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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金煌
“瞎子摸象”是嘲笑那些看问题主观片面的人。如果我们取去嘲笑的意思,放进尊重的意思,但我们将不无遗憾地看到,在我们的红楼梦研究中便历来存在着这种“瞎子摸象”的主观片面倾向。一些论者常常断章取义,各取所需地摘取书中的个别材料甚至是只言片语来证明自己的论点。取其一点,不及其余。引用有利于自己论点的材料(那怕是个别材料或只言片语),而拒引不利于自己论点的材料(那怕是连篇累牍),是一些红楼梦研究者比较普遍的现象。请看:第十六回,宝玉转赠给黛玉的“圣上赏赐”给北静王的香串,黛玉掷而不取,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他。”元春被封为贵妃时,宝玉无动于衷。“视有如无,毫不曾介意”。元妃省亲时曾说过当初何以“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这三条材料历来被一些红楼梦研究者认为是作品对皇上的批判的证明。而第二条材料则被看作是贾宝玉反皇权的有力论据。乍一看,似乎是有道理的;但仔细一思考,对于书中其他的大量的颂圣言论,特别是贾宝玉直接抒发的颂圣言论与情节,又该如何解释呢?为何对这么多的颂圣言论与情节未予理睬,就象它们并不存在一样呢?

如甲辰本第十八回的回目便是“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天伦乐宝玉呈才藻”,引人注目地突出了“皇恩”。而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一章,则充分地表现了贾宝玉的颂圣思想。有个清客主张题“泻玉”二字时,宝玉便认为不妥,说:“此处虽云省亲驻跸别墅,亦当入于应制之例。又到一处,宝玉道:“这是第一处行幸之处,必须颂圣方可。”直捷了当地宣称“颂圣”。后来又到一处,有个清客主张题“秦人旧舍”四字。对于这些涉及朝廷时政的言论。宝玉十分敏感,连忙道:“这就是越发过露了。‘秦人旧舍’说避乱之意,如何使得?”又十八回,宝玉从黛玉手中接过她为宝玉代笔的《杏帘在望》一诗时,立即觉得比自己高出十倍,显然是对其中“圣时无饥馁,何须耕织忙”这种近似直白的颂圣诗句的倾倒。

在“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回中,贾宝玉给芳官取名为“耶律雄奴”时,更是淋漓尽致地大发了一通颂圣言论:“……‘雄奴’二字,又与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况且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幸得咱们有福,生在当今之世,大舜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亿兆不朽,所以凡历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竟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手俯头缘远来降。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如今四海宾服,八方宁静,千载百载不用武备。咱们虽一戏一笑,也该称颂,方不负坐享升平了”。你看,他对皇权的拥护和对圣朝的颂扬是多么自觉!

