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贞元中期到元和末的20年间,小说领域崛起了白行简、元稹、蒋防三位传奇大家,他们创作的《李娃传》、《莺莺传》、《霍小玉传》完全摆脱了神怪之事,而以生动的笔墨、动人的情感来全力表现人世间的男女之情,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一
白行简(776 ~826),白居易之弟,字知退,元和二年(807)进士及第,后历任左拾遗、司门员外郎、主客郎中等职。《李娃传》约作于贞元十一年(795),写荥阳生赴京应试,与名妓李娃相恋,资财耗尽后,被鸨母设计逐出,流浪街头,做了丧葬店唱挽歌的歌手。一次他与父荥阳公相遇,痛遭鞭笞,几至于死;后沦为乞丐,风雪之时为李娃所救,二人同居。在李娃的护理和勉励下,荥阳生身体恢复,发愤读书,终于登第为官,李娃也被封为汧国夫人。这是一篇以大团圆方式结局的作品,因产生的时代较早,自不可与后来明清戏剧、小说中陈陈相因的大团圆收尾一概而论;但由于作者对这种以荥阳生浪子回头、其婚姻重新得到封建家庭认可的团圆方式抱着肯定和欣赏的态度,实际上便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小说前半部那段背离传统、感人至深的男女恋情,消弱了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效果。
小说的精华在前半部,尤其表现在对李娃形象的塑造上。李娃年仅二十,是一个被人侮辱、身份低贱的妓女,一出场就以妖艳的姿色吸引了荥阳生,并大胆让荥阳生留宿,“诙谐调笑,无所不至”,表现得温柔多情。但她深知自己的地位与贵介公子的荥阳生是难以匹配的,所以当荥阳生在妓院荡尽钱财时,她又主动参预了鸨母骗逐荥阳生的行动,尽管她内心深处仍对荥阳生情意绵绵。此后,荥阳生流落街头、乞讨为生,李娃对这位已“枯瘠疥疠,殆非人状”的昔日情人不禁生出强烈的怜惜之情和愧悔之心,“前抱其颈”,“失声长恸”,并毅然与鸨母决绝,倾全力照顾、支持荥阳生,使他得以功成名遂。但直到此时,她也没对荥阳生抱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十分理智地提出分手,给对方以重新选择婚姻的充分自由。这种过人的清醒、明智、坚强和练达,构成李娃性格中最有特色的闪光点。
从小说艺术来说,《李娃传》具有相当高的成就。其一,它的故事情节比以往任何小说都要复杂,波澜曲折,充满戏剧性的变化,而结构非常完整、叙述十分清楚,很能够吸引人。其二,小说主要人物李娃的性格也比前出传奇作品显得丰富。她作为一个风尘女子,在荥阳生钱财花尽时,镇定自如地在一场骗局中抛弃了他,这是由其营生性质所决定;但当她目睹荥阳生陷入极度悲惨的境地时,被妓女生涯所掩盖了的善良天性又立即显露出来,机智果断地对自己和荥阳生将来的生活作出安排。这一过程中,她的性格特征既有承接又有变化。其三,虽然小说本身出于虚构,但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有很多真实动人、描写细腻的细节,显现一种生活气息。其中关于东肆、西肆赛歌的描写,令人如见唐代城市生活的景象。
二
由著名诗人元稹作于贞元末的《莺莺传》,则是第一篇完全不涉及神怪情节、纯粹写人世男女之情的作品,它在唐传奇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与《李娃传》的由悲到喜不同,元稹的《莺莺传》由喜到悲,凄婉动人的描写了莺莺与张生相见、相悦、相欢,而以张生的“始乱终弃”作结的爱情悲剧的全过程,细致地展现了莺莺具有鲜明个性特征和深刻社会内涵的典型性格,塑造了一个冲破封建礼教樊篱、争取爱情自由的叛逆女性。
