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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丹平
诗词声韵改革势在必行。但是改革什么?怎样改革?为什么要改革?多少年来众说不一,至今没有定论。在此,我发表几点浅见,求教于诸位诗家。虽系一家之言,难免有失偏颇,但对于推动诗词的创作与发展也许不无益处。

一、改革什么?

所谓诗词声韵,就是格律诗中字音的声、韵、调三要素的总称。诗词声韵改革就是革除或更改诗词用字的声、韵、调不适宜的成份,以求得自我调整,自我完善,自我更新。直接地说就是对四声、平仄和用韵进行改革。

二、怎样改革?

简言之,就是对传统格律诗的四声、平仄、用韵进行改革以后,形成一种格律诗新品种,我暂且称之为“新格律诗”,以区别于传统格律诗,特别是区别于“近体诗”。传统格律诗已经形成自身相对固定的体式,今后写作当然仍要按其固有体式的要求进行,严守格律,讲究平仄。对于“新格律诗”,我们认为,为形成其自身的特征与体式,至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革。

1、四声。我国六朝以前,没有四声的具体名称。至齐梁,沈约等人才以平、上、去、入四字作为各类的调名,总称四声,沿用至今。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语言的归化,古代四声就演变成了现在通用的普通话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个声调,入声字则归入阴、阳、上、去四声。眼下,诗人和词人写诗填词,有用古四声的,也有用今四声的,还有两相混用的。我们主张:“新格律诗”以普通话四声为准。也就是说,在用字时,其四声以阴平、阳平、上声、去声为依据,不再单独保留入声字。

2、平仄。平仄是汉字的声调,旧时,平指汉语四声中的平声,仄指汉语四声中的上、去、入三声。旧诗赋及其他韵文中所用的字音,平声与仄声相互调节,使声调协调,谓之调平仄。由于我们主张用字的四声以普通话的阴平、阳平、上声、去声为准,那么,对平仄的要求也应与之相吻合,即平声包括阴平、阳平,仄声包括上声、去声。划归阴平、阳平的入声字不再归入仄声。至于古音中的阴阳对转不再加以考虑。甚至,在具体写作过程中,可以打破传统格律诗平仄的调节及对转要求,在适当考虑用字的平仄关系的情况下,可以用音节调整来求得诗句的声调协调和节奏变化,象新诗、歌词那样。

3、押韵。韵,古为“均(yun)”,意即和谐的声音。格律诗押韵,虽有少数变格,但一般韵部须相同或相通。为了检查诗词句末和联末押韵与否,古人编著了不少韵书。现存韵书中,大都先分四声,再分韵部,多则分200韵左右,少则分19韵。在具体应用中,均以便于吟诵、记忆和使作品具有节奏、声调之美为目的。押韵的改革,我们认为应废除古韵,押韵一律以汉语拼音韵母为准。同时,为了使之用韵更宽泛、更自由,亦可按毛泽东、鲁迅等所提倡的“押大致相同或相近的韵”来办。具体地讲,可做如下规范。①元音完全相同的。即不管是单元音韵母还是复韵母,只要元音是一样的就可以。②韵腹和韵尾相同的。不管有无韵头,也不管韵头是什么,只要韵腹和韵尾相同即可。如“方”(fang)、“光”(guang)。 ③韵腹相近,韵尾相同的。如en、in、un和eng、ing、ong等。 ④声根近韵的。即声韵与根韵相近,虽然韵尾不同,但可以相押。如“清”的韵母是ing,“人”的韵母是en,“清”和“人”可以相押,但我们认为不到万不得一不去使用它。⑤关于偶通情况,在实际应用中极少见,本文以为仍做保留为好。④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可以通押,不做任何限制。

4、其他。虽然我们所说的“新格律诗”的声、调、韵较格律诗有了改变,但格律诗的字句限制仍要由“新格律诗”继承保留下来。如七律,每首8句,每句7字,中间两联必须对仗,等等。

综上所述,由传统格律诗演变而来的“新格律诗”起码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字句数、对仗等体式要求与传统格律诗相同,但律诗、绝句不冠以七律或七绝等,词不冠以词牌,以示区别。二是按普通话四声定平仄,如果放得更宽一些,用字可以论平仄但不严加追究,用韵的平仄亦然。三是按汉语拼音声母押韵,可押大致相同或相近的韵。四是提倡现代白话入诗,借鉴自由体新诗语言风格,力求贴近时代,贴近生活,尊重现行语法规律。五是“新格律诗”虽较自由宽松,但不能写成“打油诗”、“顺口溜”。六是在意境的营造、比兴等手法的应用以及诗句的凝炼等方面,均与传统格律诗的通常要求相同。概括地说就是:用字平仄灵活,押韵依据拼音,字句对仗如旧,不冠律绝词牌。

三、为什么要改革?

