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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语林》与纪传体史书《旧唐书》比较

作者:邝明月

王谠以《国史补》等五十本书为资料来源撰写成唐代笔记总集《唐语林》。《唐语林校证》,由周勋初校证《唐语林》后重新出版。本文所用书为《唐语林校证》(下文皆简称为《唐语林》),凡不列书名只列条目的引文均出于此书。
《唐语林》也没有本纪这一类按年按月日记载国家大事和政治活动的体裁,因为笔记体和本纪体的分工不同,篇幅不同。

一、朴实的叙事风格与活泼的叙事风格的区别

我们以唐玄宗为个案,分析本纪体朴实的叙事风格与《唐语林》笔记活泼的叙事风格的区别。《唐语林》里有唐玄宗的条文共100条,唐宣宗90条,《旧唐书》本纪第八,《唐语林》“豪爽”476条分别如下:

玄宗至道大圣大明孝皇帝讳隆基,睿宗第三子也,母曰:昭成顺圣皇后窦氏。垂拱元年秋八月戊寅,生于东都。性英断多艺,尤知音律,善八分书。仪范伟丽,有非常之表。三年闰七月丁卯,封楚王。天授三年十月戊戌,出阁,开府置官属,年始七岁,朔望车骑至散堂,金吾将军武懿宗忌上严整,诃排仪仗,因欲折之。上叱之曰:“吾家朝堂,干汝何事?敢迫吾骑从!”则天闻而特加宠异之,寻却入阁。长寿二年腊月丁卯,改封临淄郡王。圣历元年,出阁,赐第于东都积善坊。大足元年,从幸西京。赐宅于兴庆坊,长安中,历右卫郎将,尚辇奉御。

神龙元年,迁卫尉少卿。景龙二年四月,兼潞卅别驾。十二月,加银青光禄大夫。州境有黄龙白日升天,尝出畋,有紫云在其上,后从者望而得之,前后符瑞凡一十九事,四年中宗将祀南效,来朝京师。①

玄宗为潞州别驾,入觐京师,尤自卑损,暮春,豪家子数辈游昆明池。方饮次,上戎服臂鹰,疾驱至前,诸人不悦,忽一少年持酒船唱曰:“今日宜以门族官品自言。”酒至,上大声曰:“曾祖天子,祖天子,父相王,临淄王李某。”诸少年惊走,不敢复视,上乃连饮三银船,尽一巨馅,乘马而去。(476条)

《旧唐书》记唐玄宗去京师之前,只记一事,他临行前问筮的情况:“蓍立,奇瑞非常也,不可言。”唐玄宗自言门第官品之事,史书不收。本纪记国家大事和皇帝的政治活动,此事无涉政治,故不收。《旧唐书》里记唐玄宗叱武懿宗事,一两笔而已,476条记唐玄宗自言门第事,描写了外形,“戎服臂鹰”。报了门第以后,写“诸少年惊起,不敢复视,”来渲染玄宗在“卑损”之时仍有少年血气,476条叙事力求生动有趣,《旧唐书》玄宗本纪叙事,时间、官职、事件,讲述清楚则可,人物对白、人物描写很少,史书的重点在明治乱之迹,对人物官职变动的关注是对治国安邦的关注,涉及的事件、人物很多,为了节省篇幅,叙同一件事有时不如《唐语林》详细:

六月,山东诸州大蝗,飞则蔽景,下则食苗稼,声如风雨,紫微令姚崇请差御史下诸道,促官吏遣人驱扑焚痤,以救秋稼,从之。是岁,田有收获,人不甚饥。(《本纪第八》第175页)。

开元初,山东蝗,姚元崇奏请遣使分捕,上曰:“蝗虫,天灾也,由朕不德而致焉。卿请捕之,无乃违天乎?”崇曰“《大田》之诗‘秉界炎火’者,捕蝗之术也,古人行之于前,陛下用之于后。行之所以安农除害,国之大事也,陛下熟思之!”上曰:“事既古,用可救时,朕之心也。”遂行之。是时中外咸以为不可,上谓左右曰:“与贤相讨论已定,捕蝗之事,敢议者死。”自是有司结奏,捕蝗十分去四。(95条)。