第三十六回宝玉关于“文死谏,武死战”的议论,也突出地表现了他的颂圣思想。他说“那朝廷是受命于天,他不圣不仁,那天地断不把这万几重任与他了”。最直接、最集中地体现贾宝玉的颂圣思想的,是七十八回的《姽婳词》。《姽婳词》的作者把封建王朝在农民起义军的无情扫荡下的土崩瓦解视为大灾难。在作者的眼中,农民起义军是“流寇”是“虎豹”,必欲“王率天兵”“剿灭”之而后快。他为封建王朝镇压农民起义军的失败而哀伤,嘲笑“惊慌”的“天子”和“皆垂首”的“文武”朝臣,而对农民起义军作拚死顽抗的林四娘,给予了由衷的热情的赞扬。“何事文武立朝纲,不及闺中林四娘。”在《姽婳词》的作者看来,朝中文武皆为无用的庸碌之辈,应该大力宣扬林四娘的忠烈。请看,贾宝玉皊„颂圣思想是多么鲜明而强烈!可是,我们的一些红楼梦研究者或评论者历来只引用前三条材料作为作品批判皇权和贾宝玉具有反封建主义的叛逆思想的证据,而对上述大量存在的拥护皇权、颂扬圣朝的材料却视而不见。用这种片面的方法研究红楼梦,怎么会作出正确的判断呢?这种片面性之所以产生,可能与某些评论者或研究者的主观主义有关。就是说,有些同志对于作品和作品中的人物过于热情、过于偏爱、因而只愿意看到(或相信)正面的东西,而不愿意看到(或不相信)反面的东西。事物本来是复杂的,有正面的,也有反面的;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但有些同志只着眼于某一面,而不顾另一面。比如说,有些红楼梦评论者在论及贾宝玉对待妇女的态度问题时,只看到他与女儿们的关系比较积极的、纯洁的一面,而不愿看到消极的,甚至还有“污浊和颓废的一面”。何其芳先生在他的著名的《论红楼梦》一文中,就批评别人认为贾宝玉身上存在着“污浊和颓废的一面”的意见是“不妥”的。为了证明他的意见是对的,人家的意见是错的,他引用了七十八回贾母评说贾宝玉的一段话:我也解不过来,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孩子。别的淘气都是应该,只他这种和丫头们好更叫人难懂。我为此担心。每冷眼查看他,只和丫头们顽闹,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爱亲近他们。既细细查试,究竟不是为此。岂不奇怪?想必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

他在引用上文后,嘲笑人家“还不如贾母的观察客观和细致”。但是何其芳先生却忘了在第四十回“凤姐泼醋”一节中说过的另一番话: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贾母说的这两段相互抵牾的话,究竟哪一段比较地符合事实呢?我以为后一段话比较地符合事实,即符合作品所揭示的真实,符合作品所塑造的贾宝玉这个有血有肉、生动真切的艺术形象所揭示出来的真实。难道说,在贾府的这个大染缸里,贾宝玉能够免于受污染吗?“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能不包括宝玉吗?我看贾宝玉并不具有这样的“免疫力”。何其芳先生称赞“贾母的观察客观和细致”;在我看来,这位养尊处优的老妇人其实很不客观,很不细致,倒是颇有点“主观和粗心”。你看,贾宝玉不就在她的眼皮底下同袭人“初试”的么?秦钟和智能不就在贾母屋里搂着调情的么!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不就在贾母的身边萌生和日复一日的发展起来的么?贾母何曾看到了呢?何其芳先生如此真诚地相信贾母在七十八回的那段话,相信“观察”的“客观和细致”,而对四十四回里的那段话未予理睬。这种取其一点,不及其余的主观片面的研究方法,是不可能得出正确判断的。

只要我们不存在任何偏见,对作者所塑造的贾宝玉这个人物形象进行全面分析,就不能不承认,在贾宝玉身上确实存在着“污浊和颓废的一面”的。这有大量的事实为证:

(一)贾宝玉在秦可卿卧室午睡时,在梦中与可卿交媾而遗精,醒来后即要求同贴身丫环袭人“初试”,而且从三十一回晴文对袭人的骂语来看,远不是“初试”即止的。

(二)见了“觉得其白腻不在袭人之下”的鸳鸯的脖项,便把脸凑在她的脖颈上,“不住用手摩挲”,而且象“扭股糖似的粘在”鸳鸯身上,嬉皮涎脸地要吃她嘴上的胭脂。这行状,我们只能斥之为“猥亵丫头”。这是封建贵族的不肖子弟们的家常便饭。贾宝玉调戏金钏儿的行状亦当作如是观。

(三)第三十一回,贾宝玉公开要求同晴雯同浴,晴雯没有同意,说了宝玉曾经同碧痕关着门在一间屋里洗澡的事。晴雯笑道:“罢、罢,我不敢惹爷。还记得碧痕打发你洗澡,足有两三个时辰,也不知道做些什么呢。我们也不好进去的。后来洗完了,进去瞧瞧,地下的水淹着床腿,连席子都汪着水,也不知怎么洗了,笑了几天。”早有“梦遗”和“初试”经历的宝玉,同一个略小于袭人的少女关着门同浴了“两三个时辰……连席子上都汪着水”,这意味着什么呢?从贾宝玉平日的行止来看,他绝做不到“坐怀不乱”的。

