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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压政治到“文丐奔竞”——论“绍兴和议”期间的文学生态

作者:沈松勤

在“绍兴和议”的近二十年间,歌功颂德的诗文泛滥成灾,其作者也几乎覆盖了当时整个文士群。为此,王曾瑜先生在《宋高宗》一书中专设《文丐奔竞》一节,从政治和名节的角度指出:“高宗和秦桧以严刑和峻罚摧残正论,又以赏官和赠禄招徕文丐,成为绍兴黑暗政治相辅相成的两大特色。值得注意者,是某些尚有血性的士大夫,也迫于权势或其他原因,而参加到为皇帝和宰相歌功颂德的行列。在令人窒息的高压政治下,要维护古代儒家十分强调的名节,确是难乎其难。他们既然留下了违心之笔,也不免成为他们个人历史上的污点。”①从文学的角度观之,这又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生态环境。在高压政治下失去“名节”的创作主体,创作了汗牛充栋的谄诗谀文。仅就这些作品而论,自然无价值可言,但这一期间形成的文学生态,对宋代文学史程的影响却特具认识意义。



绍兴“文丐”以歌功颂德为引力相聚成为一个庞大群类的环境要素是以“令人窒息的高压政治”为气候的;该政治主要体现为由“绍兴和议”形成的以秦桧为核心的相党政治,而其表现形态则又是全面而又严厉的“绍兴党禁”。

“绍兴和议”始于绍兴八年,成于绍兴十一年,直至绍兴三十一年金完颜亮渝盟毁约为止。绍兴八年,高宗决定与金和议,是以金国归还在靖康年间宋廷所割让的河北三镇和被俘的生母韦太后及父亲徽宗的梓宫为条件的。不过,与宋廷一样,金朝内部对这次和议也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分歧主要来自宗弼。建炎三年,就是宗弼两次率兵穷追高宗的,一次在建康,一次在明州;高宗两次乞降,都被拒绝。宗弼决意要消灭高宗政权,一统天下。所以他坚决反对与宋讲和,并于天眷二年(绍兴九年)谋划了政变,完颜昌、宗磐、宗隽等主和者被诛,以宗弼为首的主战势力重新把持了金廷朝政,旋即撕毁了与宋的和约,夺回已归还南宋之地;天眷三年,又尽率国中之兵,分四路进犯南宋。金人的毁约渝盟,为南宋的主战士人反对和议提供了口实。就是在朝野议论四起,抨击和议的态势下,高宗被迫于绍兴十年五月诏告“诸路大帅,各竭忠力”,反攻金兵进犯②。在反攻中,宋军纷纷告捷,取得了所谓“兵兴以来未有”③的战绩。但尽管如此,高宗和秦桧依然固持其和议路线,解除了韩世忠、张俊、岳飞三大将的兵权,甚至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父子及其爱将杀害,扫除了和议中最主要的障碍,最终与金正式达成协议:双方以淮河至大散关一线为界;南宋每年向金国贡银与绢各25万两匹;宋帝向金主称臣,由金主册封为帝。这就是令主战士人痛心万分的“绍兴和议”。

“绍兴和议”的确立,消除了宋金之间的军事对抗,但对宋廷来说,是以丧权辱国和巨大的经济付出为代价的;同时又是建炎以来宋廷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它拉开了秦桧独擅朝政,控制皇权,实施相党政治的序幕。朱熹在分析秦桧得以独擅朝政的原因及其相党势力时指出:“秦太师死,高宗告杨郡王云:‘朕今日始免得这膝裤中带匕首!’乃知高宗平日常防秦之为逆。但到这田地,匕首如何使得!秦在虏中,知虏人已厌兵,归又见高宗亦厌兵,心知和议必可成,所以力主和议。……高宗初见秦能担当得和议,遂悉以国柄付之;被他入手了,高宗更收不上。高宗所恶之人,秦引而用之,高宗亦如之何。高宗所欲用之人,秦皆摈去之。举朝无非秦之人,高宗更动不得。蔡京们着数高,治元党人,只一章疏便尽行遣了。秦桧死,有论其党者,不能如此。只管今日说两个,明日又说两个,不能得了。”④也就是说,因为秦桧能独当和议之事,取得了高宗的信任,所以独揽朝政,权倾一世,最后连高宗也为之时生畏惧之心,甚至常常暗带匕首,以防“秦之为逆”;同时,秦桧肆意交结朋党,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相党势力,造成“举朝无非秦之人,高宗更动不得”的专横局面,随之出现了较蔡京整治元党人的“崇宁党禁”更残酷的“绍兴党禁”。

“绍兴党禁”的目的既在于巩固“绍兴和议”的成果,又在于强化以秦桧为核心的相党势力,而党禁主要是在人事和舆论两个方面展开的。

在人事上,既将不附和议的政敌及其亲属流放到瘴疠之地岭南,又不断清洗在秦桧看来有二心的同党,因而使“绍兴党禁”更具彻底性。

在秦桧虎口余生的胡铨曾上疏痛陈绍兴年间“与敌和议有可痛哭者十”,其六“可痛哭者”为“秦桧力排不附和议之士九十余人”,其中“赵鼎、王庶、李光、郑刚中、曾开、李弥逊、魏矼、高登、吴元美、杨辉、吴师古等皆死岭海,或死罪籍”⑤。而赵鼎、李光、胡铨尤为秦桧所恶,秦桧曾将这三人姓名写在高宗所赐的“一德格天之阁”内,“欲必杀之而后已”⑥。赵鼎在“绍兴和议”的当初,虽与秦桧一起赞同和议,但在具体的政见上产生了分歧,加上赵鼎又有“中兴贤相”之誉,二度入相,党羽甚众,对“绍兴和议”和秦桧的专政带来了威胁;李光与赵鼎有相似之处,主张“因和而为自治之计”,并因秦桧荐举,官至参知政事。绍兴八年,“秦桧初定和议,将揭榜,欲籍光名镇压。上意不欲用光,桧言:‘光有人望,若同押榜,浮议自息。’遂用之”。但当秦桧议撤淮南守备,夺诸将兵权时,李光斥之为“盗国弄权,怀奸误国”⑦;胡铨于绍兴八年任枢密院编修官时,愤而上疏,力陈屈膝求和之害,要求斩秦桧、孙近和王伦三人之头,以谢天下⑧,在朝野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也最能代表主战派的心声。所以秦桧专政后,对此三人“欲必杀之而后已”。而秦桧“欲必杀”的对象与人数,则远非止此三人,而且还包括了“不附和议之士”的第二代。吕中《大事记》说:“甚矣,秦桧之忍也!不惟王庶、胡铨、赵鼎、张浚、李光、张九成、洪皓、李显忠、辛企宗之徒相继贬窜,而吕颐浩之子摭,鼎之子汾,庶之子荀、奇,皆不免焉。盖桧之心太狠愎,尤甚于章(悙)、蔡(京)。窜赵鼎而必置之死,杀张浚而犹及其家。……末年欲杀张浚、胡寅等

