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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梦新觉——论《红楼梦》人物关系和曹雪芹的善恶观

作者:汪宏华

一、主要人物之间的对应关系

笔者在《石破梦惊》一文中论述了《红楼梦》的结构原理,指出曹雪芹运用“天人合一”的理论,在贾宝玉和蒋玉菡之间设置了“阴阳对应”和互为转世即“阴阳循环”的关系。正如宝玉所言,“凡天下之物,皆是有情有理的,也和人一样,得了知己,便极有灵验的。”

下文进一步论述贾、蒋二人的特征和关系,并以此类推出林黛玉和晴雯、薛宝钗和袭人也同样具有对应的关系。

(一)贾宝玉与蒋玉菡

小说第二十八回写贾宝玉初逢蒋玉菡,席间蒋玉菡唱完曲后,便拿起一朵木樨,念道:“花气袭人知昼暖。”与宝玉心有灵犀一点通。之后二人相见恨晚,心中都十分留恋,互赠信物。一次偶然的邂逅他们便成了知音,可见其“气”性相通。后来他们一直都是密友,被人疑为“同性恋”。身份上他们一个是富家公子,一个是出生贫贱的小旦,阴阳相对。不过,在性别上作者没有硬套佛教中男女互为转世的说法,而是以心理的性别倾向为主,如蒋玉菡为小旦。

(二)林黛玉与晴雯

书中多处表现林黛玉和晴雯气性相通的地方,如第二十九回林黛玉剪穗子,第三十一回晴雯撕扇子,性情相近。她们俩都曾被人喻为芙蓉花,都患有痨病,平时关系也“甚厚”(第七十九回宝玉评)。尤其是第七十八回写贾宝玉祭完晴雯后,忽然看到有个人影从芙蓉花中走出来,宝玉便叫:“不好,有鬼,晴雯来显魂了!”原来是黛玉。然后他们讨论将诔文中的“公子多情,女儿薄命”改为“我本无缘,卿何薄命”,使得黛玉听后“忡然失色,心中有无限狐疑乱拟”。而从“诔文”的具体内容看,宝玉祭的也不仅仅是晴雯,尤其影射着林黛玉:“花原自怯……柳本多愁……”与第三回作者描写她的外表“姣花照水……弱柳扶风……”相对应。她们一个是小姐,一个是丫环,身份正好阴阳对应。

(三)薛宝钗与袭人

小说描写的薛宝钗和袭人在许多方面很接近,宝钗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袭人是“柔媚娇俏”,而且性格都很温顺贤惠,随分从时。平常两人的关系极为融洽,几可替代。如第三十二回“袭人对宝钗说:‘偏生我们那牛心左性的小爷,凭着小的大的活计,一概不要家里这些活计上的人作。’宝钗笑道:‘你理他呢,只管叫人作去,只说是你作的就是了。’袭人道:‘那里哄的信他,他才认得出来呢,说不得我只好慢慢的累去罢了。’宝钗笑道:‘你不必忙,我替你作些如何?’袭人笑道:‘当真的这样就是我的福了。晚上我亲自送来。’”又如第三十六回中“宝钗只顾看着袭人刺绣的白绫红里的兜肚,便不留心,一蹲身,刚刚的也坐在袭人方才的所在,因又见那活计实在可爱,不由的拿起针来,替他代刺。”第三十五回王太太指名给袭人两碗菜后,“袭人道:‘……还不叫我去磕头,这可是奇了。’宝钗笑道:‘给你的你就吃了,这有什么可猜疑的。’袭人笑道:‘从来没有的事,倒叫我不好意思的。’宝钗抿嘴一笑,说道:‘这就不好意思了?明儿比这更叫你不好意思的还有呢。’”可见她们十分默契。

