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乃斌、陈伯海、刘扬忠主编的三卷本《中国文学史学史》已由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就资料的丰富性、论述的系统性而言,称该书为近年来古典文学研究界的重要成果,殆不为过。它不仅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清理了传统的中国文学史学观念的演变历程,近现代中国文学通史、断代史编纂的得与失以及各类文学专史的形成与繁荣,同时还提出了许多有待进一步思考的重要理论问题。承蒙主编信任,本人有幸参与了有关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文学史和中国散文史等章节的写作,在收集、整理资料的过程中,在感叹这门学科迅猛发展的同时,也时常会有一些疑惑萦绕于怀。通读全书,也找到了一些继续研讨的线索。但还是有些原则性的问题难以理解。我常常想,研究文学史,基本出发点是什么呢?是研究历史上的原始文学生存状态呢,还是阐释我们心目中的文学史观念?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客观性标准问题,即我们用什么样的标准来审视中国文学发展的历史。按理说,随着人们观念的不断变化,不同时代,对于文学史的理解会有很大的差异。不过就目前所能看到的文学史而言,除了研究对象的不同外,大体上沿袭着相近的研究模式,给人一种大同小异的感觉。究其原因,往往理念先行,用舶来的文学观念将中国文学笼统地分为诗歌、散文、戏曲、小说四大块。对于晚近文学史的研究,这种研究模式还有其适用的地方,但是对于先秦两汉文学史研究来说,用这种固化的模式规范中国文学史的实际,就会发现颇多困难。有时,为了论证的便利,不惜削足适履。
即以秦汉文学史研究为例,哪些内容该进入文学史?具体说,哪些人可以称之为文学家?哪些作品属于文学创作?运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评价这些作家作品?这些问题,似乎约定俗成,不言而喻。但是如果追究起来,古往今来,其实见人见智,分歧还是很大的。先从文学家的界定说起。《文选》是中国现存的第一部文学总集,所收作家当然应当算作文学家,有多少呢?总共一百三十家。其中,先秦四家:卜子夏、屈原、宋玉、荆轲。秦汉四十余家:无名氏(古乐府、古诗十九首) ① 、刘邦、刘彻、贾谊、淮南小山、韦孟、枚乘、邹阳、司马相如、东方朔、司马迁、李陵、苏武、孔安国、杨恽、王褒、扬雄、刘歆、班婕妤、班彪、朱浮、班固、傅毅、张衡、崔瑗、马融、史岑、王延寿、蔡邕、孔融、祢衡、阮瑀、刘桢、荀勖、陈琳、应玚、杨修、王粲、繁钦、班昭等 ② 。
《文心雕龙》是中国古代最为系统的文学理论著作。它所论及的作家凡二百一十一人。其中,先秦三十七家:卜商、士□、尸佼、王孙子、公孙龙、文子、孔子、尹文、左丘明、申不害、老子、列子、师旷、伊尹、庄子、孙叔敖、芮良夫、邹衍、宋玉、范睢、季札、屈原、孟子、邹奭、荀子、鬼谷子、子思、商鞅、尉缭子、冠子、董狐、韩非、惠施、管子、子贡、墨子、慎到等,作品凡六十余篇。秦汉八十四家:马援、马融、王吉、王延寿、王充、王朗、王符、王逸、王粲、王绾、王褒、韦孟、韦诞、公孙弘、毛亨、孔安国、孔融、左雄、东方朔、史岑、冯衍、司马迁、司马谈、司马相如、扬雄、匡衡、吕不韦、朱买臣、刘邦、刘向、刘安、刘珍、刘桢、刘陶、刘歆、刘德、阮瑀、杜钦、杜笃、杜夔、严助、严忌、苏顺、李尤、李延年、李固、李陵、李斯、杨修、杨恽、邹阳、应玚、张衡、陆贾、陈琳、陈蕃、枚乘、枚皋、叔孙通、郑玄、胡广、赵壹、荀悦、祢衡、班固、班昭、班彪、班婕妤、桓谭、贾谊、贾逵、晁错、 儿 宽、徐干、郭泰、崔寔、崔瑗、崔瑗、董仲舒、傅毅、路温舒、蔡邕、繁钦等 ③ 。两份名单对比,重叠颇多。在刘勰、萧统的正统文学观中,中国文学都渊源于五经,因此,许多经学家被视为文学家,也在情理之中。