故事发生在贞元年间,男主角张生时游蒲州,居普救寺,巧遇暂寓于此的表亲崔家母女。其时蒲州发生兵变,张生设法保护了崔家。崔夫人设宴答谢,并命女儿出拜张生。可是她一再拖延,“久之乃至,”既”双脸销红”,又“凝娣怨绝”,一幅羞涩而不情愿的模样,表现出一个名门少女所特有的端庄、娴静而又娇羞、矜持的性格特点。张生惊其美艳,转托脾女红娘送去两首《春词》逗其心性。莺莺当晚即作《明月三五夜》一诗相答,暗约张生在西厢见面;但当张生如约来后,她却“端服严容”,大谈了一通“非礼勿动”的道理。这说明莺莺具有两重性格:既有青春的骚动、对爱情的渴望,又在道德礼教的自抑下一再犹豫徘徊。而深人一层来看则可发现,莺莺对于被抛弃的结局又是有预感的,她既渴望爱情,又对爱情没有把握,从而构成了她在行为上的一再矛盾和反复。一方面,对情爱的渴望导致其礼教之防十分脆弱;另一方面,对结局的担优又使她在每次热情迸发之后表现出对张生的冷淡。莺莺与张生由相遇到结合的过程,既是一个情、礼冲突最后以情胜礼的过程,也是一个集渴望、担忧于一体,充满内心矛盾的过程。在这一过程的终点,她恢复了青春少女的本性,主动去找张生,自荐枕席,体验到了自由恋爱的偷悦。然而接踵而来的打击,又使她跌人被抛弃的痛苦深渊。张生赴京应考,滞留不归,莺莺虽给张生寄去长书和信物,但张生终与之决绝,并在与友朋谈及此事时斥莺莺为“必妖于人”的“尤物”,自诩为“善补过者”。传文末尾对张生这种绝情的展示,于作者或有为张生“文过饰非”之嫌,而在客观艺术效果上,却起到了对爱情不专一行为的批判,产生了真正打动人心的悲剧力量。《莺莺传》其实很难简单地指为“爱情小说”,张生对莺莺,只是把她看作一个具有诱惑性的“尤物”乃至“妖孽”,始而为其美色所动,主动亲近,最终却为了自身利益将她抛弃,而这种行为在小说中竟被称颂为“善补过”。
但另一方面,在发表伪善的议论的同时,作者毕竟还是描绘了一对青年男女在一个短暂的时期中彼此慕悦和自相结合的经过(这表明元棋对于其自身经历仍颇怀留恋),小说中的崔莺莺的形象,也是刻画得比较成功的。她以名门闺秀的身份出现(实际其原型家庭地位较低),端庄温柔而美丽多情。她以传统礼教作为防范别人和克制自己的武器,内心却又热烈渴望自由的爱情,而终于成为封建势力和自私的男子的牺牲品。由于小说中包含着作者真实的经历,它表现人物性格和心理,也就比一般作品来得真切;作者的文学修养又很高,善于运用优美的语言来描摹人物的体态举止,并以此呈现人物微妙的内心活动,让人读来确实很有美感。由于小说中存在着反映青年男女向往自由爱情的基础,它后来被改造为《西厢记诸宫调》和《西厢记》杂剧,小说本身也更为著名了。
这篇小说的缺陷,除了上述写作态度上的矛盾和由此造成的作品主题的不统一,从结构上来说,后半篇不仅记述了莺莺的长信,还穿插了杨巨源和作者本人的诗歌及张生“忍情”的议论等,也显得松散累赘。而这主要还不是写作技巧的问题,而是反映了小说以外的各种因素(如《云麓漫钞》所说的情况等等)所造成的文体不纯现象。 这篇小说作于贞元二十年(804),其时元棋26岁。因传中所叙情事与元棋经历大致吻合,很多人便认为这是元镇的自传。这种看法是不妥的,因为传中既已托名张生,便有虚构成分,而且传中诸多精湛的心理、细节描写都早已具有高于现实的艺术美,莺莺则被刻划得“飘飘然仿佛出于人目前”(赵令峙《侯鳍录》),所以只有把它作为真正的文学创作来理解,才不致于损害它审美价值,缩小它的思想意义。
《霍小玉传》是继《莺莺传》之后的又一部爱情悲剧,也是中唐传奇的压卷之作。作者蒋防,字子微,义兴(今江苏宜兴)人,长庆年间历任右补胭、司封员外郎,加知制浩,后被贬迁汀州、连州、袁州等地,约卒于大和年间。蒋防善诗文,但他之所以留名于文学史,却主要缘于《霍小玉传》这篇杰作。
小说中的霍小玉是作者描写最生动、最有光彩的人物形象,她原为霍王之女,只因其母是霍王侍脾,地位低下,小玉终被众兄弟赶出王府,沦为妓女。她与出身名门望族的陇西才子李益欢会之初,即已从以往的遭遇预感到自己“一旦色衰,恩移情替”的命运,因此“极欢之际,不觉悲至”,只求与李益共度八年幸福生活,而后任他“妙选高门,以谐秦晋”,自己则甘愿出家为尼。然而,残酷的现实很快粉碎了她的幻想,使她连这样一点微小的希望也难以实现。曾发誓要与小玉“死生以之”的李益一回到家就背信弃约,选聘甲族卢氏为妻。小玉相思成疾,百般设法以求一见,李益总是避不见面。最后一黄衫豪士“怒生之薄行”,将李益强拉到小玉处,小玉悲愤交集,怒斥李益:
