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明
《文艺论丛》第四辑刊有刘梦溪同志题为《论〈红楼梦〉的书名及其演变》一文(以下简称《演变》),我们认为该文的主要论点有必要提出来商榷。
一、“走出迷魂阵”,还是引入迷魂阵
刘梦溪同志认为:“对《红楼梦》各种书名置之不顾或似懂非懂,势必影响对这部伟大作品深刻含义的理解。”他提出了自己对这部巨著各种书名的来历及其演变的一整套观点。这里涉及到《红楼梦》缘起中有关书名的一段文字,为了说明问题,我们将这段文字照录如下:
“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为《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至脂砚斋甲戍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刘梦溪同志将这段烟云模糊文字称之为“迷魂阵”所言不谬。但他自认为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大体上弄清楚了《红楼梦》的书名及其演变的来龙去脉”,可以引导读者“走出迷魂阵”,“加深对《红楼梦》的思想和艺术的理解”却不啻盲目乐观。在《演变》一文中,他用按图索骥的“对号入座法”机械地将五个人名同五种书名一一对应后,便宣布迷宫的大门被他打开了,原来一切都安排得那样和谐,一切结论都是垂手可得、称心如意:空空道人“非脂砚而谁”是“明点出”来的;《金陵十二钗》为曹雪芹亲手所题,当然“更喜欢”;“《红楼梦》书名的被采用”,从来“未被作者所认可”;《石头记》被《红楼梦》所取代,说明围绕书名有一场重大争论,正不压邪是由于曹雪芹“作了妥协”,……如此等等,都是公理,不证自明。刘梦溪同志任凭想象力自由驰骋,然而他面临的障碍实在太多了,因此尽管他左冲右突,终不得解,反而使自己深陷于迷魂阵中。
这里试举一例说明。
刘梦溪同志前文刚说完:“特别是脂砚斋,他似乎对《石头记》一名格外偏爱”,后文却又说在脂砚等人与曹雪芹的争论中,“曹雪芹是不赞成《红楼梦》这个书名的”,言下之意,主张用《红楼梦》的是脂砚等人。这一点还没有得到证明,刘梦溪同志便据此指责脂砚等人“经常把注意力放在‘梦’、‘幻’、‘情’这样一些对《红楼梦》来说不过是支流插曲的问题上”,进而断言:“正是脂评开了歪曲《红楼梦》政治主题的先河”。这真有点使人莫知所从了。不正是刘梦溪同志自己说,用《石头记》作为书名,“政治含义深刻”、“最切文题”吗?不也是他自己说脂砚斋是力主用《石头记》的,而且立场坚定到了“任何想改变这个书名的意见他都不予理会”的地步吗?两种说法尖锐对立,到底让读者相信那一种呢?
在《演变》一文中,立论确凿,但是缺乏论证的情况所在多有,立论与立论互相矛盾的情况也并不罕见,加上作者常常使用“可能”、“也许”一类含糊不清的字眼,使人要看明白这篇文章颇费功夫,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努力试图将该文的脉络梳理情楚,提出我们的不同看法。
二、空空道人是脂砚斋,还是小说中的艺术形象
说空空道人就是脂砚斋,这是刘梦溪同志的主要论点之一。
刘梦溪同志是怎样在空空道人与脂砚斋之间划上等号的呢?他的理由是:“孜孜不倦地担负着原稿的抄写和评注工作”的是脂砚斋,而《红楼梦》书中交待,将《石头记》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大石上“抄录回来,闻世传奇”的则是空空銁?人,于是刘梦溪同志理直气壮地问道:“明点出空空道人是《红楼梦》的抄录传世者,此人不是脂砚斋而谁?”这实在是过于慧眼独具了,因为人们无论如何找不到二者之间的必然联系。如果我们按照这种生搬硬套的逻辑去分析问题,马上就会发现它将把人带到多么荒谬的地步。
《红楼梦》第一回中叙述空空道人开始不肯将《石头记》抄去,经石头解释劝说后,空空道人“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因见上面大旨不过谈情,亦只是实录其事,绝无伤时诲淫之病”,这才抄录回来。在现实生活中是脂砚斋传抄《红楼梦》,在《红楼梦》书中则是空空道人抄写《石头记》,如果象刘梦溪同志那样,仅仅根据这一点即敢于断言空空道人就是脂砚斋,那么按照同样的逻辑,从上述引文具体描绘的画面中不是可以发现更多的奥妙,得出更惊人的结论来吗?
