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纸荒唐言”“谁解其中味”——析宝玉“痴”与狂人“狂”
作者:肖旭
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刁钻古怪,具有“乖张心性”,“偏僻行为”,还有“痴顽”之性和独特之情,常常道出“至痴至呆囫囵不解之言”(己卯本评语),人称“混世魔王”、“孽根祸胎”,可谓“今古未有之一人”、“今古未见之人”(庚辰本评语),因此前人多评他为“情痴”、“情种”,连《红楼梦》一书也称宝玉是“意淫”者。鲁迅笔下的“狂人”,更是满嘴“吃人”的疯言狂语,语无伦次,思维奇特,行动怪诞。这一“痴”一“狂”,意在哪里,味在何方?为解其中之味,对《红缕梦》的研究,二百多年来,已经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红学”;对鲁迅作品的研究,虽未完全形成一门学问,但“鲁迅研究”已有七十余年,研究之深,影响之广都是史无前例的。笔者为“解其中味”,选择了两个主人公的“痴狂”表现,拟作一些新的探寻,不从“叙述人”(作者)看法的角度,去透视“故事”的自在的内涵,即摆脱叙述人的倾向,离开叙述人给规定的,也是几十年、几百年来传统的读者所认可的透视(指文学阅读中的观察)角度,去捕捉发现作为立体形象而存在的人物的另一面象:人见宝玉为“痴”,我却在“痴”的背后看到了人性的复归;人见狂人为“狂”,我却在“狂”的下面看到了要求人性解放的真话,看到了人性的复杂性。因为文学阅读具有着“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特点,当透视角度选择不同时,我们就会在叙述者称之为“痴”、为“狂”的地方,看出、发现人物自身所涵盖的许多有价值的意蕴,人性的本质与内涵都是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丰富性的统一。
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与薛宝钗的婚姻,是《红楼梦》的中心事件,自然作者着墨最多,寄托最深,并写的缠缠绵绵,有苦有甜,有喜有悲。除此“于外呢秦钟蒋玉函,归则周旋于姊妹中表以及侍儿如袭人晴空平儿紫鹃辈之间,呢而敬之,恐拂其意,爱博而心劳。”(鲁迅:《中国小说史赂·清之人情小说》)宝玉每日价甘心为诸丫头充役,情愿为一些不幸的奴隶少女担干系、负责任,与人分忧,代人受过,为人瞒赃等,鲁迅把宝玉这些举动称之为“爱人者”、“多所爱者”(《集外集拾遗补编》、;脂砚斋则认为宝玉这些动作是“情不情”者,黛玉是“情情”者。这可视为古人、今人的一种透视角度。今人则把宝玉这些作为视为对封建等级观念、封建伦常、秩序的突破,有朦胧的男女、嫡庶、主奴平等观念(多见中国文学史教材)。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理解“宝玉情不情”,主要说他有情,又没有情,即对有情者有情,对不情者也有情;黛玉则是对有情者有情。这“二评自在评痴之上。”(已卯本评语)看来这一透视角度的确较之“情痴”、“情种”一说要高明、准确得多,并不落俗套、人云亦云。鲁迅先生所指的“多所爱”,当然不是见一个爱一个了。这里的“情”、“爱”不光是指爱情、男女关系,它应包括广义的“人情”,其涵义是很深的,当有尊重别人、尊重人性、尊重意志,同情关怀人,爱其所爱,把人当作“人”等内容。这正是贾宝玉性格中最为宝贵、最有价值的新特点、新内容。