按照今天的观念,上述一些人物是可以在文学史中存而不论的,譬如孔安国、叔孙通等。但是,多数文学家还是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他们不仅有作品留存,而且,其中不少人在当时还曾产生过比较广泛的影响,可惜在后世的文学史中是根本见不到他们的踪影的。为什么呢?因为近现代文学史的编纂情况有了较大变化,集中到一点,就是收录标准趋于严格化。30年代出版的郑振铎先生《插图本中国文学史》秦汉文学两章,论及作家有五十余家:吕不韦、李斯、陆贾、唐山夫人、贾谊、晁错、邹阳、枚乘、朱建、刘友、严忌、严助、韦孟、司马相如、东方朔、枚皋、刘彻、刘安、吾丘寿王、王褒、张子乔、扬雄、班固、张衡、崔、冯衍、李尤、王逸、蔡邕、蔡琰、秦嘉、郦炎、董仲舒、公孙弘、徐乐、严安、主父偃、刘向、刘歆、荀悦、王充、王符、仲长统、王粲、刘桢、阮瑀、应玚、孔融、陈琳、徐干、应璩、杨修、吴质、繁钦、路粹、丁仪、丁廙等。比照刘勰《文心雕龙》,许多人物已经被清除在文学史苑囿之外。文学研究所编《中国文学史》秦汉文学六章,论及作家更为严格,仅三十余家:李斯、贾谊、枚乘、董仲舒、司马相如、严助、朱买臣、东方朔、枚皋、司马迁、苏武、李陵、王褒、张子乔、王充、刘向、扬雄、班固、张衡、蔡邕、赵壹、王粲、刘桢、阮瑀、应玚、孔融、陈琳、徐干、应璩、杨修、吴质、繁钦、路粹、丁仪、丁廙等。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秦汉文学七章,论及作家与上书大同小异:吕不韦、李斯、陆贾、贾谊、枚乘、晁错、刘安、董仲舒、刘向、司马相如、桓宽、扬雄、王褒、司马迁、苏武、李陵、班固、张衡、班彪、班昭、蔡邕、冯衍、赵壹、赵晔、王充、王符、马第伯、秦嘉、郦炎及王粲等建安七子。
上述三部文学史,主要以史传、辞赋、狭义散文、小说为主要论述对象。对于一些擅长于碑诔奏议的文章大家,涉及不多。我推想,主要原因在于,他们不是纯粹的文学家。结果,我们的秦汉文学史,仅仅剩下了若干诗歌、辞赋、古小说以及所谓美文。而绝大多数当时影响甚广的文章则忽略不计。很多作者消失在文学史家的视野之外。如果说,上述三部文学史对于秦汉文学家论列不多主要是通史的缘故,那末,目前所能看到的规模最大的秦汉文学专史《两汉大文学史》 ④ ,也只是论述得更加详细,并没有扩大秦汉文学史的研究范围。全书凡六编三十六章,论及两汉作家七十余家。相比较而言,确实较之此前的文学史有了量的扩展。这七十余家是:叔孙通、唐山夫人、刘邦、项羽、戚夫人、刘友、刘章、刘安、陆贾、孔臧、贾山、邹阳、桓宽、桓谭、班彪、王充、冯衍、王隆、夏恭、傅毅、黄香、崔寔、崔瑗、贾逵、郑众、韦孟、枚乘、司马迁、董仲舒、司马相如、扬雄、贾谊、苏武、李陵、刘向、刘歆、谷永、京房、匡衡、贡禹、鲍宣、袁康、吴平、班固、严忌、王褒、张衡、辛延年、宋子侯、马援、荀悦、王延寿、张衡、傅毅、秦嘉、赵壹、王符、李固、许慎、马融、郑玄、蔡邕、蔡琰、应劭、祢衡、王粲等建安七子。并附带论及吕不韦和李斯。迄今为止,我所看到的收录秦汉文学家最多的著作当首推曹道衡、沈玉成编《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先秦汉魏晋南北朝卷》。该书依据下列四个收录原则,即:(1)有诗作或辞赋等文学作品存世者;(2)有文学批评著作存世者;(3)无作品传世而据传文或史志记其能文而生平可考者;(4)许穆夫人、寺人孟子等传统记载中以之为诗人者。此外,异域人以汉文从事与文学有关活动者亦予收录。这样,秦汉文学家总共收录了近三百位。
从上述论列来看,对于秦汉文学家的界定,一百多年来经历了一个由宽泛到狭隘,再到宽泛的过程。这个变化过程也正好标明了我们的文学观念起伏变化的轨迹。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从传统观念到接受西方理念,又再到更高层次上回归传统的过程。
