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身上存在着大量的“谜”——介绍《红楼解梦第七集——解析秦可卿》
作者:霍国玲紫军
[导言]解析秦可卿,从那里入手呢?——笔者认为:应当从文本本身入手,即从带脂砚斋批语的八十回本《石头记》入手。阅读《石头记》不能走马观花,而必须一字一句地精读,在阅读时,将正文与脂批结合起来进行思考,便会发现在秦可卿身上存在着大量的矛盾,也就是“谜”,用脂砚斋的话说便是“误谬”。作为研究者和读者,欲认识与研究秦可卿,须首先探查在秦可卿身上存在着那些“谜”。只有承认这些“谜”,揭示这些“谜”,才有可能去解决这些“谜”。只有解决了这些谜,才算看懂了《红楼梦》。
第一节秦可卿身上有“谜”是客观存在
《红楼梦》有五个书名,其一为《金陵十二钗》。秦可卿是《红楼梦》中的正十二钗之一,由此可知她在书中的地位多么重要。
我们曾经论述过:作者曾将《红楼梦》写完过,共有一百一十回。然而现存仅有八十回,但是带有脂砚斋批语。那么,后三十回到哪里去了呢?——是作者自己亲手砍去的。
我们也曾论述过:这样一部带脂砚斋批语的八十回本《红楼梦》(原叫《石头记》),看起来是不完整的半部书,实际上却同时包含了两部完整的书——一部小说,一部历史。作者将后三十回主要人物的命运,写入了前八十回中,比如第五回的判词便起到了这种作用。因而,读者可以从判词中,了解到十二钗最后的结局。然而,在这十二钗中,唯独秦可卿是个例外。秦可卿从第五回出场,到第十三回她就去世了,第十四回为她送葬,这个人物的故事就此结束,当然此后她就不可能再出现了。
如果单单从小说角度看,秦可卿既然到第十四回故事便结束了,读者就应对这个人物有一个完整的概念,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只要认真思考一下,便会发现,在秦可卿身上存在着大量的“误谬”,也就是“谜”。这种“误谬”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作者有意留给读者的,因而作为读者就不应回避它,而要正视它、揭示它、研究它。通过发现、揭示、研究、解决这些“误谬”,读者便可认识到《红楼梦》堪称“谜书”,或者就像我们曾作过的形象比喻——《红楼梦》就像一部“密电码”。谁如果能够解开这些“密码”,谁就能够成为曹著的“解味人”!
第二节秦可卿身上存在着哪些“谜”?
下面我们来看看秦可卿身上存在着哪些谜。
1、秦业的“营缮郎”是一种什么样的职业?如果说相当于清代的“营缮清吏司”。其司职位有两种:正四品之郎中和从五品之员外郎。这是一种并不很低的官员。既然如此,为什么秦业竟穷得不能供儿子秦钟上学,偏要让他借读于贾家的家学呢?
2、按照小说描写:“秦业……因当年无儿女,便向养生堂抱了一个儿子并一个女儿”,这个女儿便是秦可卿。秦业待秦可卿如同亲生儿女,为什么脂批却说“如此写出可儿来历,亦甚苦矣!”秦可卿苦在何处?
3、书中谈到秦业时,甲戌本有夹批曰:“妙名。业者,“孽”也。”“业”为何是“妙名”?为何“业”谐音“孽”,就是妙名?
4、书中写宝玉睡在秦氏床上,在“犹似秦氏在前,遂悠悠荡荡,随了秦氏,至一所在”处,戚序本和甲戌本有侧批曰:“此梦文情固佳,然必用秦氏引梦,又用秦氏出梦,竟不知立意何属?”小说中写了秦氏引梦,但宝玉的梦是在坠入“迷津”后,被吓醒的,怎么能说是“秦氏出梦”?
5、书中为警幻仙姑写了一篇赋,脂砚斋对此赋加批曰:“前有宝玉二词,今复见此一赋,何也?盖此二人,乃通部大纲。”第五回以后,警幻并未再出场,怎么警幻与宝玉二人倒成了《红楼梦》的“通部大纲”?
6、警幻说宝玉是“天下古今第一淫人”。宝玉怎么就成了“天下古今第一淫人”?