我们知道,鲁迅的启蒙主义也是以重视“人的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唤醒“人的自觉”作为基本特征的。他在写《狂人日记》时,已经看到了封建专制统治下“将人不当人”(《坟·灯下漫笔》),“自有历史以来,中国人是一向被同族和异族屠戮,奴隶,敲掠,刑辱,压迫下来的,非人类所能忍受的楚毒,也都身受过,每一考查,真教人觉得不像活在人间。”(《病余杂谈之余》)这正是封建社会“将人不当人”的生动写照。由于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值”。当失去了“人的价值”之后,就会有人“吃人”,就会有人被“吃”。正因如此,《狂人日记》的宗旨就是要“暴露家族制度和旧礼教的弊害”,控诉其“吃人”的本质,以“引起疗救者的注意”(《且介亭杂文二集》),争取人性解放和个性自由。鲁迅笔下的“狂人”具有狂放、抗争、坚定不动摇的性格特征,他不仅诅咒吃人的人,还劝说不要吃人。作者把笔触已伸向历史纵横,指出“吃人”这一事实已有几千年,当前正在吃革命党人(徐锡林)。鲁迅的高明之处,不在于看到了“吃人”事实和封建社会是吃人的社会,而且还指出了这一现象不是一时一地的,它存在于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并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的历史。《红楼梦》中的金训、晴雯、鸳鸯、香菱等不是被这“吃人”的社会吞噬了吗?连秦可卿、妙玉、尤二姐、黛玉、迎春等也没有逃脱吗?从揭露“礼教吃人”这一意义上来看,“狂人”与宝玉是完全一致的。我们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就是吃人的历史,这“吃人者”就是封建家族制度和礼教,而曹雪芹、鲁迅所揭露、所攻击的也正是“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制度吃人的本质,体现了中国人民反封建的正义要求。”(刘绶松:《中国新文学史初稿》)贾宝玉是个新人形象,他没有失去“童心”,他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生的产儿。我们不能离开那个时代,要求个性解放是整个时代的特征,应当看到明末清初的思想是比较解放的。不过曹雪芹由于受到时代、阶级的局限,还谈不上直接反抗斗争;但作为当时就是一位民主主义者的爱国战士的鲁迅,不仅提出了要革这个“吃人”制度的命,还指出了革命的办法、途径——“救救孩子”,就是让下一代不再被吃和吃人,憧憬未来的社会是个人人“为做事走路吃饭睡觉”的太平好社会。正因为鲁迅有这样的理想目标,所以他的风格就更加刚劲有力,他要“遵奉革命先驱者”的将令,彻底“毁坏这座“铁屋子”,毁掉这厨房,毁掉这人肉筵宴。“扫荡旧的成法”,实现人性解放,这是“五四”时代文学革命所赋予的历史重任。而鲁迅则成为中国第一个站在最坚决的民主主义的立场,反对人吃人,主张“人的权利的伟大启蒙文学家。”(周扬《一个伟大的民主主义现实主义者的路》)鲁迅曾称赞曹雪芹“知人性之深。”(《绛洞花主〉小引》),他自己不正是一位人性解放论者吗!贾宝玉和“狂人”所追求所爱慕的人性之光、人情之美,不正是两作家的心灵写照吗?
宝玉形象产生于封建社会末期,“狂人”形象产生于辛亥革命、十月革命之后,时间虽相隔一个半世纪,但在以人性解放作为精神武器去反对“吃人”的封建制度上,一“痴”一“狂”却恰恰相似、相近。从继承和发展角度看,“可以这样说,宝玉是‘狂人’的先驱,而‘狂人’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更高发展,是对‘吃人’封建制度的更深刻、更激烈的控诉。”(吴颖:《论贾宝玉形象的历史内容》)曹雪芹仅仅写出了封建社会宗法纲常伦理的不合理性,鲁迅却看出了君臣父子、主奴等关系还带有人身依附关系的性质,这是“将人不当人”的依据。因此“狂人”较之贾宝玉有着更为鲜明、更为强烈的革命意义。
