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焱林
启《九辩》与《九歌》今注屈原《离骚》之
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
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衖。
前人之释多歧,且不得其要,今试作新诂。
启:当是禹之子启,继禹为夏王。
《九辩》、《九歌》,王注:“禹乐也。”《九歌》:《书•大禹谟》:“九功惟叙,九叙惟歌;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蔡沈注谓:“此《周礼》所谓九德之歌,九韶之舞。”王注为禹乐,有自来也。姜亮夫疑其本“舞韶”二字,事出有因。洪补谓:“《山海经》云:‘夏后开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注云:皆天帝乐名,自启登天而窃用之。《天问》亦云:“启棘宾商,《九辩》《九歌》。”关于“启棘宾商”,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