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贾穗
一、杨继振的生卒年和收得此本的时间
杨藏本《红楼梦》曾经杨继振收藏,这是无须怀疑的。用杨氏《古泉喜神谱》稿本的照片、《竹遭古泉四种》稿本的影印件,和杨藏本上杨氏的几条题记,特别是第七十二回回末和第八十三回回末的两条题记比看,笔迹完全一致,可以确凿地证明这一点
对杨藏本的文字校勘和分析,海内外学者已作了详到的探索;但关于杨继振的生卒年和他收得此本的时间,以前研究杨藏本的各家文章却大都语焉不详或不尽确实。一部分研究者如林冠夫、宋谋场先生等,认为杨氏题记中的“己丑”是道光九年己丑,也就是杨氏收得此本的时间①。但如照此说,杨氏就当生于乾隆时,卒于道光间。甚至,有的研究者认为杨氏与程伟元、高鹗相识②,他就自然是乾嘉时的人了。
徐恭时先生对此作过一番深入的探讨,并取得了很大的收获。在《红楼梦研究集刊》第五辑上,他曾用“红豆”的笔名发表了《杨继振藏本《红楼梦》二、三事》一文,指出杨氏约生于道光十二年壬辰,卒于光绪十六年庚寅,存年约五十九岁。
徐先生函告笔者,他考证杨氏的生年,是依据于源的《柳隐丛谭》卷四所记“汉军继又云司马(振),郡伯钟间斋(裕)公子也,年才弱冠”。弱冠者,二十岁之谓。于源的此段材料经考证写于咸丰元年。上推二十年,即杨氏约生于道光十二年。这是无所可疑的。
徐先生考证杨氏的卒年,是依据叶昌炽的《藏书纪事诗》卷六中提及有杨继振,从上下文判断,叶氏记述时在光绪十七年。叶氏之著,在其《序目》中自称:“旧例不录生存。”结合杨藏本上杨氏题记的署年“己丑”,当即光绪十五年己丑,故徐先生推断杨氏卒于光绪十六年,存年约为五十九岁。
现在,由杨氏《竹范古泉四种》稿本的署年“癸巳三月十三日”可知,杨继振至少活到了光绪十九年,也就是说六十二岁。当然,也许他的寿命还要长,但目前尚没有其他的材料可以说明,也就只能暂定为六十二岁。至于叶昌炽的《藏书纪事诗》,很可能是因为失误或讹传而记入了杨继振的事迹。
我们把杨氏的这个年龄和他在杨藏本上的题记以及《竹箍古泉四种》稿本对照,可以发现是基本符合的。一般,人满六十始可称翁。杨氏在杨藏本上的题记署年“己丑”,无疑即光绪十五年,当时杨氏五十八岁,故各条题记皆是“又云”;到他撰写的《竹簻古泉四种》稿本时,因已年届六十二岁,故自称“又翁”。
杨氏的生卒年既已基本搞清,关于杨氏收得此本的时间大致也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如林冠夫、宋谋场等先生所说的道光九年己丑,那显然是成问题的。道光九年杨继振尚未出世,恐怕无此雅趣去收藏鉴赏什么红楼梦版本。对此,徐恭时先生曾别求异途,推测此本系杨氏在浙西购得,时在咸丰元年至五年间,即杨氏之父钟裕出任嘉兴知府期间,当时杨继振随在任上。徐先生的依据有三:(l)杨藏本扉页上有于源的题签,下署“咸丰乙卯”即咸丰五年,于源此际正为杨父的幕僚。(2)参证杨氏当时在江南生活的材料。(3)参证达舟记述杨氏在嘉兴时曾购藏宋拓的《娄寿碑》等。③
但是笔者认为,这个推测是值得商榷的。
我们从杨氏在杨藏本上所作的几条题记看,完全是刚刚收得此本,因此作了一番鉴别后而随手记在书叶上的味道。这些题记的署年都记作“己丑”,即光绪十五年,这是直接和第一手的证明材料。从咸丰五年到光绪十五年,相隔三十四年。如果说杨氏早在咸丰五年就已收得此本,但却直到三十四年后才去对此本作番鉴别,认为它出自“色目人”之手云云,这是不符合情理的。此外,如果说于源的题名是应杨氏之邀所作,那首先应该表明杨氏已经对此本进行了鉴定,并确认了此本的价值,而决不会出现请人题名在前,自己鉴别考察却在三十四年后的不可思议的现象。因此,于源的题名并非为杨氏所作,于源题名的署年“咸丰乙卯”和杨氏收得此本的时间是互不关涉的两码事。同时,笔者由此而推测,杨藏本在转归杨氏收藏之前,原是于源的筐中之物,而秦次游的题签,亦是为于源所作,到于源故世后,此本才因两家的世谊而转归杨氏所有。
