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汉英
现在,关于曹雪芹的卒年,比较通行的有两说。一是“壬午说”,依据脂砚斋甲戌本第一回眉批“壬午除夕,芹为泪尽而逝”的话,定为雪芹卒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一是“癸未说”,依据敦敏《懋斋诗钞》中《小诗代简寄曹雪芹》诗编于癸未年,则雪芹不可能前卒于壬午;且敦诚挽雪芹即为甲申年开岁的第一首诗:合观可知应卒于癸未即二十八年除夕,而脂批误记干支一年。以上两说,都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服对方,故并行至今已近三十年。
我想有关雪芹卒年的直接资料是脂批,而敦氏弟兄有关雪芹诗的作年或编年以及诗的本身亦是考证雪芹卒年的重要资料。那么,仔细研究敦诗内容是非常必要的。
先看敦诚挽诗。诗共三首,第一、二两首题《挽曹雪芹》,下未注年份,但编在甲申(二十九年)第一首。原诗:“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肠回故垅孤儿泣,(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泪迸荒天寡妇声。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故人欲有生刍吊,何处招魂赋楚蘅?”大意是:(曹雪芹)四十年的生涯冷落贫寒地结束了,我清楚地记得下葬那天清晨,萧萧寒风拂动着灵幡。在荒天迥野的故坟地上,失去父亲的儿子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悲号痛哭。这是诗的颔联,我认为用的是互文见意的手法,故一并解释。这里,“孤儿”与“寡妇”对举,“孤儿寡妇”是指无父与无夫的人。《后汉书•陈龟传》:“战夫身膏沙漠,居人系首马鞍,或举国掩户,尽种灰灭,孤儿寡妇,号哭空城。”又,《晋书•石勒载记》:“大丈夫行事当磊磊落落,如日月皎然,终不能如曹孟德、司马仲达父子,欺他孤儿寡妇,狐媚以取天下也。”按,献帝即位才九岁(父亡),董卓、曹操先后擅权;而司马懿父子废曹芳、曹髦(父明帝崩),皆借太后(夫亡)之命。又据《孟子•梁惠王下》云:“幼而无父曰孤。”后来凡无父或父母双亡者皆称“孤”。这第三句诗“肠回故垅孤儿泣”,因为是此文立论的重要依据之一,所以要把它解释得透彻一些。“故垅”,为故坟地,具体地说,就是北京西郊一个名叫地藏沟的山沟里,那儿是正白旗人的义地,贫穷的正白旗人死后,按常例葬在那儿。雪芹是正白旗人,亦葬于此。“荒天”“故坟地”,勾勒了“孤儿寡妇”悲号的场境。这不是一个特写镜头,而是一个长镜头,广阔的背景衬托渲染了一种笼罩一切的悲哀气氛。“肠回”就是“回肠”,中心辗转,哀愁不解。这两字用在失去亲生父亲的孤儿前面,则是更为贴切的,因为雪芹的儿子对于父亲的逝世,不仅是“肠回”于故垅,而且回家后,一直哀愁不解,以致于在敦诚写此诗的“前几个月死了,就是因为感伤成疾病”。这就是此句诗下的注文:“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在这句注文中,“因”是表示原因的“因为”、“由于”的意思,而不是表示结果的“因而”的意思。“因”的这种用法,亦见于《红楼梦》第五回“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袭人是酒香”,“因”即“是”也,表示前后两者的直接关系。