全面地分析与评价贾宝玉,显然不是本文的任务,我只是想说,由于我们的红楼梦研究中所存在的主观片面倾向,贾宝玉这个人物的确被大大地“拔高”了。在这方面周汝昌先生可能走得更远一些。前些年他曾给贾宝玉下了一个八个字的“考语”,“先人后己,有人无己。”根据是什么呢?他举出了如下几条材料:一、黛玉无玉,他要摔玉。二、初会秦钟时褒秦贬己,把自己说成“泥猪癞狗”。三、褒扬袭人姐妹而贬损自己。四、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被仙女吓“得欲退不能退,果觉自形污秽不堪”。五、由胡庸医给晴雯下狼虎不剂而引出杨树之比,宝玉“说自己好比野坟圈里长的杨树,而丫环们好比秋天里的海棠,我禁不起的药,你们如何禁得起?”以此证明贾宝玉具有“一种自视甚卑、自我价值观念甚低的特点”。

周先生还进一步认为,在贾宝玉的思想里,“包含了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精神”,即“有人无己”。根据是:

一、第二十九回,宝玉和黛玉闹别扭时,“宝玉的心中又想着:我不管怎样都好,只要你随意,我便立刻因你死了也情愿。你知也罢,不知也罢,只由我的心……”周先生认为“这就是宝玉的人生观的最为核心的所在”。

二、宝玉挨打后黛玉去看他,抽抽噎噎地劝他“你从此就改了罢”。宝玉长叹一声道:“你放心,别说这样的话,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周先生因而得出结论道:“我所以说,宝玉是‘有人无己’。他和那些‘我’字当头、唯‘我’独尊的‘精神世界’,正是一天一地,霄壤悬殊,在他意念中,自私自利这种念头不曾存在过……有人无己,确已达到了‘古今不肖无双’的高度。”⑶在周先生的眼里,贾宝玉简直已经具有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共产主义精神了。这是符合事实的吗?

自然,周先生引证的这些材料在书中是可以找到的。这些材料也确实反映了贾宝玉的思想性格中的某些积极的方面,如对于被侮辱、被损害者的同情,有时甚至乐于为她们担待罪名。问题是周先生对象贾宝玉这样复杂的人物过于简单化了,只看到他某些积极方面,而且还过分地夸大了某些积极方面。只要我们从作品的实际出发,把贾宝玉做为一个完整的人物形象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就不难发现,贾宝玉不仅远没有具备“先人后己,有人无己”的精神境界,而且他还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自利者。他尽管口头上“卑视自己”,其实自视甚高,他并没有忘掉他的封建贵族阶级的地位和名分,常常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主子的优越感。有大量的事实为证。

例一。见了袭人的两个姨妹子“实在好得很”,就跟袭人说:“怎么也得他(们)在咱们家就好了”。见了红玉体面一点,“也就留了心”,想“要直点名唤他来使用”,只因“怕袭人等寒心”,“因此心下闷闷”不乐。在宝玉看来,最惬意、最合适的事,就是他爱悦的女儿们都围绕着他而生活。凡是好女儿就该来到他家来跟他在一起。他要她们成天看着他,守着他,直到他“有一日化成灰”,“化成一股轻烟”,才能离开。而且在他死抗¶还要她们围着她哭泣,让眼泪流成大河,把他的尸首漂起来。他甚至不愿意他周围的女孩儿结婚,因为结婚一个,他身边的女儿们就少一个。这是典型的男子中心论,女人只能是男子的附庸。

例二,宝玉挨打后,正在养伤,听说通判傅试(贾政的门生)有个妹子,名子叫傅秋芳,23岁,尚未许人,也算是个琼闺秀玉。才貌双全。“虽自未亲睹,然遐思遥爱之心十分诚敬”。宝玉本来十分厌恶勇男蠢妇,但听说傅家的两个婆子来了,一定要命她们进来,生怕薄了傅秋芳。

