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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甫《赠花卿》赏析

                               原  诗
                       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析赏
     此诗是杜甫飘泊西南时期的名作。
    花卿,名叫花敬定,有的书写作花惊定。他是成都尹崔光远的部将。唐肃宗上元二年(公元761年),梓州刺史兼东川节度副使段子璋谋反,花敬定前去平叛,斩杀段子璋后将其首级亲自掷献给崔光远。随后,花敬定率部奏凯而旋。当时,杜甫有关写花敬定的诗歌还有一首七言古诗《戏作花卿歌》,较详细地描写了这次平叛。在那首诗中,杜甫称花敬定为猛将,并说“学语小儿知姓名”,可见花敬定当时在成都的影响。卿,是古代对男子的敬称,也作夫妻之间或朋友之间的爱称。在这里,无论是敬称或爱称,都是杜甫出于对花敬定的尊重。从诗的题目看,花敬定应该算作杜甫的朋友。
    锦城,又称锦官城,古为主管织锦之官府所在,故城在今成都西南。锦城的另一层含义是景物华美的城邑。在此代指成都。丝管,是指代两种乐器。丝,指可弹奏的弦乐器;管,指可吹奏的管乐器,如萧、笛之类。纷纷,本意是既多而乱的样子,此指各种乐曲相互糅和,和谐动听。“半入江风半入云”,字面的解释是,一半乐声随江风飘荡,一半乐声升入云霄。这里是写诗,是诗人的想象,当然不是科学的计量。音乐无形,眼睛是看不见的。但是诗人在此借助于风和云,将抽象的音乐描绘得有形有色,似乎能让人看得见。前两句写音乐之美,是实写。但这里须指出的是,实写与虚写,只是相对而言。如果第二句与第一句相比,第一句是实写,第二句属虚写。如果将前两句合起来,再与后两句相比较,三四两句为虚写,一二句全成了实写。从这一点来看,对诗的表现方式的看法就如同中医辨证论治一样,须具体问题具休分析。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这首诗用反问作结,极赞音乐之美。美到什么程度?美到只有在天上才会有,而人间极难听到,诗人通过夸张,使诗意得以升华到一个暂新的高度,给人以无限暇想。
    对于这首诗,千百年来,一直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生于杜甫之后数百年的明代杨慎说:“花卿在蜀,颇僭用天子礼乐,子美作此讥之,而意在言外,最得诗人之旨。”僭的意思是超越本分。古代等级制度森严,地位在下者不得冒用地位在上者的名义、礼仪或器物,如果冒用了就是僭越,必须治罪。大约杨慎臆定花卿僭用了皇帝礼乐,杜甫写诗来讽刺他。另一种观点则以为杜甫只是赞美乐曲之妙,并无嘲讽之意。不少学者即持此说。笔者也认为此诗之意即属后者。这首诗是一篇赠言,就是杜甫与花敬定分别时写给对方的话。我们可以就此诗作一下延伸,花敬定平叛之后,肯定兴奋异常,一些社会名流前去为其祝捷,花敬定欢喜不尽,盛情款待。在宴会上除了唱酒吃肉外,再奏一些音乐,这都是情理之中的事。从“赠”和“卿”两个字都不能认定此为讥讽之作。哪有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以后,再费尽心机写一首名传千古的讽刺佳作!这于理于情都说不通!是否杨慎将“天上”误认作“天子”了也很难说。
    诗人这样写,只是为了夸张。正如大思想家王充在《论衡·艺增》中所云:“誉人不增其美,闻者不快其意;毁人不益其恶,听者不惬于心。”夸张是诗人的惯用手法,杜甫曾在诗中多次运用,如赞誉章彝为“指挥能事回天地,训练强兵动鬼神”。赞誉苏涣诗时更是极尽夸张之能事,如读苏诗的感觉是“乾坤几反复”,“胜食斋房芝”,“余喜发却变,白间生黑丝”等等。在赞誉李白时不仅用了“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而且夸他“斗酒诗百篇”。别的不说,但说“李白斗酒诗百篇”就够夸张了。李白说自己“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又说“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好了,如果杜甫是写实的话,李白一天该写多少诗?一生又该是多少呢?因此,杨慎所说杜甫用诗讽刺花卿之事,纯属臆断。我们只把这首《赠花卿》当作赞美音乐的妙诗来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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