五十三人,而秦桧已病不能书。可畏哉!”⑨

宋代大规模的党禁始于北宋由蔡京主持的“崇宁党禁”,其禁的对象,不完全在于元党人,还涉及到元党人的第二代。秦桧继承了蔡京的衣钵,在实施党禁时,同样祸及政敌之子;与蔡京不同的是,秦桧对自己的党羽进行不断的清洗,即便是为秦桧在专事和议或倾覆政敌中建有汗马功劳者,在言行上稍一不慎,就遭贬斥。如范同因向秦桧献计,解除岳飞等三大将兵权而成就“绍兴和议”⑩,官至参知政事,但不到半年就被罢逐,因为范同“在政府,或自奏事,桧忌之”11;又据朱熹说:“杀岳飞,范同谋也。胡铨上书言秦桧,桧怒甚,问范:‘如何行遣?’范曰:‘只莫采,半年便冷了。若重行遣,适成孺子之名。’秦甚畏范,后出之。”12前者是因为范同自作主张,难以控制;后者是因为范同城府甚深,令人生畏。这二者都触犯了秦桧结党专政之忌。史称“自秦桧专国,士大夫之有名望者,悉屏之远方,凡龌龊萎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率由庶僚一二年即登政府,仍止除一厅,谓之伴拜。稍出一语,斥而去之,不异奴隶,皆褫其职名,阙其恩数,犹庶官云”13。这是秦桧专政期间所采取的重要政术,其目的与抑制“不附和议之士”一样,是为了巩固相权,长期控制朝政,成了秦桧进行党禁的组成部分。

秦桧对待侍奉自己的党羽,虽然不像打击“不附和议之士”那样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但因“惟恐他人攘己之位”,进行不断的清洗。其实,这在秦桧看来,两者都是危及以自己为核心的相党权力的因素;就被排斥者而言,无论是“不附和议之士”,抑或“不异奴隶”的秦桧党羽,均成了“绍兴党禁”的对象。正因为如此,使得“绍兴党禁”比“崇宁党禁”更具彻底性,从而保证了秦桧相党政治的坚固性。

在舆论上,大肆兴造文字狱,实行文禁与语禁,从思想上控制异论,以保证和议的实施,巩固其相党地位。

中国历史上文字狱的盛行,始于北宋的新旧党争,至“绍兴党禁”则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高峰。“绍兴党禁”期间所兴文字狱的数量之多、范围之广、手段之恶劣是空前的。常为治史者举例提及的就有:孟忠厚“辞表案”,胡铨“奏疏案”与王庭珪“送胡铨诗案”,李光“私史案”,吴元美“《夏二子传》案”,范彦辉“《夏日久阴》诗案”,程瑀“《论语说》案”,沈长卿、芮晔“《牡丹》诗案”等。这些文字狱大都连坐数人,而当事者或流放岭海,困死贬所;或永不收叙,抄没家产14。其中,王庭珪诗案和李光“私史案”颇具代表性。杨万里《诚斋诗话》:

吾州诗人卢溪先生安福王民瞻,名庭珪,弱冠贡入京师太学,已有诗名。……绍兴间,宰相秦桧力主和戎之议,乡先生胡邦衡名铨,时为编修官,上书乞斩桧,谪新州。民瞻送行诗:“一封朝上九重关,是日清都虎豹闲。百辟动容观奏议,几人回首愧朝班。名高北斗星辰上,身落南州瘴海间。不待百年公议定,汉庭行诏贾升还。”“大厦元非一木支,要将独力拄倾危。痴儿不了公家事,男子要为天下奇。当日奸谀皆胆落,平生忠义只心知。端能饱吃新州饭,在处江山足护持。”有欧阳永安上飞语告之,除名窜辰州。

时称“胡忠简铨既以乞斩秦桧,掇新州之行,直声振天壤。一时士大夫畏罪钳舌,莫敢与之立谈,独王卢溪庭珪诗而送之”15。王庭珪诗题为《送胡邦衡之新州》,作于绍兴十二年。据杨万里《王叔雅墓志铭》,几年后,秦桧得报王庭珪送胡铨诗,以“谤讪朝政”罪,命“江西帅司兴诏狱名捕先生,叔雅(庭珪子)泣以从,父子俱系狱”16;同时江西所属的赣、吉两州守臣曾慥、王珉,两州通判吴温彦、杜师伋以及已奉祠的江西提刑李芝、在任提刑林大声等,由于对王庭珪之诗没有认真勘治,均受降官一级的处分17。胡铨上疏乞斩秦桧,在绍兴八年。胡铨疏上,即遭贬斥,但迫于时论,仅贬为福州威武军签书判官公事,至绍兴十二年,秦桧以其“文过饰非,益倡狂妄之说;横议纷纷,流布遐迩。若不惩艾,殆有其甚者”为由,将胡铨除名亭勒,发配新州18。这是“绍兴和议”确立之初影响深远的一起“奏疏案”。王庭珪诗案则发生在绍兴十九年六月,不仅是作者因诗罹祸,而且又祸及其子,使“父子俱系狱”,并累及众多官员。由此可见,炮制这一诗案的目的在于打击附和胡铨者,更重要的是通过禁锢胡铨,抑制士大夫对“绍兴和议”的异论,因此成了全面实施“绍兴党禁”而采用的一种手段。

