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绍基
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应当和必须批判地继承文学遗产,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理论上早巳解决了的问题。在我们国家内,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批判地继承文学艺术遗产又是党和政府的重要的文化政策之一。一九四九年第一次文代大会和一九五三年第二次文代大会上,周恩来总理先后作了两次政治报告,在谈到接受文学艺术遗产问题时本着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指出要用正确的即批判地继承的态度对待遗产,同时指出是我们文学艺术事业上的重要任务之一。一九六〇年第三次文代大会上发表的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祝词中重申了这一方针,概括为:“批判地继承和吸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这个政策实际上是依据着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九三八年)飞《新民主主义论》{一九四〇年)和《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一九四二年)等著作中关于继承和借鉴一切优秀的文学艺术遗产的著名论断的概括。
正是有了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政策,我国的文学遗产才受到了空前未有的重视,我们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整理工作,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研究古代文学的队伍愈来愈大,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做研究工作的人越来越多,还出现了一大批新生力量。
但几十年来的事实却又表明,理论上已经解决的问题并不注定着人们的认识就会由此就趋向一致,政策的正确也不注定着实际工作中就无偏向。这里面有种种复杂的原因。此外,正确的理论可以指导实践,实践中出现的一些偏向作为经验教训总结以后,却又可以反过来有助于更好地提高理论。因此,回顾三十余年中在这方面的情况,是很有必要的。
马克思主义关于批判地继承文学遗产的理论,其核心是如何对待文学遗产。自“五四”以来,在这个问题上曾经有过两种极为错误的态度,这就是民族虚无主义和国粹主义的错误态度。此外,新文化运动中的不少人为了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出自革命的偏激,在相当一个时期内,也有过轻视或忽略对文学遗产的继承的现象。这种历史事实也说明了如何对待文学遗产,不仅是一个态度问題和认识问题,也有一个方法问题。也就是说,能否正确地实践批判地继承的理论和方针,取决于认识和方法问题。
自建国初到五十年代初期,曾经在不同的程度上和一定的范围内出现过强调批判、忽略继承的现象,而且被强调的“批判”实际是一种简单化的批评方法。如有一篇评论文章中说:“至于杜甫,在中国旧社会里,固然被推为诗圣,但是在现在看来,不过是一个趋炎附势,汲汲于想做大官的庸俗诗人罢了。他的一生,并无革命事迹的表现,脑子里充满着忠君、立功、个人主义的思想……”[①]这篇文章当时未必产生过多大影响,但它有一定的代表性,因为那个时候类似这样的观点不少,如有一本著作中把李白、杜甫等许多作家都摒弃在外,把他们贬之为“人民文学的旁支”和“人民文学的支流发展到最后的没有灵魂的骸骨”[②]。还有的文章中说“既然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活水平比之封建社会更高级”,因此《红楼梦》的文学技巧就不行’“每回大都用吃饭作结束”,“太单调”[③],等等。这些表现了简单化方法的著作和文章很快就受到了批评,个别的批评文章(如何其芳《关于梁山伯祝英台故事》)中由这种简单化方法,提到了对文学遗产要“认真地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来评价”,但还没有就批判地继承这个原则问题展开讨论。
一九五四年冬天开始了对俞平伯先生《红楼梦》研究的批判运动,全国许多文艺机关和学术团体都举行座谈会,讨论关于《红楼梦》研究中错误思想的问题,全国各地的报纸和文艺刊物都发表了大量的关于《红楼梦》研究批判的文章。现在看来,在学术问题上采取政治运动方式(实际又表现为政治围攻)是不恰当的。但俞平伯先生的《红楼梦》研究论著确实存在着若干错误,如夸大《红楼梦》中表现出来的“色空”观念在全书的地位,乃至把它们说成是主题思想。
