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敏俐
20世纪的《诗经》研究曾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学人们也做过相关的学术总结,但还需要我们从20世纪的学术理念、学术价值体系等方面对其进行另一种反思。
一、关于《诗经》的性质问题
《荀子·儒效》说:“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
礼》《乐》之归是矣。”可见,在战国时代,《诗》已经被认为是圣人的传道之书,已经有了“经”的意义。司马迁说:“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经也者,恒久之治道,不刊之鸿教也。”可见,在中国古代人的眼中,《诗经》并不是一部单纯的文学作品,而是一部以“诗”的形式表现圣人之“志”的“经典”。
古人关于《诗经》的这种看法到“五四”时代开始受到严厉的批判。1922年,钱玄同在给顾颉刚的一封信中说:“《诗经》只是一部最古的总集,与《文选》、《花间集》、《太平乐府》等书性质全同,与什么‘圣经’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这书的编纂,和孔老头儿也全不相干,不过是他老人家曾经读过它罢了。”(《古史辨》第一册)于是,《诗经》不再具有了“经”的性质,而成了一部普通的中国古代诗歌总集。这种认识奠定了20世纪研究《诗经》的基础,标志着《诗经》学的根本转向。
这里面显然有一个基本的问题需要我们重新思考。《诗经》在我们今天看来固然是普通的诗,但是当时人对它的看法并不如此。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又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鱼兽草木之名。”可见,孔子认为《诗》在当时是承担着多种功能,是有多种应用价值的。从现有的先秦文献记载看的确如此。《诗》在当时所承担的第一功能是礼仪功能。《颂》诗主要用于宗庙祭祀的礼仪活动里,雅诗主要用于宫廷燕飨等礼仪活动中,风诗也用于各种世俗的礼仪活动中。诗在当时所承担的第二功能是政治教化功能。中国古代有采诗以观民风的说法,又有公卿士大夫陈诗献诗之说。无论是采诗还是陈诗献诗,诗在这里都被当成是为政治服务的东西,而不是用来审美。诗的第三大功能是作为贵族子弟的教学教本。《周礼·大司乐》说:“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於瞽宗。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武》。”这里所说的乐德、乐语和乐舞,都与《诗》有直接的关系。这说明《诗》包含着用于贵族教育的多方面内容。总之,正因为古人对于《诗》的理解与今天有着如此多的不同,所以我们就不能仅仅把它当作一部文学作品来看待,从这个意义上讲,说20世纪的学者们恢复了《诗经》的文学的本来面目并不准确,这导致了《诗经》研究的狭隘化。今天,我们应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重新思考《诗经》这部书的“文学”性质了。
二、关于《诗经·国风》的大部分是否民歌的问题
在20世纪的《诗经》研究中,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关于《国风》是否民歌的问题。在《风》《雅》《颂》中,《国风》受到了当代人特别的关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20世纪的学者看来,《雅》《颂》都属于统治阶级所作,而只有《国风》的大部分才是劳动人民的作品,属于民歌,是最有价值的部分。
上世纪30年代,朱东润就发表了《国风出于民间论质疑》,50年代,胡念贻又发表了《论国风的大部分是否民歌的问题》。这两篇文章多方列举证据,说明《国风》不可能出自民间,它的大部分不可能是“民歌”。遗憾的是他们的观点没有被那个特殊时代的学术界所接受。
在今天,我们有必要彻底纠正这种观点,这对深化当前的《诗经》研究极其重要。在这里首先要为《国风》正名。说《国风》不是“民歌”,除了有朱东润、胡念贻等人提出的诸多证据之外,同样可以得到文字学和语义学上的证明。风的本义是指风土、风情、风俗。“国”指的是当时周代的一些诸侯国和地区。“国风”两字合在一起,就是指那些表现周代社会各诸侯国和地区的文化风俗、风土、风情的诗。同时我们还知道,在《诗经》中,《国风》是一个与《雅》和《颂》相并立的概念,它的最初意义与音乐相关。简单地说,《颂》是宗庙之乐,《雅》是周王朝的朝廷之乐,《风》是周代各诸侯国与地方的世俗之乐。而我们现在所说的“民歌”,自“五四”以来已经有了特定的意义,即指下层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可见,无论是从诗的角度还是从乐的角度,《国风》都不是一个与“民歌”相等的概念。前者强调其地区性、民俗性和音乐性,而后者则特指其作者的阶级归属,二者不能混为一谈。