再从作品的遴选评价来看,在古代,所谓“文”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涵义。《易·系辞下》说:“物相杂,故曰文。”韩康伯注:“刚柔交错,玄黄错杂。”《礼记·乐记》说:“五色成文而不乱。”这里,文是指纹路,非文章之文。作为文章意义的“文”,是从秦汉以来开始为世人所熟知习用的。如《汉书·贾谊传》:“以能诵诗书属文,称于郡中。”当然,这里的“文”,其涵意较广。至南北朝,“文”往往专指韵文,与不押韵的“笔”相对而言。《宋书·颜竣传》:“太祖问延之:‘卿诸子谁有卿风?’对曰:‘竣得臣笔,测得臣文。’”《文心雕龙·总术》:“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这与现代意义上的散文概念相近。由此可见,在古人心目中,文的概念是很宽泛的。为了将这些文体有所归属,曹丕《典论·论文》将“文”分为四科八体:“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其中七体属文,即奏、议、书、论、铭、诔、赋等。陆机《文赋》将“文”分为十体:“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九种属文,即赋、碑、诔、铭、箴、颂、论、奏、说等。萧统《文选》将“文”分为三十七体:赋、诗、骚、七、诏、册、令、教、策文、表、上书、启、弹事、笺、奏记、书、檄、对问、设问、辞、序、颂、赞、符命、史论、史述赞、论、连珠、箴、铭、诔、哀、碑文、墓志、行状、吊文、祭文 ⑤ 。其中,除了诗,其他三十六种属文。参照《文选》而编的《文苑英华》亦分三十七体:赋、诗、歌行、杂文、中书制诰、翰林制诏、策问、策、判、表、笺、状、檄、露布、弹文、启、书、疏、序、论、议、连珠、喻对、颂、赞、铭、箴、传、记、谥哀册文、谥议、诔、碑、志、墓表、行状、祭文等,其中除了诗、歌行外,三十五体归为文章。《文心雕龙》自《辨骚》以下至《书记》凡二十一篇,论述各种重要文体多达五十余种,论列先秦两汉作品三百七十余篇(《诗经》、《九歌》、《九章》及诸子著作等均以一篇计算。其中汉代作品一百四十余篇)。其中也以文章为大宗。作者本着“原始以表末”的原则,推溯源流,将各种重要文体的起源、流变以及重要作品作了比较细致的描述,其中除少数文体如“启”类出现于汉代以后外,多数重要作品均产生于秦汉 ⑥ 。明代徐师曾《文体明辨》将“文”分为一百二十七体,其中百体属文。文章分类可谓登峰造极。但是这种分类显然过于琐碎。于是清代姚鼐编《古文辞类纂》把诗歌之外的“文”分成十三类:论辨、序跋、奏议、书说、赠序、诏令、传状、碑志、杂记、箴铭、辞赋、哀祭、颂赞。严可均编《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的“文”包括了诗词曲以外的全部文体,即赋、骈文及一切实用文体均在其中。比如,宋玉的《风赋》、《大言赋》、《小言赋》等就在其中,但是,没有收录屈原的《离骚》等作品,或以为屈原《离骚》等属于诗歌创作吧?问题是,《汉书·艺文志》将赋分为四家,其一就是屈原赋之属,说明在汉人心目中,屈原的作品是赋。刘勰《文心雕龙·诠赋》称:“及灵均唱骚,始广声貌,然则赋也者,受命于诗人,而托宇于《楚辞》也。”说明刘勰也将屈原的作品视之为赋。张惠言《七十家赋钞》,以屈原《离骚》、《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为赋。而姚鼐《古文辞类纂》有辞赋类,选屈原《离骚》、《九章》、《远游》、《卜居》、《渔父》,而不选《九歌》,大约以为《九歌》名之曰歌,归入诗类。这样,自秦汉以下,辞赋均可称之曰广义的“文”。由此说明,在中国古代,至少先秦两汉,文学的大宗是广义的“文”。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西方学术观念的传入,“文学”的观念发生了变化。如前所述,文学作品无外乎归为四类,即诗歌、戏剧、小说、散文。而前三类逐渐成为主流,相对而言,过去的大宗散文反而退居次要地位。就秦汉文学史而言,主要是辞赋、史传、诗歌(乐府、五言诗)、散文(有的还包括小说)等四类。前三类的文体界限比较清晰,唯独散文,最为驳杂。凡是前三者所不收者,都可以归之于“散文”类。