当时第一篇批评文章是李希凡、蓝翎所写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这是一篇受到赞扬的文章。因为俞平伯先生的治学方法及其存在的缺点在古典文学研究界有一定代表性,批评他的错误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普遍的教育作用。应当说,这次批判运动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方向也即坚持批判地继承文学遗产的方针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正是由于采用了政治运动方式,也就发生了偏颇。但这些偏颇并没有表现为在全局上对文学遗产的贬低和否定。这可能同被批判对象俞平伯先生的错误观点实际上是抹煞《红楼梦》这部伟大现实主义杰作的重大社会意义有关。当然更同当时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左”的思潮不象后来那样严重有关。
在对俞平伯先生《红楼梦》研究中的错误观点的批判之后,随着开展了对胡适的批判。胡适在“五四”文学革命、新文化运动中有功绩,有影响。他对待我国文化遗产的态度是矛盾的,他的所谓中国“百事不如人”包括“文学不如人”的总估计是错误的,是虚无主义的,但他从他的观点和“国学研究方法”出发,提倡对古代文化的研究,而且他自己也一直从事这方面的研究。他的著作在局部和个别方面也有不少成就,但整个体系是形式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他在政治上一贯反对马克思主义,反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革命运动。五十年代在全国范围开展的对胡适的批判就是从政治到学术对他进行的一次全面而深入的批判,主要目的又是为了肃清他的资产阶级错误观点在学术界的影响。在批判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文章,其中虽也存在着若干简单化因而不准确或不够准确的说法,但在总的方面涉及到以下几个重要方面:一、胡适所说的我国“百事不如人”包括“文学不如人”是十分错误的,说“我们的固有文化实在是很贫乏的”“我们所有的,欧洲也都有,我们所没有的,人家所独有的,人家都比我们强’,也是十分错误的。这是对待我国文学遗产的轻蔑态度。实事求是地估价中华民族的丰富、优秀的文化传统,是批判地继承文化传统的出发点。因此,如何估计我国的文化传统显然是一个原则问题。二、批判地继承文学遗产是从内容到形式全面地考察呢?还是只从形式上着眼?胡适所说的“一部中国文学史只是一部文字形式(工具)新陈代谢的历史”,所说的“白话文学史就是中国文学史的中心部分”都是只从形式上着眼。他所说的“历史上的‘文学革命’全是文学工具的革命”,“欧洲各国的文学革命只是文学工具的革命”,也都是只从形式上着眼。批判他的这种错误观点,肃清他的这种错误观点的影响,正是为了坚持马克思主义批判地继承文学遗产的正确原则。三、胡适提倡的“历史的态度”,“历史的方法”,及其在文学上应用的“历史进化的文学观念,是实用主义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因此当他在全局上立论时常常表现为主观随意性,表现出唯心主义。这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态度是有严格区别的,和实事求是态度是有严格区别的。
胡适在文学史方面的观点曾经发生过不可忽视的影响,有些研究文学史的人把他的议论当作正确的意见加以引用,或者在他的观点和方法的影响之下从事研究工作。这种情况,反映了在这一领域里面过去还没有人认真地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去进行正面的研究,从根本上却又说明马克思主义还未占领这一领域。从这种情况出发,批判胡适观点就是一种清道的工作,是贯彻批判地继承文学遗产方针过程中所需要做的肃清旧影响的工作。
在批判胡适观点稍后,五十年代中期,针对古典文学研究界存在的庸俗社会学观点,开展了评论。当时庸俗社会学观点主要表现为这样几个方面:第一,简单地理解文学反映社会生活的原理,不是从对于具体的作品的研究出发,而是只从一般的社会情况出发就去随便判断作品的思想内容,以为一个时代的社会现实中重大的或比较重大的问题,在那时产生的作品中必然有所反映。例如;凡是产生在异族统治的朝代里的一些重要作品,几乎都有人认为它们表现了民族思想。如对元代关汉卿的杂剧作品《窦娥冤》,分明看不出民族思想,却要硬说它所描写的窦娥的贞节观念以及她从这种观念出发责备她婆婆再嫁,是“对当时那些无耻的变节降敌的人们的讽刺与责骂”,也就是对“没有民族气节的人们底龌齪的灵魂”的批判。第二,简单地理解在阶级社会里文学具有阶级性的原理,在分析作品时,生硬地去为作品里面的人物定阶级成分,或者从唯成分论出发来评论人物形象。如研究乐府诗《陌上桑》时,争论罗敷的阶级成分究竟是劳动妇女或是贵族,讨论《西游记》时有人说妖魔代表恶霸地主,有人又认为代表农民。第三,不从作品的基本内容和完整的艺术形象出发,而是用罗列乃至是摘句的方法在作品中寻找一些现象作为评论作品的主要依据。如不注意《长生殿》的整个思想主题,只是以暴露现实明显的《进果》,《酒楼》等出来论说作品的成就,又如着意寻找一些经济现象,并夸大其重要性,认为元杂剧的第一条成就是“元杂剧的作者曾强烈地抒写了高利贷给予人民的痛苦,。第四,生硬地运用一些概念来解释古代作品,如说李煜词有“反封建”“爱国主义”内容等。