在北宋新旧党争中,朋党双方为了排斥政敌,屡兴文字狱,但对于当事者被贬后与人相交往的文字,并不在禁锢之列。在“绍兴党禁”中,对“谤讪朝政”的诗文,概以深究惩处,对被惩处者在贬所与人来往的文字,一经告发,也旋即立案勘治,予以进一步迫害。绍兴十四年,“杨愿言藤州安置李光之罪。先是知藤州周某者,诱(李)光唱和,其间言及秦桧和议,有讽刺者,积得数篇,密献于桧。桧怒令言者论之,乃移光琼州安置”19。则又以诱人唱和的方式,置政敌于死地。为了穷治李光之罪,使之“永不检举”,又炮制了“私史案”。该案起于绍兴十九年,由秘书省著作佐郎林机首发其端,称“访闻异意之人匿迹近地,窥伺朝廷,作为私史,以售其邪谋伪说,欲望密加搜索,严为禁绝。甲寅,上谓秦桧曰:‘此事不应有,宜行禁止,许人陈告。仍令州县觉察,监司按劾,御史台弹奏,并取旨优加赏罚。’于是李光之狱遂起”;次年结案,结案后,“诏责授建宁军节度副使昌化军安置,李光永不检举,右承务郎李孟坚(李光之子)特除名峡州编管。先是,孟坚以小史事系狱,至是狱成,故有此命,于是前后从官及朝士连坐者八人。徽猷阁直学士致仕胡寅坐与光通书,朋附交结,特落职”20。查禁野史,惩治私史的撰写者或传布者的活动,在绍兴十四年就已展开。次年,秘书省正字黄公度便因“著野史议讪”而被贬逐21。李光“私史案”将这场查禁野史活动推向了高潮,其手段和目的也与王庭珪诗案一样,由一人连坐众人,扩展禁锢对象,加大禁锢力度,深化“绍兴党禁”。而与文字狱和文禁交并而行的则是语禁:

绍兴十四年六月乙未,右武大夫华州观察使提举佑神观白锷特刺面配万安军。时闽、浙大水,锷自北方从太后归者,宣言“燮理乖缪;洪皓名闻中外不顾用”。太师秦桧闻之,奏系锷大理寺。锷客馆张伯麟,尝题太学壁曰:“夫差,尔忘越王之杀而父乎?”伯麟亦下狱。狱具,锷坐因伯麟问“何故不用廉访使”,锷答曰以“任内臣作耳目,正是祖宗故事,恐主上不知”,因出言排斥。案奏,乃有是命。伯麟亦杖脊刺配吉阳军。御史中丞詹大方即奏皓与锷为刎颈交,更相称誉,诳言惑众。时皓以徽猷阁直学士。丁酉,召皓提举江州太平观。22

《尚书·周官》有“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之说,后来人们遂将此作为宰相之职事,若阴阳失调,宰相应该引咎辞位。白锷因水涝而言“燮理乖缪”的用意也在于此,故触怒了秦桧;又因秦桧梦宰相而为洪皓鸣不平,加上与张伯麟关于“何故不用廉访使”的一段对话,则属“指斥乘舆”,所以三大“语罪”并罚,并累及洪皓,使之无辜获罪,横遭罢逐。绍兴十五年,高宗赐宅第予秦桧,又“诏就第赐燕,假以教坊优伶,宰执咸与。中席,优长诵致语,退,有参军者前,褒桧功德。一优伶以荷叶交倚从之,恢语杂至,宾欢既洽,参军方拱揖谢,将就倚,忽堕其幞头,乃总发为髻,如行伍之巾,后有大巾环,为双叠胜。伶指而问曰:‘此何环?’曰:‘二胜环。’遽以朴节其首曰:‘尔但坐太师交椅,请取银绢例物,此环掉脑后可也。’一座失色,桧怒,明日下伶于狱,有死者。于是语禁始益繁”23。“二胜环”是“二圣还”的谐音;“请取银绢例物,此环掉脑后可也”是指一味屈膝求和而将请还徽、钦二圣,恢复中原之事置之脑后。优伶的戏语,既遭致杀身之祸,更引起了秦桧对“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一座右铭的高度认同。于是,作为“绍兴党禁”的又一手段,“语禁始益繁”。

据载,张浚谪居永州时,因深恐惹祸及身,“杜门不通人,惟穴墙以通薪水”24;毛文以“大骂剧谈”称著于世,但在临安酒肆遇唐锡,唐锡谓“君素号敢言,不知秦太师如何”时,毛文听后却大骇不已,亟起掩耳,连声“放气!放气!”疾走而去25。一是位及宰相的主战勇士,一是论时事毫无忌讳的狂狷之士,尚且避之犹恐不及,一般人的恐惧心理也就不难想见了。这从高宗和秦桧方面而言,收到预期的效果,即通过从人事上残害与禁锢政敌到舆论上倡兴文字狱、文禁与语禁,成功地实施了“绍兴党禁”,保证了“绍兴和议”的实施及其高压政治的运行;就文学生态而言,却产生了严重的负面效应,其突出表现就是导致了创作主体的心灵畏怯,呈现出集体怔忡症与失语症,长期积淀下来的“开口揽时事,议论争煌煌”或“言必中当世之过”的创作锐气和精神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环境而丧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以歌功颂德为内涵的话语系统。 



高宗和秦桧为了推行和议国策,在以严刑和峻罚摧残正论、禁锢政敌的同时,需要强大的舆论作后盾,所以掀起了旷日持久的歌功颂德的文化运动;而在高压政治下深患怔忡症与失语症的文学群落却以固有的耐受性与变异性,顺应了这一需求,即便是在起初反对和议的士人,后来也投身其中,出现了所谓“文丐奔竞”的现象。可以说,“绍兴和议”期间的“文丐”利用了一切可以利用的时机,运用了一切可以运用的文体,在文坛营造了一个占主导地位的以歌功颂德为内涵的话语系统,制作了铺天盖地般的谄诗谀文。其歌颂的对象是高宗与秦桧,歌颂的类型有临时性和经常性两类,但均体现了歌颂高宗和秦桧“共图中兴”的“盛德”的主题趋向。

所谓“临时性”,是指随时随地,遇事而歌,即兴而颂。

首次大规模的临时性歌功颂德是在绍兴十二年。该年,金人按照和议协定,放还高宗生母皇太后韦氏。为此,高宗政府宣布:“皇太后北征淹留沙漠者十有六年,尚赖陛下圣明,虚心屈己,上天悔过,和好克成,归我太后,此诚国家莫大之庆,社稷无疆之福,乞令词臣作为歌诗,勒之金石,奏之郊庙,扬厉伟绩,垂之无穷。”于是,朝野文士纷纷响应,作者达千余人之众;同时“有司”奉诏展开了评奖活动,在一千余人的颂词中评出四百首为优等,其中吴为第一,张昌次之,范成大的作品也在被奖之列。对优等颂词作者的奖励是:“有官人进一官,进士免文解一次。”26这些颂词的具体内容或主题从吴的《皇太后回銮颂》27中可见一斑:

辅臣稽首,对扬圣志。惟断乃成,愿破群异。

全诗长达四十四联,前有序文,以上两联是全篇的中心所在。所谓“辅臣”,就是指秦桧;“圣志”即为高宗与金和议的主张;“惟断乃成,愿破群异”二句,就是指绍兴十一年高宗与秦桧不顾朝野反对,收兵权,杀岳飞,与金签定和约。对于这一“盛德”之举,其序文表述得更为明确:“窃谓隆古帝王有盛德事,必见于歌诗。下至有唐肃宗清奸臣,且有元结之颂,宪宗平淮,且有柳宗元之雅,使一时丰功伟绩,映照万世,赫赫如前日事。以今大庆,较其轻重,固已万万畴昔,其可无文字以述盛美乎!”早在去年,曾惇作《书事十绝句》,献投秦桧,其三云:“吾君见事若神通,兵权收还号令新。裴度之今真圣相,勒碑十丈可无人。”28唐宪宗时,藩镇割据,吴元济在淮西,为患尤甚。宰相裴度奉旨平定了淮西,韩愈作《平淮西碑》,褒扬裴度的功绩,李商隐作《韩碑》诗,中有“帝得圣相相曰度,贼斫不死神扶持”句,以“圣相”誉裴度,曾诗则以裴度比秦桧,吴□的比喻又从曾诗化出,其中虽未出现“圣相”之词,其赞颂的力度却大大加强了。在他看来,秦桧辅助高宗,贬逐主战官员,诛杀主战将领,“虚心屈己”,“和好克成”,不仅不让唐代“肃宗清奸臣”、“宪宗平淮”专美于前,而且“较其轻重,固已万万畴昔”,成了“于皇睿明,云符中兴”的突出标志。这显然是出于高宗与秦桧统一和议认识的政治需要而作的赞美词;出于这一政治需要而赞美高宗与秦桧“共图中兴”的“盛德”,也显然成了该诗和包括范成大在内的其他颂词所共同具有的主题。

如果说这次歌功颂德的文化运动是由政府组织的,具有明显的指令性质,因而对于参与者来说,或多或少带有受指性或被动性;那么绍兴十二年以后,歌颂秦桧辅助高宗推行和议之策,成了文士在文学创作中经常表现的一个主题和一种自觉行为。而在表现这一主题的作者中,还包括了不少南渡前辈和正直君子。绍兴十八年,敷文阁待制张嵲就进献了长达150韵的《绍兴中兴上复古诗》,其序文有云:

乃临御之九年,起大丞相太师益国公秦桧于闲废之中,明年复相之,与之共图中兴之事。君臣一德,如鱼之有水,声音之相和,盐梅之相济,不动声气而神化密运,天下莫可测知。至于圣孝日跻,是崇是赞,所以感通庶类、逆厘三神者,虽夫妇之愚,咸知其有善应矣!是以内之则戾夫悍将俯首听命,而无项领之虞;远之则恶吏奸氓勉于承化,而无凌犯之变。风移而益淳,刑轻则几措。于以风德于远方,而异类为之革面;达孝于绝党,而敌国为之改图。若绍兴十二年秦桧迫害政敌的残酷手段尚未充分展现,六年后则已暴露无遗了。这里却称“风移而益淳,刑轻则几措”;“内之则戾夫悍将俯首听命,而无项领之虞”,则指秦桧辅助高宗,收兵权归朝廷,“销祸于未然”,得以“共图中兴”大业。张嵲《紫徽集》另有《绍兴圣孝感通诗》等五首、《贺秦内翰启》文一篇,也以此为主题。又南渡以后理学的重要传人刘子赞美秦桧“嘉猷允契于宸衷,流庆大敷于寰海”,“如天所授,何谋不成”29;“湖湘学派”的中坚胡寅称誉秦桧“命世大贤,兴邦元佐”,“一登揆路,大振邦荣”,“秦汉以还,勋庸莫二,盖以伊周之术业,赓陪尧舜之都俞”30,说的同样是这个意思,也均与绍兴十二年士人创作颂词的主题如出一辙。朱熹之父朱松尝托孤于张嵲,张嵲成了朱熹的启蒙老师,朱熹对这位前辈的为人与诗歌推崇之至31;作为南宋前期的著名理学家,刘子对朱熹成为理学的集大成者,具有栽培之恩;胡寅是以直言敢谏闻名于世,其在建炎初批评高宗不该即位称帝的奏章,也深得朱熹的赞赏32。朱熹的这些前辈,在当时堪称正直君子,他们尚且如此竭力歌颂,怎能不使范成大这样的小辈或趋利小人趋之如鹜?又焉能遏止这场经久不衰的颂德热潮?

从长辈到小辈,从正直君子到趋利小人,遇事而歌,即兴而颂,纷纷加入了歌功颂德的运动之中,他们所创作的汗牛充栋的颂诗颂文,不少已散佚无存,但在现存的别集、正史、笔记小说以及诸如《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之类选集中,仍然比比皆是,不胜枚举。这些作品还来自“文丐”经常性的创作。

所谓“经常性”,是指有时间的规定性,按照指定的日期,规定的题材,歌功颂德。经常性歌功颂德的表现之一就是贺秦桧生日。贺秦桧生日作为具有鲜明政治目的的一个盛大节日,始于“绍兴和议”确立后的第二年。该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以太师秦桧生辰赐宴其第,自是岁为例”33。高宗又为此专门下《赐太师秦桧生日诏》:“宣王拨乱,岳降甫申,炎德复辉,勋高冠邓。稽诸载籍,岂若师臣独斡化枢,再安王室,明谟高世,成绩格天。属兹载诞之辰,特厚匪颁之宠,用昭恩眷。”34以周宣王自称,但其所谓“拨乱”,当然不是指拨靖康之乱而恢复中原;谓“师臣”秦桧“独斡化枢,再安王室”,其意无他,唯指助己“削尾大之势,以革积岁倒持之患”,从而使“戾夫悍将俯首听命,而无项领之虞”,使祖宗“炎德复辉”。高宗的诏书为秦桧生日之贺也为号召“文丐”歌颂自己,设定了基调,规定了题材。自此以后,年复一年的秦桧生辰之日,一批接一批的“文丐”就是据此赋诗作文,竞相献投的。据载,每遇秦桧生日,四方“献投书启者,以皋夔稷契为不足比,拟必曰‘元圣’或‘大圣’”35。“元圣”或“大圣”就是对高宗诏书的高度概括。辅助王室的秦桧为“元圣”,王室之主的高宗当然成了“元帝”;故在歌颂秦桧的同时,高宗的“盛德”也就包含其中了。