7、可卿仙子与可卿是什么关系?是一个人?是两个人?
8、脂砚斋批语曰:“‘群芳髓’可对‘冷香丸’。”“群芳髓”是太虚幻境中的香,而“冷香丸”是宝钗吃的一种药,这两种东西如何相对?
9、脂砚斋说:“万艳同杯”的“杯”隐“悲”字,如此说来“万艳同杯”,岂不成了“万艳同悲”,这是什么意思?
10、脂砚斋说:“千红一窟”的“窟”隐“哭”字,如此说来“千红一窟”,岂不成了“千红一哭”,这又是什么意思?
11、当书中写道:“二人因携手出去游玩,忽至一个所在,但见荆榛满地,狼虎成群”处,脂砚斋批道:“凶极!试问观者:此系何处?”——这是何处呢?
12、张友士医生说可卿之病是“忧虑伤脾,肝木忒旺”。自小说中何处可看出她的这种忧虑?
13、书中写秦可卿:“那长一辈的想他素日孝顺,平一辈的想他素日和睦亲密,下一辈的想他素日慈爱,”秦可卿在贾府中的辈份是最低的,这里说“下一辈的”指谁?
14、焦大骂道:“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爬灰的”指谁?“养小叔子的”又指谁?
15、脂砚斋说:“一部《红楼》,淫邪之处,恰在焦大口中揭明。”焦大对于淫邪之处不就揭明了“爬灰”和“养小叔子”两件事吗,如何说“一部《红楼》”中的“淫邪之处”都是他“揭明”的?
16、宝玉在听说秦可卿死了以后,“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的,不忍“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贾蓉是秦可卿的丈夫,自己的妻子死后,无动于衷,宝玉却吐血,什么原因?
17、在“直奔出一口血来”处,甲戌本有侧批曰:“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今闻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宝玉当时只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谁“继家务事”是他考虑的问题吗?而且还“今闻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即是说宝玉吐血,理所当然,合乎逻辑吗?
18、在“贾珍哭的泪人一般”处,甲戌本有侧批曰:“可笑,如丧考妣。此作者剌心笔也。”贾珍的哭,如何成了“作者剌心笔”?
19、《红楼梦》第十三回,靖藏本有回前批曰:“‘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史笔”的意思是说这里所描写的是真实事件。什么真实事件?
20、《红楼梦》第十三回的回前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本身就颇不合理。前面已说明秦可卿已病卧在床,她还如何能与贾珍私通?又怎能是“淫丧”?
21、在第五回“好事终”曲“箕裘颓堕皆从敬”处,有脂批曰:“深意他人不解。”如果按小说来解释,“敬”指贾敬,有何不可理解的?脂批的含意是什么?
22、第十三回写道:贾珍“一面吩咐去请钦天监阴阳司……”。“钦天监”是皇宫中主管天文气象的机构,贾家只是一个公的后代,有这种资格吗?。
23、文中说:“这四十九日,单请一百单八众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忏,超度前亡后化诸魂,以免亡者之罪;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孽醮。然后停灵于会芳园中,灵前另外五十众高僧、五十众高道,对坛按七作好事。”按书上的说法,为了超度亡魂,召来了三拨僧道:一拨在大厅,一拨在天香楼,一拨在停灵处的会芳园。作为一个公的后代,其孙媳的殡仪可能有如此大的规模吗?
24、秦可卿所用的棺木,“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不必说像秦可卿这样贾家的孙媳,就是贾蓉的五世祖宁国公,在等级制度十分严格的封建时代,也是不能使用这种棺木的,为什么秦可卿能用这种棺木?
25、第十四回甲戌本有回后总批曰:“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秦可卿在贾府中辈份最小,怎么成了“安富尊荣坐享人”?
26、书中写道:“只这四十九日,宁国府街上一条白漫漫人来人往……。”所谓“白漫漫人来人往”是指穿孝的人非常之多,而且在祭吊的四十九天里天天如此。按照中国的传统,只有小辈人给老辈人穿孝,而秦可卿辈份最低,那么这些穿孝者是何人?
27、第十四回在“奉天洪建兆年不易之朝”处,庚辰本有眉批曰:“……奇甚,妙甚!”“奇”在何处?“妙”在何处?