比如,既然书中同样“明点出”空空道人与石头在《石头记》闻世问题上有不同意见,那么有谁能够说这不是脂砚斋与曹雪芹之间关于《红楼梦》是否应该出版的一场争论呢?而在这关系到《红楼梦》生死存亡的争论中,妥协的大概是脂砚斋,胜利则属于曹芹,因为《红楼梦》毕竟是问世了。再比如,既然书中同样“明点出”《石头记》是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的“大石”上抄录回来的,那么有谁能说曹雪芹当年不是真的把文章刻到那块大石上去了呢?这种使人汗颜的逻辑推理未免过于冒险了吧?
如果我们摆脱了作者的主观臆断,不难看出,空空道人只是小说中的一个艺术形象;确切地说,是一个反映了作者特殊意图,具有特殊作用的艺术形象。空空道人与石头的一问一答,是作者为掩盖自己的创作意图,隐蔽自己的真实思想而苦心安置的。因有空空道人之问,才有石头的自我表白,因有石头的自我表白,才有空空道人的内心独白,通过这种反结应答,作者巧妙地安插了许多在当时有必要说出来的话,以表明:“此书不敢干涉朝廷”,“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义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这乃是曹雪芹处于当时险恶的政治环境,力图避过官方耳目,免陷文字囹圄的“狡猾”之笔。作者杜撰空空道人这样一个形象,其用意一句话说穿,就是为自己涂抹保护色的。空空道人仅仅在第一回中出现,说了他该说的话后便忽不见,绝非偶然。类似的人物如茫茫大士、渺渺真人,其作用亦当如是观。作者用虚伪和假托的手法造成浓厚的神活气氛把自己隐蔽起来,通过空空道人这些非尘世人物的离奇表演编撰了一个含义隽永,颇具魅力的神话,然后不知不觉中从神话过渡到现实,由空空道人徐徐引出与书名有关的孔梅溪诸人来。其中虚虚实实、有虚有实、虚实难辨,故而曹雪芹的真姓大名虽赫然列于其中,也被作者用“画家的烟云模糊法遮去了”。上百年来,后人为此聚讼纷纭正是作者意图之成功的明证。这种写法从政治角度讲可谓之曲饰之笔,从艺术角度来讲乃是别具匠心,巧夺天工的神来之笔。我们应当如实地把曹雪芹看成是卓越的天才的文学大师,而绝不应该象新旧索引派那样理解为专搞影射文学的刀笔文人,似乎唯其如此才突出了政治意义,殊不知那恰恰是对现实主义伟大作家的贬损和歪曲。
关于空空道人即脂砚斋的论点的不能成立,我们还可以从脂批中找到证明。
甲戍本第一回中有石头同空空道人的一段对话,其中石头有言道:“……只愿他们当那醉余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我师意为如何?”此处有一朱笔衊?间批曰:“余代空空道人答曰:‘不独破愁醒盹,且大有益’”。
请注意“余代空空道人答曰”之中的那个“代”字。一般说来,脂批中往往用“余”字直抒己见,这里偏偏不同。一个“代”字无异于公开声明:我脂砚斋并不是空空道人,二者之间的鸿沟一下子便划开了。如果空空道人即脂砚斋果然正是曹雪芹当年作书时的本意,那么作为雪芹亲密合作者又是当事人的脂砚斋对这个底蕴能不了解吗?既了解能如此懵懂吗?
我们还可以再引一条脂拟为证。就在前边引过的那段文字“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旁边,有朱笔行间批一条曰:“这空空道人也太小心了,想亦世之一腐儒耳!”凡对红学有所涉猎的人,都知道脂砚斋在抄阅过程中每每触景生情,泣不成声,诚可谓雪芹知已;而小说中的空空道人却又是“思忖半晌”,又是“检阅一遍”,一付“腐儒”之态。请问,如果空空道人就是脂砚斋,那么曹雪芹鄙薄空空道人的描写该作何解释?脂砚斋轻蔑空空道人的批语又该作何解释?是曹雪芹在丑化自己的合作者呢,还是脂砚斋在自己痛骂自己呢?
