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阎尔梅(1603—1679),字用卿,一字古古,号白耷山人、蹈东和尚,徐州沛县人,我国明末清初时期著名现实主义爱国诗人。阎尔梅身当明清鼎替之际.自幼攻读经史,深受儒家传统文化熏陶,崇祯元年(1628年),以选贡入京师,加入“复社”。三年,京兆贡选会试,中举第24名。时后金(清)问鼎方急,农民起义风起云涌,朝中阉党专政,阎尔梅痛感国事陵夷,屡上书指陈时弊,竞触怒阉党,愤而罢公车,致以孝廉终身未仕。
清入塞.明政日益败坏.河南、山东、安徽、江淮及近徐之丰、沛、萧、济、宿地,因长期战乱,地方残破,阎尔梅两次入京,献<流寇议)、<安集地方残破议),皆未被当局采纳。
明亡,清入据北京,目睹弘光王朝的腐败无能,阎尔梅对农民起义军的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他散尽家财,阴结死士,又多次奔走河北、山东诸地,联络多起抗清武装,并亲赴驻兵白洋河的史可法帐中,面陈联合作战大计,惜未被接受。顺治二年(1645年),阎尔梅再次进言退保扬州的史可法,力主联合山东榆园义军,收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