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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琨

难以走入统治阶级的视野,它们只能游走于文学的边缘,在民间以民间的方式流传。就算是登上了大雅之堂的《诗经》,也要被那些所谓的正统思想规范起来,把美好的爱情诗《关雎》说成什么“后妃之德”,就怕位于《诗经》之首的《关雎》不这样附会就失去了其“正始之道,王化之基”的重要地位,对于无法附会的“郑风”则烙上了“郑风淫”的印记。也就是说,在中国古典文学中,很多民间的东西失去了其存在的自由,如果已经存在,则往往是以为统治阶级服务的理由存在的,真正的民间文学被挤到了边缘地带,甚至被挤出文学殿堂。

但是我们在进行古代文学研究的时候应该避免出现这样的问题,文学是平等的,它在研究领域应该被研究者同等关注。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就表现出了一种强烈的反权威、反主流意识和争取平等的倾向。巴赫金着重分析了文艺复兴时期的狂欢节:“在狂欢节中,人与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新型的人际关系,通过具体感性的形式、半现实半游戏的形式表现了出来。这种关系同非狂欢式生活中强大的社会等级关系恰恰相反。人的行为、姿态、语言,从在非狂欢式生活里完全左右着人们一切的种种等级地位(阶层、宫衔、年龄、财产状况)中解放出来……”②像大多数的乌托邦向往者一样,巴赫金希望“现实地和完全地回到农神黄金时代的大地”。他利用民间的一切诙谐形式来批判当时的教会和官方的片面严肃和僵化,“所有这些仪式和演出形式,作为取乐为目的的活动形式,同严肃的官方的——教会和封建国家的——祭祀形式和庆典都有明显的区别,可以说是原则性的区别,他们显示了看待世界、人和人的关系的另一个角度,绝对非官方、非教会和非国家的角度”。③当然,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不是说一定要恢复人类欢乐的节日传统,其目的是要传达一种意识、一种思想,也就是对等级制度、神学、官方的颠覆与瓦解,将一切所谓高贵的、精神的、理想的、抽象的东西降低。狂欢化是民间文化的灵魂和核心,这种理论提倡相对性精神,摧毁绝对真理,主张平等对话,无论是官方的主流的思想意识,还是民间的思想意识,都能平等共存,并相互影响交流。巴赫金的这种否定权威、反对专制的思想意识对于我们研究古典文学作品是很重要的。文学是来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的,那些潜在于民间的文学与庙堂文学一样具有文学的价值。我们应该多从民间的角度来研读那些文学作品,力图还那些民间文学以本来的面目。

另外,狂欢化理论也使古典文学的研究视野扩大开来。很多古典文学作品都是来自丰富而具体的社会生活的,作家的创作思想与实际的生活观念和行为方式密切相关。正是基于这个事实,巴赫金在《弗洛伊德主义批判》这部专著中提出了“日常的思想观念”的术语,他的基本内涵是:“这个‘日常的思想观念’在某些方面较之定型了的、‘正宗的’思想观念更敏感、更富情感、更神经质和更活跃。”④巴赫金的论断无疑揭示了这样一个实际过程:审美的意识形态生成于生动而丰富的日常生活。影响作家思维的首先应该是“日常的思想观念”,是作家亲眼所见亲身经历的生活真实。因此,巴赫金更加注重对日常的、民间的、生动的精神现象和活动的研究。民间话语如俏皮话、方言、行话等非正统的精神现象被纳入了他的研究视野。这些“日常的思想观念”侧重强调大众意识和平民化思想,重视不被传统观念认可的话语结构和形态,更贴近文学创作过程的实际,同时也更能体现古典文学作品的活力与张力。
将“日常的思想观念”推入文学研究视野的中心就意味着巴赫金发现了民间话语对正统话语的对抗和解构作用。我们不能小看这种作用,历代的文学中有突破意义的创新往往凭借的是民间话语的实力。比如古典诗词讲求“无意不可入,无事不可言”,将诗词的题材、语言扩展开来,这就可以视作民间话语对正统话语胜利的标志。而元杂剧和明清时期的市井小说之所以获得空前繁荣的原因,也正是因为其突破了志怪小说的束缚和宫廷戏曲的藩篱。文学语言的变化不仅是一个形式的变异,它通常意味着整个文学观念的更新。反映着“日常的思想观念”的民间话语是非常积极和活跃的因素,它们总是在不断地解构着既定的话语系统,而文学一旦汇入这个过程,便会从中获得新的生命。

在这里,我们并不是要让人放下传统的话语结构,都去研究那些非主流的、民间的话语结构和形态,我们只是要让大家知道,除了我们现有的研究领域之外,还存在着这样一个值得大家开掘和深入研究的非主流领域。我们应该有这样一种意识,一种扩展意识,主流领域与非主流领域应该同时被研究者关注。所谓传统的“文以载道”的观念太注意作品思想的本身,太“形而上”了,我们似乎应该多注重从文本自身所体现的内涵进行挖掘。

目前,已经有很多学者都认识到了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与中国古典文学的关系,并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如:毛丹武的《《三国演义》的价值谱系和人物形象》(《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4期);张毅荣的《“狂欢化”与《红楼梦》的非等级意识》(《龙岩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夏忠宪的《《红楼梦》与狂欢化、民间诙谐文化》(《红楼梦学刊》,1999年第3期);秦勇的《狂欢与笑话———巴赫金与冯梦龙的反抗话语比较》(《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4期);王振星的《《水浒传》狂欢化的文学品格》(《济宁师专学报》,2001年第1期);雷艳萍的《浅谈晚清小说的狂欢化色彩及内涵》(《克山师专学报》,2003年第1期);刘衍军的《从节俗诗歌看中唐妇女的狂欢》(《求索》,2004年第1期)。不过,从中国学术界的研究成果来看,我们也可以发现,用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来阐释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得还不够深入和全面。前文所提及的一些著述只有为数不多的几篇论文,而且主要倾向也是放在明清时期的小说上,对于唐宋时期的诗歌,也仅仅有一篇刘衍军的《从节俗诗歌看中唐妇女的狂欢》,是以唐诗体现的民俗背景为主题的,对于秦汉时期的文学根本就毫无涉猎。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空白,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存在着大量质朴的诗歌,其中不难发现狂欢的影子;在屈原《楚辞》的祭祀歌曲中也不难找到狂欢节的雏形。我们的原始先民虽然过着刀耕火种的生活,但是他们的思想意识中也存在一定的狂欢化色彩。这些都值得学者们进行深入地讨论和研究。

对于中国古典文学的研究领域,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提供了方法论上的借鉴,创立了全新的研究理念,并扩大了古典文学的研究视野。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虽然研究的重点是小说体裁,涉及的只是诗学领域,但这一理论所提出的问题以及所产生的影响却超越了诗学的范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一理论在人类的意识领域中掀起了一场革命。

注释:

①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28页。

②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诗学》,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76页。

③《巴赫金文论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100页。

④巴赫金:《弗洛伊德主义批判》,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7年,第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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