贾宝玉之所以“多所爱”,尊重亲近这些未婚少女,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少女没有更多涉及社会,受封建意识玷污的少一些;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宝玉大量目睹那些丑恶不堪的贵族老爷、少爷、清客、官僚的行径而比较出来的,一个“浊臭”,一个“清爽”;一个是“泥做骨肉”,一个是“水做的骨肉”。正因为那些在大观园里的少女清净、洁白,正因为林黛玉“从来不说那些混账话”,不像薛宝钗那样信奉封建教条,他们才能心心相印,建立起性格相投,步伐一致的爱情。“正是这种建立在‘人道主义和改善人的命运’的人性解放觉醒的思想基础上的尊重对方人格、平等相待、互相交心的爱情,才焕发出新的历史光辉。”我们认为“宝玉终生坚持着的‘多所爱’,是一种发现了少数少女的‘人’的价值和人性的优美特质的‘人’的觉醒,一种人性解放的觉醒,一种人道主义和改善人的命运的思想觉醒。”(吴颖:《重新认识鲁迅论<红楼梦>的几个主要论点》)就积极意义方面看,可以说宝玉的爱是一种带人道主义、人性论色彩的爱,“反映了人性解放、个性自由和人权平等的要求,实质上也就是人道观念和人权思想,就是初步的民主主义精神。”(吴组缃:《论贾宝玉典型形象》)
鲁迅创造“狂人”形象时,中国已经历了辛亥革命,封建帝制已被推翻;之后又发生了十月革命,新文化运动高潮正在兴起,这给鲁迅以极大鼓舞和启发,所以“狂人”形象一出现就成了一个在封建礼教迫害下的觉醒者,一个渴望拯救一代的叛逆者。鲁迅呼喊“救救孩子”、对下一代、对民族前途的忧虑和关切,正体现出他那爱国主义和民主主义思想。笔者认为,文学家也好,艺术家也好,作为一个具体的,生存于某个历史过程的人,必须同以前各代积蓄起来的创作经验和方法发生交往,实现对象化的转换,曹雪芹是这样,鲁迅也是这样,他们的“独特性”,正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的创新,曹雪芹没有走“满纸才子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的旧路子,而是着眼于“令世人换新眼目”,鲁迅笔下的“狂人”,虽受过果戈理“狂人”的影响,借鉴过尼采的思想,但“却比果戈理的忧愤深广,也不如尼采的超人的渺茫。”(鲁迅:《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正因为他们能在传统与创新两极间,孜孜不倦的寻求、探索最佳途径,所以这一对“痴人”、“狂人”才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创作活动的美学价值。
“痴狂”的真正涵义是什么?曹雪芹、鲁迅以人物的“痴”、“狂”,来烘托时代的痴狂这一深层涵义必须看到并挖掘出来。可以说贾宝玉和“狂人”的背景,正是痴狂最深的涵义——时代之痴狂——这也正是人物痴狂的基础。贾宝玉和“狂人”尽管时代不同,但他们始终都处于新与旧、善与恶两股思潮冲击之中,正是基于这种冲击及由此带来的不平衡,才使他们敢于在痴狂的时代中不顾一切的去追求爱情、自由、人格。曹氏、周氏正是借这狂热的情欲来反抗封建社会和礼教的,而不是为痴狂而痴狂、为情欲而情欲。“痴”的背后隐藏着“真”,“狂”的背后隐藏着“善”,他们是真善美的典型。可以说:“作家愈伟大,那么他的作品中的人物性格对时代的性格依赖也就愈密切、愈明显。”(普列汉诺夫:《评兰松的<法国文学史>》)贾宝玉尊重“女儿们”的“人”的价值,喜欢和他们亲近这一特殊性格,世俗之见都称之为“情痴”、“情种”,我们必须要有分析地看待这一问题,因为像 一切个性都有深刻的社会根源一样,在宝玉这性格特征里也交织着时代的、社会的复杂内因。由于他生长在“富贵温柔之乡”,珠围翠绕之中,在姐妹丫环群中生活、长大,不可避免地感染上许多女性的习气和“爱红”脾气,烙印上贵族公子衣服快绿式的情调和阶级惰性,使他失去对现实环境攻击的这样一种锐气,正如哥德所说,缺乏男子汉的那种秉性和气魄。再加上长期限制在肮赃腐朽的贵族之家里,所见又多是一些丑恶庸俗的“须眉浊物”、“国贼禄鬼”,不由得产生对世俗男性的憎恶、轻蔑,对女孩儿特殊亲热和尊重的感情,这深刻而又曲折地反映出宝玉对中国数千年来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的某种不满和反抗。