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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佛教观念的民俗化及其艺术表现功能

作者:沈永
《红楼梦》以它宏大的包容量和独特的艺术魅力成为我国古典小说的最高典范。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 增删五次”, 动用了他思想宝库的全部知识储备。在《红楼梦》所熔铸的多方面的社会文化知识中, 宗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内容, 佛教“色空观念”和“因果报应观念”的民俗化及其艺术表现功能构成《红楼梦》一大景观, 在红学中具有特殊意义。然而, 这一命题鲜为学人论及, 本文拟就这一论题略作探讨。

在红学史上, 认为《红楼梦》是诠释佛思禅理的不乏其人, 这当中最突出的恐怕要数清乾隆年间的戚蓼生。在戚本的全部评语中,戚蓼生均以佛门的“色空观念”和“因果报应观念”对《红楼梦》作评论。在他看来,《红楼梦》的“弦外音”就是佛教的“盛衰本是回环, 万缘无非幻泡”。他认为,“作者慧眼婆心, 正不必再作转语, 而万千领悟, 便是无数慈航矣。”①当代红学家俞平伯也断言:“《红楼梦》的主要观念是色空。”②应当承认, 他们的评论都触及了曹雪芹运用佛家思想的某些方面, 但戚氏的评语全套用佛门观念, 未免显得牵强; 俞氏观点给人的印象却是一种以偏概全的生硬。不论是戚氏还是俞氏, 他们都忽略了曹雪芹对佛门的“色空观念”和“因果报应观念”的民俗化改造。
民俗是具有世代相习的传承性事象, 所以, 文学作品中表现这种民俗事象既可以真实地展现出时代风貌, 又可以挖掘出民族独特的生活方式, 鲜明地创造出人物所生活的具体环境和背景。著名文化学者泰纳曾说过:“一个作家只有表达整个民族和整个时代的生存方式, 才能在自己的周围招致整个时代和整个民族的共同感情。”③民俗正是形成作品的民族特色的重要因素之一。曹雪芹自幼汲取民族文化传统的乳汁的滋养, 他深谙民俗在表现文学作品的民族性上的重要作用, 因此, 他不仅在《红楼梦》一书里直接描写社火、抓周、端午蒲艾簪门、放风筝、中秋焚香斗草、岁末换门神、除夕祭宗祠、巫婆跳大神、魇魔法等等大量民俗事象, 而且还在贾宝玉、林黛玉等主要人物形象塑造中注入文艺民俗基因。更为可贵的是, 对于佛教“色空观念”和“因果报应观念”曹雪芹并不是囫囵吞枣似地全盘接受: 他既无意于阐释宗教教义, 也不像一些平庸的诗人、作家那样肤浅、皮相地套用一些佛门用语。而是将中国民俗中人生如梦、红颜易老、盛宴必散、乐极悲生、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等民俗观念、民俗意象“化”入佛门哲学中, 对“色空观念”和“因果报应观念”加以民俗化改造, 酿成曹氏自己独特的“色空观念”和“因果报应观念”, 并以此来观察评价人生, 构建小说情节。《红楼梦》所含蕴的那种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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