此外,小说还有相互对应的人物,如王熙凤和妙玉;秦可卿与巧姐,在此不一一列举。

二、主要人物“气”的属性

第二回贾雨村曾说:“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可见“正”和“邪”是人之“气”的两大性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对贾雨村的人和言论要正确理解。由于他代表的是与君子相反的小人,小人虽“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但“见君子而后厌然揜其不善而著其善”。也就是说,他的一些理论和谶言虽表面上正确,但所言非所指,如“今当运隆祚永之朝,太平无为之世,清明灵秀之气所秉者,上至朝廷,下及朝野,比比皆是……彼残忍乖僻之邪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中……”,显然他是将正邪倒置了,为一派“假语村言”。贾雨村便正是他自己所说的“应劫而生”的“扰乱天下”的大恶人。
从本义上说,“清明灵秀”之“正气”是指脱俗之气,亦即君子之道、中庸之道。禀赋正气的人内心至纯至善,清心寡欲。然而也因为他们片面注重精神的修习,与世无争,在物质的世界中往往就只宜停留在清静、温和的环境里。一旦气候异常、世风日下,就难以健康生存,一方面身体上会先天不足,娇弱多病;另一方面性格会因看不惯世俗中的平庸、丑恶而变得目下无尘,甚至尖酸刻薄,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心理不太健康。相反,“邪气”是指世俗之气,即小人之道。与正气相反,邪气之人追求的是物质的、虚荣心的满足,信奉“成则王侯败则贼”。这样的人,内心往往充满着功利、险恶、淫欲;而外在表现——一则丰满健康、娇媚诱人,即现代所谓的健美、性感;二则脾性温顺豁达,随分从时。

(一)林黛玉与晴雯

作者笔下的林黛玉纯洁无瑕、“孤标傲世”、无欲无求。她的身体不能承受一点“欲”带来的冲击,甚至只在照镜子时稍作遐想,就面红耳赤,不能自持,这竟也成为她的病根之一。晴雯则如“诔文”所写:“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可见林黛玉和晴雯气性中邪的成分极少,属正人君子,是小说中禀赋正气的人物典型(后文还将详析)。二人分别代表了正气的“阳”与“阴”,即“贵”与“贱”。

(二)薛宝钗与袭人

薛宝钗和袭人是小说中禀赋邪气的人物典型,分别代表了邪气的“贵”与“贱”,详见下文。

(三)贾宝玉与蒋玉菡

贾宝玉和蒋玉菡的“气”性如何呢?第二回贾雨村曾凭甄宝玉猜度贾宝玉是“正邪二气同赋之人”。其实宝玉也正是这类人,只是他的“正”主要表现于内心,“邪”主要表现于外表,所以,确切地说他属于“内正外邪”之人,既不是兴儿说的“外清内浊”之人,也不是内外含糊不清的人。为什么呢?宝玉崇尚“明德”,反映宝玉心灵完全纯正。第二十五回写“玉”一经染尘即失灵,也表明宝玉的内心不能被“声色货利”所迷。但从他“最是极好”的外表,温和的性情,爱口红、胭脂和女孩等癖好反映了他的外在完全为世俗之气,属“邪”。贾宝玉其实与甄宝玉并不是“一派人物”,他们虽然幼年时性情相似,后来却显出了很大的不同,如甄家人说:“这个哥儿情性却比我们的好些……我们那个只说我们糊涂,慢说拉手,他的东西我们略动一动也不依。”种种迹象表明,这一“贾”一“甄”是作者设置的“内正外邪”与“内邪外正”完全相反的两个人。

对于“内正外邪”的贾宝玉,由于他的“外邪”与宝钗甚合,世人便认定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却不知他“内正”的情感早与黛玉有了心灵之约。由于宝玉这种微妙、双重的特性,在世人看来总显得“禀性乖张,生情怪谲”(第五回),便决定了他“好事多磨”的爱情悲剧以及不能被世人接受的命运。时至今日,人们依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实际上与之相应的“石头”和“玉”也同样有着明显的“内正外邪”的特性:“石头”外在“粗蠢”,凡心未冥,向往“荣华”,但内在“灵性已通”;“玉”因有着与世俗宝物同样富贵的外表,世人便认为它与“金锁”相配,称为“金玉良缘”,却不能认识它“鲜明莹洁”的本质及早已缘定的“木石前盟”。这都说明贾宝玉是属内正外邪之人。前八十回关于蒋玉菡个性的直接描写虽然着墨不多,但从贾宝玉与他处处心照不宣的默、契可以推断他亦同属内正外邪之人。

