特点。特别是到了明代以小阿姨称老鸨之假女,以阿姨称老鸨极为常见,追根溯源,则不能不说是肇始于唐代。冯梦龙《山歌》卷四《阿姨》:“天上乌云载白云,女婿摇船载丈人。你搭囡儿算命说道青草里得病枯草里死,千万小阿姨莫许子外头人。”又“姐夫强横了要偷阿姨,好像个枕头边筛米满床粞。阿姨道:姐夫呀,皂色上还覆教我无染处,馄饨弗熟你再有介一副厚面皮。”歌中之“姐夫”指嫖客,而“阿姨”则指老鸨。

盖此琵琶女年幼进入教坊学习器乐,依身假母,已视教坊为家。孰料,安史之乱忽起,乐人四散而假母横死,昔日红遍京城的女伎顿时失去依靠,陷入孤苦伶仃的境地。纵侥幸容颜未逝,而世易时移。从前不惜一掷千金,年年追欢买笑,“秋月春风等闲度”的五陵年少,已或化为异物,或经历国破家亡的遭遇后,早已无昔日豪举的心情和能力了。“暮去朝来颜色故”,“颜色故”三字用得好。盖琵琶女重操旧业,却“门前冷落鞍马稀”,并非因年长色衰,实是唐帝国经安史之乱后,国势已江河日下,非复往昔之可比,而民生凋敝,更不似从前矣。琵琶女在叙述安史之乱发生的情况时,仅提到教坊子弟和自己之假母之情况,则琵琶女无兄弟姐妹及父母早逝,亦自可知。“弟走从军阿姨死”,七字写尽当时之窘境。如果把这里的“弟”解释成一母所生年龄比自己小的男性,把“姨”解释成母亲的姐妹,旁人未免要问:“在当时,正常情况下,几乎所有家庭都是由多子女组成,她弟弟死了,那她哥哥姐姐呢?她阿姨死了,不是还有她爸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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