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征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这段义正词严的血泪控诉和强烈的复仇意绪,表现了一个备受欺凌的弱女子临终前最大程度的愤怒和反抗。至此,小玉性格中的温柔多情、清醒冷静已为坚韧刚烈所取代,但这坚韧刚烈中却渗透了无比的凄怨。小说写她说完这段话后,“乃引左手握生臂,掷杯于地,长坳号哭数声而绝”。这是悲剧的终点,也是悲剧的高潮,它展示给人们的,不只是一个多情女子的香销玉损,不只是李益之流的卑鄙无耻,而且是整个封建等级制度的丑恶和封建礼教的残酷。
这是一篇妙于叙述和描写的优秀作品,作者善于选择能反映人物性格和心态的典型场景,用饱含感情色彩的语言加以精细的描写和刻划,从李益与霍小玉的初会、两次立誓到李的背约、二人的最后相见,无不婉曲深细,妙笔传神。即使对李益这一负心人物,作者也没作简单化处理,而是通过对具体情事的叙述描写,着力于揭示他在个人意志和家长权威对立中的内心矛盾和痛苦,写出他由重情到薄情、绝情,绝情后仍复有情的两重性格,既令人感到真实可信,又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此外,小说在语言的运用、气氛的渲染、枝节的穿插等方面都颇有独到之处,诚如明人胡应麟所说:“唐人小说纪闺阁事,绰有情致,此篇尤为唐人最精彩之传,故传诵弗衰。”(《少室山房笔丛》)
四
唐传奇中以爱情小说最有情致,而《霍小玉传》尤为精彩动人。同样是写妓女与士子的爱情,《李娃传》情节曲折,故事趣味很浓,而《霍小玉传》的情节相对简单,但在反映生活的深刻性和表达感情的强度上,则要超过《李娃传》许多。沦落风尘的霍小玉热烈地爱上李益,与之立八年相守之誓,是在不幸的命运中想要抓住自己的生命的一种苦苦挣扎,然而这一点希望也被自己所爱的人破坏,使她坠入黑暗的深渊,这会令人感受到社会是何等不合理和无情。而同样是表现对理想人生的追求,《李娃传》是通过幻想的“大团圆”来给人以虚假满足,《霍小玉传》则以悲剧的结局来激发人们的渴望,也更有感染力。还有小玉爱和恨都极端强烈的性格,也给人以震撼。下面是小说中写霍小玉与李益最后相见的一节:
玉沉绵日久,转侧须人,忽闻生来,欻然自起,更衣而出,恍若有神。遂与生相见,含怒凝视,不复有言,羸质娇姿,如不胜致,时复掩袂,返顾李生。感物伤人,坐皆欷歔。……因遂陈设,相就而坐。玉乃侧身转面,斜视生良久,遂举杯酒酬地,曰:“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征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乃引左手握生臂,掷杯于地,长恸号哭数声而绝。
唐传奇中的爱情小说,多写士子与妓女的关系。这一方面与唐代社会的特点有关:在当时繁华都市中,青楼兴盛,士人常流连于此,因而产生许多风流故事;另一方面,也同南朝民歌的情况一样,由于婚姻关系通常并非因两情相悦而形成,所以文学中所表现的较为自由的恋爱,大抵是在婚姻以外。只是小说与歌曲相比,其表现的力量要强得多了。
参考文献:
[1].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m].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2.
[2]周绍良.唐传奇笺证[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0.
[3]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唐传奇鉴赏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3.
[4]程毅中.唐代小说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