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功能性文体,墓碑文有相对固定的内容和形式,成为一种社会交际的应酬性文字。王安石在创作此类文章时一直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实录原则。据实书之,这是古来一条重要的原则。陆游的《老学庵笔记》中有一则记载:“(王安石)作文通(沈遘)墓志,遂云:‘公虽不尝读书’,或规之曰:‘渠乃状元,此语得无过乎?’乃改‘读书’作‘视书’。”可见,王安石认真严肃的写作态度以及不虚美、不隐恶的史家笔法。二是行道原则。在《学士书》中王安石明确表示:炫耀子孙、官职之类俗套毫无意义,而应该以“行道”来作为荣耀的标准,即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苟不能行道,适足以为父母之羞。”但是,王安石并非“任理而无情”,在他的墓碑文作品中,有很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