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传坤
摘要:在对长期以来悬而未解的《红楼梦》——“3W”死结的时间解索过程中,本文首先摈弃了“脂”评、文史资料等尚待证实其真实性的“外证”条件下,借鉴信息学、集合学与控制实验模式等方法,完全依足120回《红楼梦》(通行程乙本)文本内容陈述作了九曲回环式的探求和推断,使用“日梭万年历”、数理天文历法知识检索文本内容,一意“孤行”文本自证。
在进行“红楼真本”的版本研究时,论文从结构生成功能出发,推陈出新,准确陈述,最后再回头反证“外围”论据,“金兰契互破金兰语”(《红楼梦》第45回标题),追究其可采信程度,反观自证,得到石破天惊的结论:
一、120回《红楼梦》是一块“完璧”,确定是红楼真本,通观前80回和后40回叙述文本,不论是内容还是结构,大体上都是一个统一的和谐系统。至今流毒的草根红学或学院派所秉承的“百衲本”或者“程、高续后40回”或者“红楼原本只有前78回或80回”等等残本之说,均被证伪。
二、120回《红楼梦》文本叙述各关隘时间,在结构编写、系年与内容和谐对称,体大精思。如每5年内容为一折关目,其标目分类集合却又暗含传统天文知识(“九九”节气纪日)等,完全与历史纪年“契若虎符”,可谓真意存焉。
三、《红楼梦》作者纂制了自况文体文学——日记式“散文体小说”,暗藏清晰的时间脉络,正如鲁迅评论“正因写实,转成新鲜”。
四、考订出《红楼梦》贾宝玉、元春、秦卿等的具体生辰和确切的历史生活原型,确认《红楼梦》作者并非公认的“曹雪芹”,而是另有其人其事的(其原型是乾隆三子永璋,作者为乾隆六字永瑢)。
关键词:红楼梦,人物原型,历史时间,事件
引言:时间玄机
《红楼梦》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长篇小说。它以一个贵族家庭为中心展开了一幅广阔的社会历史图景,社会的各个阶级和阶层,上至皇妃国公,下至贩夫走卒,都得到了生动的描画。它对贵族家庭的饮食起居各方面的生活细节都进行了真切细致的描写,对园林建筑、家具器皿、服饰摆设、车轿排场等等描写,都具有很强的可信性。它还表现了作者对烹调、医药、诗词、小说、绘画、建筑、戏曲等等各种文化艺术的丰富知识和精到见解。
《红楼梦》的博大精深并没有被束之高阁,藏之名山。“红学”和《红楼梦》最初以抄本“出山”:当时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价,得金数十,可谓不胫而走者矣。(程伟元《红楼梦序》)它在1791年用活字印行之后,流传更广,俗谓“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反其义而说之。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引起了封建时代渴求自由的青年们的共鸣,因此当局统治者把它视为洪水猛兽,在清代文字狱时代被多次明令禁毁,但《红楼梦》屡禁而不绝,影响越来越大。清朝乾隆时代的文人有感于《红楼梦》又不满于《红楼梦》,于是创作了五光十色的续《红》书。
但是,最早对《红楼梦》的评论和研究的应该是从“脂砚斋”开始的,上世纪初前,影响最大的是评点派和索隐派。评点派以脂砚斋为代表,其后还有“护花主人”王雪香、“太平闲人”张新之、“大某山民”姚燮等。索隐派的代表性著作出现在清末民初,有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等,他们认为《红楼梦》的人物情节只是作品主旨的幕障,人物情节影射着历史真事,只有考索出作品影射的真事才能明了《红楼梦》的真意。这种方法几近于猜谜。“五四”运动以后,以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和俞平伯的《红楼梦辨》为代表的“新红学派”崛起,扫除了索隐派的梦呓,但由于观点、方法的限制,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仍旧没有能够正确解释《红楼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红楼梦》研究得到蓬勃发展,逐渐深入,领域逐渐扩大到《红楼梦》的版本、《红楼梦》的思想和艺术、《红楼梦》后40回、《红楼梦》的历史地位、《红楼梦》的续书和改编、《红楼梦》批评史等等。科学意义的“红学”正在形成后来发展到五四以来的传统索隐派和考证派,现在又有新红学、周汝昌的曹学,还有最近出现的刘心武的秦学,陈林现象和土默热红学等等书层出不穷,重拍电视剧《红楼梦》的角儿也在“海选”,可谓五彩斑斓,蔚为大观。
《红楼梦》早期抄本题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其实这些抄本上的批语不尽出自脂砚斋,署名还有:畸笏叟、棠村、梅溪、松斋等等,但是以脂批为多。脂砚斋生平不详,据他的批语的口吻和内容,大抵可以知道他很熟悉《红楼梦》创作的情形,参与修改,与“雪芹”极亲近,周汝昌推定为文本所写的“湘云”。周的论证有一定论家的代表性。脂批中确实有“余比钗颦”、“老货”、“我也要恼”、“我也要拧”等女性口吻,脂批中也确实透露出他(她)与作者之间说话十分亲昵随便,关系之亲密非同一般,再次,脂批中明确显示,他(她)与作者的过去,有着共同的生活经历,作者描写的好多事情,都是他(她)亲历亲闻的。但是这仍是猜测。而且周汝昌“史湘云原型说”有着致命的缺陷,最根本的此说不仅对曹雪芹的作者地位无补,而且进一步证实了曹雪芹著作权的不可靠——如果曹雪芹没赶上江南的风月繁华,他的妻子或续弦也决无经历过风月繁华的可能,是谁也杜撰不出《红楼梦》来!
