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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外寻真点金成铁——试论新红学的非文学倾向

作者:夏荷
张竹坡评《金瓶梅》说:

看《金瓶》把他当事实看,便被他瞒过;必把他当自己的文章读,方不被他瞒过。(《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读法》)

把小说当文章读,是一种文学性的研究;把小说当事实看,就是一种非文学的倾向了。



胡适先生创立的“新红学“,基本上是一门历史(家史)考证的学问,具有很明显的非文学倾向。因力胡适先生是一位有“历史癖”和“考据癖”的人。他到美国以后,首先在康奈尔大学学苹果专业(根据唐德刚教授的介绍)。他受到美国二十年代自然科学的熏陶,另一方面,他又继承了清朝乾嘉以来学者重视考据的学风。所以,他在“五四”以后,建立起一门以家史考证为特点的“新红学”,这与当时学术界一些受到西洋教育的知识分子提倡考据之学的风气是完全一致的。(参看:汤用彤《往事杂稿·前言》根据郭豫适先生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的《〈红楼梦〉研究中的逆反心理》一文所说:胡适先生虽然是一位大红学家。但是,他却认为《红楼梦》写得并不算好。这一点,在我和胡先生的学生唐德刚教授的接触中,也得到了唐先生的证实。这种看法,无疑也冲淡了胡先生从文学的角度研究《红楼梦》的兴趣。“新红学”这种重考据、轻文学的特点,就成了中国传统红学的一种先天的缺陷―一种非文学的倾向。今年八月,在山东莱阳市召开全国红楼梦学术研讨会。会上,一位女红学家说:阳澄湖里,原来盛产螃蟹。以后,有人引进来好几吨龙虾,这可能是引错了,也可能是吃了回扣的缘故。现在阳澄湖里,已经满是龙虾。强横的龙虾,把螃蟹的仔都吃掉了。现在的阳澄湖里已经很难见到螃蟹。她说,我们这些研究《红楼梦》的人,有一部分是搞考证的,有一部分是搞文本的。就像龙虾和螃蟹。搞考证的,就像龙虾一样,几乎把搞文本的吃光了。这“龙虾螃蟹之说”听起来虽然可笑,却反映了红学研究的实际情况。

如果说在胡适那个时代还有许多材料可以用来考证《红楼梦》作者的家世,随着这方面材料的日渐枯竭,家史考证的专家们便不得不去研究一些极琐细的题目。在哈尔滨召开的国际红学会上,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关于曹雪芹胖瘦的讨论。他到底是象裕瑞说的那样“体胖、头广而色黑”呢,还是“瘦骨嶙峋”呢?是年青的时候清雅飘逸,老了肥胖起来;还是小时候长得富态,老了瘦骨嶙峋呢?争论双方,虽然都引用了丰富的材料,作出了缜密的推论,还是很难说清楚。在这前后,发

现了曹家“五庆堂”地界的碑石;近年来,又在讨论曹雪芹简陋的墓碑。这块墓碑表面粗糙,并没有加工磨平;碑上的文字,也没有先写一下就直接刻了出来。有人说它真,因为这简陋的墓碑,正说明了曹雪芹晚年的贫困;有人说它假,说雪芹晚年环不至如此潦倒。从发现这块墓碑的地方往下挖.没有见到雪芹酌棺,于是又爆发了他是不是裸葬的争论。关于曹家“五庆堂”家谱的争论,就更热闹了。红学家们把曹家的家谱一直追溯到宋代。造成一部上下十余代,本家数百人的庞大的谱系。我真不明白这样庞大而遥远的一群本家,到底和《红楼梦》的写作有什么关系。再说,在这部家谱里,曹寅这一支,从他的曾祖父曹锡远以上有五代祖宗的名讳都已经失落无考。我们已经很难确认,曹寅这一支和五庆堂的其他本家之间,到底有没有血缘关系。这就给人留下一种印象:似乎《红楼梦》研究得越深,离开《红楼梦》就越远了。

