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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后期女性文学创作题材与《红楼梦》的影响

作者:吴艳玲

“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这是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对《红楼梦》文学史地位的评价;显然,鲁迅先生的意思主要是就《红楼梦》对清代小说创作的影响而言,但以《红楼梦》的巨大文化意涵,这样的影响实在不限于此,而广泛泽及清后期中国文学文化的各个方面包括女性文学创作。直言之,在相当程度上,《红楼梦》的出现为生活平静、视阈受到局限的闺阁才女打开了一个崭新的情感世界,也为她们突破文学常境,充实写作题材提供了启示。本文试从小说、戏曲和诗词创作三个方面,对此略作抛砖之论,以就教于方家。
一、关于女性作家的小说题材
清代女性写小说的不多,经学者考证,发现女子写非韵文小说的共有五位,全部为清后期(嘉庆初至清末)人;而且,除了汪端写的是《元明佚史》,与《红楼梦》文本内容无关外,其余四位,顾春有《红楼梦影》、铁峰夫人有《红楼觉梦》、彭宝姑有《续红楼梦》、绮云女史有《三妇艳》①,所写全部都是《红楼梦》续书。如果没有《红楼梦》,就肯定没有这四部小说的出现;《红楼梦》对清后期女性文学创作题材的影响,由此可见。这还仅仅是表面现象,下面再以顾太清的中篇小说《红楼梦影》为例,说明《红楼梦》对清后期女性作家小说创作题材内容的启发作用。
顾太清(1799-1877年),满洲镶蓝旗人,本为西林觉罗氏,后改顾姓,名春,字梅仙,又字子春,道号太清,晚号云槎外史,常以太清春、太清西林春、云槎外史自署,为多罗贝勒奕绘侧室。为她奠定我国小说史上第一位女作家地位的小说《红楼梦影》,从贾政于毗陵渡口遇见宝玉,把他从僧道二人手里截下开始,叙述了中国人最乐于见到的一个贾府否极泰来的大团圆故事:贾赦被赦,贾珍官复原职,贾政为官清廉、一路高升,贾宝玉、贾兰高中翰林,贾家众儿女结婚生子、其乐融融,最后,贾政在贾中堂的位子上急流勇退,以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而结束全部故事,中心意思在于表明“荣府由否渐亨,一秉循环之理”,“善善恶恶,教忠作孝,不失诗人温柔敦厚本旨”②。其文学成就虽不可与原著相提并论,却也不容小觑。例如,第一、在故事情节的安排上,能做到“虚描实写,旁见侧出,回顾前踪,一丝不漏”③,书中人物的行动、语言以及景物的描绘,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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