其次是我们要设身处地地考虑周代社会的文化环境以及《诗经》的产生过程,虽然我国古代早就有“采诗以观民风”之说,但是我们不能把凡是从各地采来的诗都当成是“民歌”、即下层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国风》中有相当多的诗所写的都是贵族社会的世俗生活,真正可以认定是出自下层劳动者之手的微乎其微,而且这些诗篇也不一定是它的原始形态,同样是经过乐官们整理后的艺术品。其三是要纠正多少年来在《诗经》研究中形成的以作者的阶级性为标准的价值评判尺度。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是各民族各阶层共同创造的,它们大多数都出自于各个时代的知识分子之手,即便是其源于民间,也往往经过无数代的选择与淘汰,最终又经过专业艺术家的加工,而不再是它的原生形态。因此,简单地把《国风》中的一些作品认定为民歌的根据是不充分的,以作者的阶级性作为对《诗经》的价值评判尺度本身也是不科学的,由此而导致的在以往的《诗经》研究中重《国风》而轻《雅》《颂》的倾向也是需要改正的。
三、关于《诗经》的文化价值重估问题
在古代,《诗经》被当作中国文化经典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它本身的价值,它起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诗经》不是一部普通的诗歌总集,而是中国上古文化的诗的表现与艺术的升华,是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具有奠基意义的文化典籍。中华民族从传说中的远古走到周代,已经基本上发育成型,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文化性格,培养了独特的民族文化精神,比如爱国爱家的乡土情结,忧国忧民的思想意识,以孝为本的伦理观念,礼乐相配的文化制度,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等等,而这种独特的民族文化性格和民族精神,在《诗经》这部中国现存的第一部诗歌总集中就有了充分的表现。因而,这就使它成为了一部具有中华民族精神原薮和文化原型意义的著作,这是中国后代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不能与之相比的。第二、《诗经》在周代社会并不仅仅是一部文学总集,而是周代历史政治宗教哲学的艺术表现,是礼乐文化的一部分,是贵族子弟的教科书,是周人精心编撰的杰作。而周代社会的政治、哲学、文化、制度等等,又对秦汉以来的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这种影响,也是后世任何一部文学作品无法可比的。进入20世纪以来,《诗经》不再有那种崇高的地位。究其原因,我以为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由于20世纪的学者仅仅把它当作一部普通的诗歌总集来认识,价值评估的角度发生了变化。在古代社会里,当人们把它当做文化经典来认识的时候,经学家们的重点是通过《诗经》的文本阐释来认识蕴含于这部伟大作品里的思想认识价值和丰富的内容;而20世纪的学人们把它当作一部普通的文学作品来研究,重点不过是认识其“文学”艺术上取得的成就。虽然也有些学者关心它里面所包含的文化内容和思想内容,但是其目的还是为了更好地说明它的“文学”特性,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价值评估角度,而这正是导致当代人对《诗经》认识偏低的根本原因。第二、在20世纪的《诗经》研究中,由于受庸俗社会学的影响,把对《诗经》的文学研究又进一步狭隘化。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大多数学者都没有结合周代社会以至中国上古社会的特殊情况来对其丰富的内容进行客观的阐释,而是用极其简单的阶级分析方法来对待它,说《诗经》当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是《国风》,是因为它的大部分是“民歌”,说《诗经》中最没有价值的是《颂》诗,因为那是为统治阶级歌功颂德的庙堂之作。而《雅》诗是否有价值,则要看它是否对当时的周代社会进行了批判,是否反映了民生疾苦。把这样的价值评估标准用于《诗经》研究,不仅是对《诗经》在中国历史中的经典价值的一种彻底否定,也是对《诗经》“文学”价值的一种扭曲。在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今天,我们要尊重传统,弘扬传统,就要溯源于中华民族文化的原始经典,就要对它进行新的价值评估,要重新确立《诗经》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崇高地位,同时也要重新思考我们的学术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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