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
当前位置:汉程网 >文学 >文学文库
分享
  • 微信里发现点击扫一扫即可分享
评论
  • 0
作者:徐岚
关键词:阿宝 艺术形象

摘 要:阿宝是《聊斋志异·阿宝》篇中重要性不亚于孙子楚的主人公,作者对其着墨虽少,但都是精要传神之笔,其形象丰满生动。本文从阿宝“无心——动心——生情——痴情”的心路历程及其痴情的具体表现来分析这一艺术形象。

《阿宝》篇是《聊斋志异》中卓然异色的佳构,历来为品鉴者推赏。但是,评论家们的注意力多放在男主人公孙子楚身上,或是激赏于小说从对“痴”、“拙”与“慧”、“巧”两种人生态度的反思中提出的“性痴则其志凝”的哲理,直至当代,论者多沿此路数。人们似乎大都忽略了一个事实:小说是以“阿宝”为题标举全篇的。有的论者虽提到这一问题,却认为“作品篇名虽然题为‘阿宝’,但她只是做为一个故事的串线人物”。事实上,《阿宝》篇之所以卓异突出,很大程度上在于,作者以高超的艺术技巧不露声色地刻画出一个性格独特、形象鲜明的“圆形”艺术形象——阿宝,她是小说真正的主人公,其重要性决不亚于孙子楚。



爱情是《聊斋志异》的主要题材之一,蒲松龄在表现爱情的百余篇作品中,塑造了一大批“情痴”艺术形象。其中男情痴尤其为多,但这些男情痴的情感多属于恋慕女方容色的浮浅层次,而缺乏深刻的爱情。在情感方面,孙子楚并未脱出这一窠臼。

孙子楚的特异之处,也是蒲松龄着意要突出的,不在于他的痴于情,而在于他为人处世事事皆“痴”——朴诚、执著,从而寄寓“性痴则其志凝”的哲理。比如,阿宝戏请“渠去其枝指”,孙子楚竟果真冒死“以斧自断其指”。此时孙子楚还未见过阿宝,也与阿宝无丝毫瓜葛,只是在“戏之者”的鼓动下去“通媒”,根本谈不上爱情,更谈不上是为痴情做出大无畏的牺牲。“自断其指”,不过是本着他一贯的做人态度而为。以惊人的认真对待显而易见的玩笑,作者是要写其“痴性”而非“痴情”。再如孙子楚死而复生后听信人言“制成七艺”一事,也和痴情没关系,仍是写其为人朴诚。

真正令人感佩的情痴是阿宝。她不是像《聊斋志异》中大多数女情痴那样,对男子一见钟情、立即委身相许,而是在与孙子楚的接触中了解了他的为人、感动于他的真诚执著,逐渐产生了爱情。她爱的是孙子楚的内质而不是外表,这样的爱情才是深刻坚实、值得生死相许的。一旦爱上了对方,阿宝毫不犹豫地为两人的结合采取了一步步大胆而明智的措施。为了爱人,她回绝父亲“招赘”的提议,甘受贫苦,不辞劳苦勤俭持家,直至以身相殉。阿宝之独秀于《聊斋志异》众痴情女之林,还在于她是一个生活在世俗社会中、没有任何神异成分的人间女子,而不是鬼狐花妖。鬼狐花妖们超越了人世,从而也就没有人间礼教的束缚,这使她们在追求自由婚恋的道路上少了许多阻力,同时也使她们的“痴情”少了些震撼人心的成分。

的确,在《阿宝》篇中,就笔墨而言,作者是在孙子楚身上着墨多,而在阿宝身上着墨少。这使得孙子楚处于“显”处,首先给读者一个鲜明的印象,而阿宝相对是在“隐”处。但传神之笔不在乎多,正因阿宝的“采”是“伏采潜发”,才更为耐人寻味。蒲松龄高妙的艺术技巧使“显”与“隐”相互生发,辉映成趣。虽然着墨不多,阿宝这个艺术形象却个性鲜明、生动丰满。


