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世硕
贾宝玉是《红楼梦》的第一主角。自《红楼梦》问世以来,评论《红楼梦》的论著总少不了要论到贾宝玉,专论性的文章篇数也相当可观。诸家之铨释、评论,意见颇多分歧,所以屡有争论。在文学评论中,分歧、争论是常有的事情,不独红学如此。因为,论者都是发自个人的观感,表述的是自己的认识,正如千人各有一面,很难达到舆论的一律,何况学术上还特别崇尚独创之见。不过,我倒觉得诸家所论,中间确有不少正确或接近正确的意见,即便是各执一端,有顾此失彼之处,其中也往往含有某些合乎小说实际或比较合乎小说实际的内容,未必完全错了。欲话说,两个片面构成一个全面。如果将诸家之说进行一番分析、综合,避开偏激之见,吸取各自所涵蓄的合理的内容,便可能做出较为圆满、更贴近《红楼梦》实际情况的认识、评论。本文就是意在如此,虽然题作心解,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综合诸家之说而成。
不是曹雪芹,又是曹雪芹
前年,一次应邀到一所艺术院校去作《红楼梦》的讲演,驾车接我的是一位青年司机。途中,他突然将了我一军:“你是研究《红楼梦》的,请问一下:贾宝玉是不是曹雪芹?”这可是触及到了红学中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当面提问,我无法回避,拒绝回答是不礼貌的,于是灵机一动,回答曰:“贾宝玉不是曹雪芹,又是曹雪芹。”他大概觉得我的回答是模棱两可的,不解决问题,表明我也说不清楚这个问题,也就不屑于再追问下去了。说真的,当时我确乎未作深思,有点搪塞之意。后来细细想来,觉得这种回答是有道理的,恐怕只有这种回答才比较符合《红楼梦》的实际。
“贾宝玉即是曹雪芹。”这是自传说的核心论点。提出自传说者,依据他们新发现的曹雪芹的家世资料,及其友人敦敏兄弟诗集中的有关篇什,看出《红楼梦》所写的贾府与作者曹雪芹之家类似,“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从而认为“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曹雪芹即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的甄贾(真假)两个宝玉的底本!”由此又向前一推,于是有了“贾宝玉即是曹雪芹”之论。
自传说有没有合理的成分?有。自传说依据的是确凿无疑的作者家世的历史资料,接触到了实际存在而非臆造的作者与作品、曹雪芹与他创造出来的小说人物的关系问题,这就将《红楼梦》的评论从以往的索隐派用比附法臆断小说的微言大义的泥淖中解脱了出来,贴近了《红楼梦》的创作实际。所以,连当时在作中国小说史的鲁迅也基本肯定了自传说,在《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的讲稿中说:“《红楼梦》一书,说是大部分为作者自叙,实为最可信的一说。”
自传说又有明显的缺陷。提出自传说者获得了一些确实的曹雪芹的家世和事迹的资料,但却只是与《红楼梦》的内容作了极简略的对照,便匆忙立论,将《红楼梦》里的贾府与曹雪芹之家,将曹雪芹与他笔下的小说人物贾宝玉,混同了起来,这就把《红楼梦》的创作简单化了。作为文学作品的小说和作家的传记、回忆录,两者与现实的关系是不同的。尽管有的小说取材于作者亲身经历过的生活,《红楼梦》可以归入这一类;但也经过作者头脑的艺术发酵,发生了变形,并不就是仅仅变换了一下姓氏、名字的作者生活的摹本。《红楼梦》也是这样。譬如说,曹雪芹和贾宝玉不同,他没有一位姐姐做了皇帝的妃子,只有过一个姑姑嫁给了镶红旗世子,做了福晋;曹雪芹家曾有过四次接驾的荣耀,却没有过《红楼梦》中写到的那种贵妃归省的场面。熟悉曹雪芹的脂砚斋评曰:“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惜(昔)感今。”只此一节,便可见原来的事实到了小说中已发生了变形,意义自然也就不同了。即便是这样的事例,能揭出者也并不多。所以,后来鲁迅先生不再赞同自传说;俞平伯也觉察到了自传说之不妥,在《读红楼梦随笔》中说:“他们把假的贾府跟真的曹氏并了家,把书中主角宝玉和作者合为一人;这样,贾氏的世系等于曹氏的家谱,而《石头记》便等于雪芹的自传了。这很明显,有三种的不妥当。第一,失却小说所以为小说的意义。第二,象这样处处粘合真人真事,小说恐怕不好写,更不能写得这样好。第三,作者明说真事隐去,若处处都是真的,即无所谓真事隐,不过把真事搬了个家而把真人换上姓名罢了。”
