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论基础:美善统一
一位优秀的诗人,未必能同时成为一位自成体系的诗歌理论家——因为诗歌创作的过程,原本是充满感性经验、富于激情和幻想的形象思维过程;它与借助于概念和范畴进行理论建构的逻辑思维过程存在着性质的差异。但诗人在自己的创作实践中,基于特定的审美情趣和思想倾向而形成某种较为自觉的诗学理念,则又是非常普遍和极为自然的。中国第一位伟大诗人屈原,在其辞赋创作的艺术实践中体现出一种可贵的诗学精神,虽未上升到完备的理论形态,却具有重要的思想意义,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值得细致深入的研究探索。
自上古时代以来,基于特殊的历史进程,南方荆楚一带就形成了迥异于北方中原一带的文化类型。关于荆楚文化的基本特征,史书中多有记载,如班固《汉书·地理志》云:楚地……信巫鬼,重淫祀。王逸《楚辞章句·九歌序》云: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由此可以看出其民间巫风之盛行。而北方中原一带,由于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的影响,很早就形成了“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1]的文化传统,明显地富于“实用理性”精神。这是南北文化性质差异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当然,文化的发展和演变,终究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交流、相互融会的过程。到了屈原所生活的战国时代,尽管在社会心理(或大众文化)的层次上,南北之间的差异依然是显而易见的,但在意识形态(或精英文化)的层次上,两者却已经没有明显的区别,而达于基本一致了。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曾经指出:“战国时代北方史官文化、南方巫官文化都达到成熟期,屈原创楚辞作为媒介,在文学上使两种文化合流。”[2]如果能将“史官文化”、“巫官文化”的概念,加以确切的厘定,即注明前者更侧重于意识形态的层次,后者更侧重于社会心理的层次,那么范氏的论述是符合实际的。而以美善统一的观念为思想基础的屈原诗学精神,也就在南北文化合流的历史背景下得以建立起来。
美善统一的观念,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的上古时代,都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思想。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曾经说过:凡是从某个观点看来是美的东西,从这同一观点看来也就是善的。亚里斯多德也认为:美是一种善,其所以引起快感正因为它是善。他们都强调艺术审美方面的“美”与伦理道德方面的“善”应该具有统一的关系。在中国的春秋时代,伟大思想家孔子也提出了同样的主张。据《论语·八佾》记载:“子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