用《红楼梦》中的史湘云反推,是不科学的、非学术的研究方法。脂砚斋的批评有不尽确当之处。至于《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并且提供了曹雪芹生平家世的重要线索,提供了《红楼梦》生活原型的一些材料和创作过程的一些情况,对《红楼梦》的艺术分析有独到之见,它还透露了曹雪芹原稿八十回以后的一些情节要点,如果能自证,那就意义非常了。但这就象推测鬼怪之存在,以资内证其必具备可证伪性。
但是研究红楼,就要了解“3W三大基本命题”,即WHOM/何人著,WHAT/何著,WHY/何为著?这就是困惑红学界的多年悬案。这是红学研究万里长征胜利的第一步,需慎之又慎。
红楼叙述有谱吗
《红楼梦》中有许多人物的年龄前后存在着出入,面对这个困惑红学界的悬案,一般论者推测为是作者的疏漏,或信笔泛叙。但我采用反证法,假设《红楼梦》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现实主义作品,是精确的时间叙述作品,依此来检验文本,看有否成立。
我们就象王夫人检抄大观园中学习起来,看看大观园姑娘、丫环的年龄瞒报没有。在《红楼梦》红学史上,曾经有许多红学大家为编写系年,出入可谓云泥之别。周绍良所编的系年为:第18至52回,红十二年。第53至69回,红十三年。第70至80回,红十四年。此系年固然经过细推密敲编出来了,但有时却发现了不大不小的问题:大观园中的姑娘丫环年龄之谜。比如,《红楼梦》第49回大观园中来了众多姐妹:
李纨为首,余者迎春、探春、惜春、宝钗、黛玉、湘云、李纹、李绮、宝琴、邢岫烟,再添上凤姐儿和宝玉,一共十三个。叙起年庚,除李纨年纪最长,他十二人皆不过十五六七岁,或有这三个同年,或有那五个共岁。”
此处“十五六七岁”,周汝昌《红楼纪历》里按:
“按本年宝玉十三岁,(如依周绍良所编系年,本年宝玉十二岁,笔者注),凡小于宝玉者不能超过十三岁;凤姐又绝不止十五六七岁。此为信笔泛叙。”
这种结论是草率的。虽然文学作品对年龄的准确度要求比较宽松,但也总要以实际常例为依据,要大至相当才可。如把十二三岁的人,二十左右的人,统统泛叙为是“十五六七岁”,这种泛叙未免太不“生活”了。如果说第49回年龄问题还可勉强用“信笔泛叙”解释的话,那么第45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里,比宝玉还小一岁的黛玉竟然也自云“我长了今年十五岁”之语又将何呢?对此,周汝昌只得推测道:“按黛玉小宝玉一岁,实当十二岁。所叙明明不合,疑字有讹误。”其实古代纪年“女进男退”,不可断然推断。
我们如果仔细再推敲一下,那绝对不是统统泛叙为“十五六七岁”的。如大观园中的几个大丫环年龄,其浅显明了得颇是令人吃惊的。我们看第32回(属周归类的红十二年):
史湘云红了脸,吃茶不答。袭人道:“这会儿又害臊了。你还记得十年前,咱们在西边暖阁住着,晚上你同我说的话儿?那会子不害臊,这会子怎么又害臊了?”
根据第6回说的袭人大宝玉两岁之语推算,第三十二回她应是十四岁,但这样一来,“十年前”的袭人只有四岁!尤为奇怪的是,第54回贾母谈起袭人时还曾说过:“我想着,她从小儿服侍了我一场,又服侍了云儿一场,末后给了一个魔王宝玉”这样算起来,袭人四岁之前早已服侍了老太太一场了!不到四岁的小孩居然服侍起人来,真真令人瞠目结舌。
根据有关细节(特别是第46回),我们知道袭人跟鸳鸯、紫鹃、金钏等皆从小一起在贾府做丫头,且都是年龄相仿的姐妹,用鸳鸯的话说就是:“这十来个人,从小儿什么话儿不说?什么事儿不作?”也即她们都是四岁左右就做了丫头,有着近十年的丫头史。
对此,民国时期著名的评点派人物王伯沆认为《红楼梦》这部小说“不必过于稽考年月”,指出湘云、袭人的年龄“殊出情理之外,疑‘十年’十字必误无疑”,因而主张“十”字改为“数”字。 可是,早于袭人与湘云说笑之前,第30回,丫环金钏就已说过了与袭人很相似的话,她说自己“跟了太太十来年”,这又作何解释?难道说作者特别喜欢“十”字不成?难道此处“十”字也是“数”字之误?综观红学论著,大多红学家面对年龄之谜,在无可如何的情况下,只得推测为是作者的“疏漏”或“信笔泛叙”,这其实是找不到结论的结论。绝对不是抄工过录之时积非所成的。
孟光接了梁鸿案
但作品中却有几个客观存在的问题:按常理,人物的年龄是随年代的递增而同步递增的,如果作者对自己陈述的年代更递混淆不清,那么人物年龄也就不可避免地要有出入。但是仔细阅读文本,有关情节来看作者实际上对作品的年代更递情况了如指掌,而且表现出惊人的记忆力,但何故姑娘丫环的年龄反而接二连三地“疏漏”起来呢?
