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诗学的雅丽这一概念是经学观念与诗学观念相融合的特殊概念。雅与丽的对立统一、复杂变化是唐诗纷繁多姿、气象万千的动态发展过程中主要文学创作思潮的理论渊源之一。雅丽概念的内涵处于复杂变化的矛盾对立统一体中,这一概念的表述在唐人那里反复出现,初唐时期如李峤《上高长史述和诗启》[①]表述了雅、丽对立的问题,盛唐时期如杜确《岑嘉州集序》[②]认为开元诗歌的成就在于雅、丽的统一,中唐时期如白居易《与元九书》中雅与丽又呈现为对立了。在“雅”与“丽”对立统一的复杂过程中,唐代大体上存在着崇雅斫丽、离雅崇丽和以雅参丽等三种诗学思潮。而这三种诗学思潮之间离合消长、此起彼伏的张力,往往又与不同时段唐诗创作的实践及社会思想背景紧相联系。雅丽观念的实质乃在于以《毛诗》经学阐释为主体的儒家诗教价值观念与诗歌审美价值观念之间矛盾的对立与统一,因而揭示“雅”的概念渊源于《毛诗》的经学阐释便具有了重要意义,它证实着唐诗辉煌成就的理论根源之一是植根于以《毛诗》经学阐释为主体的儒家诗教之中的。
一
唐代诗学“雅”的概念直接源于《毛诗》的经学阐释。《毛诗》的经学阐释对“雅”的概念阐释比较复杂,其复杂性来自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指《毛诗序》对“雅”的解释,第二个层面主要来自唐人孔颖达《疏》的阐释。在第一个层面中,《毛诗序》言及“雅”者有四条:
1、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③]
2、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④]
3、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⑤]
4、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⑥]
第一条虽未界定“雅”的涵义,但却把雅纳入六义的复杂系统。第二条一是将“变风变雅”联称,二是提出变风变雅产生原因,由此原因而生成其内涵“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讽其上”[⑦],可见“变风变雅”之作针对的是得失之迹、人伦之废、刑政之苛,作者的情感态度是伤、哀,方式是吟咏,目的是讽上。第三条界定风、雅的区别与联系,“事”的内涵被孔《疏》界定为“政事善恶”,风、雅之作针对的事的内涵相同,而区别在于风言一国之事,雅言天下之事。第四条是直接界定雅的内涵,即“言王政之所由废兴”,又区分政为小、大,故有《小雅》、《大雅》之分。这四条点出了雅的各方面特征,但最核心的是“言王政之所由废兴”。
第二个层面主要是孔颖达《疏》的阐释,孔《疏》的释文十分繁复,针对上引第一条,孔《疏》不厌其繁阐述了六义的定义及六义系统的复杂关系,概括出了《毛诗》经学阐释的主要手段和终极目的,主要手段即“其实美刺俱有比兴”,针对王政之善恶,风、雅、颂采用的主要手段即美刺比兴,作诗的终极目的即“风、雅之诗,缘政而作”[⑧],《毛诗》经学性质的复杂叙述被高度提絜为“缘政”二字,《毛诗》的经学阐释手段主要被浓缩为“美刺比兴”四字。在这一段阐释中,我们注意到三种组合,一是《风》《雅》《颂》组合,二是《风》《雅》组合,三是《雅》《颂》组合,而后两种组合则是唐代诗学常用的术语。孔《疏》[⑨]针对上引第三条的长段阐释有三点要领,一是《雅》分美、刺,王政兴则美之,王政废则刺之;二是划分出了小雅、大雅的题材类型;三是从乐音角度将《雅》《颂》联称:“雅、颂之音”“先王制雅、颂之声”,虽未指出《雅》《颂》联称的意义维度和目的,但却把《雅》《颂》组合成了一个概念。
《毛诗》经学阐释对雅的内涵界定被唐代诗学直接移植过来而成为其重要理论标准之一。例如《文选六臣注》、《诗中密旨》、《文镜秘府论》、《二南密旨》等著作往往把《毛诗》经学阐释对雅的界定直接移用来建构自己的诗学构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