以上这些庸俗社会学观点,其实质是一种机械论的思想,对文学艺术的特性缺乏了解。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大抵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有些人的主观愿望是为着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但理解、运用得不妥当。二是有的人不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对待理论问题缺乏严肃的态度,只是援引个别字句来作装饰。庸俗社会学观点不利于批判地继承文学遗产,因此,批评庸俗社会学倾向,也正是为了正确地继承文学遗产。
这时候,研究界出现了一种自觉的认识,即:既要扫除唯心主义的影响,又要反对庸俗社会学倾向。这种认识是经历了几年来的实践而产生的,有的研究者还说“这就是我们在古典文学研究工作中的路线”。
但是,到了一九五八年,出现了偏离批判地继承方针的十分“左”的倾向。这时开展的一场大规模的学术思想批判运动,最初是北京几所高等学校的青年学生们在整风运动中对教师,特别是对老专家的学术观点提出批评,髓着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的.这个运动几乎一开始就出现了明显的“左”的倾向,这种“左”的倾向又不仅表现为对被批判的人和被批判的思想有过火、偏激的看法和说法(一般地说,这样一种现象几乎在历次运动中都出现过的),而且是出现了对一些古代的著名作家,作品全盘否定的意见,如对陶渊明、王维,孟浩然、苏轼、李清照、马致远等作家、对大量宋词和山水诗的一概否定,以及发展到在“民间文学是主流”的口号下,实际上对历史上大量的优秀作家作了贬低和排斥。
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是复杂的,首先它和当时政治生活中特别是“反右派运动”的“左”的倾向的影响有关系。更为直接的却是由于那时提出了“厚今薄古”这个口号。这个口号造成对研究古典文学工作的轻视,又导致对古典文学的随意否定,加上同时流行的“拔白旗”的口号,又过火地打击了古典文学研究工作者[④]。
“厚今薄古”这个口号是一九五八年提出来的,它是针对哲学社会科学界的一个指导性口号,要求学术界把主要精力引向当前问题的研究。但作为文学的价值观提出,这个口号本身即已包含了不科学的成份,在具体运用时,又产生了很大偏向。当时流行一种做法,即千篇一律地硬要把那个口号在很多文化工作领域包括考古学、历史学和古典文学研究工作中贯彻。而任何一个口号,只能适用于一定的或大或小的范围内,越出了一定的范围,它就不能适用,如果硬要应用,必然导致谬误,造成损失。古典文学研究者的研究对象本身就是“古”,要在这个领域内贯彻“薄古”,势必造成对古典文学的轻视和否定。而且,当它在实际效果中已经产生了凡是今都要“厚”,凡是古皆应“薄”的情况后,更显出这个口号本身具有形而上学的缺点。事实上,那时形而上学是相当流行的,甚至影响到古籍出版界,不少同志忧心忡忡,怀疑和担心还需要不需要印行出版古籍。正是针对这种不正常现象,有同志严肃地指出。我们不要古人的破烂,也不要今人的破烂。这两句后来被加之莫须有罪名的话,恰恰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新的未必都是好,旧的原非皆为坏,这是辩证法的观点,厚今薄古却具有形而上学偏向,凡今都要厚,遇古均应薄,更是绝顶荒谬的形而上学。
任何一个口号,如果它是根据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际情况提出的,才能指导实践。“厚今薄古”这个口号提出来时,把学术界的情况描绘成“言必称上古三代”,也是不符实际的。而这个口号影响所及,却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一种不好的习惯,即勇于说旧的必然是腐朽,却吝于讲新的也会有糟粕,因为这是今天的作品就注定要保护、姑息,那是古人的作品就要挑剔、苛求。十分明显,这种风气和习惯对继承文学遗产是很不利的。