我们说贾宝玉带有反封建主义的叛逆性,但是需要获得不断的刺激和推动,而现实生活正是给了他这样的教育:金钏、睛雯之死,使他具体感受到了封建主义的血腥残酷,比较清楚地看到了贵族统治阶级的狰狞面目。宝玉挨打,加深了父子之间、封建统治阶级正统派与地主阶级叛逆者之间的矛盾。抄捡大观园,突出了母子矛盾,使争权夺利公开化。林黛玉之死,激化了奶孙矛盾,使宝玉对现实环境更为不满。探春远嫁,贾家被抄,逼试应考,最后终于斩断了这个贵族公子与封建家庭的千丝万缕联系,悬崖撒手——出家为僧。这虽是曹雪芹的局限,但没给封建社会带来什么损失,这只不过是由极端热爱人生变为极端感伤的一副精神麻醉剂而已。我们前面说过这是带有初步民主主义思想的,试问在“富贵温柔之乡”如何产生民主主义思想?我们历史地、辩证地看,会发现贾宝玉生活在两个极端矛盾对立的世界里,一个是污浊赃臭的世俗男子世界,一个是“极清爽”、“极净洁”的“上等女孩”‘王国’(即大观园),可以说“怡红院”就是一个没有主奴之界,不讲封建规矩的自由天地,这是“一个和罪恶腐败的统治势力鲜明对照着的女孩子们的世界。”(吴组缃:《论贾宝玉典型形象》)较少受到外界恶习的感染,并给宝玉许多好的影响。贾宝玉虽生长在统治阶级家庭里,但自幼并未受到封建统治势力的正常教育,老祖宗贾母的溺爱,把宝玉娇惯成无人敢管,使贾政对宝玉的严格封建管教,不得不在封建礼教“孝道”面前服顺松弛下来。宝玉生活环境是一个禁锢人性、毁灭人性的“吃人”天地,他面对痛苦的现实,为求得精神上的解脱,他曾煞费苦心的探寻过,他除整日价杂学旁收以外,还学着盘禅悟道,跑到《庄子》里去找对人生问题的解答,并企图用庄子的自然本性来反抗封建正统思想压在自己身上的种种束缚,但都无济于世,没有找到一条真正精神上的出路。实际上在十八世纪,在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条件下,还没有提供一套新的对付封建主义的体系和新的生活出路,作为贵族出身的知识分子宝玉,就更难在这方面有所寻获了。纵观贾宝玉的爱情理想、生活追求、思维方式,以及他反封建的足迹,在《红楼梦》以前还不曾见到,这个形象是以一种新鲜的姿态展现在我们面前的。从“以情反理”的角度看,这种“新的”东西,只能是一种微微觉醒的,还显得睡意朦胧的意识,所以说贾宝玉是一个处于僵生未死的知识分子形象,他在叛逆中有保留,在反抗中有痛苦,反映出僵生未死的封建社会历史的某些本质。
鲁迅也曾以“狂人”的形象,对这“新的”东西作过探寻,但也没有找到好的出路。最后只能让狂人“赴某地候补”,等待做官。当鲁迅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后曾回顾这段历史说:“先前旧社会的腐败,我是觉察到了的,我希望新的社会起来,但不知道这‘新的’该是什么;而且也不知道‘新的’起来以后,是否一定就好。待十月革命后,我才知道‘新的’社会创造者是无产阶级,但因为资本主义各国的反宣传,对于十月革命还有些冷淡,并且怀疑。”(《且介亭杂文·答国际文学社问》)正因为鲁迅在写《狂人日记》时对这“新的”尚认识不清,把握不准,他所创造的“狂人”形象,才似狂非狂,模棱两可,令人捉摸不定,难解难释。有些文章曾从创作方法上进行过探讨;过多论证这篇作品到底是现实主义还是浪漫主义?但答案不能令人满意。再加上一些将创作方法与表现手法混为一谈,更是纠缠不休。可以说此“公案”自20年代起,一直延续至今。其实这二者不是一码事:创作方法,指的是原则问题;表现手法则是具体手段。前者是指作家对千变万化的社会生活的观察、提炼、综合、概括,然后运用形象思维来塑造艺术形象,这是反映生活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后者指的是在塑造艺术形象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手法。如《红楼梦》所遵循的是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在表现手法上,常常将歌颂与批判、肯定与否定两相对立、彼此映照。“作者所采取的这种从批判反面来歌颂正面,或从否定世俗来肯定反世俗的态度和描写手法,在全书里面是一贯的。”(吴组缃《论贾宝玉典型形象》)以上是容易被人理解,基本无争议的。