那么诗人为什么不写象我们今天所常用的因果句式“伊子因感伤成疾殇”呢?我想,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诗人当时是处在作诗的思维中,而诗句常常是可以倒装的。第二,在说明自雪芹亡后孤儿的三个情况“殇”、“感伤”和“疾”的时候,让“感伤”处于“殇”和“疾”的中间,似乎从形式和语感上更强调了“感伤”:“感伤”既是“殇”的直接原因,也是“疾”的直接原因,而这正是所注诗句的主旨。下面再看颈联,此二句敦诚在后来的《鹪鹩庵笔尘》中曾谈及?,谓“余昔为白香山《琵琶行传奇》一折,诸君题跋不下几十家,曹雪芹诗末云:‘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亦新奇可诵。曹平生为诗大类如此,竟坎坷以终。余挽诗有‘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之句,亦驴鸣吊也。”主要意思就是伤其为诗“新奇可诵”而“竟坎坷以终”。而“鹿车荷锸”句在把握整体意义的基础上,不妨作三方面的具体理解:第一,借酒浇愁,一直到死。这在敦氏弟兄诗中屡屡见之:“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磊时”,“新愁旧恨知多少,一醉𣯀附图 (連結)白眼斜”,等等。第二,雪芹亡时,丧事办得简单凄寒,所谓没有大排场,诗言“鹿车”谓其小仅能容鹿,盖有寓意。第三,刘伶有“死便埋我”之言,雪芹亡后,估计停灵时间不会太长,很快就下葬。此联敦诚用“亦驴鸣吊也”来解释。“驴鸣吊”,典出《世说新语•伤逝》,意谓以亡友生前所好(如驴鸣)哭吊送丧,这是一种极见悲痛之深的吊唁方式。这就表明敦诚确是去哭送雪芹的,而雪芹生前所好,则唯诗酒而已。再看尾联:我作为雪芹的故交,很想以生刍一束来凭吊,我也很想吟诵吊词来招魂,可是,天地六方,我到何处去招你的魂魄呢?这是诗人从对历历如在“昨日”的送葬场景的回忆转到现实中来的感情抒发,对上下两诗来说,亦是起承上启下作用的过渡句。
如果以上对第一首诗的分析理解说得通的话,那么,从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四个结论:第一,雪芹亡后,敦诚帮助料理丧事(包括出殡、下葬)。第二雪芹亡后,留下了孤儿和寡妻。第三,孤儿死于敦诚写诗前数月。第四,诗作于甲申正月。用图示即:
附图 (連結)|(注:图中“正月”、“中秋”、“除夕”均据没有争议的有关资料填入。)|根据图示(从①—④),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曹雪芹只能逝于壬午除夕。如果再不信的话,我们还可用此诗末联的“故人欲有生刍吊”来验证。“癸未”说者说,“生刍”一词,据《后汉书•徐稚传》谓指新丧之吊。既然如此,那么,从上文分析及上图可知,敦诚于雪芹亡后,即去吊唁,而诗却言“欲有”,亦即“欲吊未吊”之意,岂不是自相矛盾了吗?这是一个极其明显的“以文害义”的例子。事实是只有当雪芹逝世周年之际(癸未正月至甲申正月),敦诚才会产生“欲吊”之想,也就是说,此处的“生刍吊”已不是“驴鸣吊”,不是新丧之吊,而是展墓之吊了。那么,“生刍”是不是一定要指新丧呢?绝对不是!清周亮工《祭程仲玉文》:“以生刍一束,告公于宿草之前,然已去公之殁四年于兹矣。”时隔四年,也可用此典。所以《辞源》此条引徐稚出处后,又有“后人常用作吊祭的典故”之谓。
