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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跃进
钟嵘《诗品》卷上“魏陳思王植条:“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彩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粲溢今古,卓尔不群。嗟乎!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工之有黼黻。俾尔怀铅吮墨者,抱篇章而景慕,映余晖以自烛。故孔氏之门如用诗,则公幹升堂,思王入室,景阳潘陆,自可坐于廊庑之间矣”。

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情兼雅怨,体被文质”八个字。“雅怨”与“文质”对举,说明是并列关系。作为一个文论术语,以“雅”作为中心词,在《诗品》中凡六见,或渊雅,或文雅,或清雅,或闲雅,其文意大抵与今天所说的“高雅”相近。应当不会有太大的分歧。问题主要在“怨”字。此字亦为《诗品》常见字,如序:“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古诗条:“‘去者日以疏’四十五首,虽多哀怨,颇为总杂,旧疑是建安中曹王所制。”李陵条:“文多凄怆,怨者之流。”班姬条:“词旨清捷,怨深文绮,得匹妇之致。”左思条:“文典以怨,颇为精切,得讽喻之致。”秦嘉、徐淑条:“夫妻事既可伤,文亦凄怨。”郭泰机条:“泰机寒女之制,孤怨宜恨。”沈约条:“不闲于经纶,而长于清怨。”按照通常的理解,“怨”本于《论语》中所说的“诗可以怨”,对此,钱钟书先生《诗可以怨》一文有过详尽的讨论(钱钟书《诗可以怨》,见《七缀集》。钟嵘《诗品》论曹植创作之“情兼雅怨”之“怨”,确有司马迁“发愤著书”之怨,这是一种常见的情感。譬如《赠白马王彪》、《洛神赋》、《九愁赋》等无不弥漫着这种哀怨之情。但是,作为文论术语,钟嵘所论“怨”还有其特殊的内涵。既然“雅怨”与“文质”对举,则这两组术语之间应当有某种内在的联系。就其显而易见的方面看,“雅”与“文”相近,而“怨”则与“质”对等。因此,“情兼雅怨”,实际蕴涵着曹植创作的“雅”与“怨”两种相辅相成的风格要素。雅与文,即文雅的风格,而怨与质则表现为质朴、通俗的特色。前者比较容易理解,相关的论述也比较多。这里,我想着重讨论曹植创作中所表现出来的质朴通俗的风格及其形成的原因。

根据赵幼文先生《曹植集校注》,曹植作品现存230余篇。这里我想特别提出《蝙蝠赋》、《鹞雀赋》、《令禽恶鸟论》这三篇作品作为探讨的对象。《蝙蝠赋》有残佚,但其“嫉邪愤俗之词,末四句痛斥尤甚”(丁晏《铨评》)则非常明显。《鹞雀赋》则通过鹞和雀的对话,表现了当时社会以强凌弱的现象。《令禽恶鸟论》则论述伯劳之鸣与人的灾难没有必然联系且为伯劳鸣冤叫屈。这三篇作品在曹植的全部创作中显得很另类,而他们之间却有着共同的特色:第一,都通过鸟的形象来比喻社会现象,具有批判现实的色彩。第二,文字古朴,运用了很多当时的口语俗字。我们知道,用拟人手法写鸟的文学作品,以《诗经·豳风·鸱?》为最早。汉代乐府诗,很多也常用鸟兽鱼虫作比喻。此外,1993年在江苏东海县尹湾村出土的《神乌赋》,描述了一个乌鸦之间的故事。一对乌鸦营造自己的爱巢,而“盗鸟”却窃取其筑巢材料。雌乌发现后,追逐盗鸟,与之论理。盗鸟不服,终至相斗。雌乌受了重伤,临死与雄乌诀别,要雄乌“更索贤妇.毋听后母,愁苦孤子”。为了不拖累雄乌,自投“污则(厕?)”而死,雄乌极其悲哀,“遂弃故处,高翔而去”。这篇赋与曹植的《蝙蝠赋》、《鹞雀赋》非常接近,基本上都用四言句式,内容都讲到不同类的鸟之间的争斗。这些以拟人手法写鸟的文学作品之间,大概存在着某种传承关系。裘锡圭先生《神乌傅初探》指出,它们可能都是以民间口头文学中的有关内容为创作基础。语言是相当通俗的,而且有些地方还显得相当笨拙。跟司马相如、扬雄、班固等名家的赋使用大量华丽瑰奇的辞藻而且句法比较灵活多变的情况相比,反差极为明显。显然作者是一个层次较低的知识分子,而且是在民间口头文学的强烈影响下创作此赋的。

曹植的创作以鸟兽作比喻,还不仅仅限于这三篇,如《赠白马王彪》:“鸱?鸣衡轭,豺狼当路啼”,就本于《诗·豳风·鸱?》;而《野田黄雀行》描写黄鸟无辜被捕杀,又与汉乐府《乌生》、《枯鱼过河泣》等有着相近的艺术构思。如果联系汉代乐府诗及《神乌赋》,并结合曹植其他创作,我们似乎可以做这样的推断:曹植创作这三篇作品,不像是率意为之,而是有意借鉴当时流行甚广的民间文学创作。因此,这三篇作品就给我们提供了清晰的启示,那就是,曹植不仅仅是贵公子,在他的精神世界还有着浓郁的下层文化的成分。

曹植创作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下层文化特点,又与他的家世背景有着直接的关系。曹家为寒门,“起自幽贱”。因此,这个家族成员的生活方式、处世态度乃至人生追求就与豪门望族有着明显的差异。曹植的生母卞氏出身寒门,自己就是专以歌舞美色娱人的“倡家”。在这样的家族中成长起来的曹植,尽管其幼年、青年时期都得到了乃父的特别呵护,走马斗鸡,过着贵族子孙的放荡生活,但是其骨子里依然摆脱不了下层文化的强烈影响。《三国志·王卫二刘傅传》裴注引《魏略》记载曹植约见当时著名小说家邯郸淳,“延入坐,不先与谈。时天暑热,植因呼常从取水自澡讫,傅粉。遂科头拍袒,胡舞五椎锻,跳丸击剑,诵俳优小说数千言讫,谓淳曰:‘邯郸生何如邪?’于是乃更著衣帻,整仪容,与淳评说混元造化之端,品物区别之意,然后论羲皇以来贤圣名臣烈士优劣之差,次颂古今文章赋诔及当官政事宜所先后,又论用武行兵倚伏之势。乃命厨宰,酒炙交至,坐席默然,无与抗者。及暮,淳归,对其所知叹植之才,谓之‘天人’。”如果脱离了曹植的家世背景,脱离了当时整个社会世俗化的风气,我们就很难理解曹植的这些怪异举止。

曹氏家风以及曹植身上所表现出来的这种平民化、世俗化的倾向并非仅仅是个别现象。从东汉开始的中国文化思想界,经历了一场空前的文化变革:儒学的衰微,道教的兴起,佛教的传入,形成了三种文化的冲突与融合。第一是外来文化(如佛教)与中原文化的冲突与融合;第二是传统文化(如道教)与新兴文化的冲突与融合;第三是官方文化与民间文化的冲突与融合。正是这三种文化的交融,极大地改变了东汉的文化风貌。最明显的一个变化,就是东汉文化所呈现出来的平民化与世俗化的特点。正是这样一种特殊的文化氛围,才为出身寒微的曹氏家族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反过来,曹植家族当政后又为这种“风衰俗怨”的潮流推波助澜,逐渐推动了建安文学的繁荣。从这个意义上说,曹植的这三篇另类作品,也为我们解读“建安风骨”提供了一个形象具体的范本。(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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