三、主要人物的正邪对立关系

(一)身份相同的袭人与晴雯正邪直接对立

由于晴雯在容貌、针线等方面都强于袭人,并且时常讥讽袭人哄骗、勾引宝玉的行为,所以一直被袭人视为眼中盯。第七十七回宝玉说海棠死了半边,应在晴雯身上。袭人笑道:“真真的这话越发说到我的气来了,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就费这样的心思,比如这些正经人来!还有,他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可见袭人一方面对主子奴颜卑膝,曲意奉迎;另一方面对晴雯等人则非常蔑视。最后也正是袭人的排挤加速了晴雯的死亡,宝玉就很怀疑是她告密。爱憎分明的宝玉也仅仅是喜欢袭人贤惠、娇俏的外表而已,对她那诡谲的内心其实非常厌恶。第三十回宝玉雨里误踢袭人,就正是作者将错就错的绝妙之笔,从侧面表现了贾宝玉真实的内心世界。这也是第二十八回林黛玉和贾宝玉商量要“教训教训”丫环的一次具体行动。林黛玉最看不惯的丫环正是袭人,第二十一回曾间接地骂道:“不悔自己无见识,却将丑语怪他人。”可见这个要教训的丫环就是袭人。但作者为什么要写贾宝玉是出于无意呢?这只不过是曹雪芹不愿对被世俗和权势极为赞赏的人作直接的披露和抨击而已。作者在书中不止一次这样将自己的用意深藏起来,如袭人究竟是怎样告晴雯的密等,都只写事实本身或人物外在的不真实的言语,将是与非留给读者去思考和评价。此正所谓“实录其事”,“不虚拟妄称”。这样也无形中使人物本性显得扑朔迷离、难以捉摸。对此,我们在读《红楼梦》时一定要加以识别,不要以为作者是故意将人物性格和故事情节复杂化。其实,这只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无奈之举。他对每个人实际都委婉地作了定性的评价。袭人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可怕的笑面虎,她温顺的外表都是为了达到她追求的名位而装扮的。当宝玉要她抚恤晴雯时,袭人竟对宝玉说:“我原是久已出了名的贤人,连这一点子好名儿还不会买来不成。”她暗地里不仅排挤晴雯,连林黛玉也嫉妒,借所谓避“丑祸”之名含沙射影状告王夫人,并因此获得了王夫人的信任和宠爱。第七十七回王夫人曾对晴雯冷笑说:“可知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这个“心耳神意”会是谁呢?还有,李嬷嬷曾骂袭人“一心只想妆狐媚子哄宝玉”,秋纹骂袭人是“西洋花点子哈巴儿”(第三十七回)。这其实都是作者假借他人之口对袭人的真实评价,言词已经非常尖锐了。

(二)身份相同的薛宝钗与林黛玉正邪直接对立

黛玉和宝钗的关系是非常微妙的。就黛玉而言,她最初对宝钗怀有醋意和疑心,这在文中表现得非常明了。宝钗对黛玉则表面上装作不屑和她争风吃醋,以期收复人心,但眼看着宝玉对黛玉越来越亲密,而疏远了自己,内心还是十分担扰。如第二十七回当宝钗听到坠儿和红玉关于手帕的私言,便使了一个“金蝉脱壳”的法子,笑着叫道“颦儿,我看你往哪里藏!”红玉道:“若是宝姑娘听见还倒罢了,林姑娘嘴里又爱刻薄,心里又细,他一听见了,倘若走漏了风声,怎么样呢?”宝钗不是嫁祸于黛玉吗?难道这也是天真无邪的小孩能玩出来的游戏?可说非老谋深算者不能为。第二十八回宝钗对“金石之缘”以及长辈们对她的夸奖也并不是“心里越发没意思”,第二十八回“羞笼红麝串”露出“雪白一段酥臂”便是有意诱使宝玉动“羡慕这心”。这一切还是她哥哥薛蟠心直口快,一语道破:“好妹妹,你不用和我闹,我早知道你的心。从先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配,你留心,见宝玉有那劳什骨子,你自然如今行动护着他。”(第三十四回)更为甚者,第三十二回宝钗对金钏的死不但很冷淡,并且还替王夫人开脱罪过:“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了主仆之情了。”言语间不是比“到底我心不安”的王夫人更为冷漠无情吗?之后为了讨好王夫人,宝钗竟自愿献出两套衣服给金钏妆裹,突然间连小姐最起码的忌讳也不顾了。虽然这样做的确很贤惠,可她是出于心甘情愿吗?可知王夫人都感到很惊讶。这比之于袭人为买名声而怃恤晴雯有过之而无不及。宝钗对薛蟠的救命恩人柳湘莲“出家”也“并不在意”,“依我说,也只好由他罢了”。而这时薛蟠眼中尚有泪痕。书中只有宝玉对宝钗的为人十分怀疑甚至生厌,曾骂她讲“混账话”,“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的女儿,也学得钓名沽誉,人了国贼禄鬼之流……”