对《红楼梦》的这种非文学性的研究,就阉割了《红楼梦》的生成能力,使得中华民族的这一分文学瑰宝不能够繁衍下去,不能够形成一种民族的传统。如果将红学与俄国的文学批评家相比较,这种弱点就看得更清楚了。

在《红楼梦》面世以后,又过了八、九十年,“俄国文学的始祖”普希金(这是高尔基的说法,见他的《俄国文学史》)到1836年才写完了他著名的小说《上尉的女儿》。这部小说以十八世纪的布加乔夫的起义为背景。普希金研究了大量的史料,还到起义发生的地方去作过实地考察才开始写这部小说。贵族出身的普希金没有把布加乔夫写成一个十恶不赦的强盗,而是把他写成一个热爱自由、重视友情、开朗乐观、宁死不屈的英雄。这是一部见识超群、充满诗意的杰作。它在俄国文学史上,有某种开创的性质。可是,它到底只是一部篇幅不大的中篇小说.比起前一世纪在中国写成的《红楼梦》来,就不像后者那样的博大精深,技巧娴熟了。虽然布加乔夫是实有其人,虽然震憾俄国的布加乔夫起义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虽然《上尉的女儿》里有无数的细节可供考证,可是,俄国的文学批评家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和杜勃罗留波夫,并没有走一条家史考证的道路。他们没有去考证上尉的女儿玛丽亚和年青的军官格利涅夫的家庭厉史,生活中的原型,和他俩是何年何月在布加乔夫的成全下结成眷属的……等等,而是站在时代的前列,站在文学批评的立场上,用《人民性》、《真实性》的尺度,向人民剖析了这种文学现象的意义和价值。他们的文学认识,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作家。“在不到百年的时间出现过灿若星群的伟大名字”(高尔基的话)如:果戈里的《死魂灵》、屠格涅夫的《父与子》、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战争与和平》与《复活》以及契诃夫的小说、高尔基的杰作等等。这些伟大的杰作,形成一种民族的文学传统。十月革命以后,著名的作家法捷耶夫说他运用着托尔斯泰的技巧,写出了自己的杰作,最近演出的《办公室里的故事》也有着契诃夫同样的风格。这些俄国的文学批评家是伟大的,他们是硕果累累的,他们为俄国文学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和俄国的文学批评家相比较,具有非文学倾向的中国的红学就有点象是一朵不结果的花了。



胡适先生在完成了对曹家家史的考证以后,又提出:“《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红楼梦》的真价值正在这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的上面。”(胡适:《〈红楼梦〉考证(改定本)》)这种“自然主义”的结论,并没有经过严格的论证,它只是在家史和小说之间划了一个等号,用考证代替了文学的研究。再加上《红楼梦》开头有个“甄士隐”.胡适把它理解为:作者(通过写小说)把曹家的真事隐藏起来了。那么,考证曹家的真事,就成为红学研究的必要的前提了。因此,到曹家去寻找《红楼梦》的真事,便成为“新红学”的一大特征。这种认识,就成了“新红学’非文学倾向的根源之一。胡适先生是这样想的,索隐派的一些老先生也是这样想的。

实际上.他们这种“不证自明”的想法是最不可信的。曹家作为一个百年旺族,家里自然有许多“真事”,其中,也可能还有些“爬灰的爬灰,偷小叔子的偷小叔子”这一类的丑闻。要“隐藏真事”最好是别吱声儿.写小说可绝不是“隐藏真事”的办法。再说,在《红楼梦》里,“甄士隐’.和“贾雨村”构成一付对联,按中国传统修辞的规矩,对联是不可以拆开来读的,胡适先生怎么能把“甄士隐”这一半割开来读呢?如果把这付对联合起来读,那么,就出现了“真、假、隐、显”四大范畴。这就是一个中国传统修辞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家史考证所能解决的问题了。

事实上,《红楼梦》刚一问世,中国一些最有才学的知识分子,就是从文学的角度,而不是从家史考证的角度来理解《红楼梦》的。乾隆年间,进士出身的戚蓼生写的《石头记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篇重要的红学论文。它说:

第观其蕴於心而抒于手也,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似谲而正,似则而淫,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

盖声止一声,手止一手,而淫佚贞静,悲戚欢愉,不啻双管之齐下也。嗯,异矣!其殆稗官野史中之盲左、腐迂乎?

