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盛砺
由于曹雪芹“泪尽而逝”,《红楼梦》成了“见首不见尾”的“神龙”,如何拨云见真身就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概括地说,结尾无非两类:大团圆或者大悲剧。根据世俗心理习惯,准都喜欢大团圆,但这显然违背了原本的基本思想,也不符合故事人物性格发展的规律,因此只能取大悲剧,就像现今通行本那样。
不过,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红学家们曾为什么样的大悲剧论战不体,论争焦点就是中举出家、雪天拜别和兰桂齐放这组情节链是否合理的问题。对此,本文愿为《红楼梦》最优秀的续作者高鹗申辩,以证明他的巨大成功。宝玉中举,孤立地看,似乎改变了人物的叛逆性格,竟把一个最瞧不起科举的人拉进考场,让他中了第七名举人,这是多么庸俗的笔墨啊!可是全面考察,就发现问题了:因为续书在写中举前还特别细致地用大量篇幅渲染了宝玉蔑视文章经济的鲜明态度,这渲染的叛逆力度毫不亚于曹雪芹的描写。如宝玉一听甄公子的功名仕进之言,马上“刮目相看”,宣布为此“竟要连我这个相貌也不要了!”接着又写他从此“念头一发更奇僻了”,他“不但厌弃功名仕进,竟把那儿女情缘也看淡了好些”,“将一切不放在心上”,“假作攻书”,“能谈得来的只有惜春一人”。这不仅写叛逆,还写出他斗争手段的成熟,可见续作者鲜明的爱憎。显然,让宝玉进考场另有深意,那就是要写他出家,要造成强烈的反差,表现人物更彻底地叛逆精神。口 盛砺再说,这种手法也是承袭曹雪芹的风格,曹雪芹“宝玉路谒北静王”的一段文字就是证明。既然曹雪芹这样写不庸俗,又凭什么指责高鹗庸俗呢!因此,通观全书,运用同一衡量尺度.就很容易得出宝玉性格的核心始终是叛逆的结论,而他的叛逆精神在跨出考场立即出家的行动中,已经充分显示出来了再结合背景实情,则会明白宝玉作为世代勋戚、诗礼簪缨之家的子弟,要想公然不读时文是行不通的,要想像有银子花而无父兄管束的官商巨富之子薛蟠那样生活也是不可能的。”
我们认为:宝玉中举,表现了叛逆的特殊形式,它是当时社会一般叛逆形式的极致,这是问题的实质。宝玉处处受制于封建家长的地位,决定他无力改变社会,甚至连自己的命运也无法掌握,只能窥时势、寻找缝隙去发展叛逆性格,进行有限的反抗和斗争。正因为囿于这样的环境和条件,才会有他迫于形势的“奉严辞”重人家塾;才会有与贾代儒答问时力避“发迹做官之旨”的曲折迂回;才会有散学急奔潇湘馆,企求在知音面前尽吐心曲的渴望,以及意外听到“清贵”之论的遗憾和怅惘;也才会有逃学祭晴雯、有借禅以述怀、有双美护玉时去志不移、有种种“行为偏僻性乖张”的事件发生;最后以中举出家反证功名利禄的虚幻如云。从他自愿抛弃“前程”和妻儿去当和尚的举动来看,总不能说这六根清静中还会包藏什么功名利禄福寿富贵吧?可见,这才是真正的大悲剧结局!