《唐语林》有些条文不见于史书,像841条、842条:

刘禹锡云:“韩十八愈直是太轻薄,谓李二十六程曰:‘某与丞相崔大群同年往还,直是聪明过人。’李曰:‘何处是过人者?’韩曰:‘共愈往还二十余年,不曾过愈论著文章,此是敏慧过人也。’”

韩十八初贬之制,席十八舍人为之词,曰:“早登科第,亦有声名”。席既物故,友人曰:“席无令子弟,岂有病阴毒伤寒而与不洁吃耶?”韩曰:“席十八吃不洁太迟。”人问曰:“何也?”曰:“出语不是当。”盖忿其责词云“亦有声名”耳。

以上两例出自刘禹锡之口,刘禹锡和柳宗元都很自负,韩愈和刘禹锡、柳宗元关系还不错,但韩愈反复向宪宗表明他与永贞革新集团的区别,反对永贞革新以讨当权者欢心②。刘禹锡在216条记柳宗元《平淮西雅》有妙于韩愈《平淮西碑》之处,由这几条可知,刘禹锡早年仕途顺畅,被王叔文视为宰相之器,但改革触及宦官、藩镇利益而失败,刘禹锡流放偏远之地多年。刘禹锡对韩愈有机会成为御用文士,到最后官运、名声、政治资本比他好,感到不服气,再说韩愈的狂妄是出了名的,宪宗因为韩愈谏迎佛骨一事,生气的不是韩愈批评他,而是用语太重,“愈为人臣,敢尔狂妄(《旧唐书》第420页)”。刘禹锡自然可以举几个例子,善意地嘲笑他。《唐语林》里刘禹锡所说的这些事,史书无载,出自刘禹锡之口,使我们对韩愈、刘禹锡有更具体的认识。

二、《唐语林》更注重趣味性

史书记皇帝,将相,文士,多从一生所为出发,尽可能做到公允。以《唐语林》中有40条条文的李德裕为例,《旧唐书》指出他作为重臣,能建功立业,然而好报私仇,《唐语林》所录李德裕四十事,几乎多属正面,唯有894条稍提及李德裕好报私仇,“此非药也,皆人骼灰耳!此太尉当朝时,为私憾黜于此者。”《旧唐书》卷174《李德裕传》虽记李德裕代牛僧孺为扬州大都府长吏,牛僧孺交扬州府藏钱帛八十万贯匹给张鹭保管,李德裕到镇后,“奏领得止四十万,半为张鹭用讫,僧孺上章讼其事,果如僧孺之数。德裕称初到镇疾病,为吏隐欺,请罚,诏释之。……韦楚老,樊宗仁等,连章论德裕妄奏钱帛以倾僧孺(《旧唐书》第4521页)”。李德裕想陷害牛僧孺之心,路人皆知。李德裕还擅用职权,冒天下之大不韪,令李绅、郑亚等窜改《宪宗实录》,《旧唐书》卷十八上《武宗纪》:“时李德裕……复恐或书其父不善之事,故复请改撰实录,朝野非之,”卞孝萱证明:“窜改实录是李德裕‘移投荒服’的罪证之一。③《唐语林》专主叙事,评论甚少,把对历史事件的评价权交给读者:

宝历中,毫州云圣地水,服之愈宿疾,亦无一差者。自洛已来及江西数十郡,人争施金货衣服以饮焉,获利千万,人转相惑。李德裕在浙西,命于大市集人,置釜取其水,设司取猪肉五斤煮,云:“若圣水也,肉当如故。”逡巡熟烂。自此人心稍定,妖者寻而败露。(114条)

宝历二年,毫州言出圣水,饮之者愈疾。德裕奏曰:“臣访闻此水,本因妖僧诳惑,狡计丐钱。数月已来,江南之人,奔走塞路。每三二十家,都雇一人取水。拟取之时,疾者断食荤血,既饮之后,又二七日蔬飧,危疾之人,俟之愈病。其水斗价三贯,而取者益之他水,沿路转以市人,老疾饮之,多至危笃。昨点两浙、福建百姓渡江者,日三五十人。臣于蒜山渡已加捉搦。若不绝其根本,终无益黎甿。昔吴时有圣水,宋、齐有圣火,事皆妖妄,古人所非。乞下本道观察使令狐楚,速令填塞,以绝妖源。”从之。(《旧唐书》第14册卷174《李德裕传》第4516页)