总之,笔者认为,杨继振收得此本的时间应是在光绪十五年春天。
二、杨藏本上六条题记的属主和顺序
杨藏本上的题记,除了扉页1属秦次游的和扉页4属于源的题签外,另有如下六条题记:
1、扉页2:
红楼梦稿己丑秋月,xx重订④
2、扉页3:
兰墅太史手定红楼梦稿百廿卷。内阙四十一至五十十卷,据摆字本抄足。又云记
3、第三十七回回首:
此处旧有一条附粘,今逸去。又云记
4、第七十二回回末:
第七十二回末点痕沁漫处,向明复看,有满文XX字,影迹用水擦洗,痕渍宛在,以是疑此抄本出自色目人手,非南人所能伪托。己丑又云
旗下抄录纸张、文字皆如此,尤非南人所能措言,亦唯旗下人知之。
5、第七十八回回末:
兰墅阅过
6、第八十三回回末:
目次与元书异者十七处,玩其语意似不如改本,以未经注写故仍照后文标录,用存其旧。又前数卷起讫,或有开章诗四句,煞尾亦有或二句四句不同,兰墅定本一概节去,较简净。己丑四月幼云振笔几于卧云方丈
对于这六条题记的属主,研究者们众说纷纭,如扉页2面的"xx重订”和第七十八回回末的“兰墅阅过”,意见很不一致。有的还没有作出解释,如第八十三回回末的题记。根据笔者的探索,在此节先提出二点浅见:(1)这六条题记均系杨继振所书,(2)这六条题记的书写顺序。拙见是否正确,有待于专家学者的赐教和时间的检验,下面分段论述。
A、六条题记均系杨继振所书
粗粗一看,这六条题记似乎出于三个人之手。扉页2是一个人。扉页3、第三十七回回首、第七十八回回末的第三条是另一个;第七十二回回末和第八十三回回末是第三个人。但是,内在和外在的证据都说明它们均系杨继振一个人所书,而并非数人所为。澄清了这一点,对于理解其他的向题,譬如此本是否曾经高兰墅阅过和修订等等,或许是有帮助的。
我们先谈内证。扉页2“红楼梦稿”的“稿”字,和扉页3“兰墅太史手定红楼梦稿”的“稿”字写法完全相同,有如一个模子印就。而扉页3“兰墅太史”的“兰墅”两字,和第七十八回回末“兰墅阅过”的“兰墅”又写来一致。这说明,扉页2和扉页3以及第七十八回回末的这三条题记都是杨继振所写。
同时,扉页3的“兰”字与“网”字,和第八十三回回末中的“开”字与“兰”字,这4个字中的共有部首“门”字,写法都有共同的特征。而扉页3的“据”字和第三十七回回首的“处”字,以及扉页3的“记”字和第三十七回回首的“记”字,比较一下,也可以看出它们有着相同的地方。至于第七十二回回末和第八十三回回末的两条题记,无须详比即可肯定均系杨氏所题,且都有杨继振的署名落在那里。
一个人能书写几种字体,这是毫不奇怪的。何况,尽管这六条题记有的写得潦草,有的端正,但它们还是有着内在的联系,可以鉴别得出。
我们再看看外证,即杨氏的手稿《古泉喜神谱》和《竹簻古泉四种》,间题就可以更清楚了。《竹簻古泉四种》的笔迹和第七十二回回末以及第八十三回回末题记的笔迹相同,而《古泉喜神谱》的笔迹则和扉页3、第三十七回回首、第七十八回回末题记的笔迹相似;尤其是,《古泉喜神谱》中的“燕南学人杨又云”的“又云”两字,和扉页3“据摆字本抄足,又云记”的“又云”,都写得那么特殊,那么相同,可以证明这六条题记的书写者,就是撰写《古泉喜神谱》和《竹簻古泉四种》稿本的同一人。
辨明了这六条题记均出自杨继振之手后,对于扉页2的“Xx重订”究竟应解释成“董二”还是“莲公”抑是“茧荃”,就可省去许多无谓的争论了。这两个字写得很潦草,一时难以鉴别,杨继振的字、号又颇多,很可能这是杨氏晚年新取的一个号,尚不为我们熟悉罢了。
B、六条题记的书写顺序
辨明这六条题记的书写顺序,可以使我们看清杨继振对此本的认识过程,以帮助我们正确理解杨氏题记的含意,譬如说第七十八回回末的“兰墅阅过”是怎么回事。