“注波写此,目送手挥,似谲而正.似则而淫”是“隐而显”的特征,《春秋》的微词,“史家”的“曲笔”便是所谓的“史笔”。用这种方法来写作,便可以把“淫佚贞静、悲戚欢愉”“双管齐下”地一并儿表现出来。所以他称赞作者是小说界的左丘明和司马迁了。他举例说:

写闺房则极其雍肃也,而艳冶已满纸矣;状阀阅则极其丰整也,而式微已盈睫矣;写宝玉之淫而痴也,而多情善悟不减历下琅琊;写黛玉之妬而尖也,而笃爱深怜不啻桑娥石女;他如摹绘玉钗金屋、刻画襦泽罗,靡靡焉几令读者心荡神怡矣,而欲求其一字一句之粗鄙猥亵,不可得也。

到同治年间,进士濮文遏、淮文昶兄弟写道:《红楼梦》虽小说,然曲而达,微而显,深得史家法。(《甲戌本·跋》)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既然是用“隐而显”的“史笔”,对生活作一种“双管齐下”的多层次的描写。便出现了一个“真”“假”的问题。在《红楼梦》的《贾天祥正照风月》一节里,贾瑞将死,跛足道人送他一把两面都可以照人的“风月宝”叮嘱他:“千万只照它的反面,不可照它的正面,要紧,要紧!”贾瑞从反面一照,只见一架骷髅,从正面再看.却有一位凤姐儿在里面,还招手儿叫他呢!他跟着进去了两三回,就死了。《脂砚斋评》说:这就叫:“须知青冢骷髅骨,便是红楼掩面人”了。贾瑞的爷爷要烧镜子,镜子说:“谁叫你们看正面来着,你们以假为真.还来烧我!”按镜子的说法:反面的骷髅是“真”,正面的美人是“假”。他们是同一个人。《红楼梦》的“真”与“假”便是艺术的真假而不是曹家的真假.“甄士隐和贾雨村”便应当理解为:《红楼梦》里艺术的真实,是用“隐”的手法,写在书的背面,委婉曲折地透露出来.艺术的假象,却是用“显”的手法明写在书的表面.把《红楼梦》里所有用“隐”的手法写成的艺术的“真”加在一起,就在书的背面形成一个无比硕大的“隐的世界”。这就像在我们的脚下,有一个巨大的地下水的湖泊,供我们饮用;这就像晶莹剔透的冰山,在水面以下还有八分之七。这是红楼之谜的谜底之所在,这是读者百读不厌,常读常新、取之不尽的趣味的源泉.书中这“隐”的部分,同样是作者的创作,是《红楼梦》的有机的组成部分。如果到书外去寻真,岂不是痴人说梦?而这正是“新红学”的一大特点,是“新红学”非文学倾向的重要表现。可悲的是,对“甄士隐”的这种望文生义的非文学性的理解,竟然引导着中国读者在家史考证的圈子里转了七十多年,事实上,也没有找到一把理解《红楼梦》的钥匙。



否定《红楼梦》后四十回为曹雪芹所著,是“新红学”的另一大理论支柱。它支解了《红楼梦》,对文学性的研究造成了莫大的破坏。胡适先生主要是根据《红楼梦》里某些判词与正文的矛盾来否定曹雪芹的著作权的。例如,凤姐的判词里说: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惜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凡鸟”是“凤”,“二令”是“冷”,“人木”成休。正文中却没有她被贾琏休弃,只身哭向金陵的描写。香菱的判词里说:根并荷花一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