许许多多的细节都可证明作者对自己叙述的流程更递是清楚仔细,比如《红楼梦》第59回(属红十三年)有如下一段对话:
春燕问道:“你们在外头这二三年积了些什么仇恨,如今还不解开?”藕官冷笑道:“有什么仇恨?他们不知足,反怨我们了。在外头这两年,别的东西不算,只算我们的米菜,不知赚了多少家去。”
藕官等人是第18回里为了迎接贾妃省亲而从苏州采买来唱戏的,她们到达贾府是在红十一年十月左右,离红十三年头尾正好相隔“二三年”。另外,因为藕官是在红十三年到大观园里改行做丫头(58回),她在外头唱戏,受老婆子盘剥实际上只有两年左右时间,所以藕官又特别说明“在外头这两年”,可谓准确之至,细心之至再如第66回(属红十三年)。该回贾琏要替尤三姐做媒,尤二姐说三姐已有了意中人柳湘莲了。贾琏听说后,就说柳湘莲“最和宝玉合的来。去年因打了薛呆子,他不好意思见我们的,不知哪里去了。”柳湘莲痛打薛蟠是在属红十二年的第47回发生的,“去年”之说一点不错。
类似的细节还有很多,为《红楼梦》编年的各种文章,大多不谋而合,这也是一个有力的证据。如果作者思绪混乱,所写年代杂乱无章,那后人是根本无法编写系年的,即便编出来,也不可能那么一致。
第二、即如果作者对作品人物年龄并不重视,那么即便他能准确地记清作品所写的年数,姑娘丫环年龄之出入也是难以避免的。但是阅读《红楼梦》可以看到,作品对非主要人物的年龄都不厌其烦地予以具体交代,那么理所当然地,对黛玉、凤姐、袭人等主要人物的年龄将会更其重视,可是为何她们的年龄反而含糊不清,屡有出入呢?
关于非主要人物年龄的描写,这里不仿举若干例子:
“原来这一个名唤贾蔷,……如今长了十六岁。”(第9回)
“原来这小红本姓林,……年方十六岁。”(第24回)
“目今傅秋芳年已二十三岁,尚未许人。”(第35回)
宝玉一面看莺儿打络子,一面说闲话,因问他:“十几了?”莺儿手里打着,一面答话说:“十六了”。(第35回)
“旺儿有个小子,今年十七岁了。”(第72回)
“原来这夏家小姐今年方十七岁。”(第79回)
这里所举的人物,算不上是作品中的主要人物,可他们都有确切的年龄,这足以说明作者是非常重视年龄问题的。作者对非主要人物年龄尚且那么重视,那对主要人物就更没有理由疏漏了。
第三,《红楼梦》姑娘丫环年龄之出入,看似杂乱无章,其实是非常有规律的:让小者增大,让大者减小,统统合于“十五六七岁”这个标准岁数。试想,如果是反复修改、疏押的话,能那么有规律吗?只要分析一下第一节所举的例子,就不难找出这种规律。比如黛玉、宝玉的年龄,她们显然被增大了,而凤姐的年龄,第6回(属红八年)刘姥姥说她“不过二十岁罢了”,可她却越活越年轻,时隔四五年,到第49回反而只有“十五六七岁”。
《红楼梦》姑娘丫环年龄出入如此有规律,这是什么原因呢?我们可以这样说,为了使前后描写更符合情理。人物年龄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她们身心成熟与否。对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无疑是会考虑进去的。《红楼梦》前一部分,出现在读者面前的宝玉、黛玉,她们只有六七八岁,这显然是作者有意的安排。
从以上分析可知,《红楼梦》姑娘丫环年龄的前后出入,用疏漏、信笔泛叙等言语是很难解释的。而且事实上我们也难以相信,象曹雪芹这样一个对《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严肃认真的作家,居然会对自己笔下一连串心爱人物的年龄大小混淆不清,接二连三地疏漏起来,据我的理解,《红楼梦》姑娘丫环年龄之谜,跟作者的创作构思和思想是有很大关联的。(待续)
作者:陈传坤改定于2006.03.08
(原载:中国文学网-专题研究/红楼艺苑-学术研究/明清小说研究网-资料文论/国学网-学术争鸣/红楼品茗-文库,此版权为2006年05月16日作者凡四定稿,传统媒体转载务必经作者或其代理人授权,翻版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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