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诗歌作为叙述历史事件文本的“诗史”说是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及古代文学阐释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对“诗史”说阐释与界定的不同、表述语境的多元化以及阐释循环、过度阐释等问题不可避免的存在,杜诗“诗史”之名的缘起至今仍然是一个热论不休的话题。跳出单一意图论阐释的怪圈,用文本关照和文献考证的眼光对“诗史”之名缘起及历代学人的品论进行审视和考辨,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理解和启发。
一、最早的“诗史”思维
“诗史”思维的出现,可以追溯到中国早期社会风行的“诗史合流”文化传统。钱谦益《胡致梁诗序》云:“孟子日:‘《诗》亡,然后《春秋》作’,《春秋》未作以前之诗,皆国史也。人知夫子之删诗,不知其为定史。人知夫子之作《春秋》,不知其为续诗。《诗》也,《书》也,《春秋》也,首尾为一,书离而三之者也。”作为中国最早诗歌总集的《诗经》,曾经担当着重要的记史职能,诗与史在当时社会文化形态中呈现一种胶着融合之状。《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中关于吴公子札在鲁国观周乐’、听风雅颂等歌诗而论及各国政俗兴衰的记载,就可以看作是早期社会诗史合流的著名典实。正如《尚书·尧典》中所载:“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文字产生以前的“诗言志”,所言即人们深藏于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