28、书中还写道:“只这四十九日,宁国府街上……花簇簇官去官来。”所谓“花簇簇官去官来”是指穿官服来吊唁者非常之多,而且这四十九日每天都如此。但是官服是不能随便穿的,只有正式场合才允许。贾珍只不过是个三品爵威烈将军,为什么这些官员纷纷来为一个爵位并不高的儿媳妇穿着官服进行祭吊?
29、为秦可卿送丧的还有公侯伯子男各级贵族成员,东西南北四路王爷都有祭棚,秦可卿丧事的规格为何如此之高?
30、秦氏丧仪原定七七四十九日后才送葬,但到“五七正五日”时就发丧了,原因何在?
31、为什么北静王身穿孝服亲来为秦可卿送葬?
32、书中说北静王“每不以官俗国体所缚”,“每”此处意即“从来”。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有从来不以“官俗国体所缚”的王爷吗?北静王对待贾家为什么如此?
33、贾蓉是秦可卿的丈夫,但当秦可卿去世后,里里外外进行张罗的是贾珍,后来又让凤姐来协理贾蓉几乎就没有怎么露面,原因何在?
34、第十四回写道:“贾政听说,忙回去,急命宝玉脱去孝服。”这说明宝玉原本是身穿孝服的,但宝玉是秦可卿的叔叔,那有叔叔给侄媳妇穿孝的?
35.北静王召见宝玉是在为秦可卿送殡的路上,当时送殡的人都穿着孝服,就是北静王也不例外,但是贾政为何却“命宝玉脱去孝服”?
第三节以错误的研究态度和方法解决不了秦可卿之“谜”
上一节谈了秦可卿身上存在着的大量的“谜”,作为读者或研究者,应当采取怎样的态度来对待呢?笔者认为:有几种态度是不可取的:
第一种,视而不见《红楼梦》中的“谜”:
这种观点认为:《红楼梦》既然是一部小说,而小说都是作者编出来的,作者怎么编,你就怎么看。比如秦可卿房间里的摆设:“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种种奇珍,你就这样理解就是了。这是作者用以表现贵族之家孙媳生活奢华的一种写法。
第二种,以书中之“谜”为借口,全盘或部分否定曹雪芹的著作权:
这种观点认为:因为《红楼梦》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作者是曹雪芹,却说是“石头”,而曹雪芹只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者,因而,书中存在着这大量的“谜”,说明此书不是曹雪芹撰写的,曹雪芹只是一个增补者,而他又没有修订完毕,难免遗存着许多“谜”。
第三种,对于书中之“谜”,不认为是其内因造成的,而是由于外因:
这种观点虽然承认秦可卿身上有“谜”,但只是承认其中部分“谜”,而对其他“谜”则视若罔闻。之后,将这些“谜”孤立起来认识,不是与书中,包括存在于秦可卿身上的其他各种“谜”,联系起来认识与解决;更不是将秦可卿与十二钗中的其他女子及书中主角宝玉联系在一起,进行认识与解决。他们的基本方法是把秦可卿孤立起来看,孤立地去探索其原型,孤立地去查找历史资料,再以所查找出来的历史人物与之附会。
上述三种看法,错在什么地方呢?
第一种情况错在回避书中的“误谬”或“谜”,这种回避有可能歪曲作者的本意:
这种看法的根源是受了外国文学理论的影响,认为优秀小说就是如实地反映现实社会,《红楼梦》也不例外。但是研究《红楼梦》,如果不正视书中的“谜”或“误谬”,不对其进行思考与解决,而是书中怎样写,就怎样认识,就难免对作者真正的意图给予歪曲。比如小说中写东西南北王都为秦可卿搭祭棚,而且北静王身穿重孝(白袍白冠)前去为一个公的重孙媳送葬这些情节,如果仅按小说内容理解,就会认为在封建社会也并不讲什么等级,等级高的也很尊重等级低的。那就完全歪曲了作者的本意。
第二种情况的错误在于不了解书中的“误谬”产生的原因,便借此全部或局部地否定曹雪芹的著作权:
读者看到书中有“误谬”,在究其原因时,有一个前提,即这部书是作者经过深思熟虑后写成的。作者曾借脂砚斋之口,两次告诫研究者和读者说:
(此书)一句不可更,一字不可改。(见戚序本第五回“宿孽总因情”处的夹批)
(此书)一字不可更改,一字不可增减。(见戚序本第十八回“邢夫人等忙上来解劝”处的夹批)
可见书中存在着“误谬”,不是作者智力低下,没有看出来,或者时间仓促,没有来得及修改,而是有意遗留下来的。曹雪芹没有明确写出自己是作者,是由于当时文字狱的社会环境,但是他已将自己是《红楼梦》作者一事隐入了书中;此外在脂砚斋批语中,亦多次提及。再者,有些史料亦有记载,这里就不列举了。
第三种情况的错误在于,虽然很想解决秦可卿身上存在着的“谜”,却采用了索隐派曾采用过的附会法:首先确定《红楼梦》十二钗中每一钗的后面都存在着一个原型,然后推测秦可卿的原型应是怎样的人,再去查阅与自己的推测相似的历史资料,最后以此与小说附会。这种方法可行吗?