一般说来,格律诗的形成起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唐初。分七言、五言两体,简称五律、七律,亦偶有六律。每十句以上者,则为“排律”。绝句亦分七言、五言两体,简称七绝、五绝,六言绝句较少。律诗和绝句在唐以后形成者为近体,唐以前为古体。而词作为诗歌形式的一种,始于唐而成熟于宋,原以音制之,音谱多散失,今依词牌而作。事实上,古今中外,没有按诗歌是否受格律制约的程度来评判优劣的。我国历史上的《诗经》中的诗、屈原的诗等等,大概其格律也仅仅局限于“押韵”方面,又有谁说不是好诗呢?唐时陈子昴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这一几乎无什么格律可言的七言古诗,又有谁不说是千古绝唱呢?并且,即使诗歌有了非常严格的声、调、韵或节奏规定,这种规定也是变化着、发展着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从古体诗到近体诗是一种变化,从诗到词到小令也是一种变化,那么,从传统格律诗到新格律诗的变化也应该是合理的。因此可以说,依照传统格律来写诗填词无可厚非,什么也不用改,甚至也不能改,完全沿袭下来即可。而要写“新格律诗”,就要有所变化,以适应主、客观要求。但“新格律诗”也要有格律,也必须有一些限制与界定,不能任马由缰,写成“打油诗”或“顺口溜”。由此,为什么要经改革而形成“新格律诗”呢?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理由。

1.改革顺应时代要求。格律诗是在古汉语的氛围当中生成发展起来的,其用字的声、调、韵已与今天多有不同,其语言与现代汉语也有许多不同之处。如果说着现代白话文,用古汉语的声、调、韵去写诗填词,其弊端是不言自明的。且不说对古汉语涉之较少者,就是通晓古汉语的人,在新旧语言反差中去写诗也是十分别扭的。为了写格律诗,引经典,斟平仄,酌字句,拗来拗去,有板有眼,慢条斯理,不去顺应时代快节奏的要求,不去接受现代语言风格的改造,就是格律再严谨,形式再完美,也会因词害意,了无生机,甚至成为一种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文字游戏。人们在《诗刊》、《中华诗词》上见到的一些所谓的格律诗的“命运”,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2.改革符合事物发展规律。世上的万事万物,包括诗词,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这种变是客观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去变革,去发展,正是顺应了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当然,这种变是一种扬弃,既不是刻板继承,也不是全盘否定。事实上,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它总是在变着,一刻不停地在变着,谁也阻止不了。乐府变了,古风变了,意大利“十四行”、英式“十四行”、日本俳句也变了,这已经成为既定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然,这种变化是逐步地、渐进地,不是一蹴而就的。“新格律诗”的形成当然也需要一个过程,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

3.改革可以松绑。格律诗严格的格律规定,虽然不会被排除在现代审美范畴之外,但其程式化了的要求,已经不适应于人们特别是诗人、词人们的更自由、更自如地创作。正如毛泽东给陈毅谈诗的一封信中所指出的“旧体诗太束缚人,不宜在青年人中提倡。”如前所述,我们所提出的“新格律诗”大概也是一种松绑吧!事实上,不松绑也不行,因为我们的作品是写给今人看的,而不是写给古人看的。用韵宽泛一些,平仄灵活一些,也许正好解开了捆绑人们手脚的绳索。

4.读者呼唤新的格律诗。多少年来,民间流行着不少“轶名诗人”的作品,如《十等人》、《领导不怕远征难》等等,流行范围极广,影响也大,甚至与唐宋名篇一样家喻户晓。当然,流行的不一定是好的,但至少可以说明它有听众、有读者,客观上有需求、有市场。如果把握、规范好了,也许不失为一种诗歌发展新途径。这些作品中,有顺口溜、打油诗,但有些也讲究一定的格律,甚至基本符合新格律诗的特征。如“领导不怕远征难,万杯千盏只等闲。五粮茅台腾细浪,乌龟王八走泥丸......更喜小姐白如雪,三陪过后尽开颜”。就是很好的讽刺性很强的新的格律诗。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潍坊日报王存玉先生的“配画诗”、台人范光陵的“新古诗”以及贺敬之、丁芒的“新古风”、“自由曲”等等,都是大胆而又可贵的探索。自然、自由、自如的诗风,赢得了不少读者的青睐。

5.改革才能担当重任。众所周知,新诗自五·四时期以来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成熟起来,新诗的不景气已经证明它至少在现阶段无力把诗歌命运与前途的重任担当下来。而旧体诗,我们认为它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唐诗宋词的旧体诗巅峰状态一去不会复返了。介于旧体诗和新诗之间的“新格律诗”正好可以“乘虚而入”,担当起历史的重托。“新格律诗”既不是复古的“旧古董”,又不是欧化的“舶来品”;既有民族文化的继承,又有现代审美的发展,完全有理由、有能力来唱好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诗坛的主角。我,期待着;我们,期待着。

由于水平所限,以上拙见,定有不少谬误。诚望诸位诗家和老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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