例三。刘老老信口开河地胡编了一个名叫茗玉的小姐,十七岁上死了。宝玉便“跌足叹惜”。刘老老说已成精,立得庙,他便要去寻这个庙。

例四。薛宝琴、邢岫烟、李绮、李纹等四位姑娘来到贾府时,贾宝玉惊喜若狂、赞叹不已,直催袭人、麝月、晴雯等快去看几个“绝色的人物”。一面说,一面自笑自叹,简直是神魂颠倒。第二十六回,贾芸应命去给宝玉请安,宝玉便和他说谁家的戏子好,“谁家的丫头标致”,可见他的心思大都用在“标致”的女儿们身上。这些材料说明贾宝玉的思想,归根结底,是以他自己为中心。他要求好女孩儿都得跟他在一起。
例五。二十四回,宝玉当着贾琏和贾芸的面,公然戏充十九岁的贾芸的老子,并且趾高气扬地对他笑道:“明儿你闲了,只管来找我,别和他们鬼鬼祟祟的。这会儿我不得闲儿。明儿你到书房里来,和你说天话儿,我带你园里顽耍去。”贾芸后来果真应命去见宝玉。当袭人给他端茶时,他很不自在,十分敬重袭人。宝玉于是摆出主子的架子对他说:“你只管坐着罢。丫头们跟前也只是这样。”表现出他强烈的“主尊奴卑”意识,十分自觉地维持着主子的尊严。

例六。第八回,小丫头给宝玉披大红猩毡斗时,稍不合意宝玉便骂那丫头“好蠢东西”。奶妈李嬷嬷尝了他的一碗枫露茶,宝玉便大发脾气,摔碎茶碗,又跳起来质问茜雪:“他是那一门子奶妈,你们这么孝敬他?”嚷着要把奶妈撵走。三十一回,晴雯失手折了扇股子。宝玉也骂他“蠢才”。晴雯说了几句,宝玉也扬言将他撵走。

例七。第三十四回。一次,丫头们玩忘了神,未能及时给宝玉开门,“宝玉一股子没好气,满心要把开门的踢了几脚”,结果袭人挨了他一窝心脚,至于吐血,他当时还骂道:“我素日担待你们得了意,一点儿也不怕,越发拿我取笑了。”说明宝玉并没有忘记他的主子身分。虽然他曾说过“卑视自己”的话(如周汝昌先生所举出的那些),但在行动上宝玉何曾“卑视”过自己。

例八。金钏的被迫跳井身亡与晴雯的被逐致死,都与宝玉有直接的关系,但他都没有采取任何挽救的行动,甚至连一点挽救的动机都没有。特别是在他调戏金钏使金钏挨王夫人的打骂后,立即跑进大观园,象阿q那样健忘。又多情地看着蔷薇花架下正热恋着贾蔷的龄官画“蔷”字了。贾宝玉本来可以利用贾母的溺爱这张王牌和“王夫人需要保存这唯一的亲儿子”(蒋和森语)的心理而有所作为的。至少他应向他母亲澄清事实真相:是他调戏金钏,而非金钏“勾引”了他。可是他连承担这种责任的勇气也没有。怎能伸出援助之手呢?这只能说明了他的自私和怯弱。所谓“先人后己,有人无己”云云,不过是欺人之谈罢了。