进一步分析还可以发现宝钗对黛玉的嫉妒是令人发指的,她曾设毒计陷害黛玉。第四十五回宝钗送燕窝给黛玉之前小说渲染出一种异兆:“不想日未落时天就变了,淅淅沥沥下起雨来。秋霖脉脉,阴睛不定,那渐渐的黄昏,且阴的沉黑,兼着那雨滴竹梢,更觉凄凉。知宝钗不能来……”之后她有感而发,“风雨夕闷制风雨词”,此情此景不由使人怀疑那“金兰语”。黛玉后来将此事告诉了宝玉,并说宝钗原来是个好人,但聪明的宝玉就怀疑这是黄鼠狼给鸡拜年。第五十二回宝玉在黛玉处坐了一会之后便心神不定,“觉心里有许多话,只是口里不知要说什么,想了一想,也笑道:‘明日再说罢’。一面下了阶矶,低头正欲迈步,复又忙回身问道:‘如今的夜越发长了,你一夜咳嗽几遍?醒几次?’黛玉道:‘昨儿夜里好了,只咳了两遍,却只睡了四更一个更次,就再不能睡了。’宝玉又笑道:‘正是有句要紧的话,这会子才想起来。’一面说,一面便挨过身来,悄道:‘我想宝姐姐送的燕窝——’一语未了,只见赵姨娘走了进来瞧黛玉……(黛玉)又忙命倒茶,一面使眼色与宝玉。宝玉会意,便走了出来。”从这段话和他们的神色可以肯定宝玉是疑心宝钗所送的燕窝中有蹊跷。在前一回中,宝玉对新大夫给晴雯开的药方就提出过异议。这里作者采用了铺垫的手法,从侧面说明宝玉懂得一些医道,平时能处处留心而且也确实发现了问题,使读者很自然地觉得宝玉的猜疑有理。后来幸好宝玉及时把燕窝调换了,否则黛玉又会像晴雯一样死得不明不白。调换后,黛玉的病果然“好些了”(第五十七回),事实胜于雄辩。由此可见薛宝钗并不是突然改邪归正了,她的本性就是“无日不生尘”,而“皮里春秋空黑黄”的诗句正是宝钗的自画像。虽然作者此处又一次隐了身,但明显地看出在同一回中让黛玉和宝钗分别“夺魁”是作者的精心设计:“菊花”喻黛玉,“螃蟹”喻宝钗。从宝钗“咏蟹”夺魁可知,她是掩饰得最成功的“贼喊抓贼”的人。曹雪芹对她的讽刺实际是何等辛辣!

另外,从黛玉和宝钗的身体状况也反映出她们正邪对立的本性:黛玉身体内自然散发出一种脱俗的“奇香”,而宝钗天生有“胎毒”,需要用精心造作的“凉森森,甜丝丝”的“冷香丸”治疗。“胎毒”即喻其“内邪”,“冷香”则喻其深沉、诱人的外表。细心的读者还可以看出,薛宝钗最后为“避嫌疑”而搬出大观园,实际又是退而求进的奸计,她是想把无家可归但又爱脸面的黛玉逼死。为避“丑祸”要求宝玉搬出大观园是不大可能的,毕竟他才是园子的主人。王夫人肯定只会将一些可疑的人赶出去,晴雯死后,黛玉无疑就首当其冲,王夫人曾说晴雯:“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第七十四回)史湘云最后也开始怀疑宝钗而亲近黛玉了:“可恨宝姐姐,姊妹天天说亲道热,早已说今天中秋要大家一处赏月,必要起社,大家联句,到今日便弃了咱们,自己赏月去了。”(第七十六回)