因此,“散文”的涵意最为丰富。换言之,除了诗歌、戏剧、小说之外,所有的文学作品都可以称之为散文。《中国大百科全书》中的《中国文学卷》讲到中国散文时正是依据了这样的理解:“在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念中,与诗词并列为文学正宗的,还有另一重要文体,即散文。散文在中国文学史上有几种不同的概念:(1)‘散文’相对于‘韵文’讲,是广义的,泛指一切无韵的文字。(2)‘散文’相对于‘骈文’讲,也是广义的,指那些单行散句,不拘对偶、声律的语文体,即唐宋以后所称的‘古文’。”学术界的普遍看法,认为凡是不押韵的文体,都应进入中国散文史家的研究视野。也就是说,中国古代散文是与诗词、小说、戏曲并列的文体。问题就出现在古文家所称的“文必秦汉”的“文”上。
什么样的“文”可以进入文学史家的视野?具体到秦汉文学史研究而言,凡是严可均收录的作家作品,是否都应在文学史中给予论述?这个问题从20世纪初叶就曾引起过相当热烈的讨论 ⑦,并在文学史编写实践中做过各种有益的尝试。中国文学史的研究,早期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较深,在编写体例上往往处于摹仿阶段,或摹仿域外,或摹仿古代。譬如林传甲痛感当时日本学者已经编著了好几种中国文学史著作,日本大学还开设了中国文学史课程,而在中国还没有一部中国人撰写的中国文学史著作,于是仿日本学者“中国文学史之例,家自为书”。又参照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有关作家、作品的评价综合而成。就体例上说,主要采用了中国传统的纪事本末体,以文体为主,所收范围较为庞杂,有文字、音韵、训诂、群经、诸子、史传、理学、词章等,甚至金石碑帖也多有论列。与其说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不如说是中国学术史,或曰中国著述学史。通观20世纪初期的先秦两汉文学史研究,这种情形并非偶然,而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譬如黄人的《中国文学史》、陈柱的《中国散文史》等均大同小异。譬如陈著第一编第四章《为学术而文学时代之散文》论先秦诸子,专辟第十节《钟鼎文学家之散文》,论及《毛公鼎》、《录公钟》;第二编第二章《由学术时代而渐变为文学时代之散文》,除了论述辞赋家、经世家、史学家之散文外,还专辟《经学家之散文》、《训诂派之散文》、《碑文家之散文》三节,论及经学家之散文,主要是论董仲舒《贤良对策》、刘向《谏起昌陵疏》,论训诂学家之散文,主要是论郑玄《诫子书》、许慎《说文解字叙》,碑文家之散文,主要论及《国三老袁君碑》、《郎中郑君碑》;其下限不仅论及清代桐城派之散文,而且专辟《清维新以后之散文》一节,论及康有为《欧洲十一国游记序》、严复《天演论导言》、陈三立《散原精舍文存》及沈曾植、唐文治、陈衍、黄节、章炳麟等人的散文创作,上述这些内容都是后代散文史所缺少的。依据这样的观点,钟鼎文字、先秦诸子、辞赋、骈文、碑传以及各种应用文字,如对策、上疏等,均可以列入古代散文的研究范围。这是取广义的“文”的概念。30年代以后,随着西方文学理论的大量传入,学术界开始认真地探讨所谓现代意义上的“文学”观念问题。于是产生了后来影响较广的狭义文学观念和广义文学观念的争论。所谓狭义文学观念就是指美的文学,内容上情感丰富,形式上富丽堂皇。至于广义文学观念就是指所有的著述。依据这种解说,于是就出现了不同含量的文学史。就秦汉文学研究而言,那时并没有所谓的纯文学观念,那么,哪些该列入文学史的讨论,哪些属于学术史的范围,就有分歧。但总的趋势一如对于文学家的界定,由“杂”到“纯”,即对中国文学史的实际做了大量的过滤剔除工作。刘大白《中国文学史》干脆就认为:“只有诗篇、小说、戏剧,才可称为文学。” ⑧ 持这样观念的人很多,因此,先秦两汉文学只有《诗经》、《楚辞》和汉乐府才能进入这类文学史家的视野。