一九五八年开展的学术批判运动之所以形成贬低和不恰当地否定文学遗产的“左”的倾向,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在评价标准上存在着偏颇。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论述文学艺术的批评标准问题时,曾经说到,“无产阶阶对于过去时代的文学艺术作品,也必须首先检查它们对待人民的态度如何,在历史上有无进步意义,而分别采取不同态度。”但这时候出现的有的论著中把“对待人民的态度”引申为“与人民站在一起”,从而指责李白“并没有完全去接近人民”,责备苏轼“没有真正与人民站在一起”[⑤]。对“在历史上有无进步意义”也作了狭隘的理解,甚至把“推翻皇朝制度”和“对皇帝抱有希望”作为区分进步与否的标准,从而论定一些古代作家、作品有“局限性”。此外,还有的人误把上述毛泽东同志的著名观点当作评价古代作品的唯一标准,从而引出种种贬低古代作家的言论。
在一九五九年六月中国作家协会和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召开的文学史问题讨论会上,何其芳同志的发言中明确地指出了这个问题,他说:毛泽东同志所说的那番话只是规定了政治标准,同时还要有艺术上的要求。此外,他还指出:“但在应用这个标准的时候,还有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在文学史上,在同情人民和反对人民之间,在明显的进步和明显的反动之间,还有大量带有中间性的作品。它们并没有表现出反对人民,但其中也找不到同情人民的内容。它们并不反动,但进步意义也不明显。象王维、孟浩然的许多山水诗和田园诗,李贺,李商隐和杜牧的许多诗,李煜、李清照和姜夔的许多词,马致远的有些杂剧,大致就是这样的作品。”
这个说明其实是指出了在批判地继承文学遗产时要有全面观点,第一,政治标准要坚持,但不能反历史主义地用今天的政治标准去衡量古人,第二,只有政治标准,没有艺术标准,是片面的。应当说,这个说明是针对当时的实际而提出的比较重要的见解。
在这之后。一九五九年十二月至一九六〇年十一月《光明日报·文学遗产》陆续发表了讨论“中间作品”的一些文章。讨论中较多地探讨了有没有“中间作品”和“中间作品”是否表现“阶级性”的问题,但可以发现其中有些论点是针对“在文学史上,在同情人民和反对人民之间,在明显的进步和明显的反动之间,还有大量带有中间性的作品”这一观点的。有人认为,提出“中间作品”这一说法,就是否定作品的阶级性和倾向性[⑥]。有人认为,即使“中间作品”的说法没有包含否认阶级性的意思在内,这个说法的提出也不能够解决什么问题,乃至“根本没有什么意义”[⑦]。这些看法在不同程度上表现了形而上学的倾向。首先,“带有中间性作品”或“中间作品”的“中间”是相对于革命、进步与落后、反动而言的,也就并不意味着没有阶级性和倾向性的色彩;第二,不了解或者不愿意承认“带有中间性的作品”或“中间作品”的观点的提出可以有助于避免简单粗暴地把这些作品划入反对人民和明显的反动的范畴,一律加以否定,又可以避免牵强附会乃至牛头不对马嘴地把这些作品赞扬为有人民性和明显的进步性而乱贴标签。
这样,我们就可明了,“带有中间性的作品”或“中间作品”这种说法的提出,是为了纠正把评价古代作品的一个主要的政治和思想上的标准不恰当地扩大为唯一标准从而产生的不科学的作法而提出的。因此,看到“带有中间性的作品”或“中间作品”之所以提出来的必要性,较之讨论这种提法是否圆满显得更为重要。
但在“中间作品”的讨论过程中以及讨论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在上面所说的问题上依然是有不妥当的认识的。除了在实际上继续坚持认为毛泽东同志所说的“吸收民主性精华”以及“首先检查它们对待人民的态度如何,在历史上有无进步意义”是评价古代作品的唯一标准外,还出现了一种自相矛盾的意见,这种意见一方面很强调不要把有无民主性作为衡量古代作品的唯一标准,一方面又把毛泽东同志的这个重要观点看作是评价古代文学艺术作品的一个总的方针和原则。显然,把一种政治和思想上的主要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古代文艺作品的总原则等同起来,是失之于不确切的。
为了纠正一九五八年出现的并且是在全国范围内出现的贬低、排斥文学遗产的“左”的倾向,为了更好地坚持批判地继承遗产的理论和方针,第三次文代大会上指出:“继承遗产必须经过研究和批判,要批判就必须研究,而批判又正是为了更好地继承。批判的过程就是一个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遗产的过程。”“只有经过这种反复的过程才能对于批判地继承遗产做到恰如其分。”[⑧]这对于纠正“左”的偏向起了积极的作用。