下面再分析同题下的第二首,看它是反映诗人现实的经年之感呢,还是数日之悲?我觉得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原文:“开箧犹存冰雪文,故交零落散如云。三年下第曾怜我,一病无医竟负君。邺下才人应有恨,山阳残笛不堪闻。他时瘦马西州路,宿草寒烟对落曛。”下面再录敦诚《闻笛集自序》中数语:“每于斜阳策蹇之余,孤樽听雨之夜,未尝不兴山阳愁感。追思平昔,邈若山河。因检箧笥,得故人手迹见寄者,或诗文或书翰若干首,录辑成编,览之如共生前挥尘。每一披阅,为之泫然。”这段话也就是上诗前六句所包含的内容,叙己一年来,嫂辑遗佚,时一披览,藉以重温旧情,寄托对亡友的哀思。所用典故(山阳愁感、邺下才人之恨、不由西州门之悲),无不含有较长,比如“弥年”的意思;而文中多用“每于”、“每一”、“时一”等词,亦非言短时间内事。末联两句,呼应上首“欲有”句,想象不日后展墓黄昏的凄凉景象。这里,“他时”我释为“不日后”,而不是“一年后”,指有别于“今日”或“现时”(写诗时)的什么时候,即在打算做某事范围内的某一天,故离打算时(亦即写诗时)不会相隔很长及至一年的时间,而只是近日之内的时间;具体地说,就是敦诚在《哭复斋文》中所谓待遗文录辑成帙,“从此即过西州门,亦不痛哭而返也”的时候。只有不痛哭而返,才能想象自己身临“宿草寒烟对落曛”之境时的悲哀。“宿草”一词,虽是想象中的概念(因诗人此时尚未看见),但已是成为现实的事物,也就是说,已经是长了一年的草。《礼记•檀弓上》:“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孔疏“宿草,陈根也。草经一年,则根陈也。朋友相为哭一期,草根陈乃不哭也。”这虽是古礼,但人之常情,古今一也,在雪芹亡后周年之际,敦诚产生展墓之想,是很自然的事。而且在后来注明甲申年作的《挽曹雪芹》诗中,证实了敦诚确实在不久之后就去上坟了。
下面分析《挽曹雪芹(甲申)》。原文:“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瞑!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故人惟有青山泪,絮酒生刍上旧附图 (連結)。”这首诗我认为是在写了前诗不久去上了雪芹的坟回来后对前第一首诗的修改。除了第三联保留外,其他三联都作了较大必动。为什么改?我认为第一首诗作于雪芹逝世周年敦诚想吊未吊之际,故其脑海中于去年此时雪芹下葬,孤寡哀哭的印象最为深刻,历历如在“昨日”;同时他认为这种情景是最足以体现雪芹之可悲哀处的。但是,当他置身于一年后雪芹荒坟的氛围中,他感到前诗还不足以体现“雪芹”之可悲——人死下葬,孤寡痛哭,只不过是常人之悲;而身后寂寞到如此地步(即第三首一二两联“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瞑”)则才是真正的“雪芹”之哀。这里,诗人或以对此,或以迭加的手法,强化了诗句所体现的悲哀,从而给这悲哀深深地烙上了“这一个”即“曹雪芹”的印记。而最后一联,诗人用范传正为李白迁葬青山的典故,正说明他也哀雪芹葬非其所而有“迁葬新坟”之想,然终因种种原因不得实现。故只有含泪携带供品到这极其荒僻的地方来上雪芹的旧坟。“附图 (連結)”字本义固然不是“坟”的意思,是“邑外曰郊,郊外曰野,野外曰林,林外曰附图 (連結)”的“附图 (連結)”,而用在这里,无非是说雪芹的葬地在一个非常非常僻远的地方,以致诗人因感其身后寂寞而产生“迁葬新坟”的念头。这“旧”字,当与想象中的“新坟”相对而言,故是“旧坟”的意思,也就是经年之坟。“上旧附图 (連結)”表明诚已展过雪芹之墓了。
