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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聂永华


“岂无父母在高堂,亦有亲情满故乡。”[1]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重视人伦理常的国度。所谓人伦,是指存在於人类社会中以维系道德秩序的人际关系,是人们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中国古代将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人伦关系称为五伦。《孟子·滕文公上》:“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於禽兽。圣人有(又)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2][p125]《礼记·中庸》又称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五者为“天下之达道”[3](p28),《左传·文公十八年》称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为“五教”[4](p523),足见其重要性①。在古代人看来,人伦乃人之为人的基本要求,所谓“无所逃於天地间”者是也。在这五伦之中,夫妇、父子(包括母子)、兄弟(包括姊妹)这三种关系,发之於“人之大欲”,归之於社会伦理,中国人常称之为“天伦”②,是因婚配、血缘和长幼等而产生的亲情。夫妇之道、孝道和悌道伦理,即是分别协调夫妇、父子和兄弟这三种基本家庭关系的规范和准则。“仁者,人也,亲亲为大”(《礼记·中庸》)。亲亲,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一整套人伦规范。“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5](p292),由对故土的眷恋而产生的对家人共同生存的期望,既是中国人最为根本的本性与本质的关系,也是中国人最基本的情感需求。可以说,以家族为本位的人伦亲情构成了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其它一切的社会关系都是以此为基点而衍发的。
中国古代诗歌以情之抒发为本质特征,所谓“情动於中而形於言”(《毛诗序》)。由于中国古代有这种重视人伦亲情的传统,亲情诗在中国诗歌中是一个重要的题材领域。《诗经》是中国诗歌的源头,自然也是中国亲情诗的源头。翻开《诗经》,有关人伦亲情的篇目和诗句随处可见。“诗三百”中,表达亲情者不下20首,带有亲情的成分者更多。家族人伦亲情对“诗人”们来说,不只是提供了一种文化背景,更是一个重要的创作母题。在中国古代家国一体的礼义规范中,亲情一直处於“礼义”的严密框架之内,由情发礼止情感抒发机制而融铸的“温柔敦厚”诗教原则,於亲情之表达得到鲜明体现。

夫妇人伦是周人的首重之情①。“丈夫生而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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