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既幸运又不幸。家道的败落,生活的困厄,倒是他的幸运,正因为他“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见来者”,才激发起他的创作热情,不然,世上也就不会有一部《红楼梦》了。他的最大不幸乃是他花了十年辛苦,呕心沥血地写成的“百余回大书”,居然散佚了后半部,仅止于八十回而成了残稿。如果是天不假年,未能有足够时间让他写完这部杰作倒也罢了,然而事实又并非如此。早在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雪芹才三十岁时,这部书稿已经“披阅(实即撰写,因其假托小说为石头所记,故谓)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除了个别地方尚缺诗待补,个别章回还需考虑再分开和加拟回目外,全书包括最后一回《警幻情榜》在内,都已写完,交其亲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