笔者认为,这六条题记的先后顺序是:(1)第三十七回回首条;(2)第七十二回回末条;(3)第七十八回回末条;(4)第八十三回回末条;(5)扉页3条;(6)扉页2条。前面的四条题记写于光绪十五年三月至四月间,即此本刚刚转归杨氏收藏之时;而后面的两条题记写于同年秋月,即此本已由杨氏补配齐全、正待重加装订之时。
在杨氏收藏此本之前,可能已经流传有一种说法,即此本是高兰墅的手稿本,故而于源和秦次游在咸丰五年题写此本时就还记为“红楼梦稿”。光绪十五年春天,此本转归杨氏所有,这种说法也就跟着传给了杨继振。
但是,杨氏在一开始对这种说法是半信半疑的。因为尽管此本有着大量的旁改文字,颇象个“稿本”,然而却没有高鹦的任何题记,则焉知此本出自何种人之手l杨继振是同、光年间有名的古物收藏家,在收藏之前,他不会不加鉴别地就接受他人的说法,否则就不成其为杨继振,而要变成别的什么“振”了。因此,杨继振在得到此本后,逐回进行了一番考察工作。他先是在第三十七回回首发现有一处已失落的粘条的痕迹,就注了一笔。接着,在第七十二回回末发现了两个满文字,于是怀疑“此抄本出自色目人手”,是“旗下人”所为。但是,到此时他还没有将此本和高鹗连系起来。
促使他认为此本和高鹦有关系的,是第七十八回。通过将程甲本(即杨氏题记中的“兰墅定本”和“摆字本”)和此本的第七十八回对照,不知杨氏发现了什么秘密,使他产生了此本是曾经“兰墅阅过”的看法⑤。遗憾的是,由于笔者没有程甲本,杨氏又没有交待其详,使人无从去窥察其间的奥秘,只能是留待将来了。
最后,到第八十三回,杨氏已深信不疑,此本不仅曾经“兰墅阅过”,而且就是“兰墅定本”即程甲本之前的修改手稿本。此中原因,可能是因为此本后四十回的正文存在着繁简两种文字,而经过旁改后的正文已与程高本相差无几。尤其是,后四十回的旁改主要是在原来简单的各回中进行增添润色,颇合程高序言所说“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唯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之言。因此,杨氏完全相信了这是高鹗手稿本的说法,把此本看得十分宝贵,不仅请人据程甲本抄补了已缺损的各回,重加装订成册,且亲自在卷首,即扉页2和扉页3,写下了那两条颇有点得意的题记。
通过对这六条题记顺序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杨氏对此本的认识是从怀疑而逐步深入,最后才确认为是“兰墅太史手定红楼梦稿百廿卷”的。至于杨氏的看法是否对头,这就可以另当别论了。
三、第八十三回回末行题记的含意
第八十三回回末杨氏的题记(见前)是一条较难读懂的题记。以前的研究者除了曾指出其中的“兰墅定本”即指程甲本外,对于这条题记的完整意思,以及它为什么被题写在第八十三回回末等,尚未能作出解释。
这条题记其实也不难理解。只要我们首先联系两点去考虑,即可解出此条题记的含意。这两点是:(1)杨氏是在用程甲本鉴别此本。因题记中的“元书”显指此本,而“改本”则指程甲本;(2)此本的总目原己缺损,仅存84一120回的回目。
为了具体说明,笔者先将从第一回到第八十三回程甲本和杨藏本歧异的回目抄录如下,以供鉴别:
(表见附件)
在上面共20回的回目中,第七回杨藏本没有回目,无从与程甲本作比较;第五十六回杨藏本原作“识宝钗小惠全大体”,但有旁添一“贤”字,亦可观作“贤宝钗……”,就与程甲本相同了。下余18回的回目,杨藏本和程甲本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此即杨氏题记所谓的“目次与元书异者十七处”之意。至于为什么说是十七处,而不是说十八处,或许是因杨氏生当同、光时期,程甲本早已屡经翻刻,可能杨氏所使用的本子在上述的某一回上与杨藏本相同,两者的相异就只是“十七”处了。也有可能是杨氏在统计时疏忽,漏计了一回,象第二十四回、第二十九回、第五十二回、第六十二回、第六十五回,两本原只仅有一字之差,因此,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杨氏认为,这“十七处”不同的回目,“元书”杨藏本不如“改本”,即程甲本。不仅如此,包括杨藏本所有的“开章诗”“煞尾诗”等,程甲本“一概节去”,也显得后者比前者“简净”。这里都流露出了一个意思,即程甲本是在杨藏本基础上的改定本,而杨藏本就是程甲本的稿本。