空空道人就是空空道人,脂砚斋就是脂砚斋;一个是小说中的艺术形象,一个是生活中的老大活人,这是明明白白的道理。固然不必断言二者之间没有联系,但至少可以肯定,任何想在二者之间划等号的做法,在逻辑上是混乱的,在理论上是荒谬的。
鲁迅先生说过:“艺术上的真实,非即历史上的真实,……因为后者须有其事,而创作可以缀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见《鲁迅全集》第十卷第198页)曹雪芹虽然生活在二百年前,但他懂得这个艺术创作的原则;而我们一些同志却往往撷取一点,无视其余,硬将艺术形象与历史人物混为一谈,并且以此作为学术研究的出发点,这样怎么能得出科学的结论来呢?
三、曹雪芹更喜欢那个书名《金陵十二钗》,还是《石头记》
刘梦溪同志说:“曹雪芹对于书名,不赞成《红楼梦》,同意《石头记》,更喜欢《金陵十二钗》。”
前二者且不论,有什么根据证明曹雪芹“更喜欢”《金陵十二钗》呢?“雪芹亲手题的书名,岂可轻视?”梦溪同志这样说。然而光凭这一点是十分缺乏说服力的。《金陵十二钗》是“南京十二个女子”的意思,作书名固然直截晓畅,但失于直白,象曹雪芹这样伟大的艺术巨匠对这个名字会格外青睐是难于使人相信的。但是,雪芹自己交待这个书名是他亲手所题,这该如何解释呢?答曰:正是“烟云模糊法”。《红楼梦》明明是曹雪芹所著,他偏不直书,反而推到“石头”身上,只说自己不过作了“披阅”“增删”而已。这种故弄玄虚的作法被脂砚斋一语戳穿。脂批云:“若之雪芹批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法,观者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这段话为我们指出了理解问题的门径。曹雪芹故意将所著之书题题《金陵十二钗》这样一个最不引人注目的名字,自有他的需要和苦衷,必须联系当时的历史环境给以特殊的理解。在这里,实,实为虚;虚,方为实。不这样倒过来看,难免不被作者“瞒蔽了去”。
刘梦溪同志还有一个观点,认为《金陵十二钗》这个名字“是用谈情掩盖政治斗争”。这个观点纵然成立,也无助于证明曹雪芹“更喜欢”《金陵十二钗》。因为“用谈情掩盖政治斗争”,充其量不过是一种策略罢了,与目的相较,虽不能说无关紧要,却无论如何谈不上更重要,更优越,自然也绝对谈不上“更喜欢”。这样推论才是顺理成章的。
其实刘梦溪同志自己也承认“就政治意义的深刻性和内容的贴切来说”,用《石头记》作书名,“比《金陵十二钗》要好”,既然如此,把复杂的历史条件等因素抛在一边,孤立地抓住雪芹自题《金陵十二钗》这作者故意示之以形的表面一点,就断言曹雪芹“更喜欢”《金陵十二钗》,不是颇有形而上学之嫌吗?
要了解曹雪芹的真实态度,首先必须弄清书名的含义。就说《石头记》,按刘梦溪同志的解释,含义有四层:(1),“故事是记载在石头上的”;(2)、“有‘石头’所‘记’的意思”;(3)、“揭示出故事发生的地点在南京”;(4)、“与‘不能言’典故在内容上是相通的,同样具有政治意义。”
这些分析基本不错,但还有重要的一点需要补充。《石头记》,顾名思义,说的是石头的故事。一如《某某历险记》所要讲的就是那某某的故事,《石头记》所要写的也正是那一块拟人化的石头的故事。作者由于本身的遭迂痛感他所生活的那个社会的黑暗、腐朽、没落,因而将自己全部的思想感情,毕生的心血精力都倾注在这块异乎寻常的石头上,通过它,强烈抒发了自己无才补天、枉入红尘的悲愤之情;通过它,为注定灭亡,除此之外不配有更好结局的封建社会唱出了一曲悲哀的挽歌。
正因为如此,在《石头记》中,雪芹有时索性让石头直接代替自己出场。有趣的是,刘梦溪同志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举出第十八回由宝玉在大观园中题名所引起的那段议论文字,且说这是“作者主张并在实际上把《石头记》作为书名的铁证”。好一个“铁证”!刘梦溪同志刚才那样说,现在又这样说,而且都说得非常肯定,到底那个说法算数呢?
