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乎异端,斯害也已”新解
2012级高一(4)班3组 任梦宇
2.16 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对于这条论语,历来是说法不一,莫衷一是,不客气的说,也许我们这次研讨的论语是本次研讨中最难的一条。先不说理解与感悟,仅从翻译这块就是十分不易的。而从古至今,对于此条论语的翻译,大体上有以下几种:
一. 批判那些不正确的议论,就能消灭祸患(杨伯峻《论语译注》)
二. 攻击和你不同的异端学说,那反而是有害的(李泽园《论语今读)》
三. 专向反对的一端用力,就有危害了(钱穆《论语新解》)
如此三解,颇具代表,而我认为,要想准确的理解这条论语,重点就在“攻”与“异端“上,我们不妨逐一来看。
古人对异端与攻早有自己的见解,朱熹说过:“攻,专治也,故治木石金玉之工为攻(朱熹《四书集注》)对这一点,我还是比较赞同的,这个攻是从工字演化而来的,本意是治理(器物)在这里也可引申为治理。
而异端何解?朱熹也说过:“异端,非圣人之道,而别为一端(朱熹《四书集注》),这个说法从字面来看还是挺有道理的,但回顾历史,论语是由其弟子在孔子死后整理而成的,但孔子说这句话时,诸学未立,即使孔子死后,诸子百家已经出现,况孔子曾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之类的话,说明孔子是个主张兼收并蓄的人,怎么可能教导学生攻击别于自己的学说呢,所以这个异端还是清代的焦循解释的更好:盖异端者,各为一端。彼此互异为执持不能通则悖,悖则害也。”
所以综上所述,我认为攻,专治也,可引为治理,异端,是事物的极端,本句在我看来应理解为:“治理事物,不能走极端,如果那样,就有害了”更好。
当然,孔子已经死了两千多年了,我的理解也不一定正确,对于这条论语的解读,还有待于研究。
感悟:在这次论语研讨中,我们组也有所感悟:一句话有争议的情况不是第一次,肯定也不是最后一次,真理越辩越明,或许,只有经历了去伪存真的过程,真理才能更好的被接受。
师评:对这则论语的研读,这组学生能查阅相应的资料来比较分析,分析后又能提出自己的见解。我们姑且不说其分析正确与否,关键是学生能查阅资料,能聚在一起讨论,能对权威提出质疑,能提出自己的见解,这就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