《阿宝》开篇先描写了孙子楚的情况,主要是被人“相邮传作丑语”的迂讷、痴憨情状。随后概括交代阿宝的情况:“邑大贾某翁,与王侯埒富,姻戚皆贵胄。有女阿宝,绝色也。日择良匹,大家儿争委禽妆,皆不当翁意。”这是在世俗眼光中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一个是“有枝指”、“性迂讷”、“呆”、“贫”而且鳏居的“孙痴”;一个是“大家儿”争相求娶、“绝色”美貌、生于财势两富之家的闺秀。正因如此,那些“劝其通媒”的人才以此捉弄孙子楚。而“孙痴”毕竟是“孙痴”,“殊不自揣”,竟然就去“通媒”。

此时,阿宝第一次正面出场。“媒媪将出,适遇宝,问之,以告。女戏曰:‘渠去其枝指,余当归之。’”这一笔乍看似乎随意写来,仔细品味却颇有意蕴。文字简约而传神,仅以一言一行就使人物个性跃然纸上。试想,在“存天理,灭人欲”的封建礼教盛行之时,越是富贵名门的女子,所受束缚会越多,所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行不露足,笑不露齿”,婚姻之事更是要听从父母之命,不可自行过问。然而,“媒媪将出”却遇到了阿宝,阿宝此时显然不可能是在自己的“绣楼”上;见到“媒媪”登门,其所为何来不言而喻,阿宝却又主动相问;并且不仅没有羞涩之态,得知求亲者是孙子楚后还开起玩笑来。寥寥数语就让读者看到了一个纯真、率直的女孩子,她稚气中透着大胆,顽皮中隐含了对封建礼教的不屑。点出这样的性格,是在为下文写阿宝逐渐动心、生情、痴情张本,为阿宝的感情变化提供合理内核。同时,由阿宝得知孙子楚求亲随即脱口而出戏言,也表现出这一“戏”完全出于无心,除了感到传闻中“孙痴”的可笑外,阿宝此时全没将孙子楚放在心上。

出人意料的是,痴绝的孙子楚竟冒死“以斧自断其指”,以极端的认真回应了阿宝之“戏”。本是随意开个玩笑的阿宝不能不为之震惊——“女亦奇之。”“奇之”,则是心已有所触动。所以第二次的“戏请再去其痴”已不完全是玩笑了。对一个素昧平生的男子,自然不能因一个玩笑就真的以身相许,故而阿宝以“再戏”应对;另一方面,“孙子之痴,直是诚朴。阿宝使去其痴,实是观其诚否耳”。作者随笔这一转,见出阿宝的机变聪明,又翻出下文无数好文章。

孙子楚闻阿宝二次戏言而“哗辨”,又“转念阿宝未必美如天人,何遂高自位置如此?”此时孙子楚从未见过阿宝,还没有产生爱情。于是,求亲的念头“顿冷”。作者行笔至此“小作顿挫”,然后起笔着力写阿宝姿容之美。不做直接描绘,而用汤显祖所谓“借客行主”法。汤显祖评笺“董西厢”:“文章之妙全在借客行主,若只写崔之奇艳,张之疯狂,人皆能之,此却把众和尚闹道场处极力描画。”不直接描画崔莺莺的美,而极力铺排和尚们见崔后的颠倒情状,以衬崔莺莺之美。蒲松龄对此技法可谓驾轻就熟:“遥见有女子憩树下,恶少年环如墙堵。……少顷,人益稠。女起,遽去。众情颠倒,品头题足,纷纷若狂。”——这是以恶少们的颠倒狂态来衬阿宝的“娟丽无双”。“生独默然。及众他适,回视,生犹痴立故所,呼之不应。群曳之曰:‘魂随阿宝去耶?’亦不答。”——这是遇“妓狎逼”“则赪颜彻颈”的老实人孙子楚见阿宝后的反应,更托出阿宝的“美如天人”。写美人而不凿实,状旁人言行以烘云托月,给读者留下无限想象空间,更增其美感。