时毫州浮屠诡言水可愈疾,号曰:“圣水”,转相流闻,南方之人,率十户僦一人使往汲。既行若饮,病者不敢近荤血,危老之人率多死。而水斗三十千,取者益之他水汲转鬻于道,互相欺訹,往者日数十百人。德裕严勒津逻捕绝之。且言:“昔吴有圣水,宋、齐有圣火,皆本妖祥,古人所禁。请下观察使令狐楚填塞,以绝妄源。”从之。(《新唐书》第17册卷180《李德裕传》第5330页)

以上所引三段文字,事同而文异。史书书面色彩较浓,多有官方语言,体现政府治理国家不同儿戏的道理。李德裕评介圣水事见于奏言。《唐语林》记述了李德裕用何种方法证明迷信之不可信,用事实而不是用“昔吴有圣水,宋、齐有圣火,皆本妖祥,古人所禁”这些抽象的道理、遥远的事例来证明僧人为了敛财而假言有能治百病的圣水是不存在的。《唐语林》114条,“宝历中”叙明事情发生的时间,“毫州出圣水,服之愈宿疾,亦无一差者”,圣水确实“治好了”某些人的病所以才有轰动效应:“自洛已来及江西数十郡(相当于一名医生的医术在洛阳、南昌、九江等十来个大中城市出名,又如传销因骗财而被取缔),人争视金货衣服以饮焉,获利千万。”神仙之说不可信,江湖药方则形形色色,但“圣水”能治百病,天下就没有死人。自言寿命长达两百岁者,或许有,不过五十亿人中能有几个?李德裕以荒谬对荒谬,以毒攻毒,甚佳。《世说新语》少有此类记载,然而肯干实事者终有可取之处,可赞之事,所谓“不解事仆射”戴至德,不是真的不解事:

戴在职无异迹,当朝似不能言者。及薨,高宗叹曰:“自吾丧至德,无复闻谠言。在时,事有不是者,未尝放过。”因索其前后所陈章奏,阅而流涕,朝延始重之。(426条)

韦温迁右丞。文宗时,姚勖按大狱,帝以为能,擢职方员外郎。温上言:“郎官清选,不可赏能吏。”帝问故,杨嗣复对曰:“勖,名臣后,治行无疵。若吏才干而不入清选,他日孰肯当剧事者?此衰晋风,不可以法。(862条)

杨嗣复是唐文宗时重臣,唐文宗把政治大权交到他手中草药。杨嗣复认为姚勖是名臣之后,治行无疵(德也),吏才干(才干亦佳),姚勖不入清选,唐代以后遇剧事谁来承担起天下兴亡的责任?“此衰晋风,不可以法”,治理国家的官吏,德才但求能治国,其它不问,是简单有效却难持之以恒的办法,却不是做不到的办法。总之,以上所引的李德裕、戴至德、杨嗣复条文,既有史料价值,又有微小的文学价值。

注释:
①[五代·后晋]刘昫.旧唐书(第1册)玄宗本纪.中华书局,1975.

②胡可辛.中唐政治与文学.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

③卞孝萱.唐代小说与政治.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华文史论丛,1985,(1).

参考文献:

[1][宋]王谠,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7.

[2][宋]王谠.唐语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3][唐]刘肃撰.大唐新语.中华书局,1984.

[4][唐]裴庭裕.东观奏记.中华书局,1994.(此书与[唐]郑处晦著《明皇杂录》一同刊印)

[5][五代·后晋]刘昫.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

[6][宋]欧阳修,宋祁等撰.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

[7][宋]司马光等撰.资治通鉴.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

[8][清]永溶等撰.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5.

[9][清]章学诚撰.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5.

[10]韩国磐.隋唐五代史纲(修订本).人民出版社,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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