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音有声——谈墨子“譬、侔、援、推”论辩术
陈永睿
墨子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逻辑哲学、语言哲学家、政治哲学家和天下第一大侠。他长于论辩,曾在《小取篇》说,辩有七法,其中“辟也者,举他物而以明之也。侔也者,比辞而俱行也。援也者,曰:子然,我要独不可以然也?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犹谓’也者,同也;‘吾岂谓’也者,异也。”也就是说,“辟(譬)”的方法是用一事物解释另一事物。“侔”的方法是系统而详尽地对比两个系列的问题。“援”的方法是说:“你可以这样,为什么我独独不可以这样?”“推”的方法是将相同的东西,像归于已知者那样,归于未知者。已经说彼〔与此〕同,我岂能说它异吗? 简单地说,“譬”是用道理相同的事物作比喻,“侔”是用类比法证明相同,“援”是引事例论证,“推”是推理以决定是非。
《兼爱》《非攻》《尚贤》就运用了这些论辩术。
《兼爱》开篇即用“侔”法,即系统而详尽地对比两个系列的问题,提出了几组相互对立的概念:兼相爱——交相恶,天下之利——天下之害,爱人、利人——恶人、贼人,治——乱,等等,以论证兼爱互利的必要性:“不相爱”则天下遍生“祸篡怨恨”,“仁者非之”;“兼相爱,交相利”则“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仁者誉之”。再运用“援”“推”法,即事例论证和推理论证,以论证兼爱互利的可行性:连举晋文公、楚灵王、越王句践三例,说明君之好恶决定民之取向,关键在于上行下效。像攻城野战这样有生命危险的事情,老百姓固然不愿去做,若国君倡导,则众人都能去做,何况“兼相爱、交相利”呢?这样就有力地论证了观点,具有周密的逻辑性和强大的说服力。
墨子在《非攻》中也综合使用了“譬、侔、推”三种论辩方法。开篇不说“非攻”,而是直接打比方(用“譬”法)。先说“窃其桃李”是“亏人自利”,再说“攘人犬豕鸡豚”“罪益厚”,又说“取人马牛”“罪益厚”,又说“至杀不辜人也”“罪益厚”。在君子能否分辩“义”与“不义”的问题上,墨子又继续运用对比法加以辨析(用“侔”法)。“杀一人”“杀十人”“杀百人”,君子谓其“不义”,然而,攻打别的国家,导致伏尸百万,流血成河,君子反而誉之为“义”。接着,墨子又通过君子“少见黑”“少尝苦”“小为非”与“多见黑”“多尝苦”“大为非”结果的对比(用“推”法),进一步类比说明君子在“义”与“不义”问题认识上是混乱的。这样,连续设喻,层层递进。墨子用人们都能理解、容易接受的客观事例,巧妙设喻类比,层层推进说理,从而说明罪行的轻重,最后归结到攻打、掠夺别人的国家是最大的罪行,揭示“攻伐”是错误的,阐明了“非攻”的思想。这样,文章说理透彻有力,顺理成章。
而在《尚贤》中,墨子也综合运用了多种论辩术。第一段中,墨子将主观追求与实际结果进行了鲜明的对比:“欲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从而引人探究原因:“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这里运用了“侔”法。第四段中,“譬之富者有高墙深宫,宫墙既立,谨上为凿一门。有盗人入,阖其自入而求之,盗其无自出”,若君王抓住尚贤任能这一关键,国人自然竞相行义。这里运用的就是“喻”法。第五段中,墨子连举“尧举舜于服泽之阳”、“禹举益于阴方之中”、“汤举伊尹于庖厨之中”、“文王举闳夭、泰颠于罝罔之中”四个典型事例,从而说明古代君王尚贤任能的强大功效。这里运用的就是“援”法(典型事例论证法)。
有人说:“大音希声”,即最大最美的声音乃是无声之音。墨子论辩的声音,表面上看似絮絮叨叨,实则是最大最美的,他把自己兼爱、非攻、尚贤等理念通过貌似浅显的语言、实则周密的逻辑而表达出来,唱响了“大爱无疆”的洪大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