孙子楚因痴慕阿宝美貌而魂离躯体依随阿宝。阿宝“每梦与人交,问其名,曰:‘我孙子楚也。’心异之,而不可以告人。”第二次出语相戏后杳无下文的孙子楚这时竟在梦中与己“交”,作为尚未出嫁的少女,阿宝并没有惊恐万状而只是感到奇怪,作者以微妙的心理活动继续刻画这个女子的独特。孙子楚离魂三日,以致“气休休若将澌灭”,在孙家人再三哀恳下,阿宝的父亲允其招魂于己家。巫师到来,“女诘得其故,骇极,不听他往,直导入室,任招呼而去。”巫师来招一个男子的魂魄,而阿宝得知孙子楚性命垂危后,竟毫不避嫌,“不听他往,直导入室,任招呼而去”。其率真、坦诚、善良的个性进一步突显出来。同时,这也再次为阿宝痴情于孙子楚做性格上的铺垫。阿宝闻孙子楚醒后对自己室中物品“历言不爽”之事,作者用“益骇”状其心情。由此可知,“女诘得其故,骇极”及“益骇”中的“骇”字,非指恐惧,在这里应该是指内心的惊异、震动。自此,阿宝“阴感其情之深”,少女的芳心已被打动。

由于已经开始属意于孙子楚,浴佛节降香路上看到痴候路旁的他,阿宝不由得“以掺手搴帘,凝睇不转”。而“生益动,尾从之”。阿宝经过与孙子楚几番不平常的接触,了解了他的为人、秉性以及对自己用情之诚挚专注,在此基础上萌生了爱情;而孙子楚更是已对阿宝用情良苦。此时,两人的情感已经发展到“两情相悦”的阶段。此情此景使但明伦不禁感叹道:“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情景可想。”但阿宝毕竟是阿宝,她大胆地打破了这“脉脉不得语”的僵局——“女忽命青衣来诘姓字”。对方的姓字阿宝何尝不知,此举分明是向孙子楚示情。对一个封建时代的闺中女子来说,能做到这一步,是很不容易的。由于前文曾几次揭示阿宝的个性,提前做好了铺垫,读者看到阿宝此举,不仅不会感到突兀,而且还觉得合情合理。

阿宝的行动更加深了孙子楚的痴情,作者又翻奇笔,孙子楚化身鹦鹉来与爱人相会。阿宝得知自己缚住的鹦鹉竟是孙子楚所化,“大骇”——她的心灵再一次被深深震撼。她大方地表白了心声,并主动谈及婚嫁:“深情已篆中心。今已人禽异类,姻好何可复圆?”当听到孙子楚“得近芳泽,于愿已足”的肺腑之言,再看到孙子楚只要能在自己身边,身为异类也乐在其中、别无所求的实际表现,阿宝终于彻底将芳心倾注于这个值得自己去爱的人。于是,她坦诚地发下了誓言:“君能复为人,当誓死相从。”

至此,阿宝完成了“无心——动心——生情——痴情”的心路历程。从此以后,她便以自己披肝沥胆的痴情回报着孙子楚的痴情。



阿宝一旦发下誓言,很快就以行动来实现自己的承诺。她的第一步行动,是“故使婢泄其情于母”。母亲问清情况后,立即对这桩婚事提出了质疑:“此子才名亦不恶,但有相如之贫。择数年得婿若此,恐将为显者笑。”有这种顾虑,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可以说是合情合理的。这时候,孙子楚化鸟后偶然的一次狡狯帮了忙。孙子楚所化的鹦鹉听了阿宝“誓死相从”的誓言后,仍然担心阿宝“诳”自己,所以临飞走时衔去阿宝的一只绣履做为信物。此刻,这只绣履成了阿宝争取自主婚姻的有力武器。在当时的社会,一个闺中女子的绣履落入一个不相干的男子手中,意味着大伤风化的败德丑行,传扬开去,不仅女子本人将身败名裂,甚至还会使其家族名声扫地。阿宝充分利用了这种封建观念,“女以履故,矢不他。”“三会本”《聊斋志异·阿宝》何评:“托履故耳,女心属孙已久矣。”父母终于不得不依从了她。

