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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漠”的文化使命感与充盈的文化蕴涵量——对《红楼梦》与中国小说文化的思考

作者:苏涵
中国小说丰厚的文化蕴涵,不仅来源于叙述内容本身的文化信息量,而且取决于小说家感应文化时的自觉表现欲,也就是说,小说家们往往有着强烈的文化使命感 但是,《红楼梦》的作者恰恰在主观意识上“淡漠”了这种文化使命感,并且形成了另一种文化表现形态,使《红楼梦》反而具有更为充盈的文化蕴涵量。这种主观上的“淡漠”与客观上的充盈,意味着小说文化的深刻变化,对今天的小说也有更多的启示。



在中国文化大氛围中成长的中国小说,一直有着强烈的文化使命感,小说家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以自己手中这种一直被视为“小道”的文学形式去承载文化的重负:或用以表现社会的正统思想,以导化民情.起经史难起的劝戒作用;或以之进行文化观念、文化知识的阐释疏解。小说.既是一种故事载体,也是一种文化载体。唐代刘知几说“ ⋯ ⋯ 是知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从来尚矣。”① 宋代曾慥说:“小道可观,圣人之训也。⋯⋯可以资治体,助名教 供谈笑,广见闻。”② 明代胡应麟亦说:“小说,子书流也。然谈说理道,或近于经,又有类注疏者;纪述事迹,或通于史,又有类志传者”,“小说者流,或骚人墨客游戏笔端,或奇士洽人搜罗宇外,纪连见闻,无所回忌,覃研理道,务极幽深。其善者,足以备经解之异同,存史官之讨核.总之有补于世,无害于时。”③在这些认识中,小说既“自成一家”,身处“小道”,又要背负起其他文学形式和文化形式难以承担的重任— — 向为数众多的读者传播文化。可是,这不是要通过对人生、社会的审美化表现去实现自身的文化价值,保持自身文化形态的独立性,而是要将文化做为小说之外的东西背负起来,尤其是要将传统社会的哲学意识、宗教思想、社会伦理观念等等形而上的内容,被动地附缀于小说之中,小说家不仅是故事的讲述者,而且要充当说教者的工具角色。于是影响了中国小说本应有的文化形态的分离,被分离成本体文化与附缀文化两种内容系统,并将它们扭结在一起。

到《红楼梦》,这种现象发生了本质性的深刻变化,即《红楼梦》作者自觉而大胆地解除了文化的刻意附缀,相反以具有独立性的小说文化形态实现文化在小说中的最大蕴涵。在过去的研究中,人们不断强调“吾国之小说,莫奇于《红楼梦》,可谓之政治小说,可谓之伦理小说,可谓之社会小说,可谓之哲学小说、道德小说”,④ 却忽略了作者主观意识上对政治、伦理、社会、哲学、道德等方面的文化观念的有意“淡漠”。下边我们比较几部重要小说中的作者“宣言”,来阐明这一问题:

《三国演义》的卷首词,感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的历史沧桑,而要将“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这表明作者演绎历史兴亡,在“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天下大势”中阐说自己的历史意识与社会观念的文化动机,也由此决定全书基本的思想框架。《水浒传》的“引首”诗明确提出;“细推治乱兴亡效,尽属阳阴造化功”的创作思想。《西游记》第一回回首诗日:“覆载群生仰至仁,发明万物皆成善。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又意味作者作此书的意图是要向人们展示天地造化的“至仁”之德和导人“成熟”的至高原则。《金瓶梅》第一回,作者更是明确表达了针砭人世酒色财气的基本思想,以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惩戒意识。在这些小说的具体叙述中,其文化内涵更为具体,更为复杂,虽不会与这些提示尽相吻合,可这些提示都说明作者把某些文化观念,尤其是把传统文化中的历史观、社会观、道德观做为表现宗旨的共同趋向。小说就这样被附缀文化左右,在异彩纷呈中,暴露着它的局限。至于“三言”明确的伦理惩戒观念,《聊斋志异》“假狐鬼以讽谕世俗”⑤的基本思路,《镜花缘》“以为学术之汇流,文艺之列肆”⑥ 的文化词典的特征。更加说明附缀文化不仅左右了小说本体文化的观念形态,而且不同程度地改变小说的文本形态。

《红楼梦》第一回,也明确提出了创作的思想宗旨与艺术宗旨,但与上述小说比,却有以下几方面的不同:

其一,回避传统小说内容与历史时代尤其是与“现世”社会的直接对应。这就是作者所说的“故将真事隐去”,“然朝代纪年,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毫不干涉时世”。尽管谁都明白作者写的就是现时现世,可由于主观上的回避,不只是为了锘乱其年代,使小说的叙述时空具有更大的自由,而且有意识地解除历史内容的规定性对小说内容的束缚,以非历史揭示更为深刻的历史文化内容。

其二 ,回避传统小说以“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为主的内容选择,明确提出将阁阔情事傲为叙述主体。即作者所说的“并无犬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其中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大旨谈情”。显然,“理朝廷、治风俗”的“ 大贤大忠”之类内容有着直接的文化内涵,而闺阁情事的文化内涵就相对间接而曲折。作者有意地“淡化”前者,即是要在与社会主体文化的分离中曲折地将笔深入特定人群的文化心理之中。

其三,明确提出小说创作的目的在于娱乐,而不是为了教化惩戒,不是为了实现传统小说“谈说理道”、“备经解之异同”的作用。即作者所说的“复可悦世之且,破人愁闷”,“亦可 消愁破闷”,“可以喷饭供酒”,“只愿他们当醉饭饱卧之时,或避事去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陶情适性而已”。小说娱乐观的提出,历史已久,可由作者本人在小说起始如此明确、如此突出地提出来,还是第一次,这更是对小说教化观的有意背逆。

其四,将小说趣味视为实现其“陶情适性”目的重要途径,视为小说的审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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