从这个角度讲,贾宝玉不等于曹雪芹,贾宝玉是曹雪芹创造的小说人物。
但是,仅仅作如是观还是不够的,曹雪芹和贾宝玉之间还有另一层的关系。
曹雪芹作《红楼梦》,与以前的施耐庵作《水浒传》、兰陵笑笑生作《金瓶梅》,与以后的李伯元作《官场现形记》、曾朴作《孽海花》,显然是不同的。不同处之一,就是曹雪芹是取材于他亲自经历过的、与其身世休戚相关的、使他精神上非常苦恼的生活。敦敏、敦诚诗中屡有“秦淮旧梦人犹在”、“废馆颓楼忆旧家”、“秦淮风月忆繁华”一类的句子,就透露着个中的消息。而其他几种小说则不然,所写与作者身世没有切身的关系。《红楼梦》开端有一段文字:“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第一回回目叫做“甄士隐梦幻识通灵”,回中虚构了一块“无才补天,幻形入世”的玉石,作为小说的缘起。小说情节正式展开之后,贾宝玉便带着缘起中交代过的那块通灵宝玉登上了《红楼梦》的舞台。从作者生活之实,经过一番寓意的幻化,而后变成小说图象,这岂不正显示着《红楼梦》创作的底蕴,也喻示着作者曹雪芹与小说人物贾宝玉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
在《红楼梦》里,贾宝玉与其他的人物不同,其他的人物只是在表现着自己,而贾宝玉固然也是在表现着他自己,但在他自己的表现中,又往往表现着别人。他占据着《红楼梦》里多种人物系列的中心地位,对贾府发生的许多事情,往往有所思索、铨释和评论,自然他更关注的是那些青年女子的不幸。鲁迅说得好:“在我的眼下的贾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先有可卿自经;秦钟夭逝;自又中父妾厌胜之术,几死;继以金钏投井;尤二姐吞金;而所爱之侍儿晴雯又被遣,随殁。悲凉之雾,遍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这就是说,贾宝玉不只是自己的悲剧的承受者,而且是别人的悲剧的见证人,是他敏感地觉察到了整个生活就充满了悲剧。这独“呼吸而领会之者”的背后,岂不正是作者自己!
对于曹雪芹和他笔下的贾宝玉的关系,舒芜的《说梦录》中有一段比喻的说明:“曹雪芹笔下的悲剧,又是通过贾宝玉的眼睛才看得出来的”,“曹雪芹的眼睛,当然并不等于贾宝玉的眼睛。但是,借用电影术语来说,可以说一部《红楼梦》,主要都是从贾宝玉的角度拍摄的‘主观镜头’。曹雪芹的眼睛如果是摄影机,贾宝玉的眼睛就是这部摄影机所取的‘主观镜头’的拍摄角度。”这个比喻性的说明,还是比较审慎的,并不过分。我觉得不妨把话说得更简单明了一点:《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心灵,其实就是小说化、诗意化了的作者曹雪芹的心迹。两者自然不能等同起来,内容和形式均有差别,但其间的这种关系却是不能忽视或抹杀的,忽视了或抹杀了,有许多问题就不好解释了。
我并不认为文学作品中以正面形象出现的主角,都与作者有这种关系,也就是说都反映着作者的心迹。这有多种情况,有的是,有的不是。郭沫若在其剧作《蔡文姬》的序言中说:“法国作家福楼拜,是有名的小说《波娃丽夫人》的作者,他曾经说:‘波娃丽夫人就是我!——是照着我写的。’我也可以照样说一句:‘蔡文姬就是我! ——是照着我写的。’”关于福楼拜的情况,我不甚了然,没有发言权;而郭沫若说这番话的底蕴,却颇有点心领神会。第一,他自己已经说明:“我写这个剧本是把我自己的经验融化在了里面的”,“其中有不少关于我的感情的东西,也有不少关于我的生活的东西。不说,想来读者也一定觉察到。在我的生活中,同蔡文姬有过类似的经历,相近的感情。”第二,他自己没有说明,但却不容置疑的是,他写这个剧本的目的是为曹操翻案,而这一题旨正是通过剧中蔡文姬的命运、心态和她颂扬、感激曹操的语言,充分有力地表现出来的。依此,主要据自己的生活经验而作成《红楼梦》的曹雪芹,就更有资格说:“贾宝玉就是我!”