综观三诗关系,与其说此诗是对前第一首诗的修改,不如说是对前二首诗的合并定稿更为确切。前后的界限就是“上坟”,上坟前与上坟后,数日之隔,产生两诗之异,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如果以上对于三诗的理解于文理和情理上都说得通的话,那么,从敦诚的挽诗中就能得到“曹雪芹卒于壬午年”的正面结论。它与脂批“壬午除夕,芹为泪尽而逝”的文字记载,就可互为旊?证而不成其为孤证了。也就是说,雪芹的卒年是乾隆二十七年除夕即公元1763年2月12日就是确论了。我把这个结论叫做“新壬午说”。“新壬午说”是建筑在科学的论证基础上产生的结论,是到目前为止最有说服力的结论。
那么,它是否经得起其他资料的检验呢?“癸未说”的主要依据敦敏《小诗代简寄曹雪芹》在《懋斋诗钞》中被编在癸未年,该作如何解释?“旧壬午说”者说它是错编的,这不能说是没有这种可能,因为他们已经考证出有别的诗是被编错的。但是这不能成为《小诗》一定编错的理由。而“癸未说”者对此诗的编年亦作了极为细致的考证,认为“在《诗钞》大致是编年的前提下,说《小诗代简》是癸未诗远比否认它是这年的诗为合理些”(吴恩裕《有关曹雪芹十种》)。下面我们来分析这首诗的内容。此诗正文是:“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好枉故人驾,来看小院春。诗才忆曹植,酒盏愧陈遵。上已前三日,相劳醉碧茵。”一般人都把此诗看作邀赏之作。而“癸未说”者对它则作了更为周详的考证和深入的研究。比如曾次亮曾考证出壬午年的清明是三月十二日,而癸未年的清明(因上年闰五月)提早到二月廿二日,相差了二十天,从而使花期在月份上也显得特别早。这对落实首联中“又早落花辰”句是非常有道理的。他们又考证出三月初一是敦诚的生辰,而癸未年又恰值敦诚的三十整寿,是“而立”的大节目儿(周汝昌语),应该庆贺一番。而《小诗》中有“上已前三日”之谓,正好与初一相衔接,这也是很有道理的。但是,他们因此而说敦敏想邀雪芹喝寿酒,在设想敦敏“体谅雪芹的处境,他是应酬不起的,而雪芹虽穷,却也不肯失礼不情。若明言请他来吃寿面,他一定又得为寿礼作难。于是敦敏想出一个变通办法,先期数日,派人送给雪芹一纸便柬,上面只有一首小诗,别无他语”等等情节后,又说:“敦敏这里的苦心密意真是不同寻常,然而哪里瞒得过聪明绝顶的雪芹的心眼去,他一看就明白了。”及至敦诚开家宴,“樽喜北海融”时,“雪芹竟没有到场,而其之所以竟不能来,贫病忧煎,一切原因,敦成、敦敏两人也就洞若观火了。”(以上均录自周汝昌《曹雪芹小传》)这些话就不是那么有道理了。我对《小诗》另有看法,说出来供大家参考。
这首诗确是作于癸未年的清明前后而不是壬午年或其他什么年份。那时离雪芹逝世才一个多月。三月初一是敦诚的三十岁生日,作为哥哥的敦敏是一定要去喝寿酒的,这在敦敏同年另一首诗《饮集敬亭松堂,同墨香叔、汝猷、贻谋二弟暨朱大川、汪易堂即席以杜句蓬门今始为君开分韵得蓬字》中得到证实,其中有“阿弟开家宴,樽喜北海融”之句。但此时的敦敏正处于对亡友雪芹深深的哀悼之中,他为了表明自己的出门赴宴并非是对故人的无情,就决定在“上巳前三日”即三月初三的前三日,亦即二月的最后一天——敦诚生日的前一天(周汝昌先生把上巳前三日说成三月初一敦诚生日是不对的),先对雪芹亡魂作一番祭奠,写这首诗就是要对雪芹传递这个心意。首联是说清明(二月二十二日)前后,风雨交加的恶劣气候加上落花时节的提早,双重原因摧残春光,隐寓着作者深深的伤春惜春之感(实际上也是对雪芹英年早逝的哀伤)。