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
当前位置:汉程网 >文学 >文学文库
分享
  • 微信里发现点击扫一扫即可分享
评论
  • 0
作者:王世海

唐称杜诗为诗史仅孟綮一文。他的《本事诗·高逸第三》述李白本事,言“杜所赠二十韵,备述其事。读其文,尽得其故迹”,已多少透漏了“号为诗史”的含义:杜诗纪实。其后云:“杜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杜甫将当时自我行程所见所感(包括当时的社会、自然以及自我和当时人的生活)都详实地记录在诗里,接受者可以在杜诗中看到许多当时具体真实的社会自然人生,如同史家记史一般,故称杜诗为诗史,可见史与诗的联系发生在纪实的层面上。孟綮将诗人本事按类分别,一著其事。“故当时号为诗史”,知杜诗诗史称号非由他发明,盖为当时普遍流传或孟綮概括之认识,统言之,诗史称号反映着当时杜诗接受的一个侧面。

孟綮的《本事诗》为第一部言诗歌本事的专著,可以说是“纪事”体著作的直接源头。野史杂著、笔记小说,作者有感于时风,常常谈文论艺,或记或议,或今或古,虽是东鳞西爪,甚至语涉怪诞,却不同程度地留下了珍贵的时代掠影。《诗话》云:“唐人诗话,初本论诗。自孟綮《本事诗》出(原注:亦本《诗小序》),乃使人知国史叙诗之意,而好事者踵而广之,则诗话而通于史部之传记矣。”按《本事诗》里的“本事”一语源于《汉书·艺文志》:“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左传》被视为叙录《春秋》本事的传记。孟綮叙“历代缘情感事之诗”(《郡斋读书志》总集类)的本事,与国史叙《诗》之意相合,也与左丘明“论本事而作传”如出一辙。其存在本身就有了史的含义。孟綮生卒年不详。但知其在唐文宗开成年间(836—840)曾任职梧州,又于晚唐僖宗乾符二年(875)登进士第。其《本事诗》一卷写成于僖宗光启二年(886)。内容分为情感、事感、高逸、怨愤、征异、征咎、嘲戏七类。《本事诗序》不采《诗大序》的提法,说:“诗者,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故怨思悲愁,常多感概;抒怀佳作,讽刺雅言,著于群书,虽盈厨溢阁,其间触事兴咏,尤所钟情。”其倡导诗缘情的观点是很明显的。由此推之,他记诗本事基本是为了让接受者知晓诗人作诗时的处境和心境,以此明晰诗之确实旨趣。可见,孟綮记载杜诗诗史说完全是出于公论。

我们先就与杜甫同时并与杜甫有赠诗的人来观察。与杜甫有交游并有赠诗者可考者主要有李白、高适、严武、任华、韦迢、郭受。他们大多对杜甫赞颂有加,如任华《杂言寄杜拾遗》称杜诗“势攫虎豹,气腾蛟螭。沧海无风似鼓荡,华岳平地欲奔驰。曹刘俯仰惨大敌,沈谢逡巡称小儿。昔在帝城中,盛名君一个”;衡阳判宫郭受《寄杜员外》一诗对杜诗在当时的流传作出了描述,诗云:“新诗海内流传久,旧德朝中届望劳”;韶州牧韦迢与杜甫的酬答诗《潭洲留别杜员外院长》,对杜甫诗名便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云:“大名诗独步,小郡海西偏”。由上可知,杜甫在生时已有诗名,其诗在世间流传,被多数人接受。然而,除了怪诞者任华所言具体论述到杜诗的特色,认为气势雄阔外,他人只论及杜甫有诗才,未及杜诗的具体特征,可推知接受者对杜诗的理解接受还只停留于一般品赏的层面上,并未认识到杜诗在当时的独特价值和地位。