要说铁证,无独有偶。请看,《红楼梦》开首劈头即说,“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说此《石头记》一书也。”这里说得多么明白呵:主人公是石头,作者是石头,书名仍然不离石头。若说《金陵十二钗》为曹雪芹亲手所题,这《石头记》也绝非出于他人之手,而且就在第一回中,曹雪芹直呼《石头记》这个名字多达五次,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雪芹的挚爱之情究竟系于何处吗?
“爱此一顽石,玲珑出自然。溯源应太古,堕世又何年?有志归完璞,无才去补天。不求邀众赏,箫洒做顽仙。”
曹雪芹呕心沥血写了这部《石头记》,终因贫病交迫,泪尽而亡,对于他来说,《石头记》就是生命,该是何等值得珍爱呵!
四、曹雪芹与合作者围绕《红楼梦》书名的争论实有其事,还是主观虚构
历史上真有这场争论吗?
刘梦溪同志认为,这场争论不仅确有其事,而且以曹雪芹“作了妥协”而告终。《石头记》这个“政治含义深刻”,“内容贴切”的书名被取代不说,曹雪芹还被迫放弃了自己“更喜欢”的书名《金陵十二钗》,而《红楼梦》这个“歪曲”作品“政治主题”,“不符合作者的初衷”为作者“不赞成”的名字却反客为主,僭踞正统,造成了一场历史的误会。
这种设想虽然大胆新颖,可惜经不住推敲。我们只有老老实实地循着作品本身思想内容的脉络去探寻,才能弄明白有关书名问题的真相。
曹雪芹笔下的主人公是一块不同流俗的顽石,因僧道提携来到红尘,结识了一些异样女子——“金陵十二钗”,故而演了一出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所谓“情僧”是色、空两种截然对立观点的奇异统一体,他所抄录的镌在石上的文字仿佛一面镜子,可供正人借鉴,故而《石头记》旧稿有《风月宝鉴》之称。如此寻踪蹑迹,不难发现曹雪芹所列五种书名,乃是从不同角度来归纳此书的宗旨,要义。细论起来,这些名字并非没有高下、优劣之分,但在作者心目中,它们各有各的含义、各有各的妙处、各有各的用途。把它们缀合起来,刚好构成那段“烟云模糊”文字。脂砚斋能将其奥妙一语戳穿,足以证明他对曹雪芹的创作意图十分明了,他们互相配合相当默契。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会出来五种书名呢?这也没有什么莫测高深之处。恰如人的名字,可以有大名,小名,也可以有别名、诨名,名堂虽多,集于一身。这些名字有的有寓意存焉,有的并无深意,但有一个共同点,即往往围绕着被取名者的特点,由取名者据已所好,从不同的角度呼之。这样来看《红楼梦》的各种书名就不犯难了。
“《石头记》是本名”,脂砚斋所批很有道理。无论曹雪芹的行文中还是脂砚等人的批语中都可找到大量证明。可见曹雪芹与脂砚等人对《石头记》这个名字的喜爱是共同的,并无分歧。
《风月宝鉴》是曾用名。脂砚斋批语说:“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若《红楼梦》的确有此旧稿,这《风月宝鉴》当是它的雏形。风月宝鉴只出现于第十二回,但它的意思不可小觑。如文中写道:“那道士……取出一面镜子来”,批语为“凡看书人从此细心体贴方许你看,否则此书哭也。”接着文中写镜子两面皆可照人,批语为:“此书表里皆有喻也。”文中又写道:“千万不可照正面”,批语为:“观者记之,不要看这书正面方是会看。”如此随叙随解,层层深入,一再咛咛,足以见得批书人与作者对《风月宝鉴》这个旧称的含义都格外看重,以至后来随创作的进展虽有了更适当的名字仍难忘怀,故特意在楔子里提上一笔,意在提醒读者注意《红楼梦》与《风月宝鉴》的血缘关系。将原文与脂批共读,这一点一目了然。
《金陵十二钗》似可看作小名。作者固然非常重视他所写的那些“异样女子”,但如果仅以此来概括全书显然不够;从艺术上衡量也难于与其他名字匹敌,以曹雪芹的眼光岂能不明这个道理,他之所以故意题上此名另有原因,我们已经分析过,不再赘述。