“木”旁两个“土”字合成“桂”。正文中却没有香菱被夏金桂害死的描写.根据判词和正文的矛盾,粗一看似乎真可以断定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所作了。
如果我们注意到《红楼梦》写作运用“史笔”的特点,书中判词就应当是从史籍中的“论赞”里演化出来的。在中国的史籍里如果把“论赞”写成正文的摘要,形成同一个东西的简单重复,“纪论不殊,徒为再列”倒是这种文体的一大毛病呢.(见刘知几:《史通·论赞》)《红楼梦》的“判词”与正文之间形成一种微妙的真、假关系,使判词成为对正文的补充、释疑和开拓意境,这正是曹雪芹巧妙地运用“史笔”写成的杰作。决不能把它当成是剥夺曹雪芹著作权的根据,相反,把“史笔”运用到这样神妙的境界,倒决不是别人代笔所能达到的,胡适先生用西方学来的科学研究中国的《红楼梦》,又忽略了中国的修辞传统,就像西餐厨子做“满汉全席”一样,衡量的标准不一样,往往就难免要犯一些“脂评”中所说的“点金成铁”的错误。



1959年,在山西发现的《乾隆抄本百廿回江楼梦稿》〔简称《梦稿本》)是一部”120回的稿本,保留着创作时增改涂抹的痕迹,1962年、著名的红学家范宁先生为《梦稿本》写的《跋》就论证了它的稿本性质。说明高鹗续书是不可能的。自古以来伟大作家的手稿,从来为世人所重,即使片纸只字,吉光片羽也弥觉珍贵,何况是大部的稿本,何况是雪芹的手泽岂只是价值连城而己呢?《红楼梦》后四十回不是高鹗所续,也应当大白放天下了。

以后,有些红学家,又提出了“汇抄本”的说法.认为《梦稿本》是集中各种抄本汇抄而成的一种百衲衣式的本子.这百衲衣式的本子也就贱如废铁了。台湾的潘重规教授动员了几百位学生和他一同研究《梦稿本》。他们经过十年的努力,认为:后四十回,“是程小泉积累收集的一个抄本,其间颇有漫漶之处”经他们“略为修辑”而成的,也就是说,他们否定了“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的看法,但他们却认为《梦稿本》的前八十回是广集各种脂评抄本汇抄而成的.但是汇抄中“有根据已卯本系统的文字,但绝非现存的怡府已卯本过录,而是比怡府过录更早的带批的已卯原本。”(见潘重规:《十年辛苦校书记》)。这就使我不得不独立地对《梦稿本》作一番研究了。我们把各种手抄的脂本与《梦稿本》相比较,我们发现:《梦稿本》乃是一切《红楼梦》写本的母本,它是曹雪芹和他的续书人的工作稿本。早在乾隆甲戌(1754年)以前,曹雪芹就写出了《梦稿本》的最初的篇章,而他和他的续书人对《梦稿本》的加工修改,一直延续到雪芹逝世以后。《梦稿本》上的改文,就是在这数十年里,层层积累而成的。更有趣的,是脂砚斋在“抄录再评”石头记的时候,曾经作过少量的十分精彩的修改。这些修改真有“鲜花著锦”之妙(见拙著《试论(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的稿本性质及曹雪芹真迹的发现》)其他诸本,如已卯本、庚辰本、甲辰本等,在过录时,均作了这种修改,这就使得我们即使汇集了各种抄本,也抄不出一部《梦稿本》来。比如,《红楼梦》第一回贾雨村中秋节对月抒怀,口占一绝说,

自顾风前影,谁堪月下俦,
蟾光如有意,先上玉人楼。

《甲戌本》以后,改为一律:

未卜三生愿,频添一段愁,闷来时敛额,行去几回头。自顾风前影,谁堪月下俦,蟾光如有意,先上玉人楼。
试问,我们要通过一种怎样的程序,才能把一首五言律诗,返抄为一首五言绝句呢?再如凤姐的眉眼,《梦稿本》作“丹凤眼、柳叶眉”;《甲戌本》上已改作“丹凤三角眼,柳叶吊梢眉”了,《已卯本》上,却是在“丹凤”后面,用朱笔加上了“三角”二字,在“柳叶”后面,用朱笔加上了“吊梢”二字。十六回的《秦鲸卿夭折黄泉路》一节,各写本之间的差异就更大了。将各种写本与《梦稿本》相对照,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一条逐步修改的脉络、却找不出一种把各种写本汇抄成《梦稿本》的途径。潘重规、王三庆先生虽然认为《梦稿本》的前八十回是“汇抄本”,但又说不能用现有的诸抄本去汇抄,而要用“更早的带批的巳卯原本”、等等,因为他们说的“已卯原本”至今还是子虚乌有,不能根据它来立论,所以,这种局部的汇抄说,也同样是不能成立的,事实上,今天的新红学家已经不可能撇开一切先入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止去(胡适语)

为了维护“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的成见,不惜点金成铁,把《梦稿本》说成是百衲衣式的汇抄本。这真是高鹗续书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了.近日,新加坡大学的王润华教授来信说:“《红楼寻真录》论题很新.二十多年来,我的老师周策仲教授和我都反对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之说.尤其大陆通行本上都印上‘曹雪芹、高鹗著’,更不合理."



“新红学”在研究“脂砚斋评”时,它的非文学倾向就表现得更为明显。                   
抄本的《红楼梦》,正文以外,往往附有许多导读性的评语.包括正文前的《凡例》、回前回后的《总评》,正文间的《双行夹批》、《侧批》、《眉批》等等。由於许多写本都标有“脂砚斋抄阅再评”一类的字样,所以这些评语都被称作“脂砚斋评”,简称“脂评”。用胭脂磨墨去写成朱红的书评,脂粉气也就很重了。再加上她在甲戌年间(1754年),已是“重评”,则她的“初评”当然更早,也就是说,她的“评抄”,几乎是和《红楼梦》的写作同时开始的。她应当参加了《红楼梦》的最早的策划和构思.“脂评”常常把她与作者并列,称她们为“一芹一脂”,称她为“脂砚先生”、“脂砚”,“脂砚斋”。她的评语,真令人百读不厌,表现出一种极高的文学认识。许多红学家都认为:她聪明豪放,极有修养,可能就是曹雪芹的鬓妻。我也是很同意的。她指出:贾宝玉绝不是某一个具体人物的复写.也不是某种人物属性的化身。她说:

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又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古今所有之小说传奇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于颦儿处为更甚。其囫囵不解之(中)实可解,可解之中又说不出理路。合目思之,却如真见一宝玉,真闻此言者,移之第二人万不可,亦不成文字矣。

她又说:

(宝玉)所以谓今古未(有)之一人耳。听其囫囵不解之言,察其幽徽感触之心,审其痴妄委婉之意,皆今古未见之人,亦是未见之文字。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常);说不得好色好淫,说不得情痴情种。恰恰只有一颦儿可对,令他人徒加评论,总揣摸着二人是何等脱胎,何等骨肉。

她这种超凡脱俗的解悟,杜绝了“自叙传”的可能性。她从中国传统的“万物莫不负阴而抱阳”的辩证观念出发,从佛的“不二法门”出发,认为红楼人物,都是多重对立属性的统一体,绝不是世俗的“贤、愚,善、恶”所能概括的。她在谈到尤氏时说:

尤氏亦可谓有才矣,论有德比阿凤高十倍,惜乎不能谏夫治家,所谓人各有当也。此方是至情至理。最恨近之野史中,恶则无往不恶,善则无一不善,何不近情理之如是那?