但这时候又出现一种理论,认为研究文化遗产,总结古代文化发展中的规律性问题,对于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作用不大’因为它们无非是封建社会文化的规律,有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不适用或者不能直接适用于社会主义文化.这种理论最初是针对教育史的研究的,是对要求重视教育史研究的批驳。很快影响到古典文学研究方面,原先一贯主张为了发展今天的文学,必须重视文学遗产研究的同志这时改作了这样的说明:“封建社会的文学发展的规律,并不适用或者并不完全适用于今天的文学”,于此可见那种理论影响的一斑。
利用过去的文学经验来发展无产阶级文学,从马克思、恩格斯开始就已经提出,列宁和毛泽东同志更在理论上全面地说清楚了的问题,因此,那种用“不适用”于今天来否定研究过去文学经验的重要性是完全错误的,是对继承与发展问题的狭隘了解,也是对特殊与一般问题所持的形而上学观点。
因为第三次文代会上强调对文学遗产的正确评价,引出了强调学习遗产的文章[⑨],但这些文章似乎并没有引起注意。倒是一九六二年到一九六四年开展的批判继承问题的讨论,颇为受人注意。这次讨论是由两篇文章的出现而引起的[⑩]。这次讨论中涉及到的比较重要的问题有如下这些:一,对民主性精华和封建性糟粕的理解,区分“民主性精华”和“封建性糟粕”是否是唯一的标准?有人提出“民主性”和“封建性”是“属于政治范畴的概念”,因此不能视为是唯一的标准,因为对古代文学作品,还需要从艺术的角度去衡量。如果把这个说法中的“政治范畴的概念”理解作“政治和思想范畴的概念”,这个说法本无可厚非。但在涉及具体例证时却又出现了多少带有繁琐的争议,例如对“宫体诗”,有人认为“基本倾向”是不好的,但其中有些诗在艺术上尚有可肯定之处,有人认为“宫体诗”是糟粕,在艺术上也无值得肯定的优点。这本是针锋相对的争论。但后来提出宫体诗艺术上有可取之处的人却改变为说宫体诗不好,不能肯定,只是对写过宫体诗的作家不能一概否定。其实,认为宫体诗是糟粕的人也未必要一概否定写过宫体诗的作家。这样,争议就趋向微小乃至消失,而一再往复,就嫌繁琐。二、如何理解《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无产阶级对于过去时代的文学艺术作品,也必须首先检查它们对待人民的态度如何,在历史上有无进步意义,而分别采取不同态度”。这是一个老问题,如同前面所介绍的,在一九五九年就有人指出这只能是评价古代作品的政治标准。但在这一次的讨论中,有人进一步提出,“在历史上有无进步意义”应包括内容和形式两者,认为如果一位古代作家在文学创作的形式方面提供了新的东西,就是有进步意义。从这论点出发,认为谢灵运的山水诗因为使当时的诗歌在玄言诗的沉闷空气笼罩下注入了新的血液,齐梁时代出现的讲究格律的诗歌,在形式上有新的发展,因而都有进步意义。这种见解的提出是很有意义的,但可惜的是几乎没有深入地展开讨论。三,关于批判地继承和"兼收并蓄”问题。有的文章提出:“我们并不一般地反对兼收并蓄”。有的文章说不能“兼收并蓄”,批判地继承就区别于“兼收并蓄”。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曾说过,“但是决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必须将古代封建统治阶级的一切腐朽的东西和古代优秀的人民文化即多少带有民主性和革命性的东西区别开来。这里说的不能“兼收并蓄”,明显地是说不能将“腐朽的东西”和“优秀的人民文化”兼收并蓄。因此,在讨论中,那种“并不一般地反对“兼收并蓄”的意见就被认为难以理解,当然也就被认为是错误的。但持这种意见的人解释说:“在对糟粕作无情的否定”的前提下,“对一切有益的东西要批判地兼收并蓄起来”。这里说了“对一切有益的东西”要“兼收并蓄”,因此实际上就无大的分歧了,也就把原则争论变成了对“兼收并蓄”的字面理解了。
这次讨论之所以没有充分展开,同后来双方都强调批判,强调不能模糊古今界限有关,而且从讨论中还可看出,当时存在一些来自“左”的压力。因为这时又出现了一个带有指导性的口号,叫做“越是精华越要批判”[11]。如果这个口号是重申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分析精神,要求人们对待优秀之作,也要经过咀嚼和消化,不能照搬,要求人们看到优秀之作中也常含有消极成份,无疑是对的。但不幸的是,这个口号实际上起了助长从“左”的方面出发来贬低或排斥文学遗产的作用。在对这个口号作宣传和说明的有关文章中,确实又出现了形而上学的也是“左”的观点。比如有一种意见认为,产生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古典文学中的优秀之作,无非只有民主性,而这种民主性又无非是属于资产阶级思想的范畴,当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并且社会主义革命在各个领域益发深入的时候,这种民主性的也就是资产阶级思想范畴的东西越来越表现出它对社会主义的不适应性和破坏性。从这种意见出发,举出例子说:描写梁山伯与祝英台故事的作品,以及类似这样的作品,在解放初期,在我们最后完成民主革命民主改革的时候,它是有益的,到了社会主义革命深入的时候,它就是无益的,甚至是有害的了。