现存周紫芝《太仓稊米集》收有九组共59首为秦桧生日而作的诗歌。其第一组《时宰生日乐府》序文指出:“岁十有二月二十有五日,太师魏国公之寿日也。凡缙绅大夫之在有位者,莫不相与作为歌诗,以纪盛德而归成功。篇什之富,烂然如云,至于汗牛充栋,不可纪极。所以祈赞寿龄,无所不至,猗欤盛哉,昔未有也。”所记即为绍兴十二年祝秦桧生日时赞美其“成功”赵宋王室之“盛德”的空前盛况。周紫芝于绍兴十二年以廷对第三释褐,自此年始,一直在朝任官,至绍兴二十一年,出知兴国军,在朝时间恰好九年。也就是说,其九组诗歌分别作于在朝期间一年一度的举朝贺秦桧生辰之时。这一创作实绩也具体证明了每遇秦桧生日,“凡缙绅大夫之在有位者,莫不相与作为歌诗”的事实。以此推算,每年以秦桧生日为题材而创作的诗歌,当不下千首;自绍兴十二年至绍兴二十五年秦桧去世的十四年间,其总数也就远在万首之上了。

当然,对于这些数以万计的赞美诗,秦桧并非都来者不拒,而在“士人投献,必躬自批阅”36中,以自己的审美趣味作精心选择,对于那些誉之太过又无韵味之作,是坚决嫌弃的:“光尧(高宗)赐御书秦益公‘一德格天之阁’牌,一时缙绅献诗以贺。惟孙仲鳌一联,为秦桧所赏云:‘名向阿衡篇里得,书从复古殿中来。’生日,四方贺诗尤多,尝取其三联云:‘朝回不入歌姬院,夜半犹看寒士文’;‘友邦争问年今几,天子恨无官可酬’;‘建业三公今始有,靖康一节古来无’。盖取其亲切耳。蜀人李善诗:‘无穷基有无穷闻,第一人为第一官。’其后言者以为过,有旨禁之,仍著令。”37从中可见一斑。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为秦桧“躬自批阅”的作品中,还包括了张元幹的词:

宝鼎祥开飞练上,青冥万里光。石城形胜,秦淮风景,威凤来翔。腊余春色早,兆钓璜、贤佐兴王。对熙旦,正格天同德,全魏分疆。荧煌。五云深处,化均独运斗魁旁。绣裳龙尾,千官师表,万事平章。景钟文瑞世,醉尚方、难老金浆。庆垂芳。开云屏间坐,象笏堆床。

夏承焘先生《瞿髯论词绝句·张元幹》说:“格天阁子比天高,万阕投门悯彼曹。一任纤儿开口笑,堂堂晚盖一人豪。”吴闻先生注云:“秦桧当权时,文人纷纷献诗词奉承。宋本张元幹《芦川集》《瑞鹤仙》词,有‘倚格天俊阁’句,当是献给秦桧或秦桧家人祝寿的词。”38其实,张元幹献投秦桧的寿词不止《瑞鹤仙》(倚格天俊阁)一首,上引词作调名为《瑶台第一春》,共两首,均为寿词,其寿主属于同一个为“千官师表”的“万事平章”。这两首寿词虽然没有注明寿主的姓名,也难以确定其作年,但其中的“石城形胜,秦淮风景”,正切合秦桧的诞生地;“腊余春色早”,合乎秦桧十二月二十五日这一贺诞时令;“格天同德,全魏分疆”也就是高宗表彰秦桧“一德格天”与“独斡化枢,再安王室”之意;换言之,词中所言非秦桧莫属。张元幹《芦川词》以《贺新郎·寄李伯纪丞相》、同调《送胡邦衡待制》为压卷之作。前阕所寄即为建炎首相并历遭汪伯彦、秦桧等权相排斥的抗金领袖李纲;后阕于绍兴十二年送别因抗章取秦桧首级以谢天下而被贬的胡铨。在这两首压卷之作中,强烈谴责了高宗与秦桧的主和行为,得到了词学研究者的高度赞赏。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张元幹却创作了上述与《贺新郎》截然不同的寿词。

在秦桧生日献投赞歌的,基本上是“缙绅大夫之在有位者”,至于尚未入仕途的举子,即便要想作颂相献,恐怕也未必能“下情上达”,定期的科举考试,则为他们提供了机会。而“科场尚谀佞,试题问中兴歌颂”39,也为举子应试规定了题材和主题。

从和议的确立到秦桧去世,共有五榜正奏名进士,王曾瑜先生在对每榜的策论内容作了提要说明后指出:“绍兴十二年为389人,绍兴十五年为374人,绍兴十八年为353人,绍兴二十一年为422人,绍兴二十四年为419人,合计1966人(按数字统计应为1957人——笔者注)。这仅是撰写歌颂高宗君臣降金政策而科举过关者,而更有特奏名进士,还有大量虽亦撰写了歌颂文字,却仍未过登科关者,用成千上万的成语估算,是不过分的。”分别于绍兴十八年、二十四年中第的朱熹与张孝祥也在其中,“依朱熹的文化修养只是登同榜中的第五甲第九十人,也可推知其违心之论说得不重”40,但较诸“大量虽亦撰写了歌颂文字,却仍未过登科关者”,其“违心之论”无疑要重得多。朱熹的策论已散佚,这里不妨以张孝祥的作品为例:

往者数厄阳九,国步艰棘,陛下宵衣旰食,思欲底定。上天佑之,畀以一德元老,志同气合,不动声色,致兹升平,四方协和,百度具举,虽尧、舜、三代无以过矣。……今朝廷之上,盖有大风动地,不移存赵之心;白刃在前,独奋安刘之略,忠义凛凛,易危为安者,固已论道经邦,燮和天下矣。臣辈委质事君,愿视此为标准。41

“一德元老”,语出高宗为秦桧私宅的题词“一德格天之阁”;“盖有”四句,为熊彦诗献媚秦桧并为秦桧格外喜好的骈文。“不移存赵之心”是指靖康二年二月,秦桧所上“请存赵氏”的议状;“独奋安刘之略”将秦桧比作安刘氏天下的周勃与陈平,说的也是秦桧辅助高宗收兵权、诛岳飞、定和议,以“削尾大之势,以革积岁倒持之患”。或以为张孝祥巧妙地借用了熊氏的文句,“强调以对待‘存赵’、‘安刘’的态度,来考察‘修行’、‘治心’是否‘无伪’和‘克诚’”,不乏正义感42。但从整篇观之,用了他人成句,却能“点铁成金”,其“违心之论”既重又透,所以后世流传的《于湖居士文集》弃之不收。不过,该集卷一却收了为其父亲代作的《寿芝颂》,颂词的开篇就说“上既专任一德,方内底定,眷江北昔为战墟,生聚教训,十年于兹矣”,与策论中的“升平”、“协和”同一意思。张孝祥与朱熹都具有强烈的民族责任感,收复中原是其终身不渝的志向,但也充当了“文丐”,加入到这场歌功颂德的运动之中。