对于人物描写的这种高明的认识,可以说是相当近代的了.脂砚在二百年前就能提出这样的理论来,在当时全世界的文艺理论家中,也是不可多得的,是很先进的,是很伟大的。

以后,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一文中,谈到《红楼梦》也说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也是从脂砚所说的这个角度,肯定了《红楼梦》的伟大的文学价值。

《红楼梦》48回,写薛蟠情误遭毒打之后远走他乡。然后,宝钗和香菱一同回到大观园来,此处一段“脂评”,极有特色:说:

细想香菱之为人也,根基不让迎、探,容貌的不让凤、秦,端雅不让纨、钗,风流不让湘、黛,肾惠不让袭、平,所惜者青年罹祸,命运乖 ,足(至)为侧宝,且虽曾读书,不能与林、湘辈并驰于海棠之社耳。然此一人岂可不入园哉?故欲令入园,终无可入之隙。筹画再四,欲令入园必呆

兄远行后方可,然呆兄又如何方可远行?曰:名不可,利不可,正率不可,必得万人想不到自己忽一发机之事方可,因此思及情之一字,及(乃)呆素所误者,故借“情误”二字生出一事,使阿呆游艺之志已坚,则菱卿入园之隙方妥。回思因欲香菱入园,是写阿呆情误,因欲阿呆情误,先写一赖尚华(荣),实委碗严密之甚也。脂砚斋评。她从作者塑造人物需要,细写他安排情节的匠心。说明了创作的思路。这样写来,就绝不是某个“呆霸王”闯祸后的“实录"。



在乾隆已卯(1759)、庚辰(1760)之前,脂砚斋在完成了她的“四阅评本”之后,她的评论便停止了。我们再也没有见过《石头记》的“五阅评本”、而在这前后,却有一大批人,如:梅溪、雨窗.立松轩等“诸公”涌进了评论《红楼梦》的队伍。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畸笏(叟)了。“笏”是百官上朝用的笏板,“畴”是畸零和零落,“畸笏”就是一位聊倒、下了台的官吏.从评语中看,他似乎真当过员外郎、听到过曹寅的“树倒猢狲散”的警告。比雪芹大二十左右。再加“笏”与“頫”字读音相近,有些人猜他是雪芹的叔叔曹頫,也是完全可能的。他的评论,开始于“已卯冬月”所以他没有参加曹雪芹早期的构思与创作活动,对雪芹的原意不甚了了。因此脂砚有批说: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砚之批,亦有脂砚取乐处。

但是畸笏乃是曹家旧主―如果他是曹頫的话,他渡过了自己大起大落、崎岖不平的一生,他的心是极不平静的,他须要借《红楼梦》的酒杯来浇自己心中的块垒,他有一肚皮的辛酸往事,须要倾吐。在当时,已经是“故国不堪回首”的时刻,他读到《红楼梦》,想起那“秦淮旧梦”,想起那失落的天堂,他怎能不泣涕滂沱呢?他读到贾政“桌上磊着书籍茶具”,忍不住就要“伤心、落泪”。黛玉一到贾府就去拜望大舅舅贾赦.贾赦不肯见她,说是:“连日身上不好,见了姑娘彼此倒伤心,暂且不忍相见”等,他就因为“赦老亦能作此语”而不胜感叹了。及至《元春省亲》的一回,提起元春对宝玉的教导,批者竟放声大哭起来,说是“批书人领此至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在以上提到的三段里,批者分别把自己看作是贾政、贾赦和宝玉,把他姐姐当作皇妃。这种无端的比附,又有多大的参考价值。曹家既然没出过皇妃,这种胡拉乱扯的比附,就显得更可鄙了。作者和脂砚,似乎劝阻过他们不要乱批,以免犯“点金成铁”的错误。(27回)。待到脂砚和作者逝去以后,这种“点金成铁”的评论就肆无忌惮地泛滥起来。畸笏说:

叹不得见玉兄恳崖撒手为恨,丁亥夏畸笏叟。

这说明他知道雪芹写了《红楼梦》的后半部,可是他直到丁亥年(1767)也没有见到。而他在他的评语里却说:树(数)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回末警幻情榜,方知正、付。