《情僧录》这个名字与其他四个不同,它从来没有当作书名在批语中出现过,这同它的来由有关。“情僧”二字,很有点仿同贾宝玉的形象,因为那个情种最后正是出家当了和尚,说明这个名字也是源于本书的内容,而并非外加的。虽则如此,但它仍不过是作者为造成“烟云模糊”的效果杜撰空空道人时一并创造的。它作为从神话向现实过渡的桥梁,历史任务既已完成便成过客,被排挤到角落里不为人所着重也算不得太大的委屈。
最后谈一谈《红楼梦》这个名字。它为什么能取《石头记》的地位而代之?这个问题被刘梦溪同志称为“《红楼梦》流传和创作中一件特异的公案”。他先将《红楼梦》这个名字的意义加以贬抑,然后断言“曹雪芹是不赞成《红楼梦》这个书名的”。无情的是《红楼梦》取代《石头记》乃是不能更移的现实,如何解释呢?如果能证明有什么人篡改了书名当然很好,然而他不能证明。在这种人为造成的矛盾面前,刘梦溪同志无路可走,只得委屈一下曹雪芹老先生,权且戴上一顶“妥协”的帽子。但是,读者有权要求立论者具体地谈一谈,曹雪芹是出于什么必要的考虑才作了那不可思议的妥协?这个问题,刘梦溪同志同样没有回答,他心安理得地让《红楼梦》及其作者蒙受不白之冤。
但是,曹雪芹真的“不认可”、“不赞成”《红楼梦》这个书名吗?非也。
且看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这其中的红楊?梦十二支曲绝非寻常文字,它把书中主要角色十二裙钗的身世,经历及结局都用词曲巧妙的编排、规定出来,这些人物后来的发展莫不循此线索。看这部书若将这红楼梦十二支曲等闲视之,岂不有负于作者的苦心?
再请看第二十四回中,贾瑞“拿起风月宝鉴来向反面一照,只见一个骷髅立在里面”,脂批道:“所谓好知青芹骷髅骨就是红楼掩面人是也,作者好苦心思。”正是,红楼非成梦,风月鉴何人?《红楼梦》这个书名,同《金陵十二钗》紧紧相连,又同《风月宝鉴》密切相关,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有机联系。作者“好苦心思”,怎容轻率断言雪芹“不赞成”!今人的出发点大抵是为了“提高”古人的思想水平:堂堂曹雪芹岂能“经常把注意力放在‘梦’、‘幻’、‘情’这样一些对《红楼梦》来说不过是支流插曲的问题上”!但是,有目共睹,不是别人,正是曹雪芹自己写了“梦”,写了“幻”,写了“情”,难道这样一来,曹雪芹就不伟大了吗?就降低甚至歪曲了这部作品的政治主题了吗?老实说,倒是我们一些同志应该认真考虑一下如何摆脱过去一些年中的时髦理论的影响了。
雪芹自言:“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这“悼红轩”不就是雪芹特意为自己的居室取的名字吗?这孕育出亘古文章的陋室,它既不叫“祭石亭”,亦不叫“伤情阁”,又不叫“忆钗楼”,更不叫“可鉴堂”,而一定称作“悼红轩”,从中,人们不是可以依稀听见雪芹心弦跳动的声音吗?
“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脂砚与雪芹之间,心心相印,息息相通,所谓雪芹与脂砚等人围绕书名有争论之说实难立足。
正因为曹雪芹不独喜欢《石头记》这个书名,故而在脂砚斋等人的批语中才有对书名的各种称呼;也正因为《红楼梦》这个名字同样为曹雪芹所喜欢,故而才有那种书名作《石头记》而书页骑缝处标作《红楼梦》的版本出现。历史并没有和人们开玩笑,《红楼梦》这个名字之所以能在流传过程中与《石头记》比翼齐飞,那色彩斑烂的双翅正是伟大艺术巨匠曹雪芹亲手赋予的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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