这并非是重复自传说,而是自传说的否定之否定。从事实行迹的角度说,贾宝玉不等于曹雪芹,不能说“贾宝玉就是曹雪芹”,自传说是不对的。而从性情心迹的角度说,曹雪芹倾力塑造的贾宝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自己的生活经验、感受和对生活的铨释、评论,也可以说贾宝玉是书中小说化了的曹雪芹。
半是现实的,半是意象的
红学摆脱了自传说之后,把《红楼梦》当作小说,把贾宝玉当作文学形象来评论,阐释其性格的真谛,揭示其社会意义,产生了一些烛幽发微、卓有见地的好文章。但是,其中也还有些不足之处。有些论者热情地称颂贾宝玉的反封建的叛逆性格、高尚纯洁的心灵;有些论者则又拈出贾宝玉的一些今人看来不足为法的癖性、言行,予以贬抑,不同意说他是叛逆者或者“新人”。这种争议的发生,自然同持论者的知识、文学素养和思想观点有关。一般说来,持肯定论者的观点是较为贴近《红楼梦》的实际内容,持否定论者的看法往往是失于缺乏历史的态度。不过,我觉得两者还有一个共同性的问题,就是都把小说人物贾宝玉当作现实的人来对待了。
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是作家与现实结缘的产物,是作家依据生活经验,通过文学性的虚构手段塑造出来的,而塑造方式又有不同:有的是照现实人的模式摹写而成,一般的写实小说中的人物都是这样,他们如同现实的人一样地在作品描绘的那种社会、家庭环境中活动着;有的是以非现实的人的模式出之,或神仙,或妖怪,或异人,他们出入幻域,做着现实的人不可能做的事情;还有的是前两者的结合,基本上是现实的人的样子,却有着超人的能力、本领,如传奇式的英雄,或者具有某种经过作家夸饰超出了现实常规而意象化的性格、心态,贾宝玉就是这种小说人物。
在《红楼梦》中,贾宝玉是个与其他人物不同的特殊人物。曹雪芹只为他在小说开头部分编织了一个象征性的神话故事;作为红尘中贾府中的一员,他身上仍然带着那块不可以须臾离开的“通灵宝玉”,失掉了它就要着魔,失去“灵性”。在小说的众多人物中,只有他有资格“神游太虚幻境”,目睹到注明他周围的那些青年女子命运的簿子,聆听了一套慨叹人生无常的《红楼梦曲》。作者给贾宝玉添加了这些虚幻的成分,主要用意自然是给这部小说所展示的人生图画,也给小说的主角贾宝玉的性格、心理状态,涂抹上一层浓郁的悲剧色彩,但是,他写贾宝玉不避虚幻之笔,客观上也表明他并不想要读者太认真,把他笔下的贾宝玉完全看作实有之人、实有之事,或者说是必有之人、必有之事。这种寓意于幻笔的成分,在整部书中只是少量的附加物,就《红楼梦》全书所展示的惊人的真实的人生图画说,不妨碍称之为严格的现实主义的杰作;但是,这少量的附加物,集中地加在了贾宝玉的形象塑造中,则贾宝玉就不能称之为严格的现实主义的人物形象了。
自然,《红楼梦》中对贾宝玉的描写,还是有着真实的内容的。在贵族之家的贾府中,贾宝玉过着锦衣玉食、颐指气使的生活,为养尊处优的祖母所钟爱,为主家权柄的母亲所爱护,受着一心绍继祖德祖业的父亲的严格督促、管教,也遭到姨娘和庶出兄弟的dù@⑴忌,几遭不测,他感到有种行动不得自由的痛苦,等等,这一切都是非常真实的。特别应该讲到的是他与林黛玉的爱情,从幼时耳鬓厮磨,心情相对,及长又情趣一致,互为知己,而在那种环境中却不得不顾忌地表示亲密情意,每将真心隐瞒起来,只用假意试探,于是爱情被扭曲成另外一种样子,绵绵私语化作无数次的口角,虽然间或有病中传帕、雨夜探访的幸福感,但更多的却是忧虑、苦恼的折磨。应当说,在中国古代小说中,恐怕再也找不到比《红楼梦》更真实、更富有人生意蕴,从而也更感人的爱情描写了。
自然,《红楼梦》着力地写了贾宝玉的性情、心理,多方面显示了贾宝玉与他所依附的封建大家庭环境的不协调。生活于富贵之中,却感到一种不自由的苦恼,说是“富贵二字,真真把人荼毒了”。他不愿意照师父所训,走仕途经济的道路,也懒得与士大夫贺吊往来,作庸俗的应酬。他对一些身世不幸的婢女,抱有同情心,如在“凤姐泼醋”那场闹剧中,他想到“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姐妹,独自一人,供应贾琏夫妇二人,贾琏之俗,凤姐之威,他竟能周全妥贴,今儿还遭荼毒,也就薄命的很了!”便不觉伤感起来。这一切也没有离开文学再现生活的真实性原则。
