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魂》是《楚辞》中最重要的篇章之一,也是《楚辞》研究中历来争议最多的篇章之一。学术史上关于涉及《招魂》的各种问题,诸如其作者、所招魂主,乃至创作动机,写作时地等,聚讼纷纭,但对《招魂》的文体性质却很少有人深入讨论,而这一问题却可能是《招魂》研究的重要突破口。我近来重读斯篇,细绎文意,从文本结构入手,探索其文体性质,发现《招魂》的篇章结构与古人关于赋体文学的定义密合,是一篇经典的早期赋作。
关于《招魂》应属赋类文学作品的观点,可追溯到《汉书·艺文志》。《汉书·艺文志·诗赋略》:“屈原赋二十五篇。”自注:“楚怀王大夫,有列传。”《汉书·艺文志》系班固据刘向父子的《七略》删节而成,将“屈原赋”列于《诗赋略》之首,不但表达了《七略》作者刘氏父子的学术识断,也表达了《汉书》作者班固的学术倾向①。刘向是已知《楚辞》的最早整理者,班固是著名的《楚辞》早期研究者,由于他们的学术地位及对于《楚辞》研究的贡献,这一论断成为学术史上判定屈原作品文体性质的重要依据②。《招魂》既为屈原代表作品之一,理应属于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