诚然,不用否认,贾宝玉确有一种追求个性自由的倾向,表现了某种“人性的觉醒”的朦胧意识,对于他所爱悦的女孩,特别是丫头们,也确实具有某种同情心,“有点平等互助的味道”(张毕来语)。这种例子,除了周汝昌先生举出的那些,我们还可以补充一些。如他给袭人枕上喂药,代晴雯放下衣镜套子,为麝月篦头,喝莲叶汤时自己烫了手倒不觉得,却只管问玉钏儿烫了哪里,疼不疼,等等。这确是宝玉的可爱之处。但这只是一个方面(而且绝非已经达到了“先人后己,有人无己”的境界)。另一方面,贾宝玉又确有他的一些致命的弱点:由于他必须依赖他的封建贵族给予他的全部优裕的物质享受,包括一大群与他厮守在一起、供他役使和爱悦的年青的美貌的丫环,由于他懂得它的这些优裕的物质享受为当时封建皇朝所赐予,他的家庭同皇朝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决定了贾宝玉既不能从根本上反对皇上,也不能从根本上反对他的这个以贾母、贾政、王夫人为首的封建贵族家庭。因为他不能须臾离开和抛弃封建皇朝卵翼下的封建贵族家庭所给予他的全部优裕的物质享受,这样的阶级地位和经济地位便决定了他的思想只能是恪守儒家的君父之义。因此,上面所列举的贾宝玉大量的颂圣言辞、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了他的那些主尊奴卑意识以及不敢对因为他的缘故而处于厄运之中的金钏、晴雯采取任何挽救行动,便是必然了。尽管他也说过一些带有某些叛逆倾向的言辞,但从他的全部(而不是局部或个别的)行为来看,可以说他是忠君的臣民,又是以贾母、贾政、王夫人为首的贵族家庭的孝子。正如一个论者所正确而形象地指出那样:“贾宝玉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混合体。他并非是一只冲决罗网搏击长空的鹰,而多少象是被囚禁在笼中的鹦鹉,虽萌发了野性,时时引颈仰望自由的天地,又仍然依恋着笼中的舒适与安全。”

可是,我们的一些红楼梦研究者,对于“这样一个矛盾的混合体”的贾宝玉,往往只着眼于他的思想性格中的积极的一面,而忽略了其消极的一面,因而往往对贾宝玉这个人物作出过高的评价。引证材料时便不免出现片面化倾向,取其一点,不及其余。而且我们的一些红楼梦研究者往往比较习惯于撷取一些只言片语作为论据,而很少看重人物的全部行为。比如说,宝玉七八岁时说的“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的孩童之言,历来被引证为贾宝玉具有所谓“女尊男卑”的新的妇女观的重要根据。有人认为,贾宝玉“将她们的地位提高到超过传统的男权的地位”,“那种以男子为中心的全部优越感被宝玉完全颠倒过来”。常识告诉我们,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怎么能具有严肃的妇女观?退一万步说,这所谓“水泥骨肉论”果真代表了宝玉的妇女观,那也只是口头上的妇女观,与他的全部行为是并不对号的。二知道人早就指出,此“贾宝玉欺人语也”。他说:“秦钟、蒋玉函之骨肉,还是泥作的?还是水做的?若是泥做的,宝玉固爱之如女儿;若谓水做的,秦、蒋之子固伟男也。予特兼而名之曰‘泥水匠’。”

又如五十九回,春燕引述宝玉关于女儿和女人分等的一段话:“女孩儿未出嫁,是一颗无价之宝;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就变得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这种话究竟有多少严肃性呢?也常被一些红楼梦研究者认为有道理,常常被引证为宝玉对女儿的尊重和爱悦。但在二十八回里,宝玉对黛玉说:“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这三个人,第四个就是妹妹了。”请看,已经属于“鱼眼睛”的老妇人贾母和王夫人,反在“无价之宝”的黛玉之上!张毕来先生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就“把他自己的理论打得落花流水”!张毕来先生说得好:实际上,宝玉的爱恶标准,仍是社会性的、阶级性的、不是纯生理性的“男女”。他说:“贾宝玉论人的标准,实际上是伦常上的亲与疏和人品的俗与雅。说到奴婢,也要看地位的高与低,聪明与愚笨,肮脏与干净……而这就是与阶级有关的东西,而不是超阶级的东西,都是社会性的条件,而不是自然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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