然而,这还不就是贾宝玉。曹雪芹塑造贾宝玉的性格,并没有满足于文学的再现性,而是作了相当程度的艺术的集中、夸饰、增强,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现实生活的常规,进入了文学的意象化的境界。
贾宝玉初次出现时,作者假托后人作的两首《西江月》词批之,开头便说:“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又曰:“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评论者都把它看作是寓褒于贬,似贬实褒,正道出了贾宝玉离经叛道、与环境不相协调的性情。这原是不错的,但却忽略了作者在对贾宝玉的性格的具体塑造中,也羼用了这种手法,将他那种性情扩张、增强到确乎有些失常,给周围的人们留下讥笑、诽谤的口舌,给读者留下似乎不可理解却颇耐人寻味的意蕴。他贪看龄官在园中地上画字,大雨淋得水鸡似的浑然不觉,反倒提醒龄官快去避雨;他将丫头手里的汤碗撞翻了,自己烫了手,倒不觉得,却问丫头“烫在那里了?疼不疼?”刘姥姥混编了一通一个女子死后成精,下雪天出来抽柴的“神话”,他竟信以为真,照着刘姥姥胡诌的地名去寻找,自然是一无所见;他还时而发些诸如“女儿是水做的骨肉”,器物“原不过供人所用”,“爱砸就砸”之类的近乎疯癫的议论,等等。这类行为、言语,如果不用文学的眼光,而是迳直地当作现实的事物来看,那么当然会象书中的傅家的两个婆子那样,认为是“有些呆气”。但问题正在于作者要使贾宝玉的性格带有某些捉摸不定的神韵,富有深沉的意蕴,并不那么严格地拘泥于现实的真实性。试想,如果上面举的数事不象《红楼梦》所写,而是改成贾宝玉只顾自己避雨,只顾自己手烫得生疼,只把刘姥姥讲的“神话”当作故事来欣赏,那么,真固真矣,但却不再是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了。
许多评论都都曾揭示过,贾宝玉的叛逆性格突出地表现于拒绝走仕途经济的道路;坚持和林黛玉情趣一致的爱情;尊重、同情不幸中的青年女子。如果说前二者是在显示贾宝玉个人的命运——自然这样说也并不排斥、忽视其艺术概括性——而后者则是通过他来显示多种青年女子的不幸,无论是贵族小姐,还是奴才丫头。贾宝玉是作为那多种女子的不幸的艺术观照,而被安置在小说中心位置上的。小说开头作者自云“为闺阁昭传”,就已点明了这一构思意图。所以,作者才在这一方面尽力夸饰、增强贾宝玉的以女子为尊贵的性情,让他自幼便有喜爱吃女孩子嘴上的胭脂;挨打时口里喊着姐姐妹妹便可解疼痛;平时暴虐顽劣,见了那些女儿们便变得温厚和平、聪明文雅起来等种种痴病。及长之后,他依然是最喜欢在女儿们中间厮混,以能为身世不幸的丫头们尽点心为乐,甘心为做错了事的丫头们担过、瞒赃,为姐妹们的不幸遭遇而感伤,为丫头晴雯受谗被逐致死而愤怒,作诔文哀悼,发出“毁诐奴之口,讨岂容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的声讨性的激烈言词。这一切自然有真实的生活血泪,但也带有意象化的性质。