所谓“文丐”,顾名思义,以文讨乞,以谄诗谀文乞取官禄。在绍兴十二年以皇太后回归为契机的歌功颂德的活动中,四百名优胜者“有官人进一官,进士免文解一次”,便是一个显例。又如绍兴十一年,曾因作《书事十绝句》,称秦桧为“圣相”,“以郡守处之”;熊彦诗“坐赵鼎客,闲废累年”,绍兴十二年,秦桧除太师,以启贺之,启中有上述“大风动地”四句,“复录用”;绍兴十七年,施谔一连进《中兴颂》和《行都赋》各一首、《绍兴雅》十篇,“诏永免文解”43;绍兴十八年,敷文阁待制张献《绍兴中兴复古诗》,诏嘉奖;同年黄友端进《绍兴圣统诗》一篇,诏免解;程端厚献《绍兴中兴盛德诗》,除直徽猷阁;刘一止进《绍兴中兴盛德诗》,除敷文阁待制;钱周材进《绍兴中兴盛德诗》,除集英殿修撰44;绍兴二十一年,李冈因作百韵诗贺秦桧生辰,由大理少卿超升为吏部侍郎45。由此等等,都是对“文丐”内涵的具体注释。

不过,“文丐”群在以歌颂高宗和秦桧“共图中兴”的“盛德”为主题的话语系统奔竞不息,并不完全为官禄所驱使,更主要的是在高压政治下所产生的一种无法回避的适应性变异。这种变异不仅适应了高宗和秦桧为了“绍兴和议”而实施的高压政治,同时又合乎自身的心理活动和文化性格。



现存“绍兴和议”期间谄诗谀文最多的作者,可能是南渡诗人周紫芝,除了上述其贺秦桧生日的59首诗歌外,《太仓稊米集》还收录了歌颂“中兴”大业和秦桧勋德的《大宋中兴颂》等诗二首、赞美秦桧的《贺秦太师贺辛赐第启》等文八篇。所以,清四库馆臣怒斥为“老而无耻,贻玷汗青”46。周紫芝固然如其所斥,但“无耻”者何止周紫芝一人!事实证明,这是群体的“无耻”。张浚在审视“绍兴和议”期间士大夫群体的政治实践时,就不无悲哀地感叹说:“秦太师专柄二十年,只成就得一胡邦衡。”47意即秦桧的“专柄”,给胡铨威武不屈、屹屹独立的人格提供了表现的舞台;也只有胡铨,才能如此。那么,这是否标志了胡铨的人格高尚,而充当“文丐”的大批士人就低劣不堪了呢?假如当时士人都能像胡铨那样威武不屈,屹屹独立,不是既不会惹来“无耻”的恶名而能垂范来者,又能使秦桧的“专柄”独断失去基础而不至于人人自危了吗?理论上应该如此,但事实上不能作这样简单的推论和设想。

为“文丐”所千歌万颂的秦桧辅助高宗“共图中兴”的“盛德”的主要表现,在于通过贬逐主战官员,解除诸将兵权,诛杀爱国将领而换来的与金和议。对于诛杀岳飞的“盛德”是否值得歌颂?屈膝和议是否标志了南宋的中兴?张元幹、张嵲、胡寅、范成大、朱熹、张孝祥以及其他颂德者,当然一清二楚,也十分明白自己笔下的颂词是违心之作。既然如此,又为何奔竞其中,使之生生不息?这当与高压政治所维护的“绍兴和议”本身不无关系。

暂且不论“绍兴和议”的是非得失,秦桧辅助高宗收回韩世忠、张俊和岳飞三大将的兵权,并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岳飞父子及其爱将,正是以极端的手段,张扬了朱熹所总结的“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遂尽夺藩镇之权”48的统治术;该统治术也是当时文人士大夫的共同企求。早在建炎元年,首相李光一方面认为在“今强敌内侵,怀我边防,以扰腹心之地,盗贼乘时蜂起蚁结”之际,急需恢复藩镇之制;一方面却又担忧因此会重复“唐方镇之弊”,重现“尾大不掉”之患49。南渡后,随着抗敌的需要,藩镇之制越来越变得须臾不能离去,三大将的兵权也变得越来越大,并盛行“韩家将”、“张家将”、“岳家将”之称,因此“尾大不掉”的担忧在文人士大夫的心中变得越来越浓重。绍兴元年,尚书户部侍郎柳公约在与高宗的一次谈话中,就再三强调了“诸将提并入觐,各名其家将,有尾大不掉之患”50;同年,中书舍人汪藻专论武将的种种骄横之迹,并深表“今诸将悍骄已成,虽朝廷有法,果能一一治之乎”的担忧51。诸如此类的议论与担忧,在南渡文人的文集与南渡后的史籍中还有很多,恕不一一列举。同时,文人的这种顾忌引起了武将的强烈不满,曾大造“今日误国者,皆文臣”的舆论,并从绍兴元年开始,文、武各自为党,致使“文、武二途若冰炭之不合”52。而张浚为相时,则设置由文人掌管的督府,试图用以控制兵权;赵鼎为相时,又专置总领司,“盖缘韩、岳统兵权重,方欲置副贰,又恐启他之疑,故特置此一司,以总裁财赋为名,却专切报发御前兵马文字,盖欲阴察之也”53。但张浚、赵鼎的这些努力并没有减弱藩镇的权力,反而形成了文、武之间的对立,绍兴七年,还出现了武将杀害文臣的“淮西师变”。