从以上分析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在阴盛阳衰的社会中,正气之人整体上都是在物质地位较衰的状态下“转世”的。如林黛玉虽名为小姐,实际却是“风刀霜剑严相逼”,晴雯则更不用说,而且她们从小就无人依靠,晴雯虽有兄嫂,但有不如无。这说明正气之人无论身份贵贱总为乱世所不容,最后是“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邪气之人则都在物质地位较“盛”的状态下“转世”。如袭人虽是奴仆,却受到王夫人的格外宠爱,宝钗更是众口皆碑,二人都有母亲和一个哥哥,这说明邪气之人在乱世便大行其道,心想事成。然而这只不过是物质地位的盛衰而已,精神境界则完全相反。如晴雯虽是个丫环,却“手上有两根指甲,足有三寸长,尚有金凤花染的通红的痕迹”。第五十一回不知内情的大夫曾惊奇地问道:“方才不是小姐,是位爷不成?”她死后便成了人们心中圣洁的“花神”。相反,宝钗虽是小姐,却情愿替袭人代刺绣,并且为了讨好王夫人,竟违心地屈尊送两件衣服给金钏妆裹。比较之下,谁更值得我们赞美呢?以此类推,在阳盛阴衰的社会中,物质地位的情况会完全相反。正邪这种你强我弱、你弱我强的对抗便形成了社会的盛衰循环。无论是阳盛还是阳衰,精神境界是永恒不变的。

第三类“正邪二气同赋之人”(包括内正外邪和内邪外正之人)的精神境界则始终处在折衷状态,“在上不能成正人君子,下亦不成大凶大恶”,但其物质地位却是在极盛与极衰之问变化的,要么为“王侯”,要么为“贼”,。
四、曹雪芹的善恶观

(一)曹雪芹善恶观的辩证统一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和晴雯心地纯洁、善良,性格清高、刚直,同被比作中通外直的芙蓉花。莲花在佛教中是圣洁的象征,受到僧人的顶礼膜拜,可见作者是把她们比作了人之“仙”。然而物极必反,太正、太美的事物往往娇弱,“仙”终究不能在尘世长存,更何况当时的社会环境又非常恶劣,正如代表林黛玉的“木”便只能在春暖花开的季节里生长,而黛玉的咳疾和失眠症也正是需要“出家”(和尚曾劝黛玉“出家”),避开纷扰的尘世,清心静养,才能康复。否则不仅身体,性格也会表现出许多弱点。作者在欣赏她们超凡人圣、飘逸脱俗的内质的同时,对其弱不禁风、目下无尘的外在则深表遗憾,曾讥讽黛玉“露酸”,晴雯“口角锋芒”,并且她们都患有“不足之症”。

由于薛宝钗和袭人所秉的“气”是世俗的“邪气”,所以她们也就能适应各种环境,像“金”一样被世人喜爱、膜拜。作者一方面深刻揭露和谴责她们内心的世故、阴险、冷漠无情;另一方面也赞赏她们贤惠、豁达的性情和丰美的身体。尽管这些美好的表面现象只是她们用来迎合世人的手段,作者仍然一分为二,称赞宝钗“艳冠群芳”、“任是无情也动人”;称袭人是“贤袭人”、“如兰似玉”。
所以,在作者的眼里,她们四人都是美中不足的人,有长处,也有短处。或者可以说,正气之人是“世外仙姝”、“阆苑仙葩”、“花神”般的超现实的人;邪气之人是矫揉造作、俗不可耐的过于现实的人。那么,有没有人能将两方面的优点集于一身呢?有,是贾宝玉。他既品质纯洁,又有丰富的情感和健美的外表;他既热爱美的心灵,又热爱“美色”。“内正”和“外邪”完美结合的他便是曹雪芹心中“美玉无瑕”的理想的自然人。宝玉的名字也寓意了他兼有宝钗和黛玉的个性.可见作者的思想既不流于世俗,也不同于君子之道,而是取长补短。因此,我们再不要把林黛玉、晴雯的痨病当作高贵的病,把她们的孤高自许当成是优点,也不能把薛宝钗和袭人的功利思想看作是美德。

曹雪芹与贾雨村的善恶观由于出发点不同而截然相反。贾雨村由于骨子里存的是“成则王侯败则贼”的势和思想而将贵贱当成了正邪评判的标准。他对“正邪二气同赋之人”的评价是:如出身高贵,有条件“多读书识事,加以致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就可能主要表现其中“万万人之上”的“聪俊灵秀之气”,成为大贵之“王侯”;如出身寒门,没有条件读书,就可能只表现其中“万万人之下”的“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成为大贱之“奇优名娼”,即“贼”。这里要注意第二回冷子兴所说的“成则王侯败则贼”的含义不是通常的“成则为王败则寇”,而是特指“正邪二气同赋之人”的结局会出现相反的两个极端。