唐诗传播有一特殊现象,就是唐人已经开始自选唐诗,并有明确的选诗标准。今可见者凡十种,《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九。在《御选唐诗》中对这些选本的诗选取向作了大概叙述,云:“诗至唐,无体不备,亦无派不有。撰录总集者,或得其性情之所近,或因乎风气之所趋,随所撰录,无不可各成一家。故元结尚古淡,《箧中集》所录皆古淡;令狐楚尚富瞻,《御览诗》所录皆富瞻;盖求诗于唐,如求材于山海,随取皆给。而所取之当否,则如影随形。各肖其人之学识。”此言极是。他们选诗时间多在杜甫生时或逝世后不久,及晚唐《唐诗类选》、韦庄的《又玄集》才载有为数不多的几首杜诗,几种重要的选本都不选杜诗,让人疑惑,遂引起众人道说。大致说来原因多在杜诗的风格上。如清人纪昀对《才调集》不选杜诗,分析云:“自序称观李杜集,元白诗,而集中无杜诗。冯舒评此集,谓崇重老杜,不欲芟择。然实以杜诗高古,与其书体例不同,故不采录。”(《四库全书总目题要》卷一八六)。在这些选本中,韦庄的《又玄集》选录杜诗共7首:《西郊》、《春望》、《禹庙》、《山寺》、《遣兴》、《送韩十四东归觐省》、《南邻》。并将7首诗置于此集之首,可见对杜诗的重视。韦庄选诗之旨是“但掇其清词丽句”,所选7首都是杜诗中的名篇,也基本体现了这个主张。唐代已散佚选本中,可以考知选人杜诗的只有顾陶《唐诗类选》一书。该书成于唐宣宗大中十年(856),比成书于光化三年(900)的《又玄集》早40馀年。这是第一部尊杜选本。该书序现在保存在《文苑英华》卷七一四中,其云:“国朝以来,人多反古,德泽广被,诗之作者继出,则有杜李迥生于时,群才莫得而问。”所选杜诗,达三十首之多,胡可先在《唐五代人书中所见杜甫诗辑目》川及《(唐诗类选)选杜诗发微》中已作详考,可参看,此不赘述。此外,唐人选唐诗中,韦毂《才调集》虽未选杜诗,但其序说:“暇日因阅李杜集、元白诗,其间天海混茫,风流挺特,遂采摭奥妙,并诸贤达章句,不可备录。”则其不选杜诗,并非有意排斥。从众选本来看,杜诗除《唐诗类选》标举杜诗继风雅的特征外,其特征和价值没有被深入而准确地理解和接受。由此可见:一、杜诗与当时主流风尚不合,不被世人重视;二、杜诗不可能依靠唐选本得以广泛流传。杜诗诗史称号也就不可能出自上层,在唐代不可能是主流。

唐代绝大多数诗选家受时代与自身审美趣味的影响,没有人选杜诗。在此同时,从中唐开始,少数诗论家却在杜诗中找到了许多值得称扬的地方。王昌龄称“王维诗天子,杜甫诗宰相。”把杜甫看作是仅次于王维的大家。其后,古文运动的首倡者韩愈在诗学上多次并称李杜,借李扬杜,《调张籍》言:“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不知群儿愚,那用故谤伤?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伊我生其后,举头遥相望。”《醉留东野》言:“昔年因读李白、杜甫诗,长恨二人不相从。”然从称赞杜甫和杜诗的言论中可以看出,他还没有更多关注杜诗具体的特征,多借李杜来批驳当时不良诗风,也可见杜诗在当时的接受现状。大致与韩愈等同时,元稹、白居易掀起了“以乐府——特别是新题乐府的形式,来反映社会问题,针砭政治弊端,以期达到实际的社会效果”的新乐府运动。他们创作出大量新题乐府诗,并提出诗要“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白居易《新乐府序》)的纲领,因此选择了符合他作主旨的杜诗,遂对杜诗作了较深入的阐释。这场运动的创作和论诗纲领——白居易《与元九书》云:“洎周衰秦兴,采诗官废,上不以诗补察时政.下不以歌泄导人情,乃至于谄成之风动,救失之道缺,于时六义始刷矣。”在他看来,诗的传统是源于采诗,因采得的诗为民间自由发抒的真实言论,故上观此诗可以知晓民情,过可改之,无则加勉,下可用诗的形式抒写真实性情,只有能起到真实的资鉴功能的诗才具有宣扬六义的功能,也就是说,能宣导六义的诗才能是好诗。由此观点他对诗作从古评至唐,云:“唐兴二百年,其间诗人不可胜数。……又诗之豪者,世称李、杜。李之作,才矣奇矣,人不逮矣。索其风雅比兴,十无一焉。杜诗最多,可传者千首.至于贯串今古,鼠缕格律,尽工尽善,又过于李。然撮其《新安吏》、《石壕史》、《潼关吏》、《塞芦子》、《留花门》之章,‘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亦不过三四十首。杜尚如此,况不逮杜者乎!”白居易虽说有将诗视为政治的工具之嫌,但提倡诗宣六义绝不会是错误。尤应指出的是,他第一次将杜诗的特征归结到中国诗学传统的风雅比兴上,并且认为唐以来杜诗在这方面最多,不仅把杜诗放到了正统诗学馀脉的范畴中,而且将其标举为唐诗第一,这就为杜诗以后在中国诗学中地位的确立创造了必备的条件。从与杜同时诗人的赞颂到韩愈、自居易,可以明显看出接受者对杜诗接受的逐渐具体和深入。而白氏的认识也基本成为唐朝对杜诗诗学特征的具体认识。对杜诗这方面的认识,顾陶前文已述,再如李商隐称“推李杜则怨刺居多”(《献侍郎巨鹿公启》《全唐文》卷七七八);晚唐黄滔认为“且诗本于国风王泽,将以刺上化下,苟不如是,曷诗人乎”,继而认为“大唐前有李杜,后有元白”(《答陈番隐论诗书》《全唐文》卷八二三)。 