在这段题记中,还有一句值得注意的话,即“以未经注写,故仍照后文标录,用存其旧”与上下文连续,笔者认为它的意思如下:
第一,前面说过,杨氏披阅到第八十三回时,已经认为此本不仅曾经兰墅阅过,而且就是高鹗的“手定红楼梦稿本”。正是从这种认识出发,对于杨藏本和程甲本为什么会有“十七处”回目的不同,杨氏很感到有点困惑不解。因为在他看来,如有所不同,理应有所“注写”或者涂改的痕迹才是,一如第二十九回、第三十回、第三十六回、第五十六伺之例那样。
第二十九回回目原作“痴情女”,现已被涂改为“多情女”,遂与程甲本相同;第三十回原有两条回目,现在一条“讽宝玉借扇生风,逐金钏因丹受气”已被勾去,剩下的一条与程甲本相同;第三十六回回目原作“悟梨香院识分定情”现已被勾改成与程甲本相同,“识分定情悟梨香院”,第五十六回回目原作“识宝钗”,但旁有一“贤”字,若视作“贤宝钗”,即变得与程甲本相同。杨氏认为,这些改动是高兰墅的手笔,反映了一种从“稿本”到“定本”的过程,是不注之写。但剩下的“十七处”回目,在杨藏本上却没有如上那样,反映出任何涂改或准备改动的迹象。第二,和补配残缺的各回正文一样,杨氏亦准备抄配原已散失的总目第一回到第八十三回。事实上,他已经逐回抄录了前八十三回的回目,才熊在与程甲本的回目(抑或总目)比较时,一目了然地得出了两本的回目有“十七处”不同的看法。对于这“十七处”不同于程甲本的回目,杨氏一方面认为“玩其语意,似不如改本”,即不如改定后的程甲本,一方面又因其“未经注写”,即没有任何改动的痕迹,就决定采取“仍照后文标录,用存其旧”的态度,即保存此本旧有的面貌。
这些就是这条题记的意思。
但现在杨藏本的总目仍旧缺少第一回至第八十三回的回目(现有的这部分总目系1959年后所抄配),没有补全,究其原因可能是出于装订时的疏忽,遂留下了这一遗憾的情况。
改定于八五年五月一日
注释:
①②见:林冠夫的《谈杨本》,载《红楼梦研究集刊》第二辑,宋谋玚的《关于(红楼梦稿)的几个问题》载1980年9月社会科学战线编辑部编辑的《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论丛》.
②见《红楼梦研究集刊》第5辑《杨继振藏本<红楼梦》二、三事》.
③见1981年第4辑《红楼梦学刊》所载《关于<红楼梦》117回的一个别本》一文的注释(6)。
④关于扉页2“红楼梦稿,xX秋月”的时间问题,有的研究者认为是“乙卯秋月”,有的研究者如宋谋场先生认为是“己丑秋月”.笔者同意宋先生的说法,理由是:扉页2的署名落款都写得很撩草,不可卒辨,但“红楼梦稿”的“稿”字和扉页3“兰璧太史手定红楼梦稿”的“稿”写得完全一致,证明都出自杨继振之手.在本文第一节中笔者已经指出,杨氏收得此本的时间当在光绪十五年己丑,因此他不可能早在咸丰五年乙卯就作此扉页题记。
⑤宋谋玚先生在同一文章中曾指出,如同在第三十七回首页顺手校正了一个“致”字那样,杨继振在第七十八回之末也顺手校正了一个“寒”字,这些习惯恰好相同。
《红楼梦学刊》一九九六年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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