曹雪芹从不以地位的尊卑评价一个人,在他笔下,“王侯”中不乏“国贼”,优伶也有可歌可泣者。他是以内在的品德为主兼顾外表的双重标准客观评价一个人的。可知一个只有才干而无德行的人比无才干的人更危险,如“才干优长”的贾雨村。当不能两全时,作者更注重内质,宝玉便更爱黛玉。如第二十八回宝玉看见宝钗的一段“酥臂”,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长在她身上。”因此可以说,曹雪芹的审美观是客观而又积极的,是辩证统一的,完全超越了当时的时代。这也表明《红楼梦》仍然还可以当作现代青年人思想和情感的教科书。

(二)曹雪芹善恶观产生的根源

曹雪芹为什么会在当时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审美观和善恶观呢?这还源于他对“欲念”的全新理解。

佛、道、儒都认为“邪气”产生于人的欲念,因而劝诫人们远离声色货利,克制“食、色”的天性。甄士隐就是这种思想的代表,“不以功名为念,每日只以观花修竹,酌酒吟诗为乐,倒是神仙一流人品”。毫无疑问,一个人如果不接受道德的约束,欲念就会无限膨胀,成为“恶”,如贾雨村看见丫环递个眼神就欲火中烧。宝玉曾说女人一生有三个变化,出嫁前是“无价之宝珠”,出嫁后变成“死珠”,最后成为“鱼目”。这种蜕变就是源于欲念的扩张。

曹雪芹也是赞同人“性本善”的观点的。如薛宝钗小时候爱看“西厢”、“琵琶”及“元人百种”,只是“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才丢开了”。加之她家为皇商,开典当,如第五十七回湘云、黛玉听说典当的事,笑道:“原来为此。人也太会想钱了,姨妈家的当铺也有这个不成?”众人笑道:“这又呆了。‘天下老鸹一般黑’,岂有两样的。”宝钗便是由于自小受到铜臭味的熏陶才变得重利轻义的。由此可见,曹雪芹是用发展的眼光看事物的唯物主义者。当然,作者只是反对典当中的剥削行为,他对宝钗受家庭影响产生的商品经济意识则倍加欣赏,褒贬分明。

所不同的是,作者并不认为“善”就完全可取,“恶”就是洪水猛兽,而是辩证地看待欲念。笔者认为,他将欲念分成“物欲”和“意欲”两个概念,所谓“淫虽一理,意则有别”。

物欲是指人对物质具有的本能的、感官的需求,一个朝代或家族的创始之初,便是在物欲的驱使下才创造出大量的物质财富,形成小说开头的“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引诱得天上的仙人都“打动凡心”。可见,物欲最初能使人产生极大的创造力,但扩张的结果却是“淫”。

意欲是指人对物质具有的精神、心灵的需求。这种需求出于“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的动机。也就是说,表面上看不出什么目的,因为这样的人热爱和追求世间的一切真情、美色,都只为获得精神的陶冶、充实和愉悦,所以意欲也就长期不被人们认识。意欲的无限膨胀,为“意淫”。

“意淫”和“淫”的外在表现都是“悦容貌,喜歌舞”,即“外邪”,但目的却相反。前者“内正”,只求赏心悦目,为“好色不淫,情而不淫”;后者“内邪”,“内邪”者“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淫滥之蠢物耳”。现在看来,意欲其实就是常说的人区别于动物的爱美之天性。

佛道由于认识不到意欲的存在而将欲念与物欲完全等同了,认为“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是以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既悦其色、复恋其情所致也”(第五回)。比之于佛道,即使“中庸”主张有限地利用人的欲念,也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消极动机,如“荣宁二公”曾嘱警幻对贾宝玉“先以情欲声色等事警其痴顽,或能使彼跳出迷人圈子,然后入于正路”。

“意欲”概念的提出重新解释了善与恶,并使人性获得了极大的解放。然而200多年前,由于人们并不能理解这种欲望,便称之为“痴情”,遭到“百口嘲谤,万目睚眦”,唯有曹雪芹认为意欲产生的是世间虽不多见但确实存在的“儿女之真情”(第一回)。可见,《红楼梦》是一部现代思想和现代文明的启蒙之作。
五、“宝玉精神”的形成及其实质