应该说,王符这种“不足一格降人才”的观点是对的。《<潜夫论>笺》的校正者彭铎先生曾对《贤难》篇有按语云:“此篇论蔽贤之为害,伤直道之难行。世不患无贤,而患贤者之不见察。”可以说,彭先生深谙《贤难》篇之真谛。王符在《贤难》、《明暗》诸篇中,对“蔽贤之为害”确有切肤之痛:“世之所以不治者,由贤难也。所谓贤难者,非直体聪明服德义之谓也。此则求贤之难得尔,非贤者之所难也.故所谓贤难者,乃将言乎循善则见妬,行贤则见嫉,而必遇患难者也。……处士不得直其行,朝臣不得直其言,此俗化之所以败,暗君之所以孤也.……故德薄者恶闻美行,政乱者恶闻治言,此亡秦之所以诛偶语而坑术士也.……今世主之于士也,目见贤则不敢用,耳闻贤则恨不及.……众小朋党而固位,谗妬群吠 贤。……以面誉我者为智,谄己者为仁,处奸利者为行,窃禄位者为贤尔."(《贤难》)“当涂之人,恒嫉正直之士,……故饰伪辞以障主心,下设威权以固士民。”(《明暗》)

在《考绩》篇中,王符对那种“名实不相副,求贡不相称”的弊端有维妙维肖的描绘:“今……令长守相不思立功,贪残专恣,不奉法令,侵冤小民。……侍中、博士谏议之官,或处位历年,终无进贤嫉恶.抬遗补阙之语.而贬默之 。群僚举士者,或以顽鲁应茂才,以桀逆应至孝,以贪婪应廉吏,以狡猾应方正,以谄应直言以轻薄应敦厚,以空虚应有道,以嚣暗应明经,以残酷应宽博,以怯弱应武猛.以愚顽应治剧。名实不相副,求贡不相称.富者乘其材力,贵者阻其势要,以钱多为贤,以刚强为上。凡在位所以多非其人,而官听所以数乱荒也。”

东汉后期的社会风气呈现出种种衰败的景象,王符在《浮侈》篇有详尽的记述和暴露,而彭铎先生在该篇的按语中则有全面而准确的概括:“东汉浮伪,诸所讥刺,自衣食器用之靡,车舆庐舍之僭,下至游敖博弈之纷,徘倡戏弄之巧,巫祝祷之诞,婚姻礼节之繁,无巨细咸列举之,而尤痛疾于丧葬祠祭之滥.”仅就彭先生寥寥数语一按,东汉浮伪则一目了然,一叶知秋。
王符把批判的矛头还直接指向了东汉王朝的最高统治者,他有一个综合性的分析和结论,这就是:今汉土之广博,曾无一良臣,而欲久立,自古以来,未之尝有也.这一思想在《潜夫论》的有关篇章中多有表露,仅举数例,以窥一斑.王符指出:“世主欲无功之人而疆富之,则是与天斗也.使无德况之人与皇天斗,而欲久立,自古以来,未之尝有也。”(《思贤》)又在《实贡》中指出:“以汉之广博,士民之众多,朝廷之清明,上下之修治,而官无直吏,位无良臣.……今汉土之广博,天子尊明,而曾无一良臣,……”上面的引文中,王符虽然提到了“朝廷之清明”,“天子尊明”,但全系溢美之词,其实是反义,是一种嘲讽,“而曾无一良臣”,“而欲久立,自古以来,未之尝有也”,则是汉末的真实写照,是王符所作的正确结论。

由以上这些揭露可知,汉代杜会特别在和、安以后,确实从根基上 烂透了。这就是为什么无数明经或正直清高之士不受征召,要遁世隐居?为什么安帝时经学会急剧衰落、以浮华相尚?为什么皇帝只能依赖宦官、奸邪,不能有所作为?从根本上说,就是整个社会衰朽了,“病入膏育”,不可救药,风气已经完全颓蔽、淫秽,道德败坏,财利至上,不是任何个人的力量所能拯治挽救的。无怪乎王符哀叹:“呜呼哀哉!凡今之人,言方行圆,口正心邪,行与言谬,心与口违;论古则知称夷、齐、原、颜,言今则必官爵职位;虚谈则知以德义为贤,贡荐则必阀阅为前。”(《交际》)这就是作为一代批判大师的王符所谓的此“皆衰世之务”。

《甘肃社会科学》199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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