对于《狂人日记》则不然了,由于这一问题不属本文论及范围,我们只好回避了。为拨开神秘之雾,窥见到“狂人”的“庐山真面目”,我们还是从表现手法入手为好。“狂人”是象征形象,这是大家所能接受的;本文用了象征手法也是不言而喻的。这样,我们可以说环境、人物、语言都带有象征意义,请看“狂人”眼中的月光、赵家的狗、街上打儿子的女人、大哥、看脉的老头子、一碗张着嘴的蒸鱼……这扑朔迷离的世界,就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环境。而“狂人”眼中所见的生活环境及社会环境,与其说是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存在,毋宁说是封建社会的象征。文中所说的“吃人”,只不过是一种形象比喻,它是对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当时社会,以及一切反动统治者、剥削者的本性的深刻认识和对封建社会本性的高度概括。鲁迅在完成这部作品后曾给许寿裳写信说:“后以偶阅《通鉴》,乃悟中国人尚是食人民族,因此成篇。”所以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就是“吃人”的历史。这“吃人”就是指封建家族和封建礼教赤裸裸的人剥削人、人压迫人。还可以这样看,“狂人”形象是虚构出来的最理想化的人物,也是一种象征,是反封建、反礼教的精神界战士,“是五四时代鲁迅式的反封建战士”,“正是不断探索前行的发展中的新人形象。”(张硕城:《现实主义还是浪漫主义》)总之,鲁迅是以“狂人”发狂的形式来戳穿封建家长制和礼教的面皮,揭示“吃人”本质。“虽然很有象征印象气息,而仍然不失其现实性。”(鲁迅:《〈黯淡的烟雾里〉译者附记》)因此“实写人物,用的是现实主义,虚写寓意,用的是象征主义。”“现实主义构成了小说的骨架和血肉,象征方法构成了小说的灵魂。”(严家炎:《论《狂人日记》的创作方法》)可以说“疯子是假象,战士是实质。”(公兰谷:《论〈狂人日记〉》)疯子和战士主要是用象征性与现实性结合在一起,并且象征与现实各有其存在的价值,互相依存而又各自独立。鲁迅的象征性很类似布莱希特那着力于挖掘生活哲理,使象征性与现实性若即若离;但又不同于契柯夫的现实主义象征,以及梅特林克的神秘主义象征。契柯夫往往潜藏在故事的自然性叙述和真实生活描绘之中,不易发现,梅特林克的象征与现实则是截然分开的,生活本身无意义。其实“象征在本质上是双关的或摸棱两可的。”(黑格尔:《美学》第2卷)所说“狂人”既象征迫害者,又象征着反封建战士、反封建思想,它是用“疯狂”来把二者连在一起的。“狂人是直接呈现于感性关照的一种现成的外在事物”,我们一般是不从“外在事物”的自身来观其意义的,“而是就它所暗示的一种较广泛普遍的意义来看。”而这“普遍意义本身占了统治地位,凌驾于起说明作用的形象上”。(同前)这样“狂人”就只起符号作用了。基于这样的认识,那假想的具体人物——“狂人”,所说明的普遍意义,自然就是反封建、反礼教的了。从这一点看“狂人”与贾宝玉是完全一致的。
有人说,“文学阅读很像一块魔方,每一透视只让你看到它的一种或几种面相”,这话是对的、有道理。尽管我们从两个主人公的“痴狂”表现,看到了人性的复归、人性解放、个性自由等问题,并读出了一些对伦理、爱情、人与人的关系等问题的新思考,但它们仍然是立体形象中的一个或几个面相,而不是全部。事实说明要想一下子看到全部那是不可能的,否则,“诗无达诂”的论点就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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