(一)宝玉个性的形成过程
令人惊叹的是曹雪芹不是简单地将新的意识赋予了贾宝玉,而是通过宝玉的“自觉”体现出来的。第五回前宝玉“意淫”还只是由于“年纪尚小,不知‘淫’字为何物”,尚处在如丹麦哲学家祁克果所指的人生中的“美感阶段”。但自从他明白了“云雨之事”后,便陷入了迷惑之中,意欲和物欲同时存在,或者说正邪之气混杂不清了。此时的宝玉就正是贾雨村所指的庸俗的“隋痴情种”。为了不破坏主人公“内正外邪”的整体形象,作者便假借了秦钟(谐音“情种”)的言行表现宝玉这个时期的潜意识。他们在一同玩耍时,宝玉对秦钟的不轨行为虽不仿效,却能认可。秦钟临死前对宝玉说:“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这句话使宝玉像吃了一只苍蝇。从此,他陷入了孤独的反思。许久之后,内心的积郁终于在第二十五回爆发了。这一回宝玉和王熙风同时“中邪”,就是他们禀赋的正邪二气“正不容邪,邪复妒正”的矛盾冲突到极点、精神崩溃的表现。此后宝玉便飞跃到了一个新的境界,进人了祁克果所指的“道德阶段”,如和尚道:“此物已灵,不可亵渎”,“沉酣一梦终须醒”。这里的道法也是假借,实则表明宝玉开始“悟道”,并且他“梦醒”的力量是来自祁克果所指的“发自个人内心的决定”。自此,宝玉才真正成为“内正外邪”之完人。

相反,此后的王熙凤由于没有觉醒,正邪便继续在她心里相互“残杀”,慢慢地正不压邪,气性便向着“外正内邪”发展:一方面由于欲望得不到节制,她贪婪的本性会更加恶性膨胀,变本加利;另一方面由于欲火攻心,身体和性格便每况愈下。王熙凤由于正邪不能调和而最终自取灭亡,即正邪“搏击掀发后始尽”。她患的经血不调的病也反映了这一点,正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见王熙凤这类人才是贾雨村所指的“正邪二气同赋之人”,甄宝玉亦然。书中唯有宝玉获得了新生。在“太虚幻境”之后,宝玉基本没有辜负警幻的“警戒之语”,与女孩之问从未有过“不才这事”。“太虚梦境”并不是无中生有的孤立的存在,而是宝玉自身的天分、悟性、本能和意志力的显现。警幻这个人物便是宝玉各种意识的化身。如警幻“秘授以云雨之事”说明宝玉此时身体已经发育成熟,长大成人.不再在“孩提之问”(第四回);而“警戒之语”则表明宝玉具有一定的自制力。可见,“意识流”早已被曹雪芹用到了极至。

值得指出的是,宝玉和袭人的关系不能看成是淫,因为袭人作为宝玉的妾早已被长辈默许。不过这也说明宝玉此时不完全具备道德自制力,尚处于正邪含糊的状态。这个情节的安排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这就是为了证实他后来与姐妹们在一起仍为“意淫”且想成为女孩的思想,既不是因为他没有性能力和性经验,也不是他的性倾向问题,间接解释了第七十八回贾母的疑问:“我也解不过来,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孩子。别的淘气都是应该的,而他这种和丫头们好却是难懂。我为此也耽心,每每冷眼看他。只和丫头们闹,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爱亲近她们。既细细查试,究竟不是为此,岂不奇怪。想必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可知宝玉并不是怪胎,而是一个尚不被人认识的新生命。