这种观念上的变化,勇于接受新鲜事物,勇于冲破传统束缚,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应当给予肯定。但是,吸取域外之长的同时,还不能脱离中国文学史的实际。毕竟中国文学的发展有它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机械地照搬国外的文学理论牵强地套用在中国文学史上,往往有削足适履之弊端。20世纪50年代以后,中国学术界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从事先秦两汉文学史的研究,取得了划时代的成就。但是不能否认,在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庸俗社会学也逐渐泛滥开来,有些研究与中国秦汉文学史的实际相去甚远,留下许多教训。如何面对这些困惑已久的问题,我想就文学史研究的三重境界略作说明。
最基础性的工作当然是回归原典,即根据秦汉文学史的实际,尽可能地勾画出当时的文学风貌、文体特征及文学思想的演变过程。所谓文学风貌,应当从纵横两个方面着眼。编年史为纵的基本线索。文学地理及人才分布则为横的主要线索。所谓文体特征,我在《〈独断〉与秦汉文体研究》 (《文学遗产》2002年第5期) 一文提出,中国古代主要文体,这里主要指文章的体裁,在秦汉大体定型。各类优秀的文章体裁,理应进入文学史家的视野。《昭明文选》、《文心雕龙》是先唐两部最重要的文学选本和文学史论著,而他们所论及的作家、作品,我们的文学史所关注的不过是其中一二类作品而已,作家也只是涉及极少部分。结果呢,我们所编写的文学史,与紧接秦汉的六朝时代的文学史家的评价相去很远。都说“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盛唐诗,我们关注的热烈程度异乎寻常。而秦汉之“文”呢,除贾谊、晁错几家外,多所冷落。再扩大一点说,秦汉以下的“沈诗任笔”、“燕许大手笔”等古代文章高手的写作,我们的文学史并没有给予多少篇幅。相反,许多在当时文坛并没有多少地位的作家作品,今天反而可能得到充分的开掘和论述。所谓文学思想,我认为,影响左右中国古代文学发展的最主要理论主张和重要命题,在秦汉时期已经初步提出。这些内容应当给予系统的整理。可惜目前的文学史还与秦汉文学史实际尚有相当大的距离。我时常扪心自问:我们编写那么多文学史,与历史上的文学创作实际又有那么大的距离,为什么还要不断地编写?古今差异之大,今人之间的写作同样也各不相同。那末,一个尖锐的问题就摆在了我们面前:任何一家文学史似乎都难以提供一种公认的结论,甚至不过是一种每一个研究者心目中的文学史而已。如果历史成了一个人人都可以随意打扮的对象,那么,我们撰写历史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既没有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学史知识,又缺乏理论创新,结果,我们的文学史,就变得千人一面,其差异充其量只是量的不同,或者只是编写角度的变换而已。因此,我觉得,编写文学史,最起码的工作,就是尽可能地还原历史面貌。就秦汉文学史研究而言,这种文学地理以及文体还原式的研究尤其必要。只有这样,我们的研究才有可能进入第二个层次,即综合研究阶段。
2002年秋冬之际,我应邀到韩国汉城大学中文系访问,并作了《世纪之交的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讲座,主要谈了三个方面的问题,即:一、近年来中国大陆发现的新资料。二、国外古典文学资料的新发现。三、近五年来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论著扫描。通过对秦汉简牍、秦汉画像、国外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动态以及近年中国出版的若干有代表性的古典文学研究论著的具体介绍,试图从一个宏观的角度揭示出当前中国古典文学研究界的新的研究趋势,即:研究文学,必须跳出纯文学范围;研究中国文学,必须跳出中国范围。