同时的元稹,对杜诗了之更甚,在《叙诗寄乐天书》云:“又久之,得杜甫诗数百首,爱其浩荡津涯,处处臻到,始病沈宋之不存寄兴,而讶子昂之未下旁备矣。”他在艺术上对杜诗推崇备至,《唐杜工部员外郎杜君墓志铭》言:“予读诗至杜子美而知大小之有所总萃焉。……至于子美,盖所谓上薄风、骚,下该沈、宋,古傍苏、李,气夺曹、刘,掩颜、谢之孤高,杂徐、庾之流丽,尽得古今之体势,而兼人人之所独专矣。……则诗人以来,未有如子美者。”他并没有将杜诗的特征归结到什么具体的方面,而直接将杜诗推向了诗学的极至,发后学者“集大成”说先声。后因《旧唐书》在《杜甫传》中全文转载,元稹此论遂于后世成为公论。他在《乐府古题序》又论及杜诗时具体论述了杜诗的特征,言:“近代唯诗人杜甫《悲陈陶》、《哀江头》、《兵车》、《丽人》等,凡所歌行,率皆即事名篇,无复倚旁。”先就新题乐府来论,元稹在《乐府古题序》中对乐府源流叙述完备,语至杜甫则言其乐府“即事名篇,无复倚傍”,其后的论述可看作是对新题乐府的解释:虽用古题,全无古义;颇同古义,全创新词;不拟复古题(“予少时与友人乐天、李公垂辈,谓是为当,遂不复拟赋古题”)。所谓新乐府,即或新义,或新词,或新题(当然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新乐府,仅就元稹而论此也不能代表全部。据其所称杜诗“即事名篇,无复倚旁”,其说体现个“新”字)。白居易对其说得更为具体,更为严格。其《新乐府序》云:“篇无定句,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篇无定句,句无定字”,要求新体;“首句标其目”,要求新题;“系于意”“卒章显其志”,要求新意;然其笔法宗旨不变,诗三百之义,辞质,言直,事实。若将二者所论综合来看,新乐府须直言纪实,直抒情志,彰显大义,其“实”就是当时眼前民众生活和社会状况。元稹从所倡新乐府的视野来标举杜诗,很显然是在完全肯定杜诗所具有的以上所论新乐府特征。其对诗创作“实”和“直纪当时事”的要求显然已于史发生了诸多的理论重合。

然而,即使如此,以上所论毕竟没有导出一个杜诗诗史称号,因为他们对杜诗的论着点毕竟完全根源于传统的诗学:风雅比兴。也因为杜诗的风雅比兴才使得杜甫在唐世没有被当时名士推崇。白居易对唐诗崩坏现象痛心疾首,无须再述。与其同时的李肇,在所著《唐国史补》中称:“元和已后,为文笔则学奇诡于韩愈,学苦涩于樊宗师,歌行则学流荡于张籍,诗章则学矫激于孟郊,学浅切于自居易,学淫靡于元稹,俱名为元和体。大抵天宝之风尚党,大历之风尚浮,贞元之风尚荡,元和之风尚怪也。”而此诗道崩坏的现象并不应他们的感叹而改变。李行修在元和三年(808)《请置诗学博士书》中所述的最中心的原因便是“臣伏思之,以为诗教未隆于时,风雅未洽于下”(《唐文卷》六九五);五代张洎对此论述更甚,言:“自李杜后,风雅道丧”(《司业诗集序》《全唐文》卷八七二)。五代王赞认为“风雅不主于今之诗,而其流涉赋”,“唐兴,其音复振,……杜甫雄鸣于至德、大历间,而诗人或不尚之。呜呼!子美之诗,可谓无声无臭者矣”(《玄英先生诗集序》《全唐文》卷八六五)。王赞的感叹更说明了唐当时的诗学接受实际。由此可见,杜甫陨后,唐朝诗风不以继风雅为务,杜诗接受多集中于风雅乐府,不被当时人推崇并深人接受,便无须赘言了。