之所以说宝玉是一个新生命,不仅因他“内正外邪”之气的回归,还因为他已经具有冲破封建传统束缚,重塑自我的觉悟和信念。这才是真正“贵”而“坚”的“宝玉精神”。

“宝玉精神”不是宝玉与生俱来,而是宝玉在客观地、独立地观察、思考世界之后逐渐形成的。应该说,宝玉小时候无论是天资还是性情都只能算是极其平常的人,秉赋的气也同属绝大多数人的“正邪二气”,他完全是通过后天的努力才超越了自我的。书中除了宝玉,任何人都不具备“宝玉精神”,就是宝玉最为欣赏的林黛玉都远远不及。黛玉之所以始终保持本色,并不是她自我成就的结果,而是由于当初出生在正气之家,自小受到正直父母的言教身传,也包括贾雨村传授的“中庸之道”,后来又寄住在相对单纯的大观园,才不曾感染外界的不良风气。而且,她常常自怨自嗟,自暴自弃,以泪洗面,不听宝玉和紫鹃的劝告。在宝玉挨打后,黛玉竞劝他:“你从此可都改了罢!”当宝钗劝她不要看“西厢”等“邪书”时,黛玉竟感激不尽。这一切都表明林黛玉意志不坚,缺少己见。

(二)宝玉精神的表象和实质

由于宝玉精神独立于时世之外,所以其表象也就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但我们一定要认清其精神实质。如宝玉虽然态度上“视姊妹弟兄皆出一意”.包括无人喜欢的妙玉、贫穷的刘姥姥、可恶的贾环等,可这只说明他生性仁义,与人为善,他内心却是泾渭分明。如对林黛玉和薛宝钗,他就曾作过恰如其分的评价,如“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减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第二十一回)。尤其是第五十七回当紫娟问起宝玉为何那天只说到“燕窝”就歇住了时,宝玉委婉地解释道:“我想宝姐姐也是客中,既吃燕窝,又不可间断,若只管和他要,也太托实。”宝玉这样处理,不但及时挽救了黛玉,而且避免了一场不必要的大是非。

又如,贾宝玉天性喜爱女性,没有大男子主义思想,常被人误解为软骨头、女人气。其实这恰恰表明他具有超越于封建纲常的民主思想。之所以产生误解,也许是因为这种西方式的绅士风度在古代的中国太少见了。再看看宝玉在保持自己的立场、观点上表现出来的勇气,又能有几个男人能比得上他呢?如在挨父亲毒打之后,黛玉劝他改时,他却说:“你放心,别说这样话,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对袭人他敢踢,对晴雯他敢赞,对“时文八股”他敢批,对误人子弟的书他敢烧……只是我们对宝玉的一些偏激、叛逆的心理和言行要注意正确理解,否则就会认为他是个矛盾体。比如他不恋“功名”,“懒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又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还等事”,这并不是他的真实思想。只因在他眼里,当时朝廷中绝大部分达官显贵都是无所作为的“禄蠹”,甚至是祸国殃民的“国贼禄鬼之流”;当时科举考试的情况也是“更有时文八股一道,因平素深恶此道,原非圣贤训撰,焉能阐发圣贤之微奥,不过作后人饵名钓禄之阶”。实际上他不是不爱读书,不愿见官,对于“明明德”的《大学》、《中庸》他也能背;对纯艺术的所谓“邪书”,他也爱不释手;对“每不以官俗国礼民缚”的北静王他一直非常尊敬。所以,宝玉不恋功名只是不满官场现实,而并非完全否定“孔孟”、“经济”之道。又如,宝玉所说的“女清男浊”也不是一概而论的,由于当时的男人大都陷入功名利禄的泥潭之中,才变得卑鄙龌龊、“浊臭如泥”,而女人因无需读书求功名,“前人无放生事,立言竖辞,原为导后世的须眉浊物”。女人幸免于难,因而保留了人“清爽如水”的本性。宝玉希望做一个女人,就是不愿与男人同流合污,不辜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他“深敬”黛玉也主要是因为她不曾说过“混帐话”。宝玉对好的男人如蒋玉菡、柳湘莲也曾亲近过。可见,偏爱女孩只表明他具有对一切超脱于功利之人的博爱思想。作者之所以夸张地描写宝玉性格怪僻,言语偏激,一是通过宝玉的异常反衬社会的异常,此时贾宝玉可理解为“假宝玉”,如鲁迅笔下的“狂人”;二是宝玉要反抗时刻压在头顶上的以他父亲为代表的“权威”,也只有装作大智若愚才行,不能认为他只是作了有限的抗争,三是书中宝玉的年龄尚小,各种观念还正处在形成阶段,面对黑白颠倒的社会,在无明显“越轨”的前提下表现出不稳定的心态实在也是一种正常现象,并且人物因此才显得真实、生动。恐怕也只有曹雪芹这样的大手笔才能驾驭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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