大观园女儿国的形成,有其不无合乎情理的原因,书中作了必要的交代。其实这也是作者为贾宝玉,自然也为透过其心灵观照出的那许多女子的不幸,而虚构的理想化的环境。舒芜在他的那本的《太虚幻境和大观园》一节里说得好:“这个青春的女性的小世界,却纯粹是出于理想,通过极特殊的虚构而形成的,是当时的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的。……试想,如果不是有个大观园,贾宝玉对封建仕途经济的厌憎,对女性的尊重,对封建压迫下女性命运的深广同情,特别是对林黛玉的包含近代精神和原则的恋爱,能有机会如此充分地表现出来么?”不过,还可以补充发挥一下,在曹雪芹笔下,大观园的女性世界只是贾宝玉的天真心灵的理想世界,实际上也并不理想,它不仅不能与周围污浊险恶的世界绝缘,时时受到外来风雨的侵袭,直至狂风暴雨的摧残,它内部又何能没妒忌、谗陷、权术、告密种种明争暗斗,所以,结果只能是天真心灵的美好理想的破灭。这样也就完成了贾宝玉性格的创造,通过他那一种独特的、意象化的性格、心灵,将现实人生的诸种不幸,集中地从未涉世事的青年女子的命运的角度上,带着诗意的哲理的意蕴,一齐观照了出来。
贾宝玉的形象,半是现实的,半是意象的,不可以用品评现实人物的标尺作政治、道德的鉴定,既不可将他独尊青年女性的性情看作是反映了某种人性,也不可将他视之为泛爱主义者。
囫囵不可解,实又可解
熟悉曹雪芹身世的脂砚斋,于《红楼梦》第十九回,有一段颇精采的评语:
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曾亲睹者。又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传奇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于颦几处更甚。其囫囵不解之中实可解,可解之中又说不出理路。合目思之,却如真见一宝玉,真闻此言者,移之第二人万不可,亦不成文字矣。
这段评语讲的是他读小说所得出的实际印象、感受。正因为实际,非浮泛之论,也不强作解释,所以颇为贴切地道出了贾宝玉形象的特点,能给我们一些可贵的启示。第一,谓“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曾亲睹者”,可见他并不认为贾宝玉为曹雪芹之自我写照,贾宝玉并非即是曹雪芹。第二,谓“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传奇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这就进一步表明,在他看来,贾宝玉是曹雪芹写的性格奇特、世上不曾有过、前人也未曾写出过的小说人物,也就是他直观地觉察到了贾宝玉性格的独特性、非写实性,以及在文学史上的首创性。第三,谓“其囫囵不解之中实可解,可解之中又说不出理路”,就是说贾宝玉的一些言语、行事,他一方面觉得含混不解,乃至令人可笑;另一方面又觉得个中还有些道理,然而个中的道理却又说不清楚。这正是文艺观赏中的一种所谓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境界,这种观赏境界往往是由作品的不求形似,重在神似,形象富有含蓄性,或者是寓真于奇,壮辞可得喻其真的艺术特点所造成的。这表明贾宝玉的形象正具有了这种特点。第四,最后几句是赞扬贾宝玉的形象有鲜明的个性,非常成功,合目思之,犹在眼前。
不过,脂砚斋毕竟是二百年前的人,他对贾宝玉之发言、生性“说不出理路”,还有另一层原因,那就是他还受着种种历史条件的限制,他对社会、文学两个方面的事情还不甚了然。二百多年后的今天的评论者,如果不太拘泥于所谓现实主义的文学观,而是如实地将贾宝玉作为小说人物,并且是作为非完全写实的意象化的小说人物来看待,恐怕便可以变“说不出理路”为可说出理路来了。
曹雪芹是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对人生价值、意义的多方面的思索,创作《红楼梦》,塑造主人公贾宝玉的形象的。这就决定了小说的构思特点:通过贾宝玉与其环境的不协调,贾宝玉对传统的生活规范、道德习俗的怀疑、评论,来显示他体察到的封建上层社会的种种不合理。由此也就决定了贾宝玉形象在小说中的双重地位和富有思辨性。文学的形象性,文学创作的自由性,即可以运用夸饰、比喻、象征多种手段,可以不必拘泥于现实的真实性,而致力于更高的诗意的真实性;而且其体验、思索到的,不是早已形成的观念、道理,甚至还没有捕捉到明确的表述语言。这样,贾宝玉的形象、性格就带有了一定程度的意象性、象征性的成分,他的发言每每带有“囫囵不解”的奇特性。
