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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嘉莹

我在很多年前出版的《杜甫秋兴八首集说》的前言中就曾说过,杜甫是一个集大成的诗人。在他多方面的伟大成就之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他继承传统而又能突破传统的一种健全与博大的创造精神。在那篇文章中,我曾经探讨了杜甫在七言律诗的演进中所起的作用、杜诗句法的突破传统和杜诗意象的超越现实。我还曾指出:如果中国的诗歌能从杜甫所开拓出的途径发展下去的话,那么必当早已有了另一种接近于现代意象化的成就,然而自宋以来中国的旧诗却并未于此途径上更有所拓进,这是很可惜的。
有一位台湾的小说家王文星教授,他给我写了一封信,提出来要和我进行一次关于杜甫诗的座谈。他所选的题目是杜甫的《遭田父泥饮美严中丞》。为什么选这首诗?因为这首诗是白话的。胡适先生写过一本《白话文学史》,大家都知道,胡适先生是提倡白话文学的,在那本《白话文学史》里边他也非常赞美杜甫的《遭田父泥饮美严中丞》这首诗。而与此同时,胡适先生还批评杜甫的《秋兴》诸诗,说它们是“难懂的诗谜”[1](p355)。而我呢?我这个人观念是比较开放的,我讲的是古典诗,但是我也欣赏白话诗,包括现代诗和朦胧诗,我还给台湾的一位写新诗的诗人周梦蝶先生写过序言。因为我以为,文学作品之美恶,价值之高低,原不在于其浅白或深晦,而在于其所欲表达之内容与其所用以表达之文字是否能配合得完美而适当。诗歌批评是不应该以“白”与“晦”做标准的。一味求“白”的结果固不免意尽于言略无余味,而一味求“晦”亦未免成为一种病态。
杜甫这个诗人在语言上的成就其实是多方面的。他可以用农夫的浅白的语言,也可以用文人的典雅的语言。在《遭田父泥饮美严中丞》那首诗中,他既然写一个老农夫,就完全用白话来描写那个老农夫的言语和动作,写得很生动。但是我们看他的《秋兴八首》,在那一组诗里,他不但用的是非常典雅的语言,而且在文法上有颠倒错综之处。他可以写出“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那样的句子,这是杜甫在七律语言上的发展和突破。胡适的《白话文学史》批评杜甫的《秋兴》,说这两句就是不通。因为你想,“啄”是用嘴去啄,香稻没有嘴,怎么可以啄呢?碧梧是树,它又不是一只鸟,怎么可以“栖”呢?应该倒过去,应该是“鹦鹉啄余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这样文法才通。不过你要知道,这样一来文法虽然通了,但意思上却有了微妙的变化,变成了完全的写实。而杜甫本意所要写的,却是香稻之多,多到不但人吃不了,连鹦鹉都吃不了;碧梧之美,不但引得凤凰来栖落,而且凤凰还要终老在这碧绿的梧桐树枝上再也不离开。由此可见,这两句本意不是要写鹦鹉和凤凰,而是要写香稻和碧梧——其实也不是要写香稻和碧梧,而是要写开元天宝年间那太平的“盛世”。由此可知,杜甫在写实中所把握的并不仅仅是一种对现实描写的“真实”。

我们今天讲的这个题目是《杜甫诗在写实中的象喻性》。我首先要声明一点:我现在所说的这个“象喻”,不是我在讲《诗经》的“赋比兴”时所举出来的西方在阐述形象与情意之关系时那八个名词中的symbol(象征)或allegory(寓托)。西方在概念的划分上是非常清楚的。像“十字架”代表基督,红色的枫叶代表加拿大,那是“象征”。把一种理念寄托在某一事物中,如南宋王沂孙的咏物词中往往寓有故国之思,那是“寓托”。而我现在所用的这个“象喻”,所指的不是西方词语的那个狭义的“symbol”和“allegory”。我所说的是我们中国诗歌里边的情意与形象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诗人的内心与外物之间的关系。我们中国的文化传统是很微妙的。古人说心神相遇,我们用我们的心灵和精神去体会万物,而不是用我们的身体和我们的官能,是所谓“以神行”,是你的精神在运行。所以我们中国的诗学家在讲到诗的时候有这样的话,王夫之的《姜斋诗话》上说:“情景虽有在心在物之分,而景生情,情生景,哀乐之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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