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诗人中,杜甫是向往和追求和谐社会与和谐文化最具有代表性的诗人。他从小接受的主要是儒家和谐社会的思想和理念,对道家、释家、墨家、玄学及其他诸子中的和谐社会理念也有所吸收。他的一生都在为追求和实现一个美好社会理想而努力。这个理想就是国家统一,民族富强,百姓安居乐业,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杜甫用自己的创作活动,与现实社会中那些破坏社会和谐、分裂民族与国家的邪恶势力与残酷剥削黎民百姓、贪污腐化等丑恶的社会现象作了不懈的斗争。他的这种追求和谐社会崇高理想的精神及忧国忧民的高尚人格,受到历代志士仁人的高度尊崇与继承发扬。杜甫被后人尊为“诗圣”,但他的影响,实际上已超越了诗人的范围,上升到民族精神的文化层次。探讨和研究杜甫与中国和谐文化的关系,发掘杜甫的和谐文化精神,就是弘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传承精神文明,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历史借鉴。
一、杜甫和谐文化思想的历史渊源
杜甫及其诗歌的和谐文化精神,有其渊源。概括来讲,主要有三个方面:历史文化渊源,地域的、家学的渊源和唐代社会的现实渊源。
儒家文化中的“仁爱”思想和“大同”和谐社会的理想,一直是杜甫诗歌中的主调。孔子提出“天下归仁”的思想,指出“仁”的主要含义是“爱人”(《论语·颜渊》),而实现“仁”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泛爱众”(《论语·学而》)。此外还有儒家的“和为贵”(《论语·学而》)与“致中和”(《礼记·中庸》)思想,形成了杜甫以儒学为框架的“民惟邦本”(《尚书·五子之歌》)的安定和谐的社会理念。《礼记·礼运》中所提出的“天下为公”及“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的大同社会理想,也是杜甫所向往的和谐社会的理想世界。除了儒家的思想资源以外,道家文化的“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顺物自然”(《庄子·应帝王》)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释家文化中“众生平等”《大般若经》卷三五)、“普度众生”(《普曜经》卷三)的慈悲思想及墨家文化中“兼爱”、“非攻”(见《墨子》中《兼爱》、《非攻》篇)的和平理念等,也从不同的思想层面为杜甫的和谐文化精神提供了精神的滋养。
实际上,杜甫所受到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是从中原文化开始的。在中国诸地域文化中,中原文化是中国元文化的渊源和发祥地;无论是儒家文化,还是道家文化,其源头都在中原。杜甫是河南巩县(今河南巩义市)人,他的青壮年时代,是在唐代洛阳、长安两京地区度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