首先,如此来解决书中之“谜”,忽视了作者的感情基础。试想:难道作者“一字一泪,一泪化一血珠”哭着撰写《红楼梦》,就是为了悲悼与自己毫不相干的某一历史人物?
其次,有悖于《红楼梦》的写作目的。在第一回,蒙府本有侧批曰:“因为传他,并可传我。”
这里的“他”是指“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的“裙钗女子”,“我”则指作者本人。那么,这个“他”是单数,还是复数?我们不妨看看脂砚斋对女娲氏的批语:在谈到女娲石“高经十二丈”处,戚序本有夹批曰:“照应十二钗。”在“方经二十四丈”处,有批曰:“照应副十二钗。”
女娲石是块石头,十二钗是人。为什么作者把石头和人连结在一起呢?很明显,这是在明告读者:女娲石是用来喻指人的。——喻金陵十二钗。
女娲石是一个整体,是喻一个人。而这块石头背后却隐喻着十二钗。由此来看,十二钗背后实隐写着一位女子。由此来看,那种认为秦可卿背后肯定有一个原型,因而便匆匆忙忙去查找其原型的作法并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
第四节采取正确思想方法和研究方法才可能解决秦可卿之“谜”
秦可卿身上的“误谬”或“谜”是一种客观存在,否定是否定不了的,甲戌本第一回,脂砚斋在眉批中对此作了说明:
……余亦于逐回中搜剔刳剖,明白注释,以待高明,再批示误谬。
即是说这些“谬误”或“谜”,是作者有意留给读者的。对于这些“谬误”或“谜”,脂砚斋再将其“于逐回中搜剔刳剖,明白注释”,目的是等待“高明”,揭示造成这些“误谬”的原因。在《红楼梦》中,具体来说在秦可卿身上确实客观存在着大量的“误谬”或“谜”。作为读者和研究者,面对这些“误谬”或“谜”,应当采取怎样的态度呢?视而不见,是不正确的,唯一的办法是正视它,解决它。
对于如何来解决这些“误谬”或“谜”,许多人都拿出了办法,大致可归为两类,第一类是从《红楼梦》外部找原因。如上一节所提到的第二三种情况。第二类是深入研究《红楼梦》,从《红楼梦》本身入手来解决。
笔者主张的是第二类,也就是说从《红楼梦》内因入手,去进行分析,这也就是实事求是的方法:“实事”指的《红楼梦》这一客观存在着的事物本身,“是”就是《红楼梦》这一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
笔者认为:若要真正解决秦可卿身上存在着的“误谬”或“谜”,就必须去探求《红楼梦》这一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只要找到了它的规律性的东西,或者说其内部联系,也就解决了秦可卿身上存在着的“误谬”或“谜”。
我们明白了上述基本道理之后,也就是掌握了正确的思想方法、研究方法之后,还应当明确解决《红楼梦》中存在着的“误谬”或“谜”所应具备的一些必要条件,或者说“前提”。这就和画家欲创作一幅绘画作品一样,只有这种愿望,或已经掌握了绘画技巧还不行,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如准备好画笔、颜色、画纸等。之后才可着手进行创作。那么,研究《红楼梦》,或具体来说,解析秦可卿的必要前提是什么呢?
霍国玲、紫军
【原载】《解析秦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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