这是一个非常紧迫的任务。秦汉文学史研究还有许多领域有待开拓,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因此,这里所说的“综合性的考察”就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泛泛而论的大视角,而是对各种文体、各门学科作通盘的研究。长期以来,我们的文史专业分得越来越细,将活生生的历史强制性地划分成条条块块。条块分割的结果,隔行如隔山。文学研究界对于考古学界的成果,相对来讲,就显得比较隔膜,人为地限制了自己的学术视野。新时期以来,随着综合研究日益得到重视,这种状况开始得到初步的改变。《文学遗产》2000年第3期发表的对李学勤、裘锡圭访谈录《新学问大都由于新发现——考古发现与先秦、秦汉典籍文化》,就比较深入、比较具体、比较有说服力。这些研究成果如果吸收到文学史撰著中,势必会促进徘徊不前的秦汉文学史研究的突破。不仅如此,中国传统的学问历来强调文史不分家。就“文”的内部而言,更是门类相通,水乳交融。中国古典文学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与音乐、舞蹈、绘画等具有天然的联系。随着自身的成熟壮大,逐渐脱离了这些姊妹行当而走向独立。但是,近年来的研究趋势,又将它们联系到一起,这就是数字化带来的积极成果。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多媒体文学史即将问世。我们过去比较关注书面文字材料,新的时代要求我们更加注重相关的背景资料,音乐、绘画、舞蹈又将走到一起,构成一个全新形态的文学史。到那个时候,我们的文学史才算真正跨越一个台阶。
当跨越了这个台阶之后,我们的文学史研究才有可能对中国古代文学的生成观念和演变轨迹作进一步的探讨。文学史的研究才有可能进入更加理性的层次,为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学理论体系提供比较坚实的基础。
就我极肤浅的闻见所知,中国文学史家和西方文学史家有一个显而易见的不同:中国的文学史家更重视的是“史”的线索,当然,这是中国传统学问的精华所在。近现代以来,随着学术观念的变化,理念先行的编写模式往往左右我们的文学史编写工作。似乎文学史家的任务主要就是依据某种或某些理论主张去梳理文学史的发展线索。很被动地期待着国内外的理论家提供有效的理论武器,就成为中国文学史工作者的常态。而西方出色的文学史家在注重梳理文学史发展过程的同时,努力从文学史的研究实践中归纳出若干理论。因此,很多理论家往往就是文学史家。或者反过来说,文学史家往往又是出色的理论家。这样说,可能有以偏概全之嫌,但是,这种现象不是个别的。在现代中国,很难找到一个文学史家同时又是出色的理论家的例子,而在西方,一身而兼二任的似乎并非稀见 ⑨ 。譬如意象统计法的创立人,英国学者斯珀津(caroline spurgeon)就是在《莎士比亚的意象》一书中提出这种研究方法的。英国唯美主义重要理论家佩特(walter horatio pater)的名著《文艺复兴:艺术和诗的研究》、《文艺复兴历史探索》等通过对文艺复兴运动的研究系统地提出了追求唯美的理论主张。美国新人文主义主要代表之一的白璧德(irving bab-bitt)研究19世纪文学,主张用“人的法则”反对“物的法则”,强调理性、道德意志和道德想象力,创立了新人文主义学说。这样的例子可以举出很多。其实,中国古代许多文学史家同时兼任文学理论家,或者说他们的理论主张首先来源于文学史研究的实践,譬如刘勰和他的《文心雕龙》、钟嵘和他的《诗品》,就是典型的代表。
我们研究文学史的目的,显然不仅仅是为广大读者提供某种系统的文学发展的知识,更重要的,还应当从丰富多彩的文学史探索中逐渐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学理论框架或理论主张。在经历了一百多年的中西方全面交融的历史实践之后,新世纪的中国学者有条件创建中国的文艺理论学派。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赵逵夫评议
