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时伤生是中华文化的主导精神之一。这种以儒释道哲学为思想基础的忧患意识,对普通人来说,也许只像是那种所谓“集体无意识”的文化心理积淀;而就历来以传道为己任的作家而言,这种忧患意识则往往是相当清醒的自觉的理念。自从孔子倡言“诗可以怨”,作家便获得了表现忧患意识的理论根据,任何一位有责任感的作家都会表达感时伤生的思想情绪.在各种文学体裁中,其表现形式与表达技巧都相当丰富完备。因此便形成了中国文学感时伤生的忧患传统,绵延几千年,至今不绝。
对这种文化现象,早已有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其中,钱钟书先生从文艺心理学角度进行的研究特别让人感兴趣。他对中华文化的优患意识和源于基督教的西方文化的原罪意识,都有全面深刻的认识,加之具有一般学者所不具备的创作经验,所以谈来往往能够切中肯萦。他在那篇著名的论文《诗可以怨》中,列举并比较了中外古今许多作家诗人的经验之谈,指出穷苦比欢愉更能促使成功的创作,而且事实上“‘穷苦之言’的好诗在数量上的确比‘欢愉之词’的好诗来得多”,因而,掌握诀窍的诗人往往爱发“穷苦之言”。该文对孔子所谓“诗可以怨”一语进行了精微的阐述,从而提出了文艺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既然说“诗可以怨”,我们不妨追问一句“诗何以怨”,也就是问“诗”怎样表现“怨”以及为什么要表现“怨”。在《诗可以怨》中,钱钟书论述的对象主要是狭义的“诗”,即诗歌。但他同时也指出:“随着后世文学体裁的拿生,这个对创作的动机和效果的解释也从诗歌而蔓延到小说和戏剧。”这就是说,“诗可以怨”的理论同样适用于叙事体裁的文学作品。确实,尽管古代小说长期被排斥在正统文学之外,但无论是文言作品还是通俗说部,一旦从“街谈巷议”的“说话”形态发展成为完备的文体,它的忧患色彩就愈来愈浓重。至《红楼梦》,这种忧患意识便被强烈地凸现出来,与屈骚、《史记》、陶诗、杜诗、韩柳文、苏辛词等“怨”的杰作的血脉紧相联通,反映出这种文学体裁的高度成熟和作家本人对这种文化的高度自信,从而确立了古代小说的忧患灵魂。经过小说界革命和“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洗礼,近现代小说一直薪火相传,保持着这种可贵的“怨”的传统精神。我们这里便采用“诗”的广义概念,从“诗何以怨”的角度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