颔联讲在这样的情况下,正适合你雪芹的光临:劳驾前来看护我家小院的一点春意(实际上就是希望雪芹接受自己的一片心意)。这联的“好”字,是承上句“清明时节雨纷纷”的意境(祭奠时节)和伤春之感而来的,同时也启下面“护春”的愿望。其中,“故人”隐寓“ 亡”意。“看”念平声,是“护”、“守”的意思,不是“赏”的意思。颈联讲你雪芹的光临,使我追忆起你生前无愧于曹植的诗才,而我现在的招待实是有愧于陈遵。这是一种因虚托实的写法,“托”出了诗人要告知雪芹的事情——祭奠。对上句中的“忆”字,钱仲联先生作了至关重要的点拨:古人诗文中用“忆”字,指时空上的两种情况,一是两地相隔,一是生死相隔。此属后者。“酒盏”句的“愧”字要作正反二解:在形式上,我是薄奠祭酒,聊表心意,是有愧陈遵的;而我心中的故旧之情,则是无愧陈遵的。所以末联说,我真心诚意地请你在我出门的前一天,当我在小院设供祭奠时,前来多喝几杯,直到醉倒在草地上。“碧茵”指敦敏小院的草地,想象得出,敦敏会把清酒洒在地上,雪芹有灵是定会来喝的。从首句“东风吹杏雨”可知,写诗时正下着雨,而敦敏在后来三月初一《饮集松堂》诗中又有“中和(二月初一)连上巳(三月初三),花柳烟溟蒙”句,亦谓下雨,如果这里请的是活人,就很难设想“相劳醉碧茵”了。全诗起以伤春,承以看春,在转的地方,应有这样一个思维过程:若在往昔,我们俩一起饮酒吟诗该多痛快;如今呢,我只能空忆你的诗才,薄祭以示哀悼。最后合以时间和地点,脉络非常清楚。再看题目:“小诗代简寄曹雪芹”,这是一首五律,言不多,故称小诗。诗人在此伤逝之时,又逢喜庆生辰,自有许多感触(此诗言外之意,读者自能体会),因作小诗,此亦诗人积习所致。而此诗最感人处是向雪芹亡魂传递“并非无情”的心意(实际上也是让自己产生一种“对雪芹也交代得过”的心理平衡),“代简”两字正从此来。那么这种“并非无情”的心意是不是我臆造出来的呢?不是。敦诚在为亡友辑成《闻笛集》后尝谓:“从此即过西州门,亦不痛哭而返也。有情无情,是耶非耶,呜呼哀哉!”在上述这种情况下,尚且有“有情无情,是耶非耶”的自责,更何况在仅隔雪芹之亡五十八天就要去赴宴这种特殊情况下呢?他们之间的友谊之深可能要超出我们的想象,但是这又是一封无处传寄的书简,敦敏谅必是烧寄给雪芹的。烧给亡者,亦可称“寄”。《辞源》中有“寄库”一词,即有“烧冥钱,寄冥吏”之谓。总而言之,我仍是以“字字落实,无悖情理”为说诗原则,并努力“以意逆志”,揣摹诗人意图。所以我并不认为《小诗代简》是证明雪芹是年仍活着的有力证据,除非他的名字出现在敦敏“阿弟开家宴”诗题中。但是恰恰相反,诗题中所列名为敦敏的叔叔、两个弟弟、两个朋友及敦诚,所谓“会者此七人(连作者),恰与竹林同”,根本没有曹雪芹的名字,这也是证明他此时已亡故的重要佐证。附带说明一下,上述对《小诗》的分析理解,读者务必不要误解为我想以否定“癸未说”对《小诗》的理解而确立“新壬午说”的结论。“新壬午说”的确立,与《小诗》毫不相干。我这样分析《小诗》,无非想提供一点参考。如何处理更有道理,还可讨论,但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最后,我想引吴恩裕在《曹雪芹卒于壬午说质疑》一文中数语:“我对雪芹卒年原无成见,只觉得壬午说和癸未说各有困难。而在我看来,癸未说的困难小些,相对地说,壬午说的困难就大些。因此我同意癸未说。”既然如此,那么现在,“新壬午说”已无困难,是否能得到大家的同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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