值得玩味的是,对阿宝争取自主婚姻的斗争,作者仅着以七字,具体过程只字不表。此处的不写实胜于大写特写,阿宝性格中倔强、执拗的一面在“不着一字”中尽显出来。对这么一桩双方客观条件相差悬殊的婚事,曾经为择良婿千挑万选的阿宝父母,难道仅为“绣履”一事就能轻易应允吗?“翁媪从之”,那一是因为要维护家门声誉,更是因为拗不过女儿罢了。同时,写性格中的这种专执的成分,也可为后文阿宝以死相殉张本。

有情人终成眷属,小说似乎已该作结。但作者偏偏不结,笔锋一转,忽写“翁议赘诸家”,又生发出一层新境界。父亲怜爱女儿,怕爱女经受贫苦,于是提出招赘,正是人之常情,文章转得丝毫不露斧凿痕迹。面对这种情况,阿宝再次显示了她的卓越,表现出非同寻常的见识:“婿不可久处岳家;况郎又贫,久益为人贱。儿既诺之,处蓬茆而甘藜藿,不怨也。”对此,但明伦又不禁感叹:“女之志固可嘉,女之识尤可爱,此皆人不易及处。”(“三会本”《聊斋志异·阿宝》)阿宝的一席话,不仅显示了人“不易及”的见识,也显示了人“不易及”的至情至性。一旦倾心相爱,阿宝即处处为爱人着想,为了爱人,自己宁愿“处蓬茆而甘藜藿”,绝无怨言。这样的见识,这样的用情,这样的肝胆,阿宝的一诺何止千金!阿宝——真乃情中之至宝也。

身为娇生惯养的富家小姐,阿宝嫁到贫寒的孙家,而孙子楚“痴于书,不知理家人生业”。阿宝正如自己承诺的那样,无怨无悔,勤谨持家。“女善居积,亦不以他事累生。居三年,家益富。”两人生活得幸福美满。可是,幸福的生活突然被横生的波澜打断——“生忽病消渴,卒”。阿宝“哭之痛,泪眼不晴,至绝眠食。劝之不纳,乘夜自经”。被人救醒后终又三日不食,坚决以死相殉。这刻骨铭心、生死相依的痴情,终于把阴间的阎君也感动了,一向铁面无情的阎王爷居然赐孙子楚重生与阿宝团聚。真是“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情到痴处,感天地、泣鬼神。

看到阿宝以死相殉的痴情后,我们终于明白了,阿宝当初的“高自位置”,非以家富,非以貌美,乃是一个好女子对自己同生命一样宝贵的那分情感的珍重。这样的女子不会轻易动情,而一旦动了情,她的爱必将是热烈、执着而深刻的。

统观《阿宝》全篇,蒲松龄写阿宝着墨少,且几乎全用简笔。然而所写的都是精心遴选出的、最能表达人物情态心性的言行或细节,传神地活画出一个美丽、率真、坦诚、大胆、聪慧、善良、执着、明智、能干,审慎用情而又痴情专一的女子艺术形象。作为女子,阿宝几乎是完美的。

蒲松龄一向是自诩为痴人的,他曾自称“素不达时务”(《与韩刺史樾依书》),“回头自笑痴颠”(《醉太平》),“一拙心所安”(《拙叟行》)。在孙子楚身上,是有蒲松龄的自我投射的。而阿宝的形象,很可能寄寓着蒲松龄在爱情上的白日梦,不难看出,阿宝几乎就是蒲松龄的夫人刘孺人和他的红颜知己顾青霞两人优点的集大成者。

参考文献:

[1] 张友鹤辑校:“三会本”《聊斋志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2] 薄子涛:聊斋艺术谈·写性痴丝丝入扣[A].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7.
©版权说明:本文由用户发布,汉程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进行举报或反馈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

四库全书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