《秦汉文学史研究的困境与出路》提出了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那就是:不能完全以西方的文学观念、文体分类理论来框中国古代文学史的实际。今天提出这个问题同近代以前完全按传统的文学观念看待文学并不是一回事。只有在对西方文学理论有了较全面透彻的了解,吸收现代科学的理论进行研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之后,才有可能更切实地重新审视过去的研究状况,来发掘传统文学观念、文学理论中合理的在今天仍有价值甚至更有价值的东西,使我们的文学史的描述和分析、归纳能更充分地体现中国古代文学的内容与特色。这应该是作者在长期的研究实践中体悟出来的。论文所提出的化解困惑的三个层次也是正确的。如果要作一点补充,就是:回归原典是以发展的眼光去发现和肯定原典中符合中国文学史实际、能引申出积极意义的理论遗产。具体研究中还会有很多问题,要联系文学史的实际作深入细致的分析。因为文学、文体和人们的文学观念是发展的。尽管我国古代主要文体在秦汉时已大体具备,但变化消长,代不相同。如何以科学的手段加以概括与描述,如何掌握现代科学思想同传统理论结合的度,还是有相当困难的。
李中华评议
我基本上同意刘跃进先生在这一问题上的思辨,也有一些补充性的意见与之商讨。现今中国古代文学史的内容结构,总体上看有三个源头:一、在历史陈述及作家评论方面,受着正史《艺文志》、《经籍志》、《文苑传》和《文心雕龙》、《诗品》等古代文论著述所共同构建之评价体系的制约;二、在文学体裁方面,受着西方的文学观念——尤其是“四分法”的文体观的影响;三、在社会价值取向方面,经受了近代意识形态的规范与洗礼。如果我们不能对于以上三个层面的内涵作出理性的审视与历史的评判,便难以走出我们心中的困境。因此,我特别赞成文章中提到的“两个跳出”(跳出纯文学范围、跳出中国范围),但对于跳出后的落足点,仍然感到有几分茫然。
文学的本质是什么?历史遗留下的体式众多的文本,是它的表现形态,是古代文学研究的对象与前提。这些文本中所表现的历史社会生存状况、所蕴涵的人类情感脉动、所寄寓的心灵追求才是文学的内核与本质,是古代文学研究的归宿。刘跃进先生在文章中提出建构一个“全新形态的文学史”,在我的理解中是可以同时容纳上述两个方面的。
注释
①古诗十九首中有八首见于《玉台新咏》,署名枚乘。学术界多不认同此说。
②参见汪师韩《文选理学权舆》、骆鸿凯《文选学》。
③参考周振甫主编《文心雕龙辞典》中由赵立生教授编写的作家释和作品释两部分统计。
④赵明、杨树增、曲德来主编《两汉大文学史》,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⑤有的版本作三十八类,即在“书”与“檄”之间多出“移”体。见胡克家刻本《文选》后附《〈文选〉考异》。还有的作三十九类,多出“难”体。如南宋陈八郎刻本及《山堂考索》所引《文选》分类细目,就增加了“难”体。此外,台湾影印《五臣注文选》也有“难”体。
⑥二十一篇中,《杂文》中细分“对问”、“七发”、“连珠”。《诏策》中细分“策书”、“制书”、“诏书”、“戒敕”、“教”。《书记》中细分“谱”、“籍”等二十四种。
⑦陈衍《散文体正名》,《小说月报》17卷号外。剑三《纯散文》,《晨报》副刊1923年6月21日。王统照《散文的分类》,《晨报》副刊1924年2月21日至3月1日。田北湖《论文章源流》,《国粹学报》第1年2—6期。刘光汉《文章原始》,《国粹学报》第l年1期。
⑧刘大白《中国文学史》,上海大江书铺1933年版。
⑨相关研究参见伍蠡甫主编《现代西方文论选》,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周发祥《西方文论与中国文学》,江苏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