当然,最为担忧“尾大不掉”的是王室的主人高宗。靖康之乱后,高宗经历包括苗、刘军事政变即“明受之变”在内的四年左右的动乱生涯,虽于绍兴初建立了南宋小朝廷,但其根基不深,政权不稳,隐伏着令其警惕不已的变数。绍兴二年八月,当秦桧建议“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时,高宗便十分敏感地责问“朕北人,将安归”54。其实,秦桧所说的“北人归北”指的是伪齐刘豫,但却触及了同样作为北人的高宗的神经,反映了其南渡初期因根基不深、政权不稳而特有的忧虑心理;而“尾大不掉”则是高宗所忧虑的变数中最为关键的一点。所以在绍兴十一年宋军抗击金兵取得节节胜利之际,高宗“乃密与秦桧削尾大之势,以革积岁倒持之患”,“销祸于未然”;当秦桧助其成时,便喜悦万分地对他说:“唐藩镇跋扈,盖由制之不早,遂至养成。今兵权归朝廷,朕要易将帅,与差文臣无异。”55这一喜悦,也是深忧“尾大不掉”之患的文人士大夫的共同心声。

由于共同存在这一深忧“尾大不掉”的心理,以及秦桧能辅助高宗“削尾大之势”,得到了广大忠于王室的文人士大夫的认同。或者说,他们违心地将以收兵权、杀爱国将领换来的屈己和议当作南宋“中兴”的“盛德”之举,大加歌颂,并认同高宗对秦桧“一德格天”、“独斡化枢,再安王室”的表彰,津津乐道于“内之则戾夫悍将俯首听命,而无项领之虞”的功效,盛情赞美其“格天同德,全魏分疆”、“映照万世”的“丰功伟绩”,就是基于与高宗、秦桧意向一致的心理活动。所以出自这一心理活动的汗牛充栋的谄诗谀文,虽然成了中国文学史上一大谎言,却又是发自肺腑的真实之声;也是在这一心理活动的作用下,使他们一方面目睹了秦桧的专横与误国,一方面又将他视为“命世大贤,兴邦元佐”,掩盖了秦桧作为民族罪人的一面,凸现了其赵宋王室的“元佐”形象。

与此同时,以歌颂高宗和秦桧“共图中兴”之“盛德”为主题的谄诗谀文,又是建立在儒家诗学基础之上的。绍兴十二年以皇太后回归为契机的颂德运动的依据就是“此诚国家莫大之庆,社稷无疆之福。乞令词臣作为歌诗,勒之金石,奏之郊庙,扬厉伟绩,垂之无穷”;又张《绍兴中兴上复古诗》序:“臣虽固陋,日尝以文字从词臣之后,深恐徒老于外,无片言以歌咏盛德成功,少佐盛治之光明,臣终且不瞑。”周紫芝《时宰生日诗三十绝》序:“小诗之三十章,姑以伸颂愿之情而已。倘欲叙述功德之美,载之简册之间,虽累千万言而不尽也,况于八百有四十言乎?”由此等等,均体现了儒家诗学主张“美刺”中的“美”。自先秦以来特别到了宋代,儒家诗学的“美刺”不仅是文学创作的两大理论主张,而且也是创作主体在政治实践中赖以立身的根本。宋学的先驱者之一欧阳修在《诗本义》卷一四《本末论》中便明确地指出:“作此诗,述此事,善则美,恶则刺”为诗人之本;“察其美刺,知其善恶,以为劝戒”为圣人之本;“求诗人之意,达圣人之志”为经师之本,所以学诗者不必求“谋于太师”之末,唯知“前事之善恶”、“诗人之美刺”、“圣人之劝戒”,便得“作诗之本”、“诗人之意”。在这一本末论中,十分强调了“美刺”的政教职能和诗人以“美刺”为政治实践的立身之本。欧阳修以后的北宋士大夫,便以自己的创作实践履行了这一点。“绍兴和议”期间“文丐”群创作的汗牛充栋的赞美诗,也基于这一立身之本;何况赞美高宗和秦桧“共图中兴”的“盛德”,也非完全违背“善则美”的原则而毫无伦理标准,其标准就是前文所述的“削尾大之势,以革积岁倒持之患”。在家天下的宋代,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伦理标准!在构成绍兴文学生态的过程中,这一伦理标准和“善则美”的诗学主张与其他环境要素一样,其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是绍兴文学群落在高压政治下产生适应性变异的又一生态因子。

当然,北宋士人在坚持儒家诗学的理论主张的过程中,并没有以谄诗谀文作为在政治实践中的立身之本,更多的是表现出“开口揽时事,议论争煌煌”或“言必中当世之过”的创作实践,重点突出了“美刺”中的“刺”。绍兴“文丐”群则弃“刺”尚“美”,唯“德”是颂,形成了以歌颂高宗和秦桧“共图中兴”的“盛德”的主题趋向;同时就整个国家和民族而言,这一主题又是十分荒悖的!其实,在高宗和秦桧的内心世界中,以收兵权、杀爱国将领换来的屈己和议,是否真的属于“中兴”“盛德”之举,也是十分清楚的,高宗在退位之前向臣僚所说的“朕在位,失德甚多,更赖卿等掩覆”56,就昭示了这一点。他与秦桧一起倡导的这场歌功颂德的运动,是自欺欺人。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是心虚的结果,因为心虚,所以需要经久不衰的千歌万颂来提神壮胆。当然这需要士人的响应和参与。令高宗与秦桧欣慰的是大批士人以近乎狂热的姿态参与其中,并在以歌功颂德为内涵的话语系统中,掩盖了秦桧作为民族罪人的一面而凸现了其辅佐赵宋王室的“元圣”形象;凸现了“善则美”的一面而掩盖了“恶则刺”的应有功能。这与北宋诗人相比,虽然方向迥异,反差甚大,但正如《晏子春秋·杂》下所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今民生长于齐不盗,入楚则盗,得无楚之水土使民善盗耶”,是相同的立身之本在不同文学生态中的不同表现形态;换言之,是儒家的诗学主张和创作主体的立身之本在以高压政治为气候特征的环境要素催化下的一种逻辑发展。

作为宋代儒学思想的组成部分,欧阳修所阐发的“美刺”主张,将文学与政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为文学创作的价值取向进一步明确了理论指南的同时,也为诱发政治异化创作主体人格夯实了理论基础,尤其是在“绍兴和议”期间的文学生态环境中,更容易付诸实践而凸现出创作主体文化人格的变异性与劣根性。上述表明,高宗与秦桧也正利用了这一点,才得以使“文丐”在以歌功颂德为内涵的话语系统中奔竞不息的,从而十分有效地维护了“绍兴和议”,推进了高压政治的生成与进行。