贾宝玉性格的突出特点是尊重、同情未涉世事的青年女子,并且发了一通“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的“痴话”。其中不无道理:未涉世事的青年女子较少庸俗卑劣的世相,较为天真纯洁。她们免不了不幸,被奴役的丫头们已受到奴役、凌辱,即使是贵族小姐们也免不了受夫权的压迫,珠光宝气中也有悲哀。以青年女子为尊贵,将男性斥之为须眉浊物,正是与传统的“男尊女卑”的观念唱了个反调。
贾宝玉拒绝仕途经济之路,嘲笑世人“除了《四书》《五经》,把别的书都焚了”,岂不是用生活的语言把汉代以来的“独尊儒术”的政教,放在了被嘲弄的地位上。贾宝玉说:“除了‘明明德’以外无书,都是前人不解圣人之书,便另出己意混编出来的。”这同李卓吾于《童心说》中所说:“夫《六经》、《语》、《孟》,非史官过为褒崇之词,则其臣子极为赞美之语。又不然,则其迂阔门徒,懵懂弟子,记忆师说,有头无尾,得后遗前……”是一样的意思。这都是对宋明道学的否定。有趣的是贾宝玉保留了《大学》首章“明明德”一个命题,联系他所发的“各任性情”的“爱物说”,对照李卓吾《答周若庄》札中所说“明德者,吾之所本有;明明德于天下者,亦非强人之所无”(《焚书》卷一),则不难看出其意思同宋儒注疏恰恰相反,所谓“明德”指的是人之本性,并非封建道德;所谓“明明德”也就不再是提倡封建道德,而变成尊重个性,让人各适其性了。
贾宝玉批评了所谓“文死谏,武死战”的德行,认为那些官僚那样做不过是“邀功邀名”而已。李卓吾也发表过意思相同的议论:“夫君,犹龙也,下有逆鳞,犯者必死。然而,以死谏者相踵也,何也?死而博死谏之名,则志士亦愿为之,况未必死而遂有巨福耶!避害之心不足以胜其名利之心,以故犯害而不顾,况无大害而有大利乎?”(《焚书》卷一《答耿司寇》)一个是通俗的表述,一个是文章论述,而其所述则一,即都是用功利主义观点来解释“文死谏,武死战”的道德行为,剥落了加在这类行为上的道德语言的伪装。
有的论者认为:贾宝玉的叛逆性格主要表现在其性情、心理、行为诸方面,这类“囫囵不解”之言论并不重要,读者不会对这类抽象说教感兴趣。这固然有些道理。但是,曹雪芹既然让他发了这样的议论,而且与其行动联系在一起,正好构成其心灵的一个方面,又怎能视为无关重要呢?读者自然可以不大留心,不大感到兴趣,但评论者却应当置之于自己的评论之中,不能忽视贾宝玉对自己的性情、心理、行为所作的解释、说明。
已有论者看出贾宝玉和鲁迅笔下的狂人形象的类似性。这是极有道理的。无论从性格的内涵、意蕴,还是从形象的外在特征,都可看出两者诚为一家眷属。自然,两者也有差异,贾宝玉现实的一面大于意象化的一面,基本上还是宛如实际生活中的富家公子,待人接物,特别在爱情生活中,用心甚细,一点不呆、不痴;而狂人却是意象化的一面大于现实的一面,发言几乎全为象征性的“狂语”。狂人能够看得出四千年的历史满本都写着“吃人”两个字,“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呼喊“救救孩子”——“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较之贾宝玉只是呼吸到悲凉之雾,咀嚼着人生的苦恼,同情那诸般“女儿”的不幸,幼想逃避开污浊的世界,显然更富有彻底的批判精神,对人生的前景的憧憬也更加明确、自信。这是因为,它们产生在不同的时代,从贾宝玉到狂人,中国的历史又继续走了一段路程,曙光已在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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