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旭
清代的散文和小说、戏剧相比,未免逊色,但也有大家,不乏佳作。清代散文流派不如明代繁多,最大流派“桐城派”。因这派主要作家方苞、刘大櫆、姚鼐都是安徽桐城人而得名。桐城派创始于清初,延续到清末,它有一套完整的古文理论,主张学习《左传》、《史记》、唐宋八大家古文,讲究“义法”。所谓“义”,就是文章的思想内容。桐城派所提倡的思想内容,主要是儒家的一套封建伦理道德。所谓“法”,是指文章的结构和语言的雅洁。这套要求言之有物和言之有序的写作理论,使人容易执法遵循,所以有影响。在写作实践上,他们务求材料,语言简明,以阐明中心为原则,文章风格是简洁有余,生动鲜明不足。他们的创作取得一定成绩,有一些好的作品为人传诵。 (“桐城派”创始人方苞因“南山集”文字狱牵连被捕,关在刑部监狱。他目睹身受了监狱里的种种黑幕,名篇《狱中杂记》以大量的事实,栩栩如生的描写,揭露了监狱中官吏贪赃枉法、坏人逍遥法外,无辜者负屈含冤的真相,抨击了司法部门的罪恶与黑暗。他的《左忠毅公逸事》记叙了明末东林党成员左光斗生前的逸事,以史可法为陪衬,把左光斗以国事为重,不计较个人生死荣辱的可贵品质写得慷慨激昂、情真动人。在桐城派作家中,方苞的文章比较深刻,能反映复杂的生活和社会的真实面貌。这个流派除了有明确的理论和一定的创作实绩外,作家和追随作家众多,因此,在清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