这种意见实际上是离开了产生作品的历史条件的规定性,把古代作品中的民主思想放在另外一种社会条件下考察,因此就不是在评论具体的作品,却是在抽象地奢谈“民主性”。这种意见的错误还在于把读者和接受者的主观因素强加在古代作品的客观意义上。古代作品哪怕是那些伟大、杰出的作品总是存在着矛盾,呈现一种复杂的情况,为了使人们能够享受它们的高超艺术,能够正确地理解它们,应当强调提高文化教育的一般水平,强调提高文化历史知识和艺术鉴赏水平,其中包括澄清对一些精华之作的错误解释,而不是去责备那些伟大、杰出的作品以及它们所表现出来的进步思想。而“越是精华越要批判”这个口号实际上要求的,或者说是它引出的结果,却是责备乃至否定优秀的精华之作,以致导致和助长对文学遗产的轻视和排斥。显然,这个口号是不正确的。当时这个口号的出现有一种条件,就是那时“左”的观点已经进一步发展。
在批判地继承问题上“左”倾观点和思潮的进一步发展是在一九六三年以后。那时认为上层建筑之一的文艺部门,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不能为这个基础服务。在这种观点的指导和影响下,传统戏曲几乎停演了,“帝王将相”、“才子佳人”要统统赶下舞台。大量传统戏曲被指责为“封建主义艺术”。这里,辩证法的观点没有了,区分封建性糟粕和民主性精华的观点不见了。于是,一时间,古典文学作品也被视为“封建主义文学”而被“批判”,形而上学泛滥一时。
把古代的文学艺术遗产一股脑地说成是“封建主义艺术”,说它们“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基础”,实际上是国内外曾经流行的一种对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形而上学的理解,对上层建筑随着基础的消失而消失的形而上学理解。而认为过去社会的优秀文学作品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只能在一定时期内起积极作用,最终又是表现为对新的基础的破坏,这仍然是一种机械的形而上学理解,因为它最终总是说明了产生于旧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和新的基础是绝然不相适应的。因此,说我国的古典文学表现出来的民主性只能在民主革命或者在还需要最后完成民主革命的一些任务的社会主义社会初期起有益的作用,到了社会主义深入发展时期就为有害的说法,就是上述形而上学观点的一种表现。自然,不分青红皂白,把古代优秀文化都说成是不能适应我们今天社会的基础的旧事物,同样是一种形而上学观点。一九六五年后“四人帮”利用这种形而上学观点,变本加厉,造成一场举世震惊的抛弃、践踏文学遗产的灾难。
如同前面所说,建国以来,我们在对待文学遗产问题上有过正确的批判地继承的方针,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作为经验、教训来说,建国以来在继承文学遗产问题上主要的还是“左”的偏向,不同时期出现的那些离开马克思主义的“左”的观点和口号,又是造成“左”的偏向的重要原因,也是为什么我们在全局上有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方针,在实际工作中却又出现违背和偏离这种正确理论、方针的情况的重要原因。探讨和研究这些问题,取得经验和教训,将有助于我们发扬已有的巨大成绩,也是有助于我们坚持正确的理论、方针,更好地开展文学遗产的研究工作,继承我国文学的优良传统,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文学。
[①] 《评冯至<杜甫的家世和出身>》,《文艺生活》杂志新五号。
[②]见《中国人民文学史》
[③] 《关于中国旧文学的技术水平和接受遗产问题》,《文艺报》第一卷第六期。
[④] 人民文学出版社编选的《厚古薄今批判集》收集了当时发表的一些批判文章,可参阅.
[⑤] 北京大学中文系1955级编《中国文学史》.
[⑥] 《有没有中间作品》,1959年12月27日《光明日报》。
[⑦] 《谈划分中同作品的不合理》,1960年4月10日《光明日报》.
[⑧] 周扬《我国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道路》.
[⑨] 参见1961年3月26日《光明日报》刊载的《关于学习遗产的问题》。
[⑩] 《谈谈我国古代文学遗产的批判继承问题》(《新建设》1962年第7期)和《不能把糟粕当作精华》(《红旗》1963年第1期),并参见《新建设》1963年第9期、第12期。
[11] 参见《正确看待优秀文学遗产中的民主性精华》(1964年6月21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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