高鹗通过人物的大彻大悟,大离大逆,使宝玉的叛逆性格真正得以发展、深化,而到达他的必然归宿。回味一下宝玉赴试前辞母的肺腑之言吧:“只有这一入场,用心作了文章,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那时太太喜欢喜欢,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 ”显然,这是异兆悲音,它活现出彼时宝主扮演封建社会制度挽歌郎的心态,以致连黛玉泪尽而逝、自身任人摆布的苦难也就要成为过去,一颗破碎的心很快就会化灰化烟、烟消云散厂。这自然应归于因为爱之毁灭的反思,才促成了毅然逃禅进程的加剧。
宝玉中举出家,是在当时环境、条件下,人物抗争于传统思想制度的唯一可行的选择,它完全合乎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
雪天拜别,与宝玉离家时跪辞王夫人一样,同属异兆悲音 它的象征意义在于:揭示封建制度“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必然命运,反映分崩离析的无可避免。拜别虽不发一语,但“此时无声胜有声”,对贾政这个顽固的封建卫道士,确实已无话可说了。因为宝玉心中,人之生死不过隔不隔形质而已,神气总是相通的,他的出家不过是“形质归一”,还其质的真面目,与“质本洁来还洁去”的黛玉,正好相会在幻域。宝玉摆脱形的拘束.从此可以不用伪装和试探,与黛玉真正彼此不分、心种自由相通。按我们民族的习惯说法,这就是神会,是妙悟宝玉的最后决裂,虽无暴烈行为却表现出无限韧劲。他凭着百折不挠的追求,使贾母之怜、宝钗之柔、风姐之谋、王夫人之哀以及作为最后防线的贾政之威,统统顿失往昔法力、无法阻挡他们的叛逆者走上一条自择的新路。
有人曾以拜别为例,指责高鹗宣扬封建孝道,其实不然。这“孝道”的实质只能根据社会发展的连续性和传统基因的作用来衡量,宝玉作为叛逆者,他的思想认识必然要受时代思潮的影响和制约,所异于一般人的则是他极敏锐地窥透了现实中的种种弊病,又敢于以牺牲精神去追求理想,因而成为异端、成为典型。即使如此,他的作为人的情感,仍不能简单地与社会~刀两断,他的行为举止也不可能如星外来客,丝毫不表现人的痕迹。他甚至连大红猩猩斗蓬也非穿不可+因为对这位在锦绣堆里长大的叛逆者来说,红斗蓬并不必孔雀裘来得更为珍贵,因此也算不上有什么特殊。要不,他又该穿什么呢?难道这不比百结鹁衣和乞杖更真实、更符合人物的身份、环境和作品提供的氛围及特征么?显然,高鹗用人世长别的凄美景况写叛逆的巨大力量是十分聪明的.除此而外,似乎找不出更妙的办法来。应该承认,高鹗终究在某种意义上已经笔涉孝道了,尽管其中存着这样那样非写不可的理由。可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意义上的孝道,不仅高鹗写了,曹雪芹同样也写了,因为这孝道与社会人情紧紧联系着,无法把它绝然拆开.否则,就不会产生悲金悼玉的《红楼梦》。存在决定意识,在读书中,中举、拜别都含有孝的因素,但这些“孝道”毕竟不是作者表述的主旨,更何况宝玉终于毅然离家出走了。其实,仅凭“撒手悬崖”这一点,就足以抵销哪怕是一辈子的孝行了。他的叛逆,这时已无丝毫迟疑和动摇,这才是地地道道的大不孝。高鹗的良苦用心,就在于用高超的艺术手法,真实地描写了人物不可避免的孝道之后,再以神来妙笔.着力刻划出人物的叛逆、大不孝,以及对整个封建孝道观念的反抗。
文艺作品贵在含蓄,“作者的见解愈隐蔽,对艺术作品来说就愈好。”高鹗写贾府“沐皇恩”、“延世泽”,“兰桂齐芳”,其中包孕着极为丰富的内涵。且看书中的“兰桂齐芳”吧,贾兰虽已中举,却只排在第130名上,贾桂则还在宝钗腹中,将来能否修成正果,续书人写得明白:“未便预说”。看来,二人希望都不大,后者就更是渺茫。这样写,虽“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但却是高鄂现实主义创作思想的产物,它比曹雪芹设计的“食尽鸟投林”又深入了一层,既写出贾府这条“百足之虫”已到末日,却又没有把它写绝,要它成为僵虫,确实还需要时间。高鹗就是这样形象地表现出中国封建社会的客观在,并告诉读者,它还不会一下子就变得“白茫茫”而毫无旧的痕迹。再说曹雪芹也没有预告皇权的覆灭,因此严格地说也仍然算不上“真干净”。而贾府与王、史、薛三家荣损与俱,四大家族又与皇家命系一脉,从而证明贾家的盛衰并不取决于子孙的肖与不肖,也不一定取决于某一家一户内有没有自生自灭,它的根本命运是依附皇权。且不说旧时代,即便在当今改革大潮下,封建文化对于人们的作用和影响.也不容忽视。既然如此.我们又岂能苛求古人呢?可见,高鹗写“兰桂齐芳”至少比写“白茫茫”要少一点简单化.也较符合中国封建社会的实情,让人们从贾府兴衰变迁史上.认识到封建社会制度的顽固性、多变性以及与之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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