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中,没有“对立”就没有人物,就没有性格。对于人物性格“对立”的描写,敌对的和阶级的“对立”,容易区别得鲜明;阶级内部和阶层内部的“对立”,却容易雷同。可见,塑造众多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是长篇小说首先需要解决的任务。而其中最大的难题莫过于在同一阶级、同一阶层、同一集团内写出许多千差万别的典型形象来。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曹雪芹,正是在这个方面获得了卓异的成就。
《红楼梦》中的人物共有四百之多,光是生动而著名的就不下百余。其中一些思想性格身份地位类似的人,在曹雪芹的笔下,却能各人各面,千姿百态。作者异常分明地描绘出他们之间的差异。甚至在场合想仿,谈吐相近,神情相同的情况下,也能把各自的个性区分出来,使神态相似而不雷同,言语相近而不重复。这种强烈的艺术效果的形式,不能不说是因为作者在塑造这些形象时,常常采取一种特殊的复杂的对比手法的结果。这个对比手法,正是恩格斯所准确提示的那种“把各个人物用更加对立的方式彼此区别得更加鲜明些”的方法。这是一条异常宝贵的创作经验,是成功地塑造人物形象的一个“决窍”。脂砚斋在评《红楼梦》时,称这种手法为“特犯不犯”。金圣叹叫作“犯中求避”。犯,是有意把两个人物的某一点写成相同、重复;同时,又避,即在同中求异,在重复中求不重复。古今中外,天地万物,无不处于矛盾之中,无不相比较而存在。在艺术中采取同中求异的艺术手法,正是刻划人物性格的一个最根本的方法。《红楼梦》在刻划人物性格上成功地运用了这种同中求异的艺术手法,值得我们好好揣摩,努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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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楼梦》所创造的众多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