杜诗并不为多数人的不尚而消逝,其风雅比兴和纪时事的新乐府毕竟使其得到接受和流传。可以作出这样的推想,由于元稹和白居易从新乐府出发将杜诗艺术特征的讨论集中于这些诗史名篇上,自然可使接受者对这些诗所包蕴的当时历史信息全然揭示出来,又元稹所谓“即事名篇”,强调出杜诗以时事为据,遂成吟咏,时事必然成为这些诗接受的一个重心。后世接受者对杜诗的认同和对史的体验很容易使他们对杜诗的接受发生在诗与史之间,“以意逆志”可见诗(诗学传统),“知人论世”可见史(史学意识)。这样诗史说也就呼之欲出了。

然而,孟綮《本事诗》载杜诗为诗史,其直接源头应在笔记小说中。李肇著《国史补》,把沈既济的《枕中记》、《庄子》中的寓言、韩愈的《毛颖传》等等,均视之为“史”,盛赞这些作者为“良史之才”。自居易在评韩愈诗文时,也说他有“班马之风”。显然唐人也有把“历史”当作一把尺子衡量文学作品的。唐五代的杂史、笔记小说如《唐国史补》、《唐阙史》、《唐摭言》、《因话录》、《隋唐嘉话》、《朝野佥载》等记载了一些诗人的行踪事迹、创作的轶闻趣事。这些野史笔记所记虽不及正史系统、全面,但在揭示时代特点和社会风貌方面,因少有拘谨、言简意赅而具有独特的价值。其中多有对杜诗记载。创成于大中九年(855)郑处诲《明皇杂录》,其中涉及杜诗五条。该书卷下记李龟年本事时谈及杜甫对其所赠之诗:

唐开元中,乐工李龟年、彭年、鹤年兄弟三人皆有才学盛名。彭年善舞,鹤年龟年能歌……其后龟年流落江南,每遇良辰胜赏,为人歌数阕,座中闻之莫不掩泣罢酒,即杜甫尝赠诗所谓‘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值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其书补遗记杜甫弃世前本事引《赠聂耒阳》诗为证:杜甫后漂寓湘潭间,旅于衡州耒阳县,颇为令长所厌。甫投诗于宰,宰遂置牛炙白酒以遗。甫饮过多,一夕而卒。集中犹有《赠聂耒阳》诗也。

叙皇室勤政楼斗鸡一事引杜诗“斗鸡初赐锦,舞马既登床”为证;叙公孙大娘本事时引杜诗《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为证;写天宝中兴庆池引杜诗“龙喜出平池”描其原来形貌。在这些引用中,杜诗被或用来证时人本事,或用来证历史事件,或用来证历史名物,可以明见他此时已将杜诗“作历史看把作历史用”了,杜诗已经成为当时历史的一种有效文献。其后这种杜诗接受形式在杂录中被普遍采用。康骈在乾宁二年(895)作《剧谈录》,卷下叙写玄元观风貌时引杜南谒此庙题诗证之有画。范摅《云溪友议》叙写郑广虔事迹李龟年事迹各引杜甫赠诗为证。《唐摭言》(917)是“书述有唐一代贡举之制特详,多史志所未及。其一切杂事,亦足以觇名场之风气验士习之淳浇。法戒兼陈,可为永鉴。不似他家杂录但记异闻已也”(《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四十p1186),在《师友》、《知己》、《轻佻》、《酒失》条各载的杜甫与他人事迹,多引杜诗作出说明。

从这些引用中可以看到,杜诗因其真实广阔的直陈时事,多用来作真实的史料加以利用,这也真实反映出当时人对杜诗的接受形式和角度。在他们眼里,杜诗已不仅是杜甫个人的情志抒写,而成为他所属的那个时代的史实纪录,若想描述当时历史面貌,完全可以将杜诗视为确实的史实材料。杜诗具有史的功能,在当时人的意识中也就成为史了。孟綮所载真实反映了当时杜诗的接受情况。

这些杜诗的接受均发生在史的范畴中,多少明确了当时人已把杜诗当作史看的事实。然而,即使这样人们也没有将杜诗直接称为“史”,而称为“诗史”,从以上的分析考察,我们可以下此论断:由于杜诗在诗和史两方面都具有充足的特征,单称任何一方面都显不全,故当时人便将明知“其体和旨区别显然”的史与诗合称,造出了个“诗史”称号来。

©版权说明:本文由用户发布,汉程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进行举报或反馈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

四库全书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