高宗和秦桧在推行和议国策中,所以能以严刑摧残正论,推行高压政治,除了手握专制集权外,离不开该集权赖以生成的土壤;或者说,秦桧在人事上党同伐异、排斥和禁锢政敌,在舆论上大肆兴造文字狱、进行文禁和语禁,成功地搭建了以自己为核心的、坚如磐石的相党集团,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能辅助高宗“削尾大之势”而获取了独揽朝政的大权;一是在士人群中有着党同其相党集团的广泛基础。毋庸赘言,若大批士大夫均如前述胡铨那样威武不屈、屹屹独立,秦桧相党或高压政治,是断难生成和进行的,即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而在以歌功颂德为内涵的话语系统中奔竞不息的“文丐”,无论是违心抑或真心,都充当了秦桧之“毛”赖以生存之“皮”。

诚然,在“文丐”群中,并非个个都能进入高压政治的权力中心,其中也有像周紫芝那样长期厕列秦桧之门,又有像胡寅那样始颂秦桧终为秦桧所弃、甚至成为秦桧必杀的对象。但他们在歌功颂德的过程中,都成了高宗和秦桧的高压政治或秦桧相党集团赖以生成的坚实基础和坚强后盾。事实充分表明,正是阵容壮大的“文丐”群以经久不衰的赞美之声,为极度心虚的高宗和秦桧提神壮胆,因而在客观上十分有效地助长了高压政治的肆虐,甚至党助了秦桧,排斥了秦桧的政敌。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绍兴和议”期间的高压政治是该时期文学生态的首要环境要素,这一要素所以能产生效应的关键,则在于文学生态最终赖以形成的创作主体。作为既是创作主体又是参政主体的绍兴“文丐”,在残酷的党禁中,虽遭心灵威劫,呈现出集体的怔忡症与失语症,但由于积淀着极易被政治异化的文化“基因”,又很快地适应了以高压政治为气候特征的生存环境,自觉地营造了以歌功颂德为内涵的话语系统,创作了汗牛充栋的谄诗谀文。尽管这些诗文具有一定的伦理标准和儒家诗学的理论依据,但锐气顿失,灵光耗散,卓识幽闭,使“绍兴和议”期间的文坛呈现出一派“弥望皆黄茅白苇”之势,成了宋代文学史程中的一个转折点。不过,这绝非是个偶然现象,也不是某一个体名节的表现,而是中国传统文化在特定生态环境中的必然显现。

注释

①《宋高宗》,吉林文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205页。

②《要录》卷一三五,“绍兴十年五月戊戌”条,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2172页。

③《要录》卷一三九,“绍兴十一年二月乙未”条注引,第2236页。

④《朱子语类》卷一三一,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162页。

⑤《宋史全文》卷二四上,隆兴二年七月“是月”条引,《四库全书》本。

⑥《宋史》卷四七三《秦桧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3764页。

⑦《宋史》卷三六三《李光传》,第11341—11342页。

⑧《戊午上高宗封事》,《胡澹庵先生文集》卷七,《四库全书》本。

⑨《要录》卷一六九,“绍兴二十五年十月辛卯”条注引,第2769页。

⑩详《宋史全文》卷二一上,“绍兴十一年四月辛卯”条。

11《宋史全文》卷二一上,“绍兴十一年十一月己亥”条。

12《朱子语类》卷一三一,第3161页。

13《宋宰辅编年校补》卷一六,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097—1098页。

14详见韩酉山《秦桧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69—182页。
15岳珂《史》卷一二《王卢溪送胡忠简》,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33页。

16《诚斋集》卷一二七,《四部丛刊初编》本。

17《要录》卷一五九,“绍兴十九年六月丁巳”条,第2586页。

18《要录》卷一四六,“绍兴十二年七月癸巳”条,第2335页。

19《宋史全文》卷二一中,“绍兴十四年十一月癸酉”条。

20《宋史全文》卷二一下,“绍兴十九年十二月壬子”条、“绍兴二十年三月丙申”条。

21《要录》卷一五四,“绍兴十五年七月乙巳”条、同年“八月丙子”条、同年“十月己酉”条,第2477页、第2480页、第2491页。

22《要录》卷一五一,“绍兴十四年六月乙未”条,第2440页。

23岳珂《史》卷七《优伶诙谐》,第81页。

24《要录》卷一七,“绍兴二十五年十一月戊申”条注引《日历》,第2775页。

25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一,《丛书集成初编》本。

26《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二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612页;《要录》卷一四七,“绍兴十二年十一月己亥”条,第2367页。

27《全宋诗》卷二三三四,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6839页。

28《能改斋漫录》卷十一《曾郎中献秦益公十绝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339页。

29《永乐大典》卷九一七《刘屏山集·代贺秦太师启》。

30《代张子期上秦太师启》,《斐然集》卷八,《四库全书》本。

31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23页。

32胡寅奏章题为《上皇帝万言书》,见《斐然集》卷一六;朱熹赞语见《朱子语类》卷一○一,第2581页。

33《宋史全文》卷二一上,“绍兴十二年十二月癸未”条。

34刘才邵《溪居士集》卷六,《四库全书》本。

35《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二,第1580页。

36张世南《游宦纪闻》卷六,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51页。
37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一一《秦益公赏孙仲鳌诗》,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338页。

38《夏承焘集》第二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534—535页。

39《宋史》卷四五九《徐中行传》附徐筠传,第13458页。

40《绍兴和议与士人气节》,《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3期。

41《要录》卷一六六,“绍兴二十四年三月辛酉”条,第2712页。

42韩酉山《秦桧传》,第237页。

43以上分别见《宋史全文》卷二一上,“绍兴十二年十二月丙子”条;卷二一中,“绍兴十四年六月辛巳”条;卷三一下,“绍兴十七年十二月癸卯”条。

44以上均见《玉海》卷五九,《四库全书》本。

45《要录》卷一六二,“绍兴二十一年二月乙卯”条,第2629页。

46《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五九,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366页。

47罗大经《鹤林玉露》甲编卷六,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05页。

48《朱子语类》卷一二八《法制》,第3073页。
49《乞于沿河沿江沿淮置帅府要郡札子》,《梁溪集》卷六一,《四库全书》本。
50周必大《文忠集·省斋文集》卷二九《柳公约神道碑》,《四库全书》本。

51《行在越州条具时政》,《浮溪集》卷一,《四库全书》本。

52《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四五,第1054页。

53《朱子语类》卷一二八,第3077页。

54《要录》卷五七,“绍兴二年八月甲寅”条,第999—1000页。

55《要录》卷一四六,“绍兴十二年八月乙丑”条,第2349页;卷一四七,“绍兴十二年十二